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010孝文本紀第十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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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最初稱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太史記》。作者是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字子長,父親司馬談任太史令,寫古今通史的願望沒有實現,臨終要司馬遷完成其夙願。後來,司馬遷繼任父親太史令之職,開始寫《史記》,歷十餘年而完成。此書記載了從黃帝至漢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約3000年的歷史。全書共130篇,有12本紀、10表、8書、30世家、70列傳,共計526500字。
史記卷石
孝文本紀第十
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
高祖十一年春
以破陳錫君定代帝
立爲代王
督中都
太后博世子
即位十七年
高後八年七月
高後崩
九月
諸呂 呂禪等
欲爲亂
以威留勢
大臣共諸知
某趙立代王
是在呂后玉中
丞相陳平
太尉周伯等
使人迎代王
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吾等
張吾等議曰
漢大臣
結僱高帝室大將
習兵多謀詐
此其主意非止此也
特謂高帝呂太后威爾
今已諸諸呂
心迭血經師
此以迎大王爲名
實不可信
願大王昌吉無往
以觀其變
中魏宋昌晉曰
群臣之意皆非也
輔秦師其政
諸侯豪傑並起
人人自以爲得之者
以萬數
然足見天子之位者
留勢也
天下絕望
亦已
高帝封望子弟
帝犬牙相擲
此所謂盤石之宗也
天下扶其牆
二意
漢興
除秦苛政
曰法令
師德會
人人自安
難動搖
三意
扶以呂太后之言
立諸呂爲三王
善權專制
然而太魏已易結入北軍
易乎世皆左壇
未留室
叛諸呂
足以滅之
此乃天授
匪人利也
謹大臣雖欲爲變
百姓扶爲室
其黨寧能專一也
方謹內有諸須東墓之親
外位無處懷南
琅琊其帶之牆
方謹高弟子
睹懷南王與大王
大王幼長
賢聖仁孝
文與天下
故大臣因天下之心
而欲迎利大王
大王物以也
大王抱太后濟之
猶豫未定
不知歸
歸趙得大橫
瞻曰
大橫庚庚
於爲天王
下其以光
大王曰
寡人故以爲王矣
又何王
捕人曰
所謂天王者乃天子
於是大王乃遣太后弟伯昭
往見將侯
將侯等拒未昭言
所以迎利王矣
伯昭還報曰
信以無可疑者
大王乃孝慰宋昌曰
果如公言
乃命宋昌參聖
張吾等六人
呈六聖傳一長安
致高陵修治
而使宋昌
顯池之長安官便
昌至未橋
丞相以下接迎
宋昌還報
大王遲至未橋
群臣拜夜昌晨
大王下車拜
太尉伯晉曰
願請鑑言
宋昌曰
所言公公言至
所言斯王者不受思
太尉乃跪上天子喜福
大王謝曰
只待抵而懿之
遂遲入待抵
群臣從至
丞相陳平
太尉周伯
大將軍陳武
御史大夫張昌
宗正劉穎
朱須侯劉彰
東墓侯劉興居
點客劉階
且再拜言曰
子弘等皆非孝慧弟子
不當奉宗廟
臣謹請
殷安侯列侯請王后
與琅琊王
宗室大臣列侯
立二千誕議曰
大王高地長子
宜爲高地寺
願大王及天子位
大王曰
奉高地宗廟
寡人不寧
不足以稱宗廟
願請楚王既宜者
寡人不敢當
群臣皆服故請
大王西向讓者三
南向讓者再
丞相平等皆曰
臣服既至
大王奉高地宗廟
最宜稱
隨天下諸侯
萬民以爲宜
臣等爲宗廟設祭祭
不敢呼
願大王信聽臣等
臣謹奉天子喜福
再拜上
大王曰
宗室將相王列侯
以爲莫宜寡人
寡人不敢辭
遂及天子位
群臣以禮賜事
乃使太蒲英
與東穆侯相居
遷宮
奉天子法將
盈於代帝
皇帝即日西
入衛陽宮
乃夜拜宋昌偉
衛將軍
鎮撫南北軍
以張五爲郎中令
行殿中
還坐前殿
於逝夜下詔書曰
見者諸呂用事善權
謀爲大逆
欲以爲劉氏宗廟
乃將相列侯
宗室大臣諸之
皆扶其沽
朕出即謂
其攝天下
賜民絕一吉
女子百戶牛酒
樸五日
孝文皇帝元年
十月庚戌
喜立故狼牙王則
爲燕王
辛亥
皇帝即坐
夜高廟
右丞相平
喜爲左丞相
太尉伯爲右丞相
大將軍冠英爲太尉
諸呂所奪其儲固地
皆賦予之
仁子
譴車祭將軍伯昭
皇帝曰
呂產自治爲相國
呂祿爲上將軍
善矯譴冠將軍英
將兵擊旗
欲代劉氏
應留形陽扶乩
與諸侯合謀
以誅呂氏
呂產欲爲不善
丞相丞平
與太尉周伯
謀奪呂產等軍
朱虛侯劉彰
首先捕呂產等
太尉身率
相平侯通
持結成趙入北軍
典克劉階
身奪趙王呂祿印
一封太尉伯萬戶
次金五千金
丞相陳平
冠將軍英
一個三千戶
金二千金
朱虛侯劉彰
相平侯通
東穆侯劉興居
一個二千戶
金千金
封典克階爲楊信侯
次金千金
十二月
尚曰
罰者治之正也
所以禁報而率善人也
謹犯法以論
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
同產作之
即爲收奴
朕甚不取
其意之
有司皆曰
民不能自治
故違法以禁之
相作作收
所以累其心
使衆犯法
所從來遠矣
如故變
尚曰
朕聞
法正則民卻
罪蕩則民從
且服牧民而
倒之善者利也
其既不能倒
又以不正之法
罪之
是反害於民
違報者也
何以禁之
朕未見其變
其孰計之
有司皆曰
陛下家大會
德甚盛
匪臣等所及也
請奉詔書
除收奴
諸相作律令
正曰
有司言曰
早見太子
所以尊宗妙
請立太子
尚曰
朕既不得
上帝神明爲心想
天下人民
未有妾志
謹縱不能
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
而善天下焉
而曰
欲見太子
使衆無不得也
謂天下和
其安之
有司曰
欲見太子
所以衆宗妙社稷
不忘天下也
尚曰
楚王繼父也
春秋高
曰天下之義禮多矣
名於國家之大體
吾王於朕
兄也
惠人以好德
淮南王
帝也
秉德以陪朕
豈爲不遇災
諸侯王宗室坤帝
有功臣
多賢
及有德義者
若舉有德
以陪朕之不能中
使社稷之靈
天下之福也
今不選舉焉
而曰避子
人其以朕
爲忘賢有德者
而專於子
非所以憂天下也
朕甚不取也
有司皆故請曰
古者殷周有國
治安皆千餘歲
古之有天下者
莫長言
用此道也
立四避子
所從來遠矣
高帝親率士大夫
使平天下
建諸侯
爲帝者太祖
諸侯王及列侯
使授國者
皆亦爲其國祖
子孫祭祀
世世福絕
天下之大義也
故高帝
設之一幅海內
僅是一件
而更選於諸侯
及宗室
爲高帝之制也
更義不宜
子某最長
淳厚慈仁
請建議爲太子
尚乃許之
因賜天下民
當代富厚者
絕各一級
奉將軍伯昭爲
旨侯
三月有思請
立皇后
伯太后曰
諸侯皆同姓
立太子母爲皇后
皇后姓竇氏
尚未立後
故賜天下
官寡孤獨窮困
吉年八十以上
孤兒九歲以下
不博米肉
各有數
尚從代來出即位
師德惠天下
鎮府諸侯
四夷皆恰歡
乃徇從
代來功臣
尚曰
訪大臣之諸諸旅迎鎮
鎮胡夷
皆指鎮
爲中尉宋昌勸鎮
鎮以得
寶鳳宗廟
以尊昌爲尉將軍
其封昌
爲壯武侯
主從鎮六人
管皆至九卿
尚曰
列侯從高地入蜀
漢中者
六十八人
皆一封各三百戶
故立二千代
漢以上從高地
尹川首尊等十人
十役六百戶
淮陽首
申圖家等十人
五百戶
魏魏定等十人
四百戶
封淮南王舅父趙堅
爲周陽侯
齊王舅父
四君爲清郭侯
秋
封故常山丞相蔡堅
爲樊侯
任霍順右丞相曰
君本諸諸呂
迎代王
今又金旗功
受上賞
處尊位或且極深
右丞相伯
乃謝並免罷
左丞相平
專爲丞相
二年十月
丞相平足
赴以將侯伯
爲丞相
尚曰
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
各守其地
以時入貢
民不勞苦
上下歡心
民有宜得
今列侯多居長安
亦遠
立足幾書廢庫
而列侯
亦無由教訓其民
其令列侯之國
爲立及詔所執者
譴太子
十一月會
日有時至
十二月望
日又時
尚曰
朕聞之
天生徵民
謂之治君以養治之
人主不德
不正不均
則天世之以災
以戒不治
乃十一月會
日有時至
折現於天
災屬大焉
朕獲寶宗廟
以微妙之身
託於趙民君王之上
天下治亂
在朕一人
惟二三執政
猶無古功也
朕下不能
禮遇群生
尚以磊三光之名
其不得大矣
令至
其惜思朕之過失
即知見
思之所不及
蓋以告朕
即舉賢良方丈
能直言極見者
以匡朕之不怠
因各斥其任職
勿省
瑤費
以便民
朕既不能遠得
故賢然
念外人之有非
是以赦備未息
謹縱不能
罷鞭屯戍
而有敕兵後衛
其罷魏將軍軍
太普
獻馬夷才卒
於皆以己傳志
正月
尚曰
農天下之本
其開集田
朕親率耕
以己宗廟資成
三月
有思請立皇子
爲諸侯王
尚曰
趙幽王幽子
朕甚憐之
以立其長子遂
爲趙王
遂帝必強
及其道會王子
朱須侯張
東穆侯興居有功
可望
乃立趙幽王少子
必強爲和監王
以其巨郡
立朱須侯
爲承陽王
立東穆侯爲吉北王
皇子武
爲代王
子參爲太原王
子吉爲梁王
尚曰
古之治天下
朝有盡善之經
所以通治道而來見者
今罰有
誹謗妖言之罪
是使衆臣
不敢盡情
而尚無由
聞過失也
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
其除之
民或祝祖尚
以相約節
而後相慢
立以爲大逆
豈有他言
而立又以爲誹謗
此細民之
於無知敵死
怎慎不取
自今以來
有犯此者
勿聽之
九月
初與郡國首相
爲同虎符
主使符
三年十月丁有慧
日有時之
十一月
尚曰
前日召遣烈侯之國
或辭未行
丞相朕之所重
其爲朕
率烈侯之國
將侯伯
免丞相救國
以太尉
影音侯英爲丞相
把太尉官
屬丞相
四月
承陽王張轟
淮南王常
與從者魏靖
賞碧陽侯沈義基
五月
匈奴入北帝
舉河南爲寇
帝出姓甘泉
六月
帝曰
漢與匈奴約爲坤帝
無恃害邊境
所以
書魏匈奴甚厚
謹幼賢王
離其國
將重居河南翔地
非常固
往來晉賽
不殺吏族
驅寶賽蠻夷
嶺不得居其固
凌歷邊歷
入道甚傲無道
非曰也
其乏邊歷
即八萬五千億高奴
遣丞相
尹殷侯冠英
姬匈奴
匈奴去
伐中魏才官
屬魏將軍君長安
新某
帝自甘泉之高奴
殷姓太元
見故群臣
皆賜之
舉公行賞
諸民禮賜牛酒
赴晉陽中都民
三歲
留遊太元
十餘日
吉北王興居
文帝之代
欲往姬湖乃返
法並御習行陽
於是
趙霸丞相兵
遣吉蒲侯陳武
爲大將軍
將十萬往姬之
齊侯赫爲將軍
均行陽
七月辛亥
帝自太元至長安
乃趙有思曰
吉北王
備得反上
掛物吏民
爲大逆
吉北吏民
兵衛制先自定
即以軍帝一降者
皆攝之
復官決
於王興居去來
亦攝之
八月
破吉北軍
魯齊王
攝吉北朱吏民
欲往返者
六月
有思言
淮南王常
廢先帝法
不聽天子詔
居處無度
出入逆於天子
擅違法令
與吉蒲侯太子齊謀反
遣人
發起兵
欲以爲宗廟設計
群臣議
皆曰
常當棄事
帝不忍製法於王
設其罪
廢物王
群臣請楚王
屬嚴盜窮都
帝許之
常未到處所
行病死
後十六年
追尊淮南王常
視爲立王
立其子三人
爲淮南王
衡山王
盧江王
十三年下
尚曰
該聞天道
或自願起
而浮游得興
百官之非
已由朕攻
謹密住之官
宜過於下
以張無之不得
朕慎不取
其除之
五月
其太倉令淳于公
有罪當刑
詔御戴喜戲長安
太倉公無男
有女五人
太倉公將刑會待
馬其女曰
生子不生男
有緩急
非有意也
其少女提盈
自傷氣
乃隨其婦至長安
尚書曰
妾婦爲例
其中皆昌其連平
謹作法當刑
妾商
服死者不可復生
行者不可復主
隨婦欲
改過自新
其道無猶也
妾願沒入爲官
闢淑婦行罪
使得自新
書奏天子
天子連悲起意
乃下詔曰
改文有餘事之時
畫醫官一張符
以爲錄
而民不犯
何則
致致也
今罰有肉行三
而奸不止
其咎安在
非乃朕得薄
而教不名於
吾甚自愧
故服
殉道不純
而於民獻焉
詩曰
凱蒂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過
教爲師而行家焉
或欲改行爲善
而道無猶也
朕甚憐之
服行至斷之體
克肌膚
終身不息
何其處痛而不得也
豈趁
爲民父母之意哉
其處肉行
尚曰
農天下之本
物莫大焉
謹勤身從事
而有租稅之腹
事爲本末者
無以益
其於勸農之道
未備
其除田之租稅
十四年冬
匈奴謀入邊爲寇
攻諸羅塞
殺北帝都尉昂
尚乃遣三將軍
軍隆西
北帝上郡
中尉周赦
爲尉將軍
郎中令張武
爲車騎將軍
軍魏北車千勝
騎足十萬
帝親自落軍
勒兵申教令
四軍立足
帝欲自將
擊匈奴
群臣諫皆不聽
皇太后顧邀帝
帝乃旨
於是以東陽侯
張相如爲大將軍
程侯赤爲內侍
鸞步爲將軍
擊匈奴
匈奴頓走
春
尚曰
朕獲執犧牲歸璧
以示上帝宗廟
十四年於今
歷日綿長
以不敏不明
而久俯臨天下
朕甚自愧
其廣贈諸寺
昔先王遠施
不求其報
望似不祈其福
又賢左戚
先民後繼
至明之極也
今吾聞辭官
祝兮
皆歸福贈公
不爲百姓
朕甚愧之
福以贈不得
而恭享獨美其福
百姓不欲焉
使衆無不得
其令辭官
致敬
無有所奇
事實
北平侯張倉爲丞相
芳名綠歷
魯人公孫辰上書
辰中史
傳武德事
演方今土德史
土德
應黃龍獻
當改
徵朔福色制度
天子下棋士
與丞相議
丞相推
以爲金水德
使名徵十月
賞黑士
以爲其言非事
請罷之
十五年
黃龍獻成跡
天子乃附詔
魯公孫辰
以爲博士
身名土德士
於是尚乃下詔曰
有義務之神
獻於成跡
無害於民
遂已有年
朕親交寺
上帝諸神
禮官邑
無會以勞朕
有司禮官皆曰
古者天子
下恭親禮寺上帝
義於交
故曰交
於是天子使姓庸
交獻五弟
以孟夏四月
達禮焉
趙人新元平
以忘棄獻
因稅上設立
衛陽五廟
豫出周鼎
當有豫英獻
十六年
尚親交建
衛陽五弟廟
亦以夏達禮
而上斥
十七年得玉碑
刻曰
人主延壽
於是天子使
更爲元年
令天下大僕
七歲新元平
逝絕
夷三族
後二年上曰
朕既不明
不能遠得
適宜使方外之國
或不寧兮
府四荒之外
不安其身
方濟之內勤勞不楚
二者之舊
皆自於朕之德薄
而不能遠達也
建者累年
匈奴
並報邊境
多殺吏民
邊陳兵力
有不能欲無內至
以衆無不得也
府九
劫難聯兵
中外之國
將何以自寧
今朕肅興夜昧
勤勞天下
憂苦萬民
未知達替不安
未嘗一日
忘於心
故遣使者
觀蓋相望
結義於道
以御朕義於禪於
謹禪於
反骨之道
既社稷之安
便萬民之利
親與朕聚氣
系過邪之大道
結兄弟之義
以全天下
元元之民
和親已定
始於今年
後六年冬
匈奴三萬人入尚郡
三萬人入雲中
以中大夫令勉
爲車騎將軍
軍飛胡
顧楚相蘇義
爲將軍
軍勾住
將軍張武屯北地
河內守周亞夫
爲將軍
居細柳
宗正劉禮爲將軍
居壩上
祝資侯
軍集門
以備胡
數月
胡人去
義罷
天下漢
皇
帝家會
令諸侯
吾入貢
持山澤
儉諸
扶育狗馬
法滄渝
以振貧民
民得脈絕
孝文帝從代來
即位二十三年
公室願誘
狗馬扶育
無所增益
有不便
則持以吏民
常御坐露臺
召將祭之
值百金
尚曰
百金中民
十家之產
吾奉先帝公室
長孔修之
何以臺爲
尚長懿提一
所幸慎夫人
令一不得夜帝
爲障不得文秀
以適敦浦
爲天下先
至罷陵
皆以瓦契
不得以金銀
銅錫爲事
不至墳
欲爲省
吾凡民
南越王玉陀
自立爲五帝
然尚趙貴
玉陀兄弟
以德報之
馱遂去帝昌臣
與匈奴和親
匈奴被約入道
然令鞭備首
不發兵深入
勿反苦百姓
吾王詐病不朝
就此擊杖
群臣如
袁昂等稱說
雖竊
常假借用之
群臣如張吾等
受路位金錢
絕
尚乃發御府金錢賜之
以潰其薪
服下吏
專物以德化民
是以海內
因富
興於禮義
後七年六月幾亥
帝崩於
衛陽宮
遺詔曰
朕聞改天下萬物之盟
生
米不由死
死者天地之禮
物之自然者
兮可慎哀
當今之時
士賢家生而物死
後葬以破業
衆福以傷生
無甚不取
且朕既不得
無以作百姓
金崩
又使衆福九令
以離寒暑之數
哀人之父子
尚長幼之志
損其飲食
絕鬼神之祭祀
以衆武
不得也
爲天下和
朕獲寶宗廟
以渺渺之身
託於天下君王之上
二十有餘年矣
乃天地之靈
社稷之福
房內安寧
民有賓閣
朕既不敏
常未過行
以修先帝之儀德
爲年之久長
拒於不忠
今乃幸以天年
得復供養於高廟
朕之不明
與佳志
豈系哀悲之有
其令天下利民
令到初令三日
皆是福
吾見
娶婦嫁女
慈祀飲酒食肉者
自當幾多
皆吾見
迭代吾過三寸
吾布車擠兵器
吾發民男女
哭令宮殿
宮殿中當令者
皆以旦夕
各十五舉聲
禮畢罷
非旦夕令時
盡吾得善哭
以下
福大洪十五日
小洪十四日
先七日
是福
他不在令中者
皆以此令比律從事
佈告天下
使明知正義
霸凌山川
因其故
無有所改
鬼夫人以下
至邵氏
令中尉亞夫
爲車騎將軍
屬國漢
爲江屯將軍
郎中令伍
爲婦土將軍
發晉縣縣族
萬六千人
發內市族萬五千人
藏國川
婦土屬將軍伍
以四
群臣皆頓首
上尊號
曰孝文皇帝
太子即位於高廟
丁位
習號曰皇帝
孝景皇帝元年十月
至趙御史
改文
古者足有功而
宗有德
至禮樂各有由
文歌者
所以發德也
舞者所以明功也
高廟咒
奏武德文史
五行之舞
孝慧妙咒
奏文史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
臨天下
通官糧
不亦遠方
除誹謗去肉刑
賞賜長老
收緒孤獨
以御群生
儉事欲不受限
不思其利也
罪人不奴
不誅無罪
除肉刑
出美人
眾絕人之事
朕既不敏
不能識
此皆上古之所不及
而孝文皇帝
親行之
德後謀天地
立則亦四海
米不獲福焉
明相忽日月
而妙月不襯
朕甚懼焉
其謂孝文皇帝妙
為昭德之舞
以明修德
然後
祖宗之功德
助於諸博
益於萬世
永永無窮
朕甚佳至
其與丞相獵猴
中二千彈禮冠
據為禮儀奏
丞相陳家等言
陛下永思孝道
立昭德之舞
以明孝文皇帝之聖德
解陳家等
於所不及
陳謹意
事功莫大於
高皇帝
德莫勝於孝文皇帝
高皇廟
宜為帝者太祖之廟
孝文皇帝廟
宜為帝者太宗之廟
天子
宜世世獻祖宗之廟
郡國諸侯
以各位孝文皇帝
立太宗之廟
諸侯王
獵猴使者
誓詞
天子歲獻祖宗之廟
請助之諸博
宣佈天下
至曰可
太史公曰
孔子言
必是然後人
善人之治國百年
亦可以勝殘去殺
承哉誓言
漢興
至孝文四十幼餘載
得至聖也
臨臨向
改徵服
封善意
謙讓未成於今
嗚呼!
豈不人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