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代政治得失》錢穆(邊聽邊看) P4 - 05《中國曆代政治得失》漢代兵役制度
2 觀看·2025年11月30日
漢代兵制是全國結兵的
在西方直到近代普魯士王國
在俾斯麥為相時歷經了不得已的壓迫
才發明這樣的制度的
而我們在漢代也就早已施行了
一個壯丁到23歲才開始服兵役
這一規定也有其內在的意義
因為20纔始成丁
照理可以獨立耕種
就農業經濟言無法多產只有節用
所謂三年耕有一年之序
照一般情形論
年年豐收是絕對不會的
平均三年中總會有一個荒年
來一個荒年儲蓄就完了
倘使三年不荒的話
六年就該有二年之序
九年就該有三年之序
而農業社會也絕對不會連贖到九年以上
也不會連荒到三年以上
一個壯丁二十壽田可以獨立謀生
但要他為國家服兵役
則應該顧及他的家庭負擔
所以當時規定從23歲起
照理他可以有一年儲蓄
來抽身為公家服役了
這一制度不僅是一種經濟的考慮
實在是一種道德的決定
我們讓歷史上一切制度都該注意到
每一制度之背後的當時人的觀念和理論
政治是文化中重要一機構
絕不會隨隨便便無端產生出某一制度的
在漢初
政府中人本來大部分由農村出身
他們知道民間疾苦
所以能訂出這一法規
近代的中國人往往蔑視自己以往的政治傳統
又說中國沒有成套的政治理論
沒有大的政治思想家
當然在中國以往著作裡
很少有專講政治理論的書
也很少專以政治思想而成名的人物
這並不是中國人對政治無理論無思想
只因中國讀書人多半做了官
他們對政治上的理論思想
早可在實際政治中表現了
用不著憑空著書脫離現實
來完成他書本上的一套空理論
於是中國人的政治理論
早和現實政治融化合一了
否則為什麼皇帝和宰相定要分權呢
為什麼仕途必經查舉和考試呢
為什麼田租該力求減輕呢
為什麼商業資本要加節制呢
為什麼國民兵役要到23歲才開始呢
所以我們要研究中國以往的政治思想
便該注意以往的政治制度
中國絕不是一個無制度的國家
而每一制度之後面
也必有其所以然的理論和思想
哪可輕輕用專制黑暗等字面
把來一筆抹殺呢
漢代的國民兵役又分幾種
一種是到中央做衛兵
一種是到邊郡做戍卒
一種是在原地方服兵役
每一國民都該輪到這三種
只有第三種從20歲便開始了
漢代中央軍隊有兩支
一稱南軍一稱北軍
南軍是皇宮的衛隊
北軍是首都的衛戍部隊
當時南北軍全部軍隊合
共不到七萬人
各地方壯丁輪流到中央做衛兵一年
當衛兵是極優待的
來回旅費由中央供給
出道和期滿退役
皇帝被酒席款宴
平時穿的吃的
也不要衛兵們自己花錢
當戍兵就不同了
一切費用都要自己擔負
論到戍兵的期限
卻只有三天
這又是沿襲封建時代的舊習慣
封建時代國家規模小
方百里便算大國了
如是則由中央到邊疆
最遠也不過五十里
要到邊疆戍守
只要半天路程
若再編三天
前後共不過五天就回來了
這在封建時代戍編不是件苦事
隨身帶著五天乾糧便夠
秦始皇統一天下以後
似乎沒注意到這問題
還叫老百姓戍編三天
由江蘇快機到熱河漁洋
在政府說來
還只要你服役三天
這是從來的舊傳統
可是路途往返
就得半年以上
衣裝糧草要自己帶
多麻煩呢
天下一統了
國家體制變了
而秦始皇帝的戍編制度卻沒有改
或許政府事情忙
而且兵力統一了六國
得意忘形
沒有注意到這些小節上
然而
因此就引起社會大騷動
陳勝吳廣的革命便由此而起
近代中國人都好說
中國二千年政治沒有變
試問古今中外
哪有如此理
亦哪有如此事
就論戍編制度
一到漢代就變了
漢代戍編還只是三天
可是你可以不去
只要一天出一百個錢
三天三百錢
交給政府便可免戍
有一百個人不去
應該是三百天的免戍費
由政府把來
另僱一人肯去的
一去便要他扶三百天的戍役
他也得了這一筆錢
不僅足夠在編用度
而且還可留一點安家
這是一種變通辦法
照理論
則人人該戍編三天
縱使宰相的兒子也不能免
漢代曾有一個宰相
真叫他兒子親到邊疆去
真當三天戍卒
這便成為歷史上的佳話了
漢郡長官有太守
有都尉
猶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
太守是地方行政長官
都尉是地方軍事首領
地方部隊就都由都尉管
反蜀壯丁
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
這是一個大檢閱
名為都市
為期一月
期滿回鄉
國家有事
臨時召集
這是一種國民兵
各地方並就地理形式
分別訓練各兵種
如車騎及騎兵和車兵
樓船及水師與海軍
裁官及步兵之類
中央有南北軍
邊疆有戍卒
地方上有國民兵
國家一旦有事
這三種軍隊都可以調用
國民除了服兵役之外
還要服吏役
這是春秋戰國直至秦漢以下
歷代一向有的一個大問題
現在我們則變成歷史事件來講述了
吏役是每個壯丁
替國家做義務的勞工
好像現在要修飛機場
造公路就召集民工一般
只古代是純義務的
全國壯丁按策級編定
每人每年一個月
替國家義務做工
這在漢代換作耕卒
耕是耕替輪番的意思
如是則一個農民
既要到中央當衛兵
又要到邊疆當戍卒
還要在地方上服國民兵役
都譬如我們開一個秋季運動大會
這還比較輕鬆
而每年一月的耕役
卻比較國民兵役吃力些
但若不去撿耕
按當時規定
出兩百個錢給政府
也可以代替
除了上述三種兵役和一種利益外
每個國民還需納人口稅
連小孩子都有
說到這裡
卻有一嚴重的問題
當時政府並沒有為民眾
安排一個生活的基礎
全國土地並不是平均分配的
也沒有設法使國民人人就業
而卻要國民人人向國家盡職責
欲有不可盡此政府所規定的職責的
那便就是犯法了
犯法就得抓去
有的便因此充當官奴
強迫在各政府衙門裡做苦工
於是
有的人便寧願出賣自己
做私人家的奴隸
當時規定
奴隸也需繳人口稅
而且需加倍繳
但這是由養奴隸的主人家負擔的
不甘奴隸自身事
因此漢代的奴隸特別多
要是在後代
無業謀生
還可以做乞丐
做流氓
政府不會來管
但在漢代是不許可的
你要當義務兵
你要去修飛機場公路
你要納人口稅
你的名字住址都在政府冊子上
不去就要出錢
出不起錢便是犯法
你做乞丐了
戶口冊上還是有你的名字
你還該向國家負責
於是
只有把自己出賣給人家做奴隸
當時做奴隸並不是出賣自由
只是出賣他對國家法規上
一份應盡的職責
政府要禁止此風
便規定奴婢的人口稅加倍徵收
但有錢的養著大批奴隸
凡可發大財
譬如入山燒炭開礦之類
全需大批人工
出賣為奴便如參加此發財集團
因此奴隸生活反而勝過普通民戶
這在《史記·霍植傳》裡講得很詳細
這是漢代的奴隸制度
和西方羅馬帝國的農奴完全不同
羅馬的農奴多半是戰爭得來的俘虜
漢代的奴隸是農民自己遊離耕土
來參加大規模的工商新生產集合
如何可相提並論呢
漢代除卻規定的義務兵以外
民間還有義勇隊
志願從軍的
國家有事可以自由報名
這叫做良家子從軍
那些都是比較富有的家庭
尤其是居家近邊境的
平常在家練習騎馬射箭
盼望國家有事報名從軍
打仗立功
可以做官封侯
這風氣在邊郡特別盛
像隴西李廣一家便是一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