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判入獄 法輪功學員王金鳳被剝奪會面權

明德網
129 位粉絲
67 觀看·2023年10月16日
瀋陽法輪功學員王金鳳於2022年2月被警察綁架構陷後,遭冤判4年,於2023年3月30日被劫持到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至今無音信。她與家人的會面權被剝奪。
據明慧網報導,今年4月28日,王金鳳的家人到監獄詢問,才查到她被關押在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十監區四小隊,而家人沒收到任何通知書。
據明慧網報道,今年4月28日,王金鳳的家人到監獄詢問,才查到,她被關押在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時間區四小隊,而家人沒收到任何通知書。
王金鳳,今年64歲,因爲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一年,2010年遭冤判七年,2022年再遭冤判四年。
2022年2月19日,王金鳳在超市購物時,被一羣身份不明的人綁架,後來得知他們是派出所警察。
王金鳳受到驚嚇,出現心臟病,高血壓達200,仍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
王金鳳遭綁架後,犯案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收集所謂證據。在派出所被關押的三天裏,她遭到飢餓折磨。
她兒子還被欺騙,誘導,說母親被幾個老太太摁住,卻在不知情下被作爲陷害自己母親的證人。
王金鳳的親友到黃沽公安分局遞交撤案申請書等資料,無人接收。又到黃沽分局黃河派出所,要求出具拘留通知書等,也無人接待。
瀋陽市于洪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蒲雲京,非法批捕王金鳳,並將她構陷到法院。
王金鳳的親友、辯護人向于洪區檢察院控深刻反應情況,要求蒲雲京對其決定作出解釋,但親友未得到任何回應。
同年8月12日,瀋陽市于洪區法院主審法官江奈,刑庭庭長葛立丹,對王金鳳強制進行非法視頻庭審,擅自安排律師,剝奪王金鳳親友的辯護權。
9月19日,一審法院對王金鳳枉判四年,惡索罰金五千元。
一審庭審後,王金鳳的親友、辯護人多次到一審法院信訪不反應情況。接待的法官說,院長的接待日已取消,讓找法院紀檢監察部門。
親友辯護人給那裏打電話,無人接,又把公開開庭申請寄給法官和院長,但無任何迴音。
王金鳳上訴到二審法院後,她的親友、辯護人設法多次和二審法官扒紅顏溝通,法官卻多次又騙親友辯護人到法院做筆錄。
王金鳳的多位親屬聯名請願,要求二審法院公開庭審,請求書卻石沉大海。最終,二審法院於2022年11月24日非法維持冤判。
王金鳳的姐姐因是親屬辯護人,被剝奪了見妹妹的權利。
王金鳳入監後,她家人沒收到入監通知書,沒接到監獄方面打來的電話,也見不到她。獄警說王金鳳不轉化,不能會見。
針對此案,明慧王指出,犯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證據,立案程序違法。於洪墟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官濫用職權,故意製造冤假錯案。
一審法院刑庭庭長,法官阻撓親友辯護人提供辯護,剝奪其合法權益。二審法官阻撓、刁難親友辯護人。他們均涉嫌濫用職權罪、訓施枉法罪。
中共迫害法輪功24年來,公檢法制造大量的冤假錯案,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關押、非法判刑、劫持入獄,再剝奪他們的會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