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地政士考試土地登記實務第四題

Tyler
1 影片觀看·2026年9月21日

113年地政士:遺贈與遺囑信託
113 年地政士考試土地登記實務第四題:土地登記實務重點學習指南
本指南專為地政士考生設計,針對 113 年土地登記實務第四題關於「遺贈」與「遺囑信託」的登記流程,結合主角 Tyler 的幽默聯想法,協助考生深度記憶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與第 126 條之核心要義。

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
1.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如遺囑另指定有遺囑執行人時,應於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2.前項情形,於繼承人有無不明時,仍應於辦畢遺產管理人登記後,由遺產管理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土地登記規則第 126 條
1.信託以遺囑為之者,信託登記應由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後,會同受託人申請之;如遺囑另指定遺囑執行人時,應於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託人申請之。
2.前項情形,於繼承人有無不明時,仍應於辦畢遺產管理人登記後,由遺產管理人會同受託人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