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都誤解了歐洲中世紀爵位

星白K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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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次觀看·2024年1月13日
你一直都誤解了歐洲中世紀爵位
歐洲中世紀的爵位系統,大家一定都不陌生。
公、侯、博、子、南的五等爵位,因爲文學影視作品的廣泛應用,可以說是深入人心。
當然了,公、侯、博、子、南五等爵位只是在翻譯時套用了中國分封制的體系。
中世紀歐洲的爵位體系,根據國家和時代的不同,其具體來源和構成也都是不一樣的。
在這裏我們暫時先不討論這一點。
很多朋友對歐洲的爵位系統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誤解,你是否也曾經陷入過這些誤區呢?
首先,很多人在理解爵位的時候容易帶入官職的邏輯概念,總是糾結於哪個爵位大於另一個爵位。
比如,A公爵可以命令B博爵,C子爵可以命令D南爵之類的,不少人都覺得很正常。
但是這種看法實際上是不準確的,爵位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有尊卑之分,但卻不是嚴格按等級來劃分的,更不應該用嚴格的上下級隸屬關係來看待。
還有的人會把爵位和王位混爲一談,其實爵位不僅和官職是兩個體系,和王位更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體系。
在歐洲中世紀,爵位更多時候反映的是一種財產所有權。
比如,英國的亨利二世國王是諾曼底公爵、安儒博爵、阿基坦公爵。
這其中最關鍵的意義是,他佔有諾曼底、安儒、阿基坦這些地方的採議,也就是土地所有權以及圍繞土地所有權的其他相關權利。
沒錯,同一個人是可以擁有多個爵位的,就和你現在擁有多套房是同一個概念。
你可以是碧桂園某高層小區的業主,同時也可以是綠城某別墅區的業主。
一個歐洲中世紀貴族,可以同時是某地的公爵,以及另一片土地的男爵,甚至也可以擁有多個同等級的爵位頭銜。
比如,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就有一長串頭銜,其中相當一部分是他所擁有的爵位。
查理,託上帝洪福,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永遠的奧古斯都,羅馬人民的國王,意大利國王,全西班牙人的國王,
西西里國王,納布勒斯國王,薩丁尼亞與科西加國王,耶路撒冷國王,東與西印度群島國王,奧地利大公,
伯根地公爵,布拉班特公爵,洛林公爵,施地裏亞公爵,卡林西亞公爵,卡爾尼奧拉公爵,林寶公爵,盧森堡公爵,
海爾德蘭公爵,福騰堡公爵,阿爾薩斯領地伯爵,阿木爾藩侯,弗蘭德伯爵,哈布斯堡伯爵,帝羅爾伯爵,戈裏奇亞伯爵,巴塞羅那伯爵,
夏洛萊伯爵,阿瓦圖伯爵,伯根地,普法爾茲伯爵,埃諾伯爵,荷蘭伯爵,據特芬伯爵,盧希泳伯爵。
但這種頭銜並不和絕對的權力掛鉤。假如你是A公爵,如果你沒有某種國王任命的職位,你並不能直接命令非你領土內的封城B男爵。
如果B男爵在某次戰爭中受國王任命爲統帥,那你即便是A公爵也要聽他的命令。
甚至,假如你是A公爵,你的領地貧窮,兵少糧寡,而B男爵卻很富有,兵多,盟友又多,又是國王面前的紅人,那B男爵完全可以吊打你。
你也可以這麼理解,爵位是一種職稱,而官職是一種職務。職稱高固然受尊敬,待遇也好,但未必就是領導。
職稱高的人跟職稱低的人也沒有絕對的上下級關係,一個副高職稱的人並不一定能指揮一個初級職稱的人幹活。
而且,即便是你領土內的封臣C男爵也並不是完全隸屬於你的下級。
你們的關係是,你提供土地和保護,而他宣誓效忠你,爲你提供賦稅和武力支持。
不是中央集權治國家的君臣關係那樣,你想殺他就可以隨便殺。
假如你做了違反慣例的事情,損害了他的榮譽,他同樣可以跳出來指控你。
朋友們,假如你要寫一部中世紀背景或是西幻題材的小說,要套用爵位設定,我們以英國爵位系統爲例。
你可以注意下面幾點。
第一,多用公爵、伯爵、男爵三種爵位,尤其是伯爵。
因爲中世紀英國出現頻率最高的爵位就是伯爵、恩。
我們應該少用子爵和侯爵,因爲他們的出現頻率並不高。
而侯爵一般設置在邊境或其他相對獨立的地區。
第二,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個爵位,這樣寫起來會顯得更有內味。
第三,不要把官職和爵位混淆。
某男爵可以是王國宰相,權傾朝野,某公爵也可以沒有任何官職,整天沒事在家玩鳥。
第四,國王基本上都有多個爵位,很多時候甚至是一大串。
第五,騎士不是最低級的貴族,低級的騎士纔是最低級的貴族。
雖然聽起來很拗口,但實際上不管是國王也好,擁有各種爵位的貴族也好,
都可能有過被冊封爲騎士的經歷,可以稱爲騎士。
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確全都是騎士。
你可以這麼理解,騎士相當於黨員,領導也好,普通幹部也好,
甚至畢業後在家裏蹲的無業遊民也好,都可以是黨員。
第六,公爵一般都是和王室有點血緣關係的,很多公爵都擁有王位的繼承權。
最後,爵位絕對不存在升級這個概念,沒有從男爵升爲子爵,再從子爵升到伯爵這種奇怪的事情。
爵位就相當於一份財產,它一直存在在那兒,給了你就是你的,
你也許會變,但它卻亙古不變。
強烈建議小說作者們,如果要寫升級的話,就把主角擁有的爵位數量增加上去就可以了,
升級的可以是官職,千萬不要是爵位。
好了,關於爵位的小知識就介紹到這裏了,你聽明白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