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

qingsheng zhang
229粉絲
33 次觀看·2024年3月1日
《漢書》,又稱《前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漢朝東漢時期史學家班固編撰,前後歷時二十餘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後唐朝顏師古為之釋注。其中《漢書》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補寫而成,《漢書》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馬續補寫而成。《漢書》是繼《史記》之後中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全書共八十萬字。
漢書卷七十四
魏相丙集傳第四十四
魏相自若翁
幾因定陶人也
喜平陵
紹學邑
為郡族使
居閑樑
以對策高地
為貌伶令
請知
御史大夫桑弘楊克
乍成御史紙傳
常不以時夜
可怒復成
想疑其有奸
收捕
暗治其罪
亂棄客室
冒陵大治
後遷河南太守
禁止奸邪
豪強衛福
毀丞相車千秋死
先是
千秋子為洛陽武庫令
自見師父
而向治郡言
恐酒獲罪
乃自免去
向時怨追呼之
遂不肯還
向獨恨曰
大將軍聞此令去關
必以為
我用丞相死
不能御其子
使當世貴人非我
待矣
武庫令西至長安
大將軍獲光
國以責過相曰
右主新立
以為函谷京師之故
武庫精兵所據
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
自為武庫令
僅河南太守
不身為國家大策
苟見丞相不在
而斥逐其子
何淺薄也
後人有告
向賊殺不孤
事下有私
河南族
數中都關者
二三千人
遮大將軍
自言遠後留坐一年
已贖太守罪
河南老弱萬餘人
守關欲入尚書
官吏已聞
大將軍用武庫令誓
隨下相廷衛禦
九夕於冬
會射出
復有詔守茂陵令
請揚州刺史
考案郡國首相
多所貶退
相與丙級相善
十級為光祿大夫
與相疏遠
朝廷已深知
若翁志性
方且大用矣
遠少慎事自重
藏氣於身
想心善其言
為計威嚴
居部二歲
徵為建大夫
復為河南太守
數年宣帝即位
徵相入為大司農
兼御史大夫
四歲
大將軍獲光宏
賞思其功德
以其子羽為幼將軍
兄子樂平侯山
副領尚書室
向殷平恩侯許伯奏風室
言川丘積世清
務宋三世為大夫
及魯濟孫之專權
解危亂國家
子後元以來
陸去王室
正由總宰
謹光死
子復為大將軍
兄子秉書基
昆帝朱序據權室
在兵官
廣夫人顯及諸女
解通及長信宮
或夜召門出入
交涉放縱
恐竟不治
以猶以損奪其權
破散陰謀
以顧萬世之機
權功臣之事
有故事
諸尚書者皆為二風
屬其一曰復
領尚書者
先發復風
所言不善
秉去不奏
想復殷許伯白
取復風
以防擁蔽
宣帝善之
照相幾世中
皆從其意
或是殺許後之謀
使得尚文
乃霸其三族
令舊帝
親屬皆出不利
於是為賢
以老病滅
相遂代為丞相
封高平侯
十億八百戶
即或是院相
有旦之
謀剿太后趙
先趙斬丞相
然後廢天字
是發厥
伏誅
宣帝始欽萬機
歷經為治
斂羣臣和明時
而向總領重職
甚趁尚意
元康中
匈奴遣兵
幾悍屯田車師者
不能下
尚與後將軍
欲因匈奴衰弱
出兵擊其幼弟
使不敢覆擾西域
向尚書見曰
臣聞之
舊亂諸暴
謂之易兵
兵易者亡
敵加於己
不得已而起者
謂之硬兵
兵硬者勝
憎恨小固
不忍憤怒者
謂之憤兵
兵憤者敗
利人土地獲寶者
謂之貪兵
兵貪者破
是國家之大
今民人之重
欲陷危於敵者
謂之驕兵
兵驕者密
此無者
非但仁士
乃天道也
見者匈奴常有善意
所得漢民
者奉歸之
未有犯於邊境
雖爭屯田車師
不足至意中
今聞朱將軍
欲興兵入其地
臣予不知此兵
何名者也
今邊境睏乏
父子共犬羊之囚
食草來之食
常恐不能自存
難於動兵
軍旅之後
必有凶年
延民
以其愁苦之氣
賞陰陽之和也
出兵雖勝
猶有後憂
恐災害之變
因此已生
僅郡國首相
多不識選
風俗猶薄
水悍不識
按今年計
子弟殺父兄
妻殺夫者
凡二百二十二人
臣予以為
此非小便也
今左右不憂此
難欲發兵
報先界之分
與遠宜
待孔子所謂
無恐繼孫之憂
不在專於
而在蕭牆之內也
遠陛下
與平昌侯
樂昌侯
平恩侯
及有識者
詳益乃可
尚從相言而至
相明一經
有詩法
好管漢故事
及便宜章奏
以為古今益智
方盡物在奉行故事而已
碩巧漢興以來
國家便宜行事
及賢臣賈毅
曹措
董仲舒等所言
奏請詩行之
曰
臣聞明主在上
賢輔在下
則君安於
而臣和睦
臣相性德卑微
不能奉明法廣教化
禮四方以宣聖德
民多輩本屈末
或有稽寒之色
惟陛下之憂
臣相罪當萬死
臣相智能淺薄
不明國家大體
實用之宜
惟民忠實
為德所由
且服觀先帝
聖德仁恩之後
勤勞天下
垂憶黎素
憂水旱之災
惟民貧窮
發蒼穩
朕乏內
遣建大夫博士
尋行天下
查風俗
舉閑糧
評冤獄
觀蓋交道
省諸用
寬租賦
持山澤杯池
僅墨馬孤酒鑄雞
所以州籍既困
未安員員
便利百姓之道甚悖
臣相不能惜臣
昧死奏故事詔書
凡二十三事
臣謹按王法
必本於農
而勿積聚
糧辱滯用
以備兇災
無六年之序
尚未知吉
元鼎二年
平原
渤海
泰山
東郡
樸匹災害
民餓死於道路
二千旦
不欲慮其難
始至於此
乃明兆鎮舊
乃德蒙更生
今歲不登
古報騰永
臨秋收斂
猶有乏者
至春恐慎
無以相續
西腔未平
詩履在外
兵戈相成
臣妾寒心
以早圖其輩
為陛下留神遠遠
率有先帝聖德
以撫海內
賞詩行其策
有碩表彩
以陰陽
及明堂樂令奏之
曰
臣向聖德備援
放之不休
不能宣廣教化
陰陽未和
災害未息
就在臣等
臣聞亦曰
天地已順動
故日月不過
似時不特
聖王已順動
故刑罰輕而民服
天地變化
必有陰陽
陰陽之分
以日為計
日冬夏至
則八峯之續歷
萬物之幸成
各有長值
不得相干
東方之神太號
乘鎮直歸思春
南方之神炎帝
乘禮直行思夏
西方之神紹號
乘隊直舉思秋
北方之神專須
乘侃直全思東
中央之神皇帝
乘坤根直繩思夏土
子五地所思
各有十也
東方之卦
不可以至西方
南方之卦
不可以至北方
春星對至則稽
秋星震至則花
冬星離至則謝
夏星侃至則薄
明王謹於尊天
慎於養人
故立西河之官
以常似時
節授民事
均動靜以道
奉順陰陽
則日月光明
風雨時節
寒暑調和
三者得序
則災害不生
五穀熟
司馬遂
草木茂
鳥獸繁
民不邀集
衣食有餘
若是
則君尊民悅
上下無怨
政教不為
禮讓可興
夫風雨不時
則傷農喪
農喪傷
則民積寒
積寒在身
則無廉恥
叩賊奸鬼
所由生也
臣予以為
陰陽者亡世之本
羣生之命
自古賢聖
未有不由者也
天子之義
必純取法天地
而觀於先聖
高皇帝所述書
天子所伏第八曰
大業者陳璋
受詔常樂公曰
令羣臣以天子所伏
以安治天下
相國陳和
御史大夫陳昌
僅與將軍陳陵
太子太父陳通黨議
春夏秋冬
天子所伏
當法天地之術
中德人和
故自天子王侯
有土之君
夏及趙民
能法天地順四時
以治國家
身無禍殃
年壽永究
是奉宗廟
安天下之大禮也
陳情法之
中業者趙瑤舉春
李順舉夏
倪湯舉秋
共與舉冬
四人各執一時
大業者相彰奏
致曰可
孝文皇帝時
以二月施恩惠於天下
此孝涕利田
及毗君族
此死逝者
頗非時節
御史大夫曹措
實為太子嘉令
奏言奇狀
臣向弗念陛下恩澤甚厚
然而災氣未息
且恐趙令
有為何當時者也
願陛下選明經
通知陰陽者四人
各主一時
實至明言所值
以和陰陽天下興盛
向碩臣便宜
賞納用言
向赤院使暗示郡國
及休告從家還治府
折百四方一文
或有逆賊風雨災變
郡不上
向摺奏言之
使炳吉為御史大夫
同心輔政
尚皆眾知
想為人言意
不如極寬
逝世九歲
神闕三年薨
誓曰獻侯
子弘四
甘露中有罪須絕
為官內侯
炳吉自少卿
魯國人也
至律令
為魯御史
積功勞
少遷至廷尉右監
作法施官
歸為周從事
武帝末
巫谷事起
即以故廷尉兼徵
召至巫谷郡抵禦
使宣帝生數月
以皇曾孫
即見而憐之
有心知太子無事時
重哀曾孫無辜
即則緊候女徒
領保養曾孫
至賢造處
即至巫谷事
連歲不絕
後元二年
武帝及
往來長養武作功
望氣者言
長安獄中有天子氣
於是上遣使者
分調中都官
召獄細者
無輕重
一切皆殺之
內夜者令郭壤
夜到郡抵禦
即閉門拒使者不納
曰
皇曾孫在
他人無辜死者猶不可
況親曾孫戶
向守至天明不得入
然還以聞
因何造極
武帝異物
曰
天使之也
因赦天下
郡抵禦細者
獨賴極得生
安極四海已
曾孫病
幾不全者朔矣
即朔斥保養如母
加之醫藥
是欲甚有恩惠
以私財物
即其醫食
後即為車騎將軍
軍事令
前大將軍長使
獲光甚重之
入為光祿大夫
幾世中
朝帝崩
無次
大將軍光
遣即迎昌邑王赫
赫即位
以行淫亂廢
光與車騎將軍張安氏諸大臣
亦所立
未定
即奏記光曰
將軍是孝武皇帝
守強保之主
任天下之際
孝昭皇帝早崩無四
海內憂懼
與吉文四主
發喪之日
以大義立後
所立非其人
復以大義廢之
天下莫不服言
方今社稷宗廟
羣生之命
在將軍之一舉
且服聽於眾術
察其所言
諸侯宗室
在未列者
未有所聞於民間也
而遺詔所養
五弟曾孫
明並已
在掖庭外家者
及前使居郡底時
見其幼少
至今十八九已
通經術
有美才
性安而結合
遠將軍詳大義
參以師規
豈以褒險
先使入室
令天下昭然知之
然後決定大策
天下興盛
光瀾其意
遂尊立皇曾孫
遣宗政劉德
與及
應曾孫於掖庭
宣帝出即位
似即決官內侯
即為人深厚
不乏善
自曾孫遭遇
即絕口不到前恩
故朝廷
莫能明其功業
帝節三年
立皇太子
即為太子太傅
數月
遣御史大夫
即獲釋諸
賞公親政
省尚書室
事實
掖庭功必擇
令民夫尚書
自臣常有
阿保之功
掌下掖庭
令考問
則辭隱使者
秉籍之狀
掖庭令將擇
以御史府以釋籍
及時
謂則曰
如常坐養皇曾孫
不僅督斥
如安得有功
獨未成胡祖
懷養郭徵卿
有恩爾
分別奏祖等
供養勞苦狀
召集囚祖
張卿
以死
有子孫
接受厚賞
召免責為庶人
賜錢十萬
賞親見問
然後知己有救恩
爾忠不言
賞大賢之
至召丞相
朕微渺時
御史大夫即
與朕有救恩
決得茂焉
師不雲戶
無德不報
其封集為
伯陽侯
一千三百戶
臨當封
即疾病
尚將使人
家福而封之
及其生存也
尚憂急
急不起
太子太傅夏侯勝曰
此未死也
臣聞有因德者
必享其樂
以及子孫
今即為獲報而急甚
非其死即也
後病果愈
即尚書固辭
自臣不宜以空名受賞
尚報曰
朕知封君
非空名也
而君尚書歸侯印
是顯朕之不得也
方盡天下少事
君其專精神
省思慮
盡醫藥以自持
後五歲
待魏相為丞相
即本起御法小吏
後學施禮
皆通大義
即居相位
賞寬大
後禮讓
願使有罪臟
不稱職
則予長修告
終無所暗豔
可或謂急曰
君侯為漢相
堅立成其司
然無所成矣
急曰
府以三公之府
有案例之名
無竊漏焉
後人待急
因以為故事
公府不案例
自急使
於官署院使
不掩過陽扇
即欲立是久
說不當
長從急出
醉毆丞相車上
西曹主立白玉赤之
急曰
以醉毆之師去世
使此人將付何所容
西曹地忍之
此不過五丞相車嬰兒
歲不去也
此欲立邊郡人
習之邊塞
法奔命警備事
長出
是見義記持赤白囊
邊郡法奔命書持來至
欲立因隨義記至公車次去
知魯入雲中待郡
遂歸府見及白狀
因曰
恐魯所入邊郡
二千旦掌力
有老病不認兵馬者
宜可御事
即善其言
照東曹按兵掌力
所科調其人
謂以
照趙丞相御事
問以魯所入郡立
即據對
御事大夫
御事大夫足據不能詳之
以得淺讓
而即見謂
優邊司直
欲立立也
即乃歎曰
是無不可容
能各有所長
像是丞相不先聞
欲立言
何見老勉之有
願使遊士亦賢極
即又長出
逢清道羣鬥者
似商行道
即過之不問
願使獨怪之
即前行
逢人逐牛
牛船吐蛇
即止住
使既立問
逐牛行極禮矣
願使獨衛丞相前後施問
或以積極
即曰
民鬥相殺傷
長安令經兆尹
職所當盡被逐捕
遂竟丞相客其殿罪
奏行賞罰而已
宰相不親小事
非所當於道路問也
方淳邵陽用事
未可大熱
恐牛進行
用鼠顧船
此時氣失節
恐有所傷害也
三宮點調和陰陽
直當憂
是以問之
願使乃福
以及知大體
五鳳三年春
即病讀
賞字臨問及
曰
君及有不諱
誰可以自待者
即辭謝曰
羣臣性能
明主所知
於臣無所能時
賞顧問
即頓首曰
西河太守杜延年
名於法度
小國家故事
前為九卿十餘年
今在郡治
有能名
廷衛於定國
直獻祥平
天下自亦不冤
太僕陳萬年
是後母孝
敦厚備於行之
此三人
能皆在陳佑
惟尚察之
尚以及言皆是
而許焉
即疾薨
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
正西河太守杜延年
為御史大夫
惟其年老
起骸骨
病免
以廷衛於定國
代為御史大夫
黃霸薨
而定國為丞相
太僕陳萬年
代定國為御史大夫
居衛皆稱職
尚昌吉為知人
疾薨
是曰定侯
子顯四
甘露中
有罪薛厥
為官內侯
官至衛衛太僕
使顯紹為諸曹
常從四高廟
至西生日
乃史初取摘衣
丞相及大怒
為其夫人曰
宗廟至重
而顯不敬甚
王無爵者必賢也
夫人未言
然後乃以
及中子羽為水衡都尉
少子高為中壘校尉
原帝時
長安侍武尊尚書
言
臣少時為郡邸小吏
且見孝勳皇帝
以皇曾孫
在郡邸獄
是時
至獄使者秉吉
見皇曾孫遭離無辜
即人心感動
涕泣七策
選擇輔作胡祖
養世皇孫
即常從
臣尊日在室臥庭上
後遭調御之詔
即悍懼大難
不必嚴刑峻罰
既遭大赦
即謂守成水儒
皇孫不當再觀
使水儒
遺書經詔印
且與胡祖
據誦經詔印
不受復還
即祖日滿當去
皇孫思慕
即以思前故祖
令留與郭徵卿
並養數月
乃前祖去
後少內色夫白吉曰
四皇孫無詔令
十幾得四米肉
月月以給皇孫
即及時病
則使臣尊
朝夕請問皇孫
事省席入造詩
後似祖徵卿
不得令晨夜去皇孫熬蕩
碩奏乾脆實物
所以雍泉神靈
成玉聖功
功德以無量矣
使其欲知天下之福
而邀其報哉
長其人恩內竭於心也
遂藉之推歌姬以存君
不足以彼
小宣皇帝時
臣上書言狀
幸得下集
即謙讓不敢自罰
刪去臣詞
轉歸美於祖徵卿
祖徵卿皆以受田宅賜錢
即封為伯陽侯
臣尊不得彼祖徵卿
臣年老居貧
似在大暮
欲忠不言
恐使有功不著
即此顯
作微文奪爵為官內侯
臣予以為
以復其爵役
以報先人功德
先是顯為太僕十餘年
與官屬大為奸戾
葬千餘萬
私立校尉長暗和
罪治不道
奏請逮捕
上曰
故丞相即有舊恩
朕不忍絕
免顯官
奪役四百戶
好復以為城門校尉
顯足
子昌四爵官內侯
承帝時
修廢宮
以及舊恩猶重
弘家元年
致召丞相御使
改文包公德
所以眾宗廟
廣賢聖之路也
故伯陽侯即
以舊恩有功而封
今其四爵
朕甚憐之
福善善及子孫
古今之通益也
其封及孫
中郎將官內侯昌
為伯陽侯
封及後
國爵三十二歲
復旭雲
常傳子至孫
往往時乃爵
暫曰
古之至明
必有相類
遠取諸物
近取諸身
故京衛
君為元首
臣為古公
明其一體
相待而成也
是故君臣相配
古今常道
自然之事也
儘管漢相
高祖開基
蕭曹為貫
孝宣忠心
秉衛有生
事實處置有序
眾職修禮
公卿多趁其位
海內興於禮讓
覽其形式
豈虛乎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