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百問百答】第12問 什麼是夫妻共有?
26 次觀看·2025年4月13日
《信託規劃 財富傳承 律師百問百答》第12問 回答了 什麼是夫妻共有?在聯權共有中,最為常見的就是夫妻共有,也就是英文中的tenancy by the entirety,是在美國超過二十個州都使用的專門用於夫妻之間的財產所有形式,當然包括我們紐約。簡單回答,夫妻共有是非認證財產,跟普通的聯權共有相同的是,誰活得長就歸給誰,不可通過遺囑傳給繼承人。不一樣的是隻有夫妻之間才有,夫妻生前一方不能未經對方同意隨意處置共有財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信託規劃、財富傳承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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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紐約明理律師事務所
陳明立律師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個主題
叫做夫妻共有
在現實生活當中
我們很多人都有經歷
跟其他一個人或者多人
共同擁有房產的情況
不管這種共同擁有
是基於夫妻關係
還是父母子女關係
還是同事朋友關係
甚或是生意合作夥伴關係
不管怎麼樣
在你有過這種經歷的時候
您知道嗎
這種共同擁有其實是受
三種法律擁有形式的制約的
分權共有是七一
連權共有是七二
今天要跟您講的是七三
叫做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這種形式相比連權共有
和分權共有來講
有一個特殊的界定和特點
它必須是兩個人
來共同擁有
同時這兩個人有一種關係
是不同於連權共有和分權共有的
這種方式要求兩個
共同擁有的人必須是夫妻關係
但是分權共有
和連權共有這兩者
較比夫妻共有
有一個巨大的區別
在夫妻共有這種
共同擁有財產的過程當中
任何一方都不能在
不經過另外一方的同意情況下
隨意地進行處置
比如說
其中一方背著另外一個配偶
去悄悄地申請貸款
這是無效的
還有一點
就是在夫妻共有的情況下
如果真的是發生了債務的情況
債權人不能構集
不能涉及到夫妻共有財產當中
我對這種夫妻共有的方式
稱之為
夫妻共有
恩澤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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