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20年,真正可怕的不是刑期|很多人第一眼,其實都看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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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這是一條在談黎智英的判刑。但如果你真的這樣看,那你會錯過整條影片最關鍵的部分。這不是一宗單一案件,而是一個歷史模板的重現。在中共的政治史裡,曾經有一位高層,因為一部小說、幾段文字,被定性、被清算、被關押多年。
今天,香港發生的這一幕,為什麼會讓人想起那段被刻意淡化的往事?這條片,不是要你憤怒,而是邀請你,看清楚「同一套方式,是怎麼一再被使用的」。
#黎智英 #香港 #文字獄 #歷史輪迴 #一國兩制 #新聞自由 #放大真相
2月9號這天
香港高等法院的一聲法槌
震碎了無數人的心
黎智英被判刑20年
這對一位快80歲的老人家來說
幾乎就是要把牢底坐穿
特首李家超隨後發話
說這是「理所當然」
是「正義伸張」
但這場被黨媒定調為「彰顯法治」的判決
怎麼看都像是一場穿越時空的「文字獄」
最諷刺的是
現任最高領導人的父親習仲勳
當年也經歷過一模一樣的黑暗歲月!
當年就因為一本小說
習老被扣上大帽子
整整16年沒了自由
據史料記載
當習老聽說當年的老戰友們因為這樁冤案被整得家破人亡、受盡了罪時
這位西北漢子竟然當眾大哭不止!
如果你也感嘆歷史的荒謬
想看透權力背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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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守護這份來之不易的真實
歷史似乎轉了一個圈,又回到了原點
當年那個受害者家屬
如今成了掌握大局的人
而香港卻重演了同樣的悲劇
從《蘋果日報》倒下到黎智英獲刑
這場在本世紀「一國兩制」框架下炮製的世紀冤案
與當年習仲勳失去的那16年相比
何其相似?
這20年的判決書,究竟是法治的勝利
還是歷史的一聲冷笑?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2月9號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
以及《蘋果日報》相關3家公司被控共3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
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
其餘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蘋果日報》3家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萬4500港元
中共黨媒在判刑結果公布後第一時間集中報導
香港特首李家超亦隨即發表官方回應
其表述採用高度定性化語言
將黎智英形容為「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並強調判刑「彰顯法治、伸張正義」
相關說法在官方敘事中被塑造成一場「理所當然、應受歡迎」的司法結果
試圖引導公眾輿論將重判解讀為正面示範
而非對案件本身的程序、公平性與言論自由影響作出討論
如果要準確定義這場非法判決
那它就是本世紀中共炮製的世紀冤案
也是本世紀在所謂「一國兩制」框架下
香港規模最大、影響最深的文字獄
黎智英被非法重判
立即升級為重大國際事件
這一判決不僅標誌著中共對「一國兩制」的正式終結
也等同於在政治象徵層面
向鄧小平的歷史遺產潑墨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此案中
實質上已淪為中共的執法機關
而港首李家超
則在香港照搬大陸文革時期「打倒一切」的政治邏輯
依照習近平的政治旨意操縱香港法律
徹底實施中共式獨裁治港
並因此遭到自由社會一邊倒的抨擊
美國總統川普在去年12月
黎智英被裁定罪成時就曾表示「非常難過」
而且
川普已多次承諾會「盡一切所能」營救黎智英
並曾直接要求中共領導人考慮釋放黎智英
相信川普在今天會發聲
而且川普在今年4月如果訪問中國
「外界普遍預計他會將黎智英的獲釋作為談判中的‘籌碼’或人道主義要求之一」
同一時間
美國國務卿馬爾科·盧比奧在x平台發文稱
「香港當局對黎智英的判決是不公正且令人痛心的
我們敦促當局給予黎智英先生人道假釋」
美國共和黨及民主黨多位議員聯名譴責
認為此案標誌著香港法治的「徹底瓦解」
部分議員提出應加快推進取消香港駐美經貿辦(HKETO)特權的法案作為回擊
英國政府一直強烈關注黎智英案件
黎智英有英國護照
1998年簽署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明確指出
英國有「保護義務」
想把黎智英移送英國服刑
英國外交大臣伊薇特·庫珀在「關於黎智英的聲明」中表示
英國公民黎智英行使了言論自由的權利
北京將《國家安全法》強加於香港
旨在噤聲對中國(中共)的批評
黎智英判囚20年,對78歲的人來說
等同於終身監禁
聲明中再次呼籲
香港當局結束對他的折磨
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立即釋放他
使他能與家人團聚
聲明特別提到
「英國首相在訪華期間直接向習近平提及黎智英的案件
這使我們得以就最嚴重的關切與中國(中共)政府在最高層級進行直接討論
今天的判決之後
我們將迅速就黎先生的案件展開進一步交涉
我們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並將始終恪守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英聯合聲明》下所作出的歷史承諾
中國也必須這樣做」
實際上
這些說法已經將中共香港法院從法律的寶座上拉下來
成為一個嚴重的政治打壓案件
這也是生命中的「政治驅動的起訴」表述
另外
歐盟也在第一時間呼籲香港當局恢復對新聞自由的信心
停止利用國安法針對記者
澳大利亞與日本外交部門
均表達了「嚴重關切」
認為判決損害了香港的國際形象和司法獨立
同一時間
國際媒體與人權組織評論鋪天蓋地
西方主流媒體(如《華盛頓郵報》、CNN、BBC)都發出十分嚴厲的言辭
《華盛頓郵報》評論直接宣告
香港「法律的終結」
出版自由已經被執行「s刑」
人權觀察形容李家超直接安排的這場世紀判決
「極其殘忍且極度不公」
是「以法律為名行政治迫害之實」
無國界記者也立即發聲譴責
表示「香港新聞自由的窗簾已徹底落下」
呼籲民主國家停止將與華關係「正常化」
應優先處理人權個案
境外的民間的聲音更為豐富
如北京的野蠻政權及其在香港甘願充當劊子手的人
是自由世界的敵人
黎智英被判處20年刑期
以及其所有媒體同僚所遭受的長期刑罰
提醒世人
中共的治理模式絕不能得逞
我們要說,目前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
實際上是大陸法系的操作版本的直接應用
因此
保外就醫基本上就是服刑人員在生命倒計時才會獲批
而當局以香港「發達地區」醫療條件及人權照顧等理由
要佐證人道關押
非重症,臨終,將不予保外就醫
人們更期望的是川普總統
在今年4月的訪華中
將黎智英案作為貿易談判、科技出口限制或其他地緣政治議題的「交換籌碼」
但這也還停留在希望層面
重要的是,黎智英莫須有的罪名
危害中共國安
重罪服刑人員也沒有保外就醫的規定
另一個主要點是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已明確表示「黎智英是中國公民」
拒絕任何形式的外部干預
說白了,已經在主權問題上
對任何呼籲構陷為干涉他國內政
當然,也並不排除下列情況
在某個時間點允許其以「治病」為由離境(實質上的流亡)
可能是一種降低政治成本的「止損」方案
但這也需要一定的時間與中國大陸的形勢背景作為襯托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
外界關注黎智英團隊目前是否有上訴的具體計劃?
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雖然律師團隊目前還沒有發出聲音
但黎智英的女兒黎潔陽(Claire Lai)在接受 The Pillar 採訪時表達了擔憂
她個人認為上訴程式可能會被政府利用
以「法律程式正在進行中」為由推遲外界的批評
不過,這場審判
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律審判
而且是刑期是中共黨魁習近平親自安排的
以期達到徹底控制香港的目的,因此
上訴法院也同時會收到習近平的指令
此案不得重審
任何證據、理由都必須拒絕
維持原判
無論怎麼說,這場彌天大謊的審判
將持續發酵
相信會有更多的國家為此發聲
中共應付不過來
只能依靠防火牆阻擋
同時
在國內掀起一個構陷歡呼的「運動」——在獨裁專制控制之下
大陸媒體炮製了大量文章為這場醜陋的法庭審判叫好
觀眾們都會注意到
習近平下令抓捕中共軍委副主席張又俠
與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
引發潛流湧動,軍心不穩
各種可能都難以預料,在此情況下
習近平下令重判黎智英
轉移國內視線,意圖明顯,因此
各媒體接到中宣部指示
掀起揭批所謂的「亂港分子」黎智英的高潮
且不設置底線
黨媒《環球時報》給予黎智英的通稿模具式污蔑
更是卑劣無比
文中羅列諸如「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戾」
並指控其在所謂「黑暴」期間破壞公共設施、衝擊立法會和政府大樓、投擲汽油彈、大肆縱火
甚至放火燒人
又進一步渲染稱
有年輕人偷運真槍、製造炸彈、策劃恐怖活動
並將這一切統統歸咎為黎智英行使言論自由所附帶的「傷害」
此外,「賣國求榮」的漢奸
民主國家「捧臭腳」的污蔑
將黎智英一個內奸、暴徒的誣陷湧動到巔峰
而這種方式
與習近平父親習仲勳被構陷的情況如出一轍
讓人懷疑習近平在複製粘貼他父親蒙冤的故事
但這一次
他是完全站在邪惡的一邊
我們將歷史拉回到1962年的反黨小說《劉志丹》案:簡單說來
共匪劉志丹與國民政府作對
妄圖顛覆國民黨合法政府
以武裝土匪力量犯上作亂
奉命率領紅二十八軍渡過黃河
在山西境內遭國民政府軍隊阻擊
在晉西中陽縣三交鎮(現屬柳林縣)雙方交戰中中彈而亡
時年33歲
中共篡政後,1954年
「中共工人出版社」奉中宣部指示
強行要求撰寫有關劉志丹的小說
此後
劉志丹之弟劉景範的夫人李建彤執筆創作
1959年三稿完成
亮點來了
李建彤隨即拿著稿件要習近平父親習仲勳審閱
曾經擔任過陝北邊區蘇維埃政府主席的習仲勳
時任中共國務院副總理
習近平父親要求稿件要有中共時代、革命、毛澤東思想等「縮影」
名利之心急切的習仲勳其實是想宣傳自己的豐功偉績
而且並不懂小說的「虛構」藝術手法
對小說中他個人的「政治部主任」原型毫不避諱
就這樣,在習仲勳個人崇拜的野心下
李建彤寫出了第四稿,第五稿
小說在徵求意見後,送交中宣部審查
中宣部副部長周揚看了個大概之後
認為沒有問題,表示可以出版
1962年
中共多家喉舌報紙在《光明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上連載
結果
時任中共雲南省委第一書記的閻紅彥以其小說抬高劉志丹土匪形象等問題
致信小說編寫者李建彤,閻紅彥稱
他在山西組織了一支遊擊隊被消滅掉
投奔劉志丹
閻紅彥奪了劉志丹的權
把劉志丹隊伍的槍繳了
並滅了一批人
這是明擺著揭露了中共流氓起家過程中相互傾軋、內訌撕裂的黑幕
閻紅彥為了掩蓋這段歷史
向在中共黨內素有「整人專家」之稱的康生報告
康生接報立即下令報刊不准再刊登《劉志丹》
並向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寫信
指《劉志丹》不是小說問題
是帶有政治問題,要求處理此事
其實,康生並未看過這本小說
就一口咬定《劉志丹》是反黨小說
參與小說閱讀
並提出建議的習仲勳、賈拓夫及劉景範打成反黨集團
後來,康生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
給毛澤東遞了一條條子
條子上寫的是「利用小說進行反黨
是一大發明」
最終,毛澤東相當贊成康生的說法
下令康生出任專案委員會主任
三名被查對象
習仲勳、賈拓夫及劉景範被打成「習賈劉」反黨集團
習仲勳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被下放關押
賈拓夫則被下放到北京鋼鐵公司當副經理
而習仲勳的罪名
在康生專案委員會的《對劉志丹一書的審查報告》中
明確為
把習仲勳寫得太過完美、吹捧習仲勳
是為習篡黨篡國製造政治資本
這與黎智英被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同出一個模組
毫無差別
案件後來擴大化
成為當代中國歷史上的一場大規模「文字獄」
前後株連人數多達數萬人
而黎智英案件
中共強行逼迫相關法院施刑
黎智英與六名同仁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監禁 6 年 9 個月
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被判監禁 10 年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被判監禁7年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判監禁 10 年
筆名盧峯
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監禁 10 年
筆名李平
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被判監禁7年3個月
此外,還有兩名同案其他被告
李宇軒(「重光團隊」成員)被判監禁 7 年 3 個月
陳梓華(律師助理)被判監禁 6 年 3 個月
稍顯不同的
習近平父親習仲勳牽連的反黨案件
在黨內鬥爭中進行
直接以黨權控制人權,無法律可言
《對劉志丹一書的審查報告》全文大約在 1.5萬字至2.5萬字之間
案件整人時間長達17年
而黎志英案交由香港中共御用法庭審理
走權力控制法律的程式
庭審了150多天
審計的證據達到了2000多項
審判書厚達855頁
案積如山的偽造材料
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檔、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
與習近平父親反黨罪行材料相比會少很多
但方式一樣
習近平曾多次聽父親習仲勳談及他的冤案
習仲勳1962年起被下放
到了中共文革,繼續遭到審查,關押
監護,批鬥
直到在胡耀邦執政後的1978年獲得平反
透過這件事情
觀眾朋友們能夠清晰的看到
中共上演的迫害劇碼
從其奪取國民黨政權到其篡政
方式沒有變
只不過升級成為用尊嚴的法律
迫害民眾,迫害異議人士
剝奪人權
將文字獄推向了吉尼斯級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