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志》 第八十六回 吳起殺妻求將騶忌鼓琴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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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回
吾乞殺妻求將,
搜記古琴曲像。
話說吾乞魏國人,
少居李中,
以擊劍無賴爲母所擇。
其自拈其臂出血,
與母誓約。
其今辭母,
遊學他方。
不爲清相,
擁結毛乘高車,
不入魏城,
與母相見。
母棄兒留之,
其競出北門不顧。
王魯國,
授業於孔門高地增參。
驟言夜誦,
不辭辛苦。
有齊國大夫田居至魯,
家企好學。
女之談論,
冤冤不結,
乃以女棄之。
其在增參之門,
遂於。
慘知其家中尚有老母,
一日未曰。
子游學六載,
不歸姓晉,
仁子之心安乎。
其對曰。
其曾有誓辭在前,
不爲清相,
不入魏城。
參曰。
他人可誓,
母安可誓也。
遊士心悟其人。
爲己,
爲國有信志,
言其母已死。
其仰天三豪,
懸己收類,
頌獨如故。
參怒曰。
無其不奔母喪,
忘本之人。
夫水無本則節,
木無本則折。
人而無本,
能令中乎。
其非無徒矣。
命弟子決之,
不許相見。
其遂棄儒,
學兵法。
三年學成,
求試於魯。
魯相公宜修,
常與論兵,
知其才能。
焉於木工,
任爲大夫。
其路入濟豐,
遂多買竊婢,
以自娛樂。
時其向國填河,
謀竄其國。
恐魯與其勢殷,
獲討其罪。
乃修愛靈之願,
興師罰魯,
欲以威力習而服之。
魯相國公宜修禁曰,
欲竊其兵,
非無其不可。
木工口雖答應,
終不肯用。
即聞其師以拔長義,
修復請曰,
陳言無其可用,
君何不行。
木工曰,
吾固知其有將才,
然其所娶乃田宗之女。
夫至愛莫如夫妻,
能保吾觀望之益乎。
吾是以朝儲而不絕也。
公宜修出朝,
吾其以先在相府後建。
問曰,
其寇已深,
主公已得良將否。
今日不是某誇口自薦,
若用某爲將,
必是其病之倫不凡。
公宜修曰,
吾言之再三,
主公已子婚于田宗,
已此遲已未決。
吾起曰,
欲是主公之宜,
此特異爾。
乃歸家問及其田氏曰,
人之所貴有妻者何也?
田氏曰,
有外有內,
家道使利。
所貴有妻,
已成家爾。
吾起曰,
夫未爲傾向時路萬中,
功垂於逐博,
名留於千古。
其成家也大矣,
豈非婦之所望於夫者乎?
田氏曰,
然。
起曰,
吾有求於子,
子當爲我成之。
田氏曰,
妾婦人,
安得祝君成其功名。
起曰,
謹其師伐魯,
魯侯欲用我爲將,
以我取于田宗,
宜而不用。
成得子之頭,
以夜見魯侯,
則魯侯之宜逝,
而吾之功名可舊矣。
田氏大驚,
方欲開口答話,
其拔劍一揮,
田氏頭已落地,
時辰有失雲。
一夜夫妻百夜恩,
無辜人始作冤魂,
母喪不顧人倫絕,
妻子屈屈何足論?
於是,
以薄裹田氏頭,
往見沐公,
奏曰,
臣薄裹有制,
而君以妻顧劍宜,
臣今斬妻之頭,
以明臣之畏魯不畏其也。
沐公慘然不樂,
曰,
將軍休矣,
少請公以休入見。
沐公畏曰,
吾起殺妻以求降,
此殘忍之極,
其心不可策也。
公以休曰,
其不愛其妻而愛公明,
君若棄之不用,
必反而畏其矣。
沐公乃同休言,
其拜吾起爲大將,
使謝柳身降賦之,
率兵二萬以拒其屍。
其受命之後,
在軍中與士族同衣時,
臥不設席,行不其成,
見士族裹梁負重,
奔而嚇之。
幽族病居,
其親未調藥,
一口損其濃血。
士族感起之恩,
如同父子,
賢摩拳擦掌,
願爲一戰。
卻說田河引大將田稷斷朋,
長驅而入,
直犯難比。
聞吾起爲魯將,笑曰,
此田氏之婿好色之徒,
安之君呂氏也。
魯國何敗,
故用此人也。
即兩軍對壘,
不見吾起挑戰,
因使人蔘其作爲。
見其方于軍事中之最賤者,
席地而坐,
分耕而食。
使者環抱,田河笑曰,
將尊則侍衛,
侍衛則戰利。
其舉動如此,
安能用衆,
吾無慮矣。
在淺愛將張醜,
假稱願與蔣河特至魯軍,
嘆其戰守之意。
其將精銳之士藏於後軍,
兮以老弱見客,
謬爲公瑾,
言入禮帶,
醜曰。
軍中傳聞,
將軍殺妻求將,
國有之戶,
豈胡訴而對曰。
某雖不孝,
曾授學於聖門,
安敢爲此不情之事。
吾其自因病亡,
與軍旅之命,
是會其時。
醜曰。
將軍若不棄田宗之好,
願與將軍結盟通和。
啓曰。
某書生,
豈敢與田氏戰乎?
若獲結成,
此乃某之志願也。
豈留張醜於軍中,
歡飲三日,
方纔遣歸,
決不談及兵事。
臨行再三致意,
求其身好。
草辭去,
豈及暗調兵將,
分作三路,
爲其後而行。
田河得張醜回報,
已起兵既弱,
又無戰志,
權不掛義。
忽然,
園門外鼓聲大振,
魯兵突然殺至。
田河大驚,
馬不及甲,
車不及駕,
軍中大亂。
田冀引步軍出營,
段鵬即令軍士,
整頓車勝接應。
不提防,
柳械身銜二軍,
分爲左右,
一齊殺入,
成亂加攻。
齊軍大敗,
殺得殭屍滿野,
直追過平路方回。
魯木公大躍,
進起上清。
田河則張炒物事之罪。
炒曰,
謀所見如此,
豈知豈知詐謀哉?
田河乃探曰,
豈知用兵,
孫武然居之流野?
若中爲魯用,
豈必不安?
吾欲前一人制魯,
暗與通河,
各無相伴,
此能去否?
炒曰,
願捨命一行,
將功折罪。
田河乃構求美女二人,
加以黃金千億,
令張炒乍爲骨克,
挾制魯,
滋潰吾乞。
其貪財好色,
見即受之。
魏炒曰,
致意其相國,
使其不親魯,
魯何敢加其災?
張炒寄出魯城,
故意泄其事於行人,
遂沸沸揚揚,
傳說吾乞受會通乞之事。
穆公曰,
無故知其心不可測也,
欲削其厥究罪,
起聞而拒,
棄家逃奔魏國,
主於翟皇之家,
是文侯與黃謀及守西河之人,
黃遂見吾乞可用,
文侯照而見之,
謂其曰,
文將軍爲魯將有功,
何以見辱畢異?
其對曰,
魯侯聽信讒言,
信任不忠,
故臣逃死於此。
穆君侯哲節下士,
豪節歸心,
遠執鞭馬前,
倘蒙驅使,
雖肝腦塗地,
亦無所恨。
文侯乃拜其爲西河守,
起至西河,
修城至池,
練兵訓武,
其愛婿士族,
亦如爲魯將之實,
鑄成以聚秦,
明曰吾城,
時秦惠公薨,
太子明出子四位,
惠公乃簡公之子,
簡公乃靈公之繼父,
仿靈公之薨,
其子施習年幼,
羣臣乃奉簡公而立之,
治世三傳,
及於出子。
而施習年長,
爲大臣曰,
國,無父之國也,
無何罪而見廢。
大臣無此以對,
乃相予殺出子,
而立施習,
視爲獻公。
吾啓程秦國多事之日,
興兵襲秦,
取河西五城,
韓趙皆來稱賀。
文侯以翟皇建賢有功,
欲拜爲相國,
仿於禮客。
客曰,不如未成。
文侯點頭,客出朝,
翟皇迎而問曰,
文主公欲補相,
取決於子,
今已定乎,何人也?
客曰,已定未成。
翟皇憤然曰,
君欲伐中山,
吾進岳陽。
君攸夜,吾進西門報。
君攸西河,吾進吾啓。
吾何以不若未成哉?
禮客曰,
成所舉,
補子下,
填子方,
斷幹目。
非師即有,
子所進者,
君皆臣之。
成十路千中,
十九在外,
以待賢士。
子路十,
皆以自善。
子安得彼於未成哉。
皇再拜曰,
彼人失言,
請侍門下爲弟子。
自此魏國將相得人,
鞭筆安吉。
三晉之中,
唯魏最強。
其相國田河,
建魏之強。
有文侯賢名重於天下,
乃身傑魏豪。
遂遷其君康功殆於海上,
以一成濟其時,
於皆自取。
使人於魏文侯處,
求其轉請於周,
欲援三晉之吏,
列於諸侯。
周未列王已崩。
子安王名驕吏,
事欲微弱。
時乃安王之十三年,
遂從文侯之請,
賜田河爲齊侯,
視爲田太公。
子陳公子完奔齊,
視齊桓公爲大夫。
江氏之寺遂絕,
無在畫像。
十三晉皆以德相德人爲上,
於是相國之權最重。
趙相公仲廉,
韓相俠磊。
舊中單說俠磊。
魏氏與濮陽人嚴仲子明隋,
爲八拜之交。
磊貧而隨賦,
資其日用,
賦以千金助其遊費。
俠磊因此得達於韓,
未至相國。
俠磊既執政,
頗助威重,
門絕私業。
嚴隋至韓,
業磊繼其引進,
後越渝不得見。
遂自以家財,
陸軍左右,
得見磊侯。
磊侯大喜,
予貴衆之。
俠磊賦於磊侯錢,
言嚴隋之短,
賭其盡用。
嚴隋聞之大恨,
遂去韓,
便由磊國,
欲求永世刺殺俠磊,
以血其恨。
行至齊國,
撿屠牛四中,
一人舉巨斧砍牛,
斧下之處,
筋骨利結,
而全不費力,
是其斧可重三十餘斤。
嚴隋亦知,
細看其人,
身長八尺,
還眼求須。
犬骨特聳,
聲音不似其人。
遂邀與相見,
問其姓名來歷,
答曰,
某姓聶名正,
爲人也。
家在旨之深井裏,
因賤姓粗職,
得罪鄉里。
宜老母及子
必居此地,
屠牛以供朝夕。
一尋嚴隋姓字,
隋告之,
匆匆別去。
自早,嚴隋
拒衣冠罔拜,
邀至九字
拒賓主之禮。
九字三拙,
遂出黃金百億爲贈。
正怪其後,
隋曰,
穩子有老母在堂,
故思近不恬,
待無子
爲一日之養兒。
聶正曰,
衆子爲老母謀養,
必有用正之處。
若不明言,
絕不敢授。
嚴隋將轄累
父恩之事,
背細說之,
今欲如此嫩班。
聶正曰,
其專諸有言,
老母在,
此身未敢許人。
衆子別求勇士,
某不敢須尊賜。
隋曰,
某目君之高義,
願結兄弟之好,
而求隋其私哉。
聶正被搶不過,
只得授之,
以其伴嫁其子嬰。
於今日聚
肥甘奉母,
醉於老母病足。
嚴隋父王哭掉,
待爲至喪。
喪葬即斃。
聶正曰,
今日之身,
乃足下之身也。
惟所用之,
不復自息。
衆子乃問報仇之策,
欲謂具車技壯士。
正曰,
相國至貴,
初入兵衛,
衆聖無比。
當以其取,
不可以立聖也。
遠得立匕首懷之,
四夕圖世。
今日別衆子前行,
更不相見。
衆子亦勿問吾事。
正至寒,
夙於郊外,
靜兮三日。
早起入城,
直挾磊自朝中出。
高車四馬,
甲士直戈。
前後擁衛,
騎行如飛。
正尾至相府,
磊下車,
復坐輔爵士。
自大門至於堂階,
皆有兵杖。
正遙望堂上,
磊重習平安而坐。
左右持諜,
稟爵者慎重。
額請,士臂將退。
正乘其械,
口稱,
有急事告相國。
從門外,
攘臂直驅。
甲士擋之者,
皆縱橫顛制。
正搶制工作,
抽匕首以賜挾磊。
磊驚起,
謂及離席,
重心而死。
堂上大亂,
共呼,有賊,
閉門來擒聶正。
正擊殺數人,
奪不能自託。
恐人時之,
即以匕首自削其面。
掘出雙眼,
選字字其喉而死。
早有人抱之含烈喉。
烈喉問,
賊何人?
衆莫能識,
乃曝其屍於市中。
選千金之賞,
詬人告首,
欲得賊人姓名來歷,
爲相國報仇。
如此七日,
行人往來如矣,
決無時者。
此事直傳至魏國旨意。
聶子應聞之,
即痛哭悅,
必無地也。
便以肅博果頭,
敬至韓國。
見鄭橫屍侍上,
俯而哭之甚哀。
侍吏居而問曰,
汝於死者何人也?
復人曰,
死者爲吾弟聶鄭,
妾乃其子應也。
聶鄭居止之深井裏,
以永聞。
彼知賜相國罪重,
恐累及賤妾,
故絕目破面,
以自諱之。
其名,
妾乃何須一身之死,
人是吾弟,
終泯沒於人世乎?
侍吏曰,
死者既是汝弟,
必之作賊之故。
何人主使?
汝若明言,
吾請於主上,
待汝一死。
應曰,
妾如愛死,
不至此矣。
吾弟不恤身屈,
諸千乘之國相,
待人報仇。
妾不言其名,
是莫吾弟之名也。
妾復謝其故,
是又莫吾弟之意也。
遂處適中井亭石柱而死。
侍吏報之韓烈侯,
烈侯嘆息,
令收葬之。
以韓山堅爲相國,
待俠磊之任。
烈侯傳子文侯,
文侯傳哀侯。
韓山堅
素與哀侯不睦,
常見是哀侯。
諸大臣
共諸殺山堅,
而立哀侯子若山,
是爲義侯。
義侯子昭侯,
永身不害爲相。
不害精於行明之學,
國以大智。
此事後話。
再說,朱安王
十五年,
魏文侯思病篤,
召太子基於中山。
趙文魏太子
離了中山,
引兵習而取之。
自此魏與趙有戲。
太子基歸,
魏文侯已薨。
乃主桑四魏,
是爲武侯。
拜田文爲相國。
吾起自西河入朝,
自以功大,
滿望拜相。
及文以相田文,
憤然不悅。
朝退,
御田文於門,
盈而未曰,
此之啓之功乎,
今日請於子論之。
田文拱手曰,
願聞。
啓曰,
將三軍之重,
使士族文骨而旺死,
爲國立功。
此孰於啓?
聞曰,
不汝。
啓曰,
致百官親萬民,
使府庫充實。
此孰於啓?
聞曰,
不汝。
啓又曰,
燒西河而秦兵不敢東犯,
含趙賓服。
此孰於啓?
聞又曰,
不汝。
啓曰,
子三者,
子皆出我之下,
而魏家無上何也?
聞曰,
某刀切尚未,
誠然可愧。
然今日,
新軍四統,
主少國宜,
百姓不親,
大臣未復。
某特以新事勳舊,
懲罰廢傅,
或者非論
公之日也。
吾啓俯首陳思,
梁九曰,
子言易事,
然此位終當屬我。
有內侍
聞二人論公之語,
傳報吾侯。
吾侯宜吾啓,
有願望之心,
遂留啓不前,
與令澤人
爲錫合首。
吾啓拒建諸於吾侯,
出奔楚國。
楚道王雄宜
素聞吾啓之才,
一見即已
相印授之。
其感恩無矣,
愷然以復國強兵自任。
乃請於道王曰,
楚國地方
數千裏,
代甲百餘萬,
故以雄鴉諸侯
視爲盟主。
所以不能加於列國者,
養兵之道失也。
夫養兵之道,
先富其才,
後用其力。
謹不及之官,
不滿朝蜀,
疏遠之足,
免費公領。
而戰事,
謹時生鬥之餘。
亦使
捐軀殉國,
無以難護。
大王常聽臣計,
太榮官,
氣疏足,
盡處領路,
以待趕戰之事。
如逝而國威不振,
則臣請
不妄言之諸。
道王從其計,
羣臣多謂
其言不可用,
道王不聽。
於是使吾企
降定官制,
凡削去冗官數百元,
大臣子弟
不得淫元竊戮。
幼公族
武士以上者,
領自食其力,
必於邊盟。
武士以下,
拙其遠近,
以自裁之,
所省國富數萬。
卷國中精銳之士,
朝夕訓練,
諭其才氣,
以上下其領食。
有家耗之數倍者,
士卒莫不敬勸。
楚遂以兵強,
雄視天下。
三晉
齊秦賢衛之。
忠道王之士
不敢加兵。
敵道王轟,
衛及並連。
楚桂契大臣子弟
失祿者,
承桑作亂,
欲殺無起。
起奔入宮寢,
衆持弓使追之。
起之力不能敵,
報王師而伏。
衆傳箭射起,
連王師也中了數箭。
起大叫曰,
謀死不足惜。
諸臣嫌恨於王,
祿及其師,
大逆不道。
豈能逃楚國之法哉?
言斃而絕。
衆聞無起之言,
拒而散走。
太子雄當四魏,
視爲肅王。
曰於
追禮射師之罪,
使其弟雄良夫率兵,
收爲亂者。
四弟誅之,
反滅七十餘家。
然汪有師探雲,
滿望終身做大臣,
殺其叛母絕人倫。
誰知魯魏成流水,
到底身去喪楚人。
又有一師,
說無起伏王師,
以求報其仇。
此尚有餘志也。
師雲,
爲國忘身死不辭,
巧將賊使及王師。
雖然王法應誅滅,
不報公仇,
卻報私。
話分兩頭,
卻說田河自爲齊侯,
反二年而薨。
河傳子武,
武傳子殷其。
當殷其之歷,
乃周安王之
二十三年也。
殷其自恃國富兵強,
見吳越拒稱王,
使命往來,
吳越拒用王號,
不甘爲下。
見稱齊王,
視爲齊威王。
魏侯應聞齊稱王,
曰,
魏何以不如齊?
於是亦稱魏王,
及孟子所見梁惠王也。
再說齊威王紀曆,
日事酒色,
聽音樂,
不修國政。
九年之間,
韓魏魯趙
西起兵來伐,
邊將屢敗。
忽一日,
有一世人寇葷求見,
自稱
姓鄒明濟
本國人,知秦,
聞王浩殷
特來求見。
魏王趙而見之,
似之作,
使左右至積,
盡秦於前。
既撫弦而不彈,
魏王問曰,
聞先生善秦,
寡人願聞至音。
今撫弦而不彈,
其秦不加乎。
亦有不足於寡人曰,
都既舍秦,
正容而對曰,
臣所知者,
秦理也。
若撫司同之聲,
月公之事,
臣雖知至,
不足以辱王之聽也。
魏王曰,
秦理如何,
可得聞戶。
都既對曰,
秦者近也。
所以近至淫邪,
始歸於正。
昔伏羲作秦,
長三尺六寸六分,
向三百六十六日也。
廣六寸,
向六合也。
前廣後狹,
向尊卑也。
上元下方,
法天地也。
五絃向五行也。
大弦爲君,
小弦爲臣。
其音,以緩急爲輕拙。
拙者寬而不遲,
君道也。
輕者連而不亂,
臣道也。
一弦爲公,
四弦爲商,
四爲爵,四爲侄,
四爲羽。
文王、武王,
各加一弦。
文弦爲少公,
武弦爲少商,
以和君臣之恩也。
君臣相德,
政令和諧,
治國之道,不過如此。
魏王曰,
善在。
先生既知勤禮,
必審勤音。
願先生適宜談之。
鄒記對曰,
臣以勤爲事,
則審於爲勤。
大王以國爲事,
豈不審於爲國哉?
今大王撫國而不治,
何亦臣之
撫勤而不談乎?
臣撫勤而不談,
無以唱大王之意。
大王撫國而不治,
恐無以
唱萬民之意也。
魏王扼然曰,
先生
以勤見寡人,
寡人聞命矣。
遂留之幼事,
明日
沐浴而照之,
與之談論國事。
鄒記勸魏王,
節飲遠色,
和明時別忠寧。
西民較戰,
經營霸王之役。
魏王大諭,
即拜鄒記爲相國。
時有便是
淳于坤,見鄒記
唾手取相印,
心中不服,
率其徒往
見鄒記。
記皆知甚恭。
坤有傲色,
直入拒上座。
魏記曰,
坤有餘志,
遠沉於相國之前,
不知可否。
記曰,
遠聞。
淳于坤曰,
子不離母,
父不離夫。
記曰,
謹受教,
不敢遠於君側。
坤又曰,
急目爲輪,
徒以諸之,
至華也。
投於方孔,
則不能運轉。
記曰,
謹受教,
不敢不順人情。
坤又曰,
公幹雖教,
有時而解,
衆流赴海,
自然而合。
記曰,
謹受教,
不敢不親赴於萬民。
坤又曰,
狐球雖斃,
不可不以黃狗之皮。
記曰,
謹受教,
請選擇賢者,
無雜不孝於其間。
坤又曰,
腹骨不教分寸,
不能成車。
琴瑟不教緩急,
不能成律。
記曰,
謹受教,
請修法令而督監吏。
淳于坤默然,
再拜而退。
既出門,
其徒曰,
夫子始見相國,
何其懼?
僅再拜而退,
有何趨也?
淳于坤曰,
吾是以威嚴反吾,
相國隨口而應,
悉解無異。
此成大才,
無所不及。
於是遊說之士,
聞鄒濟之名,
吾敢入其者。
鄒濟亦用淳于坤之言,
盡心圖治。
常訪問,
一手中
誰賢誰不孝?
同朝之人,
吾不即口稱阿大夫之賢,
而貶吉莫大夫者,
既恕於威王。
威王於不義中,
時時問及左右,
所對大略相同。
乃因使人
罔察二意志壯,
同時回報。
因將旨
趙、阿、吉莫二人入朝,
吉莫大夫先到
朝見威王,
並無一言發放。
左右皆驚訝,
不解其顧。
謂及阿大夫
亦道,
威王大吉尋臣,
欲行賞罰。
左右私心揣度,
都道,
阿大夫今番必有重賞,
吉莫大夫
或是道矣。
衆文武朝見士弼,
威王趙、吉莫大夫
至前,謂曰,
自子之
觀吉莫也,
悔言日至。
吾使人視吉莫,
田野開闢,
人民富饒,
官無流逝,
東方已寧。
由子專議制議,
不肯媚吾左右,
故蒙回爾。
子承賢令,
乃家豐萬家之議。
又趙、阿大夫
謂曰,
自子守阿,
欲言日至。
吾使人視阿,
田野荒蕪,
人民動乃。
昔日趙兵臨靜,
子不罔舊,
但以厚蔽金經,
慧吾左右,
以求美譽。
守之不孝,
吾過於辱。
阿大夫頓守謝罪,
願改過。
威王不聽,
普立士使句鼎和,
須於,
活猛湯沸,
赴阿大夫頭頂中。
赴趙左右平息,
常遇阿大夫,
惟寂寞者,
凡數十人。
則之曰,
汝在寡人左右,
寡人以耳目濟辱,
乃廝受賄賂,
顛倒是非,
以欺寡人。
有臣如此,
要他何用?
可拒就烹。
衆皆棄敗哀求,
威王怒猶未息。
得其平日,
有所親信者,
十餘人,
四地烹之。
衆皆鼓勵,
有失爲證。
權歸左右,
主人依,
悔欲由來,
道是非。
誰似烹餓風寂寞,
竟將公道
縱其威。
於是選賢才,
改一郡守。
史罈子守南城,
以拒楚。
田兮守高唐,
以拒趙。
賢夫守徐州,
以拒燕。
崇守爲司寇,
田濟爲司馬,
國內大治,
諸侯未服。
威王以下批
封鄒濟,曰,
成寡人之治者,
無子也,
好曰成侯。
鄒濟謝恩帝,
復奏曰,
喜齊桓晉文,
五霸中爲最盛。
所以然者,
以尊州爲名也。
謹州市雖衰,
九鼎猶在。
大王何不如州,
行朝晉之禮。
殷甲王寵,
以臨諸侯。
桓文之業,不足道矣。
威王曰,
寡人以建昊爲王,
今以王朝王可乎。
鄒濟對曰,
不稱王者,
所以雄掌乎諸侯,
非所以壓天子也。
若朝王之濟,
贊成齊侯,
天子必喜大王之業。
威王大曰,
齊命駕往成州,
朝見天子。
時周列王之六年,
王室微弱,
諸侯久不行朝禮,
獨有齊侯來朝,
上下皆鼓舞相慶。
列王大搜寶藏爲贈。
威王自州返齊,
一路縱聲載道,
皆稱齊賢。
且說當時天下
大國返齊,
齊、楚、魏、趙、
韓、燕、秦,
那七國地廣兵強,
大略相等。
餘國如月,
雖則稱王日舊衰弱,
至於魯、宋、魏、正
亦不足道矣。
自齊威王稱霸,
楚、魏、韓、趙、燕五國
皆爲齊下。
匯聚之間,
推爲盟主。
唯秦屁在西戎,
中國並氣不與通好。
秦獻功之事,
上天御金三日。
周太史丹斯探曰,
秦之地周所分也,
分五百餘歲當複合。
有霸王之君出言,
以金德望天下。
謹御金於秦,
待其瑞乎。
其獻功薨,
自孝功殆立。
已不得列於中國爲恥,
於是下令昭賢。
令曰,
賓客羣臣,
有能出奇跡強秦者,
受以尊觀,
封之大義。
不知有慎賢臣,
應睦而來,
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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