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戰爭中騎兵使用的簧輪槍
2026年3月14日
各位女士先生 我們正處於十六世紀初 火器史
上正發生一件極其重要的大事 這是史上首次出現……
能夠隨身攜帶、上膛並立即發射的手槍 出現在
士兵手中 但要理解其重要性 首先我們必須……
必須了解當時常見的火器類型 因為那是火繩槍
一種極難操控的火器 讓我們來看看 最為重要的
使用火繩點火系統的一個重大問題在於火繩本身 它
需要大量維護 你必須確保火繩能準確接觸到發火藥
筆芯中的粉末必須足夠長 你必須確定這一點
它燃燒得夠旺 你得不時吹去火柴上的灰燼
當然它對天氣也極為敏感 這就是……
如此嚴重的問題 使得騎兵根本無法有效使用火繩槍 雖
然已有騎兵試用火繩槍系統 但他們的使用效果並不理想
並非真正有效 因為這種騎馬管理的方式實在是極其困難的任務
因此他們需要其他方法 需要更簡單且更為實用的方案
便利的系統 其實我們並不知道輪鎖手槍的真正
起源有幾種來源指出這是由德國人發明的 也有……
多個來源指出這是一項意大利發明 顯而易見的是 這
項發明所使用的鋼製轉輪 以及此前用於取火的硫化鐵
有些點火裝置的外觀確實類似於輪鎖系統 但實際上我們
並不清楚它何時首次被應用於手槍上 我們有一些相關資料
資訊 16世紀初 紐倫堡的一位市民馬丁·洛
費爾霍爾茨繪製了一些關於此類鎖具的精美圖畫
也安裝在槍械上 此外 列奧納多·達·芬奇在其《大西洋
古抄本》中也展示了若干極為有趣的圖畫 內容是關於一種配備輪鎖機構的裝置
可以作為槍枝一部分的彈簧 但有一點是確定的 最早的文
獻記載與匈牙利有關 你可能會立刻問:為什麼是匈牙利呢
答案很簡單 因為當時我們正與土耳其人作戰
所以匈牙利成為歐洲極其重要的戰場
現代的戰術、策略與裝備也在此地區出現 那麼究
竟是什麼來源告訴我們 匈牙利在這方面佔有某種地位呢
扳機鎖手槍的歷史 它是一份手稿 正是希波利特手稿
一份文獻記載 一名來自匈牙利東北部城市埃格
爾的城堡僕人卡斯帕 被派往德國購買一些輪子
鎖定後來送往義大利的槍枝 因此 確實有可能是
德國發明 但後來經由匈牙利轉送至義大利 但如果
你問我的意見 我認為輪鎖系統早已作為一種取火裝
置存在 這意味著它可能是一種平行發明 因此當……
整個故事從那種槍托筆直的手槍開始 後來改為
彎曲槍托 這意味著這把手槍真正地得到了改進
一個握把 這些是德國的緩衝裝置 通常槍管較短 配大型卡賓
槍所謂大型卡賓槍 指的是口徑達16或18毫米的槍型 因此槍口處……
這些手槍的射速相當低 穿透力恐怕也遠不如後
期型號 但卻能打出極其巨大的創口 這些武器
精美的配件 這些也是首批出現在軍用裝備中的物品
原始手冊中記載了兩種裝填火繩槍機的方法
配備紙製彈藥及散裝火藥與裸露彈丸的手槍 我的首
次試射將使用以下這把 我的火藥裝藥重量為三分之一
鉛球重量為60格令的5號1F瑞士黑火藥
子彈是一種傳統的圓形彈丸 直徑為0 4毫米或3 2毫米
比膛口口徑小百分之幾 因此我將直徑12 4毫米的彈丸裝入12
8毫米的膛室中 這種公差遠在古董槍械的容許範圍之內
17世紀手槍與子彈的射程 子彈離開槍管時的初速達
每秒307公尺 槍口動能為561焦耳 表現相當出色
我的 ISS 50米手槍靶位於標準的25米射擊運動距離
這把手槍完全沒有準星 我只好以槍管來瞄準 為了做到這一點
擊中中央時 我不得不將準心瞄向目標的下緣 我驚訝地
發現即使未做任何修補 那個嚴重偏小的球也居然……
仍相當準確 當轉輪鎖式手槍逐漸進入軍方服役時
他們意識到必須提升槍管口徑與口徑規格 以符合需求
對騎士的厚重鎧甲具有威脅性 因為15至
16世紀的騎士仍活躍於戰場之上 厚重鎧甲必須
要穿透這種鎧甲 你需要足夠的槍口初速 而要達到槍口初速
就得使用較輕的彈頭和較小的口徑 這反而更為有效
有效 因此 如果你查看十七世紀初他們所使
用的軍用手槍類型 就會發現它們的槍管較長
他們的槍械口徑較小 這一點顯而易見 因為步兵也穿
戴盔甲 因此當長槍兵遭到騎兵襲擊時 他必須刺穿對方
連那副鎧甲和手槍一起 我手中這把手槍製於
17世紀中期的祖爾 恐怕這也是最優雅的一把
軍用輪式手槍的一種型號 口徑為12 7
至12 8毫米 此時已出現多種此型手槍
相同的特徵 而且這可能是最先進的版本
一直使用到十八世紀初 直到燧發槍出現為止
結束 使用紙製彈藥筒的做法在十六世紀末已
相當普遍 率先採用這種統一裝藥方式的是騎兵
粉末與球體置於紙盒內 以紙包裹牆面後 產生了封印效果
並使貼合更為緊密 讓我們看看這是否能提升準確性
我的手槍 可以肯定的是 這樣裝填手槍更為方便
口徑速度提升了5% 幾乎使槍口動能增加了24%
能量接近700焦耳 與 357馬格南相當 然而
儘管子彈的配合更緊密 準確度卻未顯著提升
極為稀少 關於十六世紀末至十七世紀初紙製彈藥捲
製法的原始資料並不多 我所要介紹的第一種方法是
展示的內容是我們僅存的少數之一 我現在要教你的第一種方
法正是我們僅存的少數之一 這個過程在約翰·克魯索的作品中有所描述
1632年出版的騎兵軍事手冊 此過程從
將紙張捲在心軸上或手槍的槍棒上開始 然後
將一端對折 請注意 紙張的形狀是我個人的發明 並
無任何歷史文獻支持 接下來是藥粉裝藥部分 這部分
彈藥將以繩子綁在藥粉上方 一繩綁在火藥上
另一繩綁在鉛彈上方 以固定彈藥位置
彈藥已就位 我有強烈的直覺 克魯索從未實際發射過任
何彈藥他更像是一位學者而非士兵 因為這個過程看起來……
反向書寫 稍後再添加粉末 並以摺疊彈殼作為最
後一步 會方便許多 第二種的來源是 Anton
多達切克關於哈布斯堡軍隊武器的研究 我們需要一枚
澆鑄後未剪除流道的子彈 才能將紙質彈殼綁定於彈體上
彈頭 這當然會使彈頭重量額外增加2
至3克 過程從將紙張捲繞在芯軸上開始
與子彈一同放置 現在是時候在澆道上塗上鉛筆痕跡
接著加入火藥藥劑 並摺疊彈殼的末端 這種結構是
也得到維也納軍事博物館內多件館藏文物的佐證 如果
你對這種子彈的鑄造方式感興趣 請參閱我之前的內容
關於以傳統方式製作火種與鑄造鉛彈的影片 這是一個很
好的問題:這些手槍的有效戰術射程究竟是多少 因為如你所見
上面沒有準星 而且這類手槍有百分之九十是滑膛的 也沒
有準星 這表示這些手槍可能原本就是設計給你近距離使用的
以與今日使用手槍不同的方式使用 儘管我確實必
須強調 手槍射擊場與手槍自衛訓練場並非同一回事
超過五至十米 最多十米 這已經很遠了 所以這算是
今天也可能不到五米 十七世紀時也是如此 若
我們查閱該時期的原始文件與原始手冊 就會發現
大家都說手槍必須在極近距離內發射 這實
際上意味著有時你必須將槍口緊貼對方身體
敵人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17世紀的士兵與騎兵通
常都穿著盔甲 這些盔甲能抵禦手槍子彈 卻無法抵禦
他們所使用的火繩槍子彈與手槍子彈相比 根本不在一個層次上 因此
當我們看到舊有的規範時 會發現其中全都規定必須盡可能地靠近敵人
敵人近到幾乎能看清他們的眼白 大家都說
你這距離剛好 槍口火光剛好能照到對方臉上
敵人 所以這距離不超過2至3公尺 正是這類手槍的戰術距
離這也是它們沒有更大口徑的原因 因為原本就不是為此設計的
用作近身格鬥武器 此外 手槍的持握方式也有所不同 如
果你現在看黑幫電影 會發現人們使用的姿勢與以往大不相同
這把手槍設計得如此 十七世紀時也是如此 因此
如果你翻閱舊有的手冊 就會發現手槍原本並非用來
原本應朝向此方向 但必須向左彎曲數度 大概九十度
以協助筆內的粉末沉降至恰好位於火孔的位置
這使得點火更加安全 當然 即使你用完了彈
匣且沒有時間裝填手槍 它仍然具備發射能力
被當作棍棒互相敲擊頭部 可說是最後一道防線
若我們今天參加火藥射擊比賽 就會看到這一幕
人們通常會將子彈包裹在浸滿某種潤滑劑的墊片
中這塊墊片在德語中稱為「弗盧斯特」 但其實並非如此
雖然沒有任何17世紀的歷史文獻支持 但既然大家都在使用
我現在就試試看 不過這個項目中的這一部分並非……
歷史考據準確的射擊項目 使用襯墊確實能帶來最貼合的
契合度與最佳的密封效果 但並無資料提及使用此類附加物
事實上 在馬背上持槍根本無法使用此方法
因為子彈太難壓入 戰鬥激烈之際 士兵不得不
能夠快速且方便地裝填手槍 緊密的密封設計帶來了高
初速並產生750焦耳的槍口能量 如今 這股能量……
357的射程範圍 無論膛室與子彈之間的配合多麼緊密 準確度都
未見提升 這證明此處的限制並非來自槍管與子彈的年代問題 而是……
反而缺乏前後準星 當時的戰術對騎兵而
言相當困難 因為手槍主要是他們的火器
騎兵 要了解他們如何作戰 首先必須明
白17世紀初存在的騎兵類型為何 第一種
騎兵裝備一對手槍的德國騎兵稱為萊特爾 他們有一
種稱為「卡拉科爾」的特殊戰術 此詞源自西班牙語
蠶豆的移動方式 僅用以形容他們在戰場上的行進形態
採用卡拉科爾戰術 是不幸地試圖對抗西班牙人
特爾西歐斯 這些是大型封閉式步兵戰術陣型 由兩支
三千人的武裝部隊組成 配備四支五米長的長槍與火槍
以及火銃 這堅固的防禦宛如一道無可摧毀的堡壘 護衛
著騎兵部隊 突破毫無可能 因此雷特騎兵緊貼前線前進
敵方步兵射出手槍後 迅速後撤以重新裝填
傳統騎兵衝鋒一度消失 不過這情況……
並非騎馬作戰的有效方式 因此16世紀至
17世紀初的軍事思想家們都在思索如何改進
改革的方法以及如何發揮騎兵優勢 正是文藝復興
內在的核心所在 文藝復興真正所指的 正是此意
對古羅馬與古希臘價值觀的重新詮釋 軍事領域亦是如此
因此 所有軍事思想家都在努力追溯這些傳統
羅馬時代的歷史 並理解羅馬軍團為何如此強大、紀
律嚴明且組織井然 得以征服當時已知的世界 究竟為何……
他們擁有的資源是什麼呢 首先 他們擁有瓦蓋提烏斯 即羅馬人的
軍事制度 一項優美的規章 詳細描述了強而有力的軍事體系如何運作
軍團的樣貌應當如此 其次 他們擁有類似《異形戰略》的作戰方式
這本精彩絕倫的書由一位居住在羅馬的希臘人所著 內容詳述了軍隊的組織結構
羅馬帝國的策略 正是拜占庭皇帝利奧六世所採用的
戰術這些策略後來由佛蘭德斯哲學家朱斯圖斯·利普修斯重新發現
這套體系被實踐並發展成由奧蘭治的毛里茨或拿騷的毛里茨
所奠定的荷蘭體系 毛里茨的體系建立在古羅馬戰鬥傳統之上
陣型與戰術方面 我必須說 當長矛與火槍搭配使用時
效果相當出色 這種火器與冷兵器的結合 其成效顯著
被合併為一個單位 在戰場上以緊密的方陣形
式前進 彼此互相支援 騎兵的情況亦是如此
困難得多 在1525年的帕維亞戰役中 手持火槍的士兵能夠
抵擋住重裝騎士的衝鋒 而這正是中世紀傳統重裝騎兵的最後一搏
騎士們唯有依靠火器的齊射 這意味著那個可憐的士兵
一個身無分文的廚兵 竟也能遠距離殺死一位貴族
因此 軍事思想家開始評估騎兵在戰場上可能
發揮的用途 顯而易見 火器必須找到其定位
騎兵戰術中也同樣適用 但該如何實施呢 這是一個
極具深度的問題 因為每當你使用槍械時 意味著你
已從騎兵部隊奪走極其重要的價值 那便是突
襲性與動態靈活性 我們對食物有數百萬條指令
騎兵的士兵極為稀少 這也顯示出要理解
騎兵在戰場上的位置 實在是極其困難的事
另一方面 我們有四個非常可靠的來源 第一個是洛多
維科·梅爾佐 一位義大利騎兵 他撰寫了重裝騎兵的規範
騎兵及輕騎兵 第二位是著名的軍事指導著作家約
翰·雅各布·馮·瓦爾豪森 他引用了百萬個例子
次是來自阿爾巴尼亞、現居義大利的貝斯塔·喬治歐·貝斯塔
一位經驗豐富的騎兵指揮官 第四位是我想要提及的
值得一提的是約翰·克魯梭 他很可能並非士兵 我相
當確定他不是士兵 但他正是那位首次合成前三個的人
並為議會軍隊撰寫了一份通用指令 所有部隊在技術上均使用相
同類型的系統來區分不同的騎兵士兵
在繼續討論各騎兵單位之前
種類 我們來看看他們使用哪種槍械 好吧 我必須說 他們使
用了各式各樣的槍械 首先 他們有手槍 一名騎兵士兵通常配備
預期他們至少應配備一對相同口徑、相同類型的手槍
過去曾多次要求他們提供更多裝備 我們知道當初……
騎兵必須攜帶三、四、五把手槍上陣作戰 尤其是當
他們使用卡拉克系統時 擁有盡可能多的手槍尤為重要
有可能 但最常見的是配備一對手槍 若士兵沒有錢 則
可能只有一把或什麼都沒有 其次 還有手持武器的士兵
一對手槍與卡賓槍 他們是背帶槍兵
或稱騎馬火槍兵 卡賓槍 即火槍輪 是
源自火繩槍 火繩槍口徑較小 槍身較
短且重量較輕 比步槍更適合騎兵使用
最初它採用火繩點火系統 但後來被改裝 改
為輪轉點火系統 對騎兵來說方便許多 因為
我已經告訴過你了 卡賓槍的有效射程
約為三四十公尺 這個距離足以穿透盔甲
敵人 僅此而已 這些卡賓槍通常為滑膛設計 口徑
介於12毫米至18毫米之間 因此被視為中等口徑
口徑 此外 還有一種騎兵使用火槍 他們被稱為龍
騎兵或龍騎兵 他們也配備了最大重量為五公斤的火槍
口徑為18至20毫米 他們擁有同樣類型的使徒 因此他們
他們既能騎馬作戰 也能步兵作戰 矩形彈丸可透過兩
種方式製造:首先 將鉛條鑄造出來 再切割成所需形狀
以斧頭或刀具切割的碎片 正如路易吉·費爾南多·馬爾奇在其關
於奧斯曼帝國的著作中所描述的那樣 第二種方法是將槍彈錘打至所需形狀
形狀 這裡我正在複製在現場發現的這些30克鉛彈的完全相同樣品
1664年茲里尼伊烏伊瓦爾圍城戰的地理位置 我們越靠近
歐洲東南部邊界地區 我們越頻繁遭遇這些彈藥
越能證明此地物流面臨巨大挑戰 持續轟擊一處
將鉛彈改造成方形彈藥以適應較小口徑的槍管 無
論是馬槍、手槍或卡賓槍 不過是時局艱困的象徵罷了
僅在手槍或卡賓槍無法取得合適口徑子彈時才會使用
但讓我們現在看看 這種情況下手槍的準確度如何
彈頭 錘形彈頭最易裝填 首先它體積較大 因此較容易處理
處理起來 其次 若尺寸合適 彈藥便能順利滑入槍管 無需強行推
入然而 這種裝填方式的手槍已無法再收入槍套 因為若不如此
潤濕後 子彈會掉落 槍管與方形彈頭之間的
間隙很大 配合鬆弛 導致大部分氣體直接洩出
毫無用處 後座力沉重 彈道自然極不準確 極度不准
這些子彈極度不穩定 出現了槍口偏轉現象 是時候借
助高速攝影機來觀察這玩意兒的飛行狀況了 仔細看看
看看這把雷肯如何吸入空氣 另一方面 我們也別忘了
野狗手槍原本就不是設計用來在25公尺外射擊的 那麼現在
就讓我們看看這些騎兵實際上是如何作戰 以及他們的組織方式
17世紀初的騎兵部隊分為輕裝與重裝兩類 儘管
「重裝」聽起來似乎較為重要 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最為重要的是第一道光 所以我會先從輕騎
兵單位開始談起 我們來談談背帶 背帶是
手持卡賓槍、一把手槍和一把劍 但他們的主要武器
是卡賓槍 這些士兵僅使用火槍作戰 並無其他武器
騎馬時使用的卡賓槍 配有胸甲與背甲、頭盔 以及用
來攜帶槍枝、火藥瓶、引火藥盒、子彈與彈藥的腰帶包
袋狀物及掛在其上的鑰匙 據沃爾豪森所述 他們
被編組為每隊六十四人的連隊 其基本作戰編制為
八路、八列的方陣 但如有必要 各列可加倍
以擴展正面寬度 他們通常在進攻時擔任先鋒
敵人並運用反向齊射陣型 輪番射擊以維持連續火力
卡賓槍的有效射程不超過30至40公尺
公尺 第二支以長型火器為主要武器的騎兵部隊是龍騎兵
又稱龍騎兵 龍騎兵被編成每單位二百人的部隊 一名龍騎兵
該公司擁有百名騎馬長槍兵和百名騎馬火槍兵
他們所使用的火槍與步兵的輕型火槍相同
同樣也配備護胸甲進行充電 他們通常配備護胸甲
但到了17世紀中期 這種盔甲已逐漸消失
裝備 他們是被拖行的步兵 也能騎馬作戰
其基本戰鬥陣型為十列深的方陣 每列一百人
中間是長槍兵 兩側各配置五成火槍兵 因此他們的
作戰方式與步兵幾乎完全相同 其馬匹通常為最劣等的
由於他們下馬後會被留
在戰陣後方數百公尺處
通常一旦遭到攻擊而潰敗 所有馬匹都會……
失去了 因此這代價實在太高 他們通常只
好給龍最差或最便宜的馬 而現在來到了——
重裝騎兵 一種新型騎兵士兵是裝備兩把手槍、一把重劍
和全金屬鎧甲的胸甲騎兵 胸甲騎兵基本上是一種重裝騎兵
沒有長矛的騎槍兵 騎槍兵成本高昂 訓練耗時
過長到了16世紀已不再具實質戰力 因此……
胸甲騎兵正逐步接手此角色 他們的主要武器是一對手槍
以反向行進隊形分列衝鋒 僅在必要時才發動攻擊
彈藥耗盡後 他們改用刀劍作戰 其基本戰術陣
型為十列十行的方陣 每隊一百人 他們騎馬前進
靠近敵人 從極近距離開槍 然後退回到安全距
離重新裝彈 如有需要 若不需要 則繼續衝鋒
可以繼續用劍 但手槍才是主要武器 我想要
談論的第四支騎兵部隊是長槍兵 他們是……
中世紀貴族騎士最後的遺緒 他們的主要武器
是長矛 但同時也配備了手槍兩把 以及一柄劍
蘭斯勒也穿著防手槍的護甲 並以更小的編制統一編組
騎兵單位 與其他騎兵部隊相同 根據瓦爾豪森的說法 一個連隊約有四十、五十或六十人
槍騎兵的戰力相當於中世紀的三百至四百名騎士
第二波攻擊時分批進擊 而非集體衝鋒
擊中敵人後 各隊須轉向兩翼 返回後方
陣型 只有長槍折斷或遺失時 他們才改用手
槍作戰 順帶一提 華爾豪森也將騎兵分開部署
他們在戰場上的角色 他表示 火槍兵與龍騎兵都是進
攻型士兵 因此屬於攻擊部隊 能夠使用長矛的騎兵則是……
既是防守型也是進攻型的士兵 但重騎兵則是防守型士兵
除了受過度管制的西方騎兵外 還出現了一種新型的騎兵
輕騎兵在東歐逐漸發展而成 克羅
埃西亞人、匈牙利人與波蘭的翼騎
兵擁有更靈活多變的戰術 其裝備也與前述的騎兵截然不同 我們有
步兵的射擊訓練模擬有極佳的資料可循 但若我們
尋找的是騎兵相關的內容 則面臨的問題要深遠得多
但我們很幸運 因為有約翰·克魯索記錄下了燧
發槍與擊錘槍完整的上膛過程 他還與我們分享了這些內容
卡賓槍裝填過程 他也向我們提供了一些關於如何
製作合適彈藥的資訊 因為紙製彈藥當時已廣泛使用
十七世紀 順帶一提 十六世紀也一樣 槍
機扳機、紙製彈藥與配備火器的騎兵同時誕生
前線攜帶的彈藥數量從未真正超過十發 這
些彈藥可放入彈袋或固定在槍套上的彈匣中
彈藥袋、槍帶或劍鞘 通常每位士兵會配備兩個火藥袋
一個用於裝填散裝火藥時的主要藥量 另一個則用於較細的火藥
底火粉 訓練的基礎是操練 對槍枝的處理及
所有動作均有嚴格規定 這有兩個原因 首先
培養一名能參與齊射且不擅離隊伍的精銳士兵
其次 這也與古老的羅馬價值觀有關
軍紀之所以重要 是因為沒有紀律就無法獲勝 約翰·
克魯蘇描述了手槍操練的十七個步驟 並額外增加了四個動作
也包括擊發式手槍和燧發槍 當我們討論歷史火器的
準確度與殺傷力時 必須確保我們所指的內容明確無誤
正確裝填適當的火藥與子彈至槍管內 在17世紀
大多數軍用火器均為滑膛槍 且需從槍口裝填
使用較小的子彈 導致子彈與槍管之間存在縫隙 這
一點至關重要 因為當時的火藥燃燒後會留下大量殘渣
槍管內的空間必須足夠大 以便手槍和步槍能快速、方便地裝填彈
藥如果你查看歷史槍械的捅條 就會發現它的設計正是如此
一根極其細薄的東西 是一根極輕、極細的通條 這表
示它並非用來擊實子彈的 換句話說 膛間間隙必須夠大
足以讓子彈即使在槍管已滿的情況下仍能裝入膛室
當我們從十七世紀的戰場上挖掘出一枚子彈時 情況並非如此
要判斷子彈來自哪種槍械一向都很容易 問題在
於口徑的命名方式 各種不同的口徑 首先 有
兩個口徑對應一個膛口 這裡有膛口口徑 還
有子彈口徑 十七世紀時稱作滾壓口徑 一個
第一個決定鑽孔的大小 第二個則決定子彈
的尺寸 使其能輕鬆滾入鑽孔 無需強行壓入
向下 問題在於 我們在許多現代文獻中並不清楚它們
使用的口徑是多少 這就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在於
子彈的尺寸並未以毫米、英吋或其他單位表示 而是以一
磅鉛為基準所測量的數值 因此 這代表一磅鉛所對應的尺寸
以精確的直徑來計算 我最多能製造多少顆彈頭
問題在於當時並沒有統一的磅重標準 因此
英鎊與奧格斯堡或蘇爾的鎊 以及維也納鎊都不相同
因此在技術上 每種鎊的含義可能都不同
每一支槍械 即使被稱為24口徑手槍 仍可
能具有不同的口徑 第三個問題來自軍方的缺乏
標準 製造手槍或檢驗手槍零件時並無統一發放的量規
這表示所有零件的製作與檢驗均無統一依據
製造商根據自身的測量標準來判定何謂 20 口徑或24
口徑的手槍 此外 我們在製造品質方面也遇到一些問題
製造精度方面 我們甚至無法說他們在加工孔洞
或彈殼模具時 能夠達到零點一毫米的測量準確度
我們對子彈有數以百萬計的疑問 火藥的情況
亦然首先 我們不清楚他們提供的火藥是否……
當時使用的原料早已具有紋理 或是僅僅由各成分混合而成 兩者
在十七世紀初的七十年代皆有使用 其次 即使我們知道混合比例
由於我們擁有混配比例的優質來源 但仍無
法確切得知製造過程中所進行的具體工序為何
粉末的效力也取決於粉末的細度以及原
料的純淨程度 因此 市面上有許多種類
這裡有許多我們無法回答的疑問 那麼 如果你想要為17世
紀歷史準確的正確載荷尋找合適的選項 我們又有多少機會呢
17世紀火器的裝藥量 嗯 我必須說並不多 我們永
遠無法完全複製 因為我們根本不清楚當時火藥的品質
以及藥劑的重量 然而 我們所掌握的資訊可作為
參考依據 首先 通常來說 藥粉、藥劑的重量與
藥劑的用量以彈頭重量的比率表示 這可以是
五成或三成三 也就是一半或三分之一的費用 我通常使用三分之一的費用
因為現代火藥的威力遠遠超過十七世紀的火藥 這
點我們可以確定 其次 我一向選擇顆粒最大的那種
可用於手持火器射擊的粉末 了解歷史火
器的殺傷力讓我著迷 因此我將使用一些
以果凍彈藥測試輪鎖手槍的性能 其裝藥量大致
接近歷史上的實際用量 首先 我將發射第一發
將標準紙製彈匣從不超過三米的高度投入明膠中 然
後我會將擊發的彈頭射入同一塊明膠內 讓我們開始吧
看看會發生什麼 我進行這些實驗的目的 並非在於驗證子
彈能否穿透裝甲板 我有充分的理由 不願進行這樣的測試
這使得鎧甲板的品質引發了數以萬計的疑問
我最初的意圖 是比較火繩槍子彈的表現
根據我以往的彈道凝膠實驗 為了盡可能真實
我決定將手槍在極近距離下直接射擊
原本設計用於17世紀
子彈深深貫入膠塊 留下一道美麗的痕跡
入口傷口幾乎與彈頭一樣大 而
正能量的波動清晰可見 該塊成功擷取子彈
僅有輕微變形 澆道則略有熔化
並擊中球體 球體以接近700焦耳的槍
口能量撞擊目標 並將全部動能傳遞至目標
一個強大的中央腔室以及周圍組
織的嚴重損傷 傷道全程受到污染
黑火藥與紙屑的殘留物 有趣吧 好了 現在
該進入鑄造彈頭的階段了 鑄造彈頭的速率為
不到圓球一半的體積 但重量卻超過兩倍 仍釋
放出驚人的360焦耳動能 第一顆彈丸擊中時
在極短的距離內 側面將所有能量傳遞至方塊 由
於方塊有兩個側面 我因此多了一次抓住子彈的機會
擊中目標的同時也造成了影響 幸運的是 第二顆子彈如我
所願擊中了那個方塊 側面的衝擊留下了一道可怕的入口傷口
那根彈藥比子彈本身還長 更有趣的是 彈
藥前端還飾有未燃盡及已燃盡的火藥與紙張
粒子 第二次撞擊造成的進入傷口較小 與圓球彈頭大
小相同 但在凝膠中的穿透深度卻大得多 這相當有趣
觀察右邊兩顆被射出的彈頭 其邊緣因槍管膛線而
被磨損 重量也損失了原本的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八
由於這種磨擦作用 現在讓我們將所有這些與9的影響進行比較
毫米口徑的帕拉貝魯姆子彈 9×19毫米子彈的彈痕位於第二個位置
頂點 穿透最深 這顆8克重的子彈以每秒325公尺的
速度射出 釋放了422焦耳的動能 這顆子彈的擊中效果
球體在上方可見 而直徑9毫米的子彈幾乎相同
但由於彈頭較軟 輪鎖子彈的能量傳遞效果佳得多
金屬製、直徑較大且彈道性能不足的彈頭 其在底部
可見的擊中效果截然不同 這些移動緩慢的大型物體
雖然缺乏快速輕型子彈所帶來的震撼效果 卻能釋
放更強大的能量 造成可怕的中心暫時性空腔 但
無論這張圖片中的差異看似如何 我們都能確定所有武
器皆具備瞬間殺死人類的能力 輪鎖手槍扮演了關鍵角色
騎兵火器戰術發展中的重要一環 卻無法使
這古老的兵種在面對現代步兵時保持競爭力
手槍的使用被過度誇大 到了17世紀後半
騎兵再次主要改用劍與長矛作為武器
但手槍仍然是騎兵士兵的標準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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