【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22日訊】近日,廣州市民方女士向媒體反映,她在地鐵站內的讀書空間看書近5小時後出站,被扣除15元人民幣「超時費」,此事引發輿論關注。

據了解,方女士當天搭乘18號線抵達番禺廣場站,本打算直接出站,路過站內的讀書空間後臨時起意,讀完一整本書才離開,前後停留約5個小時。因此,除了當次車費外,她還被額外扣除了15元。

另一位網友也有類似經歷:他在某天中午12時10分進站,在站內找位置坐著投簡歷、休息至下午17時09分出站,停留約4小時59分,次日同樣收到了15元的扣費帳單。

(網絡截圖)

相關帖文發布後,引發千條評論,不少網友表示:「第一次知道地鐵還有超時費」,也有許多網友表示自己也被扣過超時費。

10月21日,羊城晚報記者致電廣州地鐵諮詢。工作人員表示,廣州地鐵的乘車時限為270分鐘(4.5小時),是根據線網規模測算出:從任意一站到最遠一站的行程均不會超過此時限。若超時,除支付當次車程費用外,還需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交超時車費。

工作人員稱:「地鐵是供乘客快速乘車通行的場所,而非長時間滯留的場景。」即便站內設有消費或讀書空間,乘客仍需綜合考量停留時間。

公開信息顯示,7月以來,廣州地鐵服務熱線收到的超時扣費反映環比增長7.61%,多數乘客是因等人、刷視頻、玩遊戲未注意時間而導致被多扣費。

不僅是廣州,中國多地地鐵均有超時規定:深圳地鐵:限時210分鐘,超時按最高票價補交;東莞地鐵:限時120分鐘,超時按最高票價補交;上海地鐵:限時240分鐘,超時按網絡最低票價補票。

對此,部分網友提出質疑:「在地鐵站停留時間久一些就收費,以後在街頭長時間停留是不是也要收費?」「現在不管是政府還是企業,都在想盡辦法收刮錢財。」也有網友認為:「如果有明確提示標誌,收費沒有問題;但如果沒有提示,就涉嫌敲詐勒索亂收費。」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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