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族团结法》上路后的海外长臂执法

本影片分析中共於2026年7月1日生效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揭露該法如何將國內管轄權延伸至全球,為跨國鎮壓提供法律掩護。透過紐約藏人自焚、台灣媒體人遭襲及全球退黨義工遇襲等事件,論證中共正利用海外警察站與代理人實施系統性暴力。同時探討美國將中共定性為「犯罪組織」的法理意義及其對國際社會的連鎖影響。
2026年7月1日,對全世界的中國海外僑民、異議人士與宗教信仰者而言,是一個分水嶺。
這一天,中共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生效。
這部法律的立法邏輯看似溫和,實則暗藏殺機,它第一次以國內法的形式明文規定境外組織與個人也在其處罰範圍之內。
換句話說,中共正式將自己的國內管轄權,宣告延伸到了地球上的每一個角落。
法律生效之後,僅僅48小時,世界就看到了它的第一批執行成果。
7月2日,紐約聯合國總部門前,一名52歲的藏人洛噶讓贊,身穿傳統藏服,插上雪山獅子旗,在直播鏡頭前引火自焚,用生命向全世界控訴這部惡法。
7月6日,臺中,日籍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在演講結束後,遭一名持香港護照、具有14K黑幫背景的中國籍男子近距離揮拳襲擊,導致嘴脣撕裂、牙齒損傷。
而在此之前的三個多月裡,從倫敦大英博物館到紐約法拉盛,再到韓國濟州島,至少5起針對全球退黨服務中心退黨義工與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襲擊事件,
接連在三個民主國家上演。
這不是巧合,這是一套系統。
中共正在用一部披著民族團結、外衣的惡法,為自己在海外的長臂執法、跨國鎮壓,披上一層看似合法的外衣。
而美國的司法系統,已經率先用一紙判決書告訴全世界,中共,就是一個犯罪組織。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表決結果為贊成2756票、反對3票、棄權3票,最終文本包含序言及七章65條。
這部法律的核心概念是,助勞中華民族共同體議時,將56個民族統設進一個多元議題的政治框架之中。
然而,各國媒體與人權組織的解讀,遠比中共官方說法來得直白。
日本經濟新聞的報導指出,這部新法將處罰任何被認定阻礙中華民族團結的行為,境外組織與個人也在處罰對象之列,其真正意圖是壓制美歐等國對新疆、西藏人權問題的批評。
大社國際更直接警告,這部法律進一步將針對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等少數民族的同化政策制度化,同時也擴大了跨國鎮壓的法律基礎。
這正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一個主權國家的國內立法,本應只對其境內公民及機構產生法律效力。
但中共透過這部法律,公然宣稱對境外的言論、行為,甚至境外的組織擁有管轄權與處罰權。
這不是法律,這是披著法律外衣的域外執法許可證,是中共準備在全世界展開合法化跨國鎮壓的操作手冊。
而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這部惡法從立法到執行的時間差,短到令人窒息。
法案7月1日生效,7月2日紐約就有藏人以生命抗議,7月6日臺灣就發生了疑似跨境鎮壓的暴力襲擊案件。
這種近乎無縫銜接的節奏,很難讓人相信只是單純的偶然。
要理解這部惡法為何能夠如此迅速地在海外落地執行,必須回頭看中共過去十年在全球佈下的另一張網,海外警察站。
根據人權組織保護衛士的調查,中國福建福州、浙江青田、浙江溫州及江蘇南通四地的公安系統,
透過去中心化外包的模式,聯合當地僑鄰與同鄉會,在全球53個國家祕密設立了至少102個所謂海外警察服務站。
這些站點表面上是為僑民提供駕照更新、證件辦理等行政服務,
實際上卻承擔監控、騷擾、乃至逼迫海外異議人士勸返歸國的任務。
這套海外警務網絡,最終在美國司法系統面前付出了代價。
紐約曼哈頓福州公安局設立的祕密站點,其負責人盧健旺、Harry Lu與陳金平,
於2023年4月被美國聯邦檢方議《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下的非法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與妨礙司法公正兩項罪名起訴。
陳金平已於2024年12月認罪,而盧健旺則在2026年5月經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最高面臨30年監禁。
這是全球第一起因經營中共海外警察站而遭到刑事定罪的判例。
它的意義不僅在於懲罰了兩名個人,更在於它向全世界宣告了一個事實,
中共在海外設立的所謂警察站,不是行政服務中心,而是實施跨國鎮壓,違反駐在國主權的非法執法機構。
義大利、法國、荷蘭、英國、愛爾蘭等歐洲國家,也相繼以驅逐外交人員、行政關閉、情報機構瓦解等方式,
對境內的中共海外警察站採取行動。
這一連串的查緝行動證明,中共這套非官方、去中心化的海外執法網絡,
早已被國際社會視為對主權的公然侵犯,而非其官方所宣稱的僑民志願服務。
如今,隨著《民族團結法》正式生效,我們有理由相信,
中共正在嘗試把過去這套地下警務模式,用一部國內立法、合法化、制度化,
讓它從見不得光的地下據點,升級為有法律文本背書的域外執法工具。
海外警察站是中共跨國鎮壓的先遣部隊,而《民族團結法》則是準備讓這套鎮壓機器全面轉正的政治武器。
如果說海外警察站是中共過去十年跨國鎮壓的試驗場,那麼,
《民族團結法》生效後短短一週內接連發生的兩起事件,則是這套機制升級後的首發炮彈。
洛伽讓站的自焚,不是一起孤立的個人悲劇。
西藏流亡政府司政編八次人在聲明中直言,西藏境內持續發生的迫害,
以及七月一日開始實施的這部嚴苛惡法,正是促使洛伽讓站做出這個悲劇性決定的原因。
這名在紐約生活二十年,以開Uber為生的藏人小區領袖,
選擇在世界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外交場域,聯合國總部門前,用自己的生命,向國際社會發出最後的呼救。
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響應,僅僅是重申,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對於這部惡法可能造成的海外寒蟬效應,避而不談。
幾乎在同一時間,臺灣爆發了另一起震驚社會的暴力事件。
日益資深媒體人、印太戰略智庫職行長矢板明夫,七月六日在臺中演講結束後,
於酒店大廳遭一名持香港護照入境的中國籍男子廖崗發尾隨揮拳攻擊,
導致嘴脣撕裂、亞洲韌帶及齒草骨發炎、牙齒出現裂痕。
廖崗發犯案後迅速變裝逃逸,並在接獲幕後主謀儘速離境的指示後,
企圖搭機經韓國釜山潛逃,最終在登機前15分鐘被臺灣警方於機場攔截逮捕。
這起案件最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嫌犯的背景。
政治評論員吳崑玉透過前香港警務處情報科人員的查證,
確認廖崗發與香港三合會組織14K有密切關聯。
評論指出,這個原本帶有反共色彩的香港黑幫,在中共數十年來的利益輸送與政治招安之下,
早已淪為替北京政權執行跨境暴力、恐嚇異議人士的政治僱傭兵。
臺灣陸委會第一時間即將此案定調為《民族團結法》,
生效後,臺灣首起被認定的跨境鎮壓案件。
中共國臺辦的反應,則與過去一貫的模式如出一轍,
發言人陳兵華稱嫌犯是出於義憤的偶發治安事件,
並反過來要求臺灣保障這名施暴港及男子的人身財產安全。
陸委會直批,這不僅為譴責暴力,反而將暴力行為美化成義憤,
是對臺灣司法主權的公然踐踏。
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案件也暴露出臺灣現行法律的漏洞。
檢警若要以《反滲透法》第六條加重刑則條文起訴,
卻發現該條文並未將刑法、傷害罪納入規範範疇,
若最終只能依普通傷害罪起訴,法定最高刑期僅五年,實務判決往往更輕。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坦言,現行法律不足以下組,
如何在《反滲透法》與《國安法》之間找到既能重懲加害者,
又不至於上綱上線的平衡點,是迫在眉睫的修法課題。
已有多位立委、學者及評論人士呼籲,
應儘快制定專門的《反跨境鎮壓法》,並將境外勢力指使的暴力犯罪,
推定為國安案件,由嫌犯自行舉證證明清白,
而非由檢方承擔沉重的舉證責任。
一個是自焚而死的藏人,一個是遭黑幫毆打的媒體人,
兩起事件相隔僅僅四天,發生在地球的兩端,
卻共享著同一個時間坐標,中共這部惡法生效的第一週。
這絕非偶然的巧合,而是中共跨國鎮壓機器全面啟動後,留下的第一批血跡。
法輪功退黨移工連環遇襲,跨國鎮壓延伸至社會最底層。
如果說矢板明夫與洛嘎讓讚的案例,還處於知名人士與政治抗議的層次,
那麼過去這三個多月來接連發生在全球退黨服務中心退黨移工身上的一連串暴力事件,
則揭示了中共跨國鎮壓的觸角,早已延伸到了社會最基層、最平凡的移工身上。
從2026年2月23日到6月2日,短短三個多月內,美國、英國、韓國三個民主法治國家,
相繼發生了五起針對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移工的暴力襲擊。
第一起,2月23日,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外,法輪功學員兼退黨移工張春平,
在向遊客講解真相時,遭一名旅遊巴士司機突然推倒毆打。
第二起,2月27日,美國紐約法拉盛緬街、全球退黨中心樓下的真相點及退黨服務點,
移工Lydia Dong遭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從背後突襲,頭部遭重擊,眼睛當場被打落,送醫治療。
第三起,3月25日,同樣在紐約法拉盛,73歲的退黨移工呂安明,
在結束一天講真相、勸三退的活動後步行回家途中,遭一名年輕男子毫無徵兆地推倒在地,隨即被壓制,
連續遭拳頭擊打頭部,白色布包與手機被搶走。若非恰巧有救護車經過,後果恐怕更加嚴重。
第四起,發生在洛杉磯工業市,一名70歲的張姓退黨移工,遭人以粗樹枝猛砸後腦,
第五起,6月2日,韓國濟州島新羅免稅店前,三名操普通話的中國籍男子,
對正在展示真相展版的法輪功學員發動暴力襲擊,造成一名70多歲的韓國籍法輪功學員與一名64歲的臺灣籍女性法輪功學員受傷。
受害人吳先生描述,對方將他的手腕與腳踝反方向用力扳扭,動作很熟練,感覺像受過專門訓練,
而施暴者行兇時甚至揚言要聯絡中共領事館,召集更多人到場。
這五起暴力事件,橫跨北美、歐洲、亞洲三大洲,受害者卻高度一致,全部都是同一個組織,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的年長移工與法輪功學員,作案手法也高度一致,均為無預警、無爭執的突然襲擊,
攻擊集中在頭部與關節這類容易致命或致殘的部位,發生的點則集中在海外華人小區與公共展示點。
而在這一系列肢體暴力發生之前,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總部更曾連續收到多封炸彈恐嚇信,
內容涉及具體的攻擊方式與的點,並透過技術手段刻意隱藏來源。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在聲明中嚴正指出,法輪功學員與退黨移工長期以和平方式向民眾傳遞真相,
勸人向善,任何針對其信仰身份與公益行為的暴力攻擊,皆具有明確的仇恨犯罪特徵,
並呼籲各國執法機構將此案依仇恨犯罪,乃至跨國幹預的方向嚴肅偵辦。
當一個行為在時間與空間上不斷重複,它的意義就不再只是偶然。
這是一種正在系統性擴散的中共延伸海外的暴力迫害模式,它不需要正式的警察編制,
不需要公開的國家授權,只需要一批被收買、被恐嚇或被政治招安的當的代理人,
就能在異國他鄉對著手無寸鐵的老年義工揮出致命的一拳。
面對這一整套系統性的跨國鎮壓網絡,美國,再一次走在了全世界的最前面。
FBI局張卡時,帕特爾近期高調公佈反情報戰績,全美境內一共擊獲113名各國間諜,
其中62人被明確認定來自中國,比例超過55%。
也就是說,平均每兩名落網的外國間諜裡,就有超過一個是中共的人。
帕特爾用詞極為強硬,稱這一系列行動,徹底粉碎了北京當局的祕密行動。
而在立法層面,美國國會於2026年6月16日,參議院以一致同意的方式,
通過了由共和黨參議員裏克·斯科特提案的第444號決議案,S.R.444。
這份決議案直接將中共定性為對全球穩定與和平構成嚴重威脅的犯罪組織,
這在美國官方文件中,是一次制的躍升。
過去美國提到中共,用詞多是中國政府、戰略競爭對手,
但這一次,直接使用了犯罪組織這個詞,意味著中共的問題不再是政策層面的分歧,
而是這個組織本身,具有持續實施重大犯罪行為的本質特徵。
斯科特參議員在投票前的演講中,列舉了中共的多項罪狀,包括隱瞞新冠疫情真相、
放任芬太尼潛體化學品出口、操縱匯率、對新疆維吾爾人實施種族滅絕、
跨國鎮壓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提及中共對政治異見人士,包括法輪功學員,
進行活摘器官的指控,以及對臺灣、菲律賓等美國盟友的軍事脅迫。
這份決議案雖然不具強制執行力,卻明確鼓勵美國政府運用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等一切適用的制裁工具,
對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實施精準打擊,包括凍結資產、拒發簽證。
更重要的是,這次一致同意的表決方式,代表著在對付中共這件事情上,
美國兩黨已經形成了跨越黨派界線的政治共識,這種對華強硬的政策取向,
不會再因為誰入主白宮而出現根本性逆轉,它已經變成了一種制度性的慣性。
從盧健旺案的定罪,到S.Res.444的通過,美國正在用司法判決與國會決議兩條腿走路,
一步步將中共從一個治理模式有爭議的政府,
重新定義為一個必須被追究刑事與道德責任的犯罪組織。
這個定性的轉變,具有極其深遠的象徵意義,
它意味著未來各國執法機構在處理涉及中共的跨境案件時,將擁有更充分的法理依據,
把它當作對付有組織犯罪集團一樣,去偵辦、去起訴、去定罪。
各國覺醒的連鎖效應,美國起了頭,學會跟進。
在對待中共問題上,西方主流社會長期以來有一個固定的行動模式,
美國先出手定調,立法、制裁,走在最前面,其他西方國家再陸續跟進。
義大利已經退出一帶一路,並在2026年3月驅逐了8名涉嫌協助中共跨境鎮壓的中國公民,
法國國內安全總局同年6月瓦解了藏身巴黎與吉倫特省的9個祕密警察站,
英國透過外交施壓,促使境內所有海外警察站點永久關閉,並積極推動《國家安全法》修訂,
將外國勢力的脅迫行為明確入罪。
這些行動,都發生在美國率先對盧健旺案定罪,率先通過S.Res.444之後。
可以合理預期,隨著民族團結罷,生效後接連引爆的西藏自焚案,
矢板明夫遇襲案,以及一連串針對退黨義工的暴力事件持續累積,
美國這套定罪加定性的組合拳,很可能會在未來一段時間內,
被歐洲議會與其他國家的國會相繼引用、效仿,形成一種國際社會對中共重新定義的連鎖效應。
當越來越多國家開始把中共的海外行為,放進有組織犯罪,而非外交爭議的框架裡去審視,
中共過去賴以生存的主權豁免,內政不容干涉的話術,也將越來越站不住腳。
但也必須誠實地指出,這條路並不平坦。
加拿大皇家騎警對蒙特樓兩家華人小區中心長達兩年多的調查,
最終在2025年9月因查無實證黯然撤案,機構反而對警方及地方官員提起了高達490萬加幣的誹謗訴訟。
這個案例警示我們,情報懷疑與司法定罪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而執法過當所付出的代價,
往往是傷害了那些真正在異國他鄉安分守己生活的普通華人。
這正是為什麼,區分誰是中共的代理人,與誰是無辜的華人,變得空前重要。
華人如何自保,公開退黨是保護自己的唯一防線。
回顧這一連串事件,我們看到的是一條清晰的邏輯鏈,
中共先是通過一部披著民族團結外衣,實則賦予自己域外管轄權的惡法,
接著,透過過去十年在全球佈下的海外警察戰網絡,以及被政治招安的黑幫、代理人,
將這部惡法從紙面文字,變成海外街頭的真實暴力。
而美國的司法定罪與國會定性,則第一次從國際法理層面,
把中共這種行徑定性為有組織犯罪,而非單純的外交摩擦。
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承受最大池魚之殃的,恰恰是海外華人社群本身。
中共這一連串跨境鎮壓行動,表面上針對的是異議人士、藏人、法輪功學員,
但每一次事件曝光,全世界的目光最終都會落在中國人、華人這個身份標籤之上。
當各國政府與情報機構加強對中共滲透的警惕與調查時,
最容易被無差別懷疑、被貼上標籤、甚至被誤傷的,往往就是那些與中共毫無瓜葛、
只是恰好擁有相同血緣與文化背景的普通海外華人。
加拿大蒙特樓兩家小區服務中心因情報懷疑而遭撤銷資助,員工被迫解僱的教訓,就是最鮮明的例子。
正因如此,海外華人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一件事,公開地、明確地、
以行動證明自己與中共這個已經被美國國會定性為犯罪組織的政治實體,做出切割。
這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號,而是一件每一位曾經加入過中共黨、團、隊組織的華人,
都可以立刻採取的具體行動,向全球退黨服務中心辦理實名或化名的三退聲明,
正式退出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並領取相應的退黨證書。
這件事的意義,遠遠超過象徵層面。
第一,它是一種公開的道德聲明,向所在國社會、向國際社會表明,自己選擇的是良知,
而不是與一個被定性為犯罪組織的政治實體綁定在一起。
第二,它是一種現實的自我保護,當各國政府與情報機構未來對中共代理人、
現任展開調查時,一份公開的退黨聲明與退黨證書,將成為海外華人證明自身立場,
與中共組織劃清界限的具體憑證,能夠在關鍵時刻,讓自己在所在國的法律與社會信任體系中,獲得應有的保護,
而不至於被不分青紅皁白地圈入對中共代理網絡的無差別懷疑之中。
截至目前,全球退出中共黨、團、隊的累計人數已經超過4億640萬,
這是一場延續了21年,由九評共產黨引發的和平退黨運動。
這場運動之所以能夠持續壯大,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與海外華人意識到,
中共這個組織,正在把自己的黨員與追隨者,作為與整個政權捆綁在一起的人質,
一旦這個政權因其累累罪行遭到清算,每一個仍然帶著這個政治身份枷鎖的人,都可能被迫共同承擔後果。
若嘎讓讚選擇了用生命抗議,矢板明夫選擇了在遇襲之後繼續為臺灣發聲,
一位又一位年邁的退黨義工,選擇了在遭受暴力攻擊之後,依然堅守在講真相的第一線。
而對於絕大多數普通的海外華人來說,我們或許無法選擇成為抗爭的最前線,
但我們可以選擇,公開退出中共,辦理一份屬於自己的退黨證書,
用最簡單、最和平、也最堅定的方式,把自己的命運從這個已經被美國國會定性為犯罪組織的政治實體手中,重新奪回來。
這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整個海外華人社群清白的,唯一且最務實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