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瞭解美國的特殊教育系統《殘障人士教育修正法案》(下篇)

美國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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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觀看·2024年5月13日
歡迎回到美語留學
我們講完了課程相關的內容
我們再來講一講家長和孩子的相關權利
這就是這個法案的第四條
那就是保證在整個法案執行過程中的公開透明
和家長以及孩子的一票否決權
也就是說
家長如果任何時候對這個教育方針和政府提供的教育方案不滿意
他們可以隨時退出這個教育方案
並且隨時把孩子轉移到另一個他們覺得更合適的教育機構中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教育法案呢
更多的也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要知道在幾十年前的美國
學校是有權利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
根據孩子的智商把孩子分到不同的班級裡的
所以針對這樣的歷史問題
這個在1990年出臺的教育相關的法案
就規定了家長有一票否決權
他們可以在任何時候拒絕政府為孩子提供的相關教育方案
但同樣這也是一個雙刃劍
有不少孩子因為家長的某些偏見
或者他們對於這個教育法案的錯誤認識
沒有在最合適的年齡接受最合適的教育
對他們的終身的發展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最後一個關於這個教育法案的內容
也是這個法案的核心內容
它的英文名字叫做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翻譯成中文呢
就是對孩子侷限最小的教育環境
什麼意思呢
如果孩子有能力跟班學習
那麼學校就有義務
把他放在普通的班級裡和其他同學一起上課
哪怕老師在課後需要對他進行單獨的一對一的輔導
只要他能聽得了講
在課堂裡能夠做得下去
那麼學校就需要把他放在課堂裡進行教育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融合教育
那同樣的
如果這個孩子沒有能力接受這樣的課程怎麼辦呢
那學校會為他提供一些專門被他定製的
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孩子一起進行的課程
對於他有能力進行跟班學習的課程
讓他在學校的環境裡和其他同學一起學習
而所有這些特殊的課程
也都是開設在學校裡
由學校的老師完成授課的
只有那些有非常嚴重的
比如說聽力障礙、視覺障礙
或者非常嚴重的學習障礙的孩子
才會被送到專門的教育機構進行學習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案出臺呢
它所保證的就是對孩子的教育
和對這些有特殊需求的孩子的教育
不僅僅侷限於讓他們能夠生活和生存
而是讓他們在集體和社會的環境中
接受他們所能力範圍內
最能夠發展他們的能力和發揮他們空間的教育
所以這樣的要求在某些層面上
確實降低了整體的教學效率
但是在另一個層面上
或許也增加了這些孩子未來的可能性
由於這個課程的要求
我在當地的一所重點高中
跟著他們的老師一起上了一個周的課程
對我來講震撼最大的
就是對於殘疾人教育保護法案的觀察
在這樣一所重點高中裡
竟然有超過10%的孩子是享受這樣的法案保護的
在一個正常的數學課堂上
我能看到有的孩子帶著助聽器上課
有的孩子甚至上著上著課走出了教室
在整個課堂中都沒有見到他
後來是有其他老師把他又領回到課堂
所以當時我就心存一個疑惑
這樣的教育方案真的是合適且最好的嗎
他犧牲的可能是整體的教育效率
換來的只不過是對少部分羣體的照顧
直到我真正的和家庭中
有這樣特殊需求的家長進行對話之後
我才瞭解到這樣法案存在的意義和必要性
對於真正有特殊需求的孩子來說
他們需要的不僅僅是家人對他們的關懷
更是一個合適他們生活的社會環境
讓他們能夠自由地成長
而在沒有這樣的教育法案的保護的背景之下
我看到的不僅僅是家長的為難
而且還是校方的為難
對於家長來說
他們孩子在學校裡可能受到各種各樣的歧視和不公
對於校方來說
教育這樣的孩子花費的是額外的精力物力
所以如果你問我
作為教育者的我們
能從這樣的法案中學到什麼樣的東西
我想我們要學到的是它的內核和它背後的精神
如果你要講的是
把這樣的法案原封不動地照搬到中國
我覺得這樣的想法是不現實的
在現行的教育體制下
我們不支持提供如此之多的物力和精力
花費在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的身上
但是我想作為教育者
我們是樂觀的
因為我們看到的國家正在出臺越來越多的法案
保護殘疾人的基本人權
我也希望將來我們有一天能夠看到這樣的孩子
在學校裡不受歧視的和其他孩子一起共同生活
而實現這樣的理想
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通情達理的家長
也不是經驗豐富的老師
甚至或許不是一位人清博愛的校長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系統的
政府支持的自上而下的相關政策
或許這就是教育學的魅力
它讓我們不僅看到了個體對個體的影響
也看到了不同層面上社會因素對個體的影響
所以當我回到國內
認識了很多家裡有自閉症
有學習障礙
有認知障礙的家長
和他們聊過他們教育孩子的心路歷程之後
我想我對這樣的法案有了全新的瞭解和認識
我看到了這樣的法案
它包含的不僅僅是效率之上的功利主義
而是散發著溫暖和對所有少數羣體關注的人性的光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