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約90%EB1A申請人被這十條標準勸退,但其實,只要滿足3條就好… #移民美國 #美國EB3 #eb3移民 #EB3僱主擔保移民 #美國EB3拿綠卡 #eb3 #出國 #EW3 #美國移民

美國各類簽證申請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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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約90%EB1A申請人被這十條標準勸退,但其實,只要滿足3條就好… #移民美國 #美國EB3 #eb3移民 #EB3僱主擔保移民 #美國EB3拿綠卡 #eb3 #出國 #EW3 #美國移民 #EB3 #美國綠卡#綠卡
大家好 我是M叔
我們話接上回
繼續來聊一聊EB-1A的十大評估標準
對於絕大多數申請人來說
想要成功移民美國
至少得滿足其中的三條標準
上一期我重點給大家介紹了前五條標準
今天接著聊一聊後面的六到十條標準
EB-1A十大標準中的第六條
是否在專業期刊或主流媒體上
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出書
這一條很好理解
簡單來說
就是你是否有學術性的文章和著作
美國移民局認為
以下三種情況都符合第六條的標準
第一種是由學術性機構裡的專家
或學者撰寫的論文
像SCI論文
就是非常典型的學術性論文
這種也是我們在申請EB-1A中
最常用的證據之一
第二種就是在某些領域
由大牛撰寫的文章或著作
例如某某醫學大牛
參與編寫了針對高等教育的教科書
那麼這個教科書也符合要求
第三呢
就是在國家級或國際會議上
所做的學術報告
這些報告如果已經過同業互查
且受到業內認可
那麼也能算作EB-1A移民的證據之一
但如果只是一些籠統的學術建議
並沒有引起業內的廣泛關注
那麼就不能算是學術性著作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
以上三點我們用的最多的就是第一點
SCI論文
即科學引文所引上刊登的論文
這些論文代表了國際學術界的頂尖水平
非常適合用來申請EB-1A
而且試用面也很廣泛
就M叔的客戶中
擁有SCI論文的羣體
不僅是高校的博士生、教授、科研人員
還有部分的工程師、藝術家、企業家等等
這些論文凝聚了他們獨特的思考和研究
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這裡M叔說一個特殊的羣體
就是國內的醫生
由於中美兩國職業認證的問題
醫生要移民美國很難
像常規的EB-2、EB-3等技術移民通道
都不太合適
反而像EB-1A這種人才移民方式
是非常適合他們的
大多數三甲醫院的醫生
只要有幾篇SCI論文
都可以嘗試申請
機會很大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私聊
說完了第六條標準
下面M叔繼續介紹第七條標準
申請人本人的作品是否參加過展覽或展示
這條標準主要針對的是藝術行業內的人才
如果你是畫家、書法家、攝影師、雕刻匠人
有舉辦過畫展、攝影展、藝術展等
面向公眾的展覽
那麼就非常符合第七條的標準
當然前提就是
展覽的藝術品一定要是自己的東西
借別人的可不行
就M叔所瞭解的
很多藝術從業者都有自己的原創作品
也參加過正規的展覽
所以要達到這項條件並不難
但為了更好的脫穎而出
建議展覽的名氣越大越好
舉辦場地越高端越好
參與的觀眾越專業越好
總之要盡可能證明自己的傑出性
並提供完善的證據鏈
好了
接下來我們繼續說說第八條標準
申請人是否在著名的組織中
擔任重要的領導職務
這裡有兩個重點
第一
什麼是著名的組織
第二
什麼又算是領導性的職務呢
這兩點非常關鍵
首先
組織或機構是否著名
主要是看這個組織本身的成績和社會影響力
如果這家組織耳熟能詳
在社會上有很高的影響力
那麼就符合條件
其次是擔任領導職務
要證明這一點
需要證明自己在組織中
發揮了領導性或關鍵性作用
一般來說
高級管理人員都能很好地證明
自己的領導身份
例如擔任一家公司創始人
CEO
總經理等等
要證明關鍵性
可以證明自己在公司決策
戰略戰術
技術發展等方面
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奠定了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等等
在實際操作中
無論是發揮領導性還是關鍵性
都不建議僅僅只有一個公司或組織
應該是至少提供在兩個組織
例如你在A公司擔任過總經理
又在B公司擔任了副董事長
AB兩家公司都是業內有影響力的公司
那麼在證明第8條標準時
就會更有說服力
如果你的成就
只限於在單一組織的話
那麼移民局可能認為
有偶然性在裡面
會影響對你傑出能力的判斷
和上面第7條相比
第8條要主觀很多
所以可操作性也會大很多
接下來我們再看
B1A申請標準中的第9條
就是擁有超過同行的高收入或酬勞
簡單來說
就是你比同行都能賺錢
要怎麼證明這點呢
看銀行存款嗎
並不只是這樣
所有收入可以算
副業的收入可以算
美國移民局在審核第9條標準時
要求是申請人比同行要更賺錢
這裡的同行不是說行業內所有人
而是全行業內同一職位的人
好了關於第9點就說到這裡
這一點內容比較多
而且運用起來也很靈活
一般需要評估後才能判斷
有興趣的朋友
可以私信聯繫我進行探討
下面我們來說
EB1A十大標準中的最後一條
在藝術表演領域取得商業上的成功
這一條和第7條一樣
也主要是針對藝術家
但這兩條是有一點區別的
第7條是申請人創作的藝術品
參加過重大展覽
主要適合畫家、雕塑家等造型藝術
不適合表演藝術
而第10條則適合表演藝術家
像演員、歌手、導演等
如果你的藝術表演作品
有很好的票房或銷售
例如票房多少億等等
那麼這種就是符合這類申請要求的
第10條標準的重點在銷售量和票房
如果你僅僅只是有作品
但是都沒有賺到錢
那麼這樣是不符合移民標準的
沒有賺到錢就不能算取得商業上的成功
也就不能證明你具備傑出的專業能力
美國移民局在這點上非常現實
那麼要賺多少錢才屬於商業上的成功呢
這個是沒有一個固定數字的
美國移民局給出的要求
是要比同行做得好就行
例如我是一個京劇演員
我的收入能排到行業前20%
我的票價比同行賣得又貴又好
而且這些數據都是真實可查詢的
那麼恭喜你
你滿足商業上成功的條件
好了
今天關於1B1A的10大標準的後5條
就先介紹到這裡了
可以說如果你沒有諾貝爾普利策
這種國際性獎項
要申請1B1A都離不開這10大標準
雖然我花了兩期節目來講這10大標準
但是實際中裡面的細節真的非常多
很難有一套統一可以量化的標準
給到大家
如果大家想準確的瞭解自己
是否具備1B1A的申請條件
歡迎私信和M叔聯繫
我會安排專業的移民顧問
為你做一個免費的評估
評估後你就知道
自己到底該怎麼移民美國了
我是移民參謀M叔
想移民關注我
我們下期節目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