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 劈碎剁翻~歐洲戰斧的前生今世

冷兵器巅峰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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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概述
AI 生成本文詳細介紹了戰斧從石器時代到現代的演變歷程,涵蓋其材質改良、結構設計以及在不同文明與戰爭中的實戰應用,特別分析了法蘭克戰斧、維京長鬚斧及中世紀破甲戰斧的特點,揭示了武器演進與盔甲防禦之間同步發展的軍事邏輯。
戰俘
戰俘定型於公元500年,最早的款式名爲弗朗西斯卡俘,
因法蘭克武士用它對抗羅馬人而得名。
本文刊載於2011年8月,作者威廉·麥克皮克。
戴炳俘的歷史可追溯至公元前6000年,
兼具日常勞作與戰爭用途。
所謂戰俘文化,公元前3200年至公元前1800年,
從石器時代晚期延續至青銅時代早期,
遍及北歐大部分地區。
最初的斧手由石材打造爲手持使用,
搭配木製斧柄後揮舞更加省力。
斧柄與斧手的固定工藝包括歇入式、
翻邊式、翼式和穹孔式。
穹孔安裝需在斧柄鑽孔,將成型石斧貫穿或套接於斧柄頂端。
古人採用多種石料製作斧手,
斧刃雙面開鋒,雙斜面打磨。
人類掌握金屬冶鏈後,
斧具開始改良以適配戰爭用途。
斧手從原本方正鈍厚的樣式演變爲如今熟知的
前刃微凸、尾部收窄鈍厚的經典造型。
至鐵器時代,公元前1000年,
楔形鐵製斧手成爲標準型制,
斧尾鑽孔用以安柄。
實戰中,輕量化設計的戰斧作戰效率最高。
部分古文明曾出現前後雙刃戰斧,
但實際戰力不佳,
自重過大,難以靈活施展。
弗朗西斯卡斧,法蘭克人的戰斧,
配圖約1475年的騎士戰斧。
注意斧柄上的開孔,
可穿入皮製腕帶與腰帶掛鉤,便於攜帶。
單斜面斧刃的斧手隨後問世。
與農用斧不同,
戰斧旨在劈砍血肉而非木材。
羅馬軍團士兵配備標準豪斧,
斧手長19英寸,短刃,斧柄長30英寸。
至公元5世紀,
北歐的法蘭克人開始使用一種窄面歇形戰斧,
斧柄通常呈平弧或S形,
斧刃長約3英寸,較平且外凸,
刃根處向內凹弧。
這種斧被稱作弗朗西斯卡斧,
源自拉丁語法蘭克。
法蘭克人是西日爾曼部落聯盟,
後在莫洛溫王朝時期發展爲分裂王國,
至七到八世紀卡洛林王朝,
尤其查理曼大帝時期成爲帝國。
弗朗西斯卡斧兼具投擲與近戰功能。
羅馬歷史學家普羅科皮厄斯
曾描述法蘭克人將其用作投擲武器,
每名士兵攜帶劍、盾與斧,
這種武器的鐵製斧手厚重,
雙面鋒利,目制斧柄極短。
他們慣於在首次衝鋒時
文令旗幟此斧,擊碎敵軍盾牌,殺傷士兵。
普羅科皮厄斯強調,
法蘭克人會在近身格鬥前即刻制斧,
目的是破盾,打亂敵軍陣線,
同時殺傷敵人。
厚重的斧手與短小的斧柄賦予其巨大動能,
有效射程約四十英尺。
即便斧刃未擊中目標,
沉重的鐵斧手仍可造成重創。
弗朗西斯卡斧的另一特點是,
因斧手重量、獨特造型、
重心失衡及斧柄微弧,
落地後會無規律彈跳,
令防禦者難以格擋。
它可能反彈至敵人腿部、盾牌,
甚至穿透陣線。
法蘭克人利用這一點,
旗幟弗朗西斯卡斧,
在衝鋒前或衝鋒時迷惑、震懾、
瓦解敵軍陣線,爲近戰開路。
弗朗西斯卡斧經斧刃長度改良後,
在盎格魯、撒克遜人等日耳曼部族中流行,
並向北傳播,成爲維京遠征艦隊的基礎裝備。
維京人將弗朗西斯卡斧的斧刃,
向下延長一英寸,
刃根底部先水平內收,
再向上深凹弧。
這種斧被稱作長鬚斧,
後續改良還包括刃根處的弧面設計。
斯堪蒂納維亞工匠擅長鐵刃武器鍛造,
斧手爲鐵製,
斧刃斷綱,鋒利度極強,
北歐戰斧。
公元九世紀,
北歐出現另一種戰斧,
斧刃呈完整凸弧,
斧頂與斧頂均向斧柄方向凹弧收窄,
史稱光面斧。
這可能是最早的寬斧形制,
可實現高效橫劈而非單純直砍。
雖有多種變體,
但寬斧的基礎規格穩定,
重一到兩磅,
斧柄長約1.5英尺,
材質爲白蠟木或橡木,
此後,
這成爲歐洲單手戰斧的通用樣式。
公元五世紀的
安格魯、
撒克遜入侵,
以及八世紀末至九世紀的
維京突襲,
將這類早期戰斧帶入不列顛。
至公元一零零零年,
丹麥人推廣一種光面斧,
弧形斧刃長達十二英寸,
內刃深凹,
稱丹麥斧。
斧重可達四磅,
需配三到四英尺長柄,
一零六六年黑斯廷斯戰役中,
英格蘭抵禦諾曼入侵時,
其精銳步兵使用一種丹麥戰斧,
英格蘭長斧,
本質是早期雙手長柄斧。
配圖,
公元一零零零年左右,
維京人打造的長鬚斧,
戰斧與盔甲,
刃距的眼鏡始終與盔甲的發展同步。
十四世紀末,
表面硬化鋼打造的板甲防護極強,
鋼劍劍尖與多數盾擊武器,
均會在弧形甲面劃開。
戰斧雖歸類爲盾擊武器,
但優於戰錘、
拳杖、
鐮家等同類型兵器,
它同時是威力巨大的刃具,
俯首的多樣弧刃與長度,
精準劈砍時,
可造成毀滅性傷害。
丹麥長斧的流行,
正源於其橫掃劈砍的巨大威力,
騎兵使用時殺傷力更甚。
儘管劍仍是騎士標配武器,
但至十二世紀,
單手戰斧已成爲
歐洲貴族的騎兵專用武器。
中世紀首抄本插畫中,
常見戰斧劈開
騎士頭盔的場景。
1141年林肯戰役中,
英格蘭國王斯蒂芬劍斷後,
改用戰斧作戰。
獅心王理查一世,
據傳也是戰斧高手。
十三世紀編年史多次記載
貴族使用戰斧。
蘇格蘭第二代道格拉斯伯爵詹姆斯,
愛國英雄黑道格拉斯之子,
善用戰斧,
1388年奧特本戰役中陣亡。
後來,
法國元帥布列塔尼的貝特朗、
杜蓋克蘭及戰友,
未來的法國王室統帥奧利維爾、
德克利松,
均以戰斧爲武器。
十四世紀末,
貴族騎士不再將戰斧
作爲劍的備用武器。
當時的劍精淬火改良,
劍身收窄,
穿刺力更強,
但表面硬化鋼板甲普及後,
戰斧重獲重視。
此時,
騎兵戰斧爲適配騎馬作戰,
斧柄加長,
可發揮最大威力。
寬斧的拳凸刃與凹弧斧頭,
騎馬時可施展託砍,
伊斯蘭輕騎兵慣用的弧形揮砍,
致命且高效。
馬匹前衝的動能,
進一步增強殺傷力。
騎兵戰斧柄長可達三英尺,
多爲雙手持握。
斧尾開孔,
穿皮繩繫於馬鞍,
或纏於手腕,
便於鞋帶。
更實用的戰斧改良。
十四世紀初,
戰斧斧尾進一步改良,
斧尾微闊,
呈小錘狀,
增強實用性。
弓箭手攜帶短斧,
斧尾錘形,
可夯柱,
削肩,
戰壕木樁,
比短劍更實用。
十四世紀末期,
戰斧斧尾出現類似戰錘的尖刺,
用於破甲。
斧尾延伸出約六英寸尖刺,
兼具穿刺與平衡作用。
尖刺精準中擊可破甲,
而斧刃本身能劈開盔甲。
另一種改良是,
斧手中心上方垂直伸出六英寸四棱尖刺,
多用於處決倒地敵人。
後來,尾刺縮短,
垂直尖刺逐漸淘汰。
實用化改良持續推進。
十四世紀初,
部分戰斧斧手底部沿斧柄向下延伸短邊,
加固斧手。
隨後,
斧柄兩側加裝金屬護片,
部分或全長覆蓋斧柄,
防止斧手脫落。
更徹底的方案是全鐵鋼斧柄。
十五世紀中期,
出現圓柱形與多邊形款式,
雖更沉重,
但堅固高效。
斧柄頂端加裝金屬圓盤護手,
防守部被劃開的兵器所傷。
雙手長柄斧上,
更大的圓盤護手成爲標配,
用我的王國換一匹馬。
至少有一位國王對戰斧極爲癡迷,
甚至以國運相賭。
十五世紀末,
英法百年戰爭結束後,
英格蘭爆發內戰,
約克家族白玫瑰
與蘭開斯特家族紅玫瑰的
玫瑰戰爭。
1461年,
約克家族掌權後,
內戰持續二十餘年。
1483年,
理查三世篡位,
成爲英國史上
最遭詬病的君主之一。
包括莎士比亞在內的修正主義者,
極力抹黑理查三世。
在戲劇《亨利六世》第三部中,
理查宣稱,
或用血腥的斧頭
劈出一條生路。
這一描寫有據可查,
理查三世自幼苦練戰斧,
右臂、右肩與背部肌肉
遠強於左側,
被誤傳爲駝背。
1485年8月,
勃斯沃斯戰役決戰,
理查三世遭亨利、
都奪率領的威爾士弓箭手
與法國僱傭軍擊敗。
戰役初期,
理查三世突破敵軍防線,
直衝被護衛環繞的亨利、
都奪。
坐騎陷入泥潭後,
他棄斧拔劍,
最終被威爾士長矛兵
圍攻陣亡。
臨終前高呼,
叛國!叛國!
而非莎士比亞筆下的
一匹馬!一匹馬!
用我的王國換一匹馬!
配圖,
公元50到150年,
赤裸上身的羅馬士兵
攜帶單手戰斧,
被劍與火槍取代。
16世紀,
全鐵、鋼餅與木餅戰斧
仍在使用,
但逐漸被更靈活的劍取代,
包括步兵、騎兵軍刀、
弧刃短劍、寬劍。
不過,
全鋼戰斧通常無垂直尖刺,
在16到17世紀初
仍用於儀仗,
裝飾精美,
雕紋握柄,
時刻俯刃。
東歐地區,
戰斧仍是流行的副武器。
16世紀,
奧斯曼土耳其騎兵
青賴裝飾華麗的全鋼戰斧,
稱塔巴爾斧,
俯刃弧度比西方更大,
使用延續至18世紀的
中東與印度。
但在歐洲主流,
戰斧逐漸演變爲
雙手長柄兵器,
長柄斧、蘇格蘭洛哈伯斧、
俄羅斯巴迪奇斧
及各類長戟。
17到18世紀,
這類兵器仍建於戰場,
但火槍已成爲主流。
北美地區,
圍巾形制的貿易斧,
取代了印第安人的
實質短斧。
法國印第安戰爭與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
拓荒者必須掌握
短斧格鬥技巧。
18世紀末,
美國海軍登艦斧,
類似短長鬚斧,
刃背底部有三枚尖齒,
用於清理繩索與殘骸。
19世紀,
寬斧成爲工兵、
礦工的工具,
也用於艦船作業。
現代,
戰斧主要用於
工程任務。
在軍事史上的
所有頓擊兵器中,
斧至今仍是重要工具,
無論戰場、
森林、
投擲比賽,
還是庭院園藝等
和平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