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定法第四十三》。 #諸子百家 #韩非子 #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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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概述
AI 生成本文探討了「術」(管理手段)與「法」(法律制度)在治國中的關係。作者認為術與法如同衣食,缺一不可:術是用於掌控臣下的手段,法是用於治理百姓的準則。單用術而無法會導致行政混亂,單用法而無術則使君主失去對權力的掌控,唯有術法兼備才能成就霸業。
定法第四十三問者曰身不害
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極於國
應之曰:是不可成也人不食
十日則死,大寒之龍不亦死
謂之衣食,孰極於人
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
今身不害嚴術,而公孫鞅違法
術者因任而受官
循名而責實,曹殺生之柄
克群臣之能者也
此人主之所執也
法者,憲令助於官府
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
而罰加乎奸令者也
此臣之所施也,君無術則弊於上
臣無法,則亂於下
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問者曰:徒術而無法
徒法而無術,其不可何哉
對曰:身不害韓昭侯之所也
韓者,晉之別國也
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心法又生
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
身不害不善其法,不依其憲令,則奸多
故立在故法前令則倒之
立在新法後令則倒之
立在故心相反,前後相悖
則身不害,雖時時昭侯用術
而奸臣猶有所覺,其辭矣
故託萬聖之靜寒七十年
而不至於霸王者
雖用術於上,法不勤事於官之患也
公孫鞅之治秦也
設告相坐而擇其時
連十五而同其罪,賞厚而信,刑重而必
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威而不卻
故其國富而兵強,然而無數以之堅
則以其富強也,子人臣而已矣
及孝公商君死
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
而張儀以秦遜韓魏,惠王死,武王即位
甘茂以秦徇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
壤侯越韓魏而東攻齊
五年而秦不益一尺之地
乃承其陶冶之風
燕侯攻韓八年,承其汝南之風
自世以來,諸用秦者皆英壤之類也
故戰勝則大臣尊,易地則私封利
主無數以之堅也,商君雖實施其法
人臣反用其資,故成強秦之資
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不勤事於官
主無術於上之患也,問者曰:
主用生死之術而觀行商君之法,可乎
對曰:生死未盡於法也,生死言
志不於官,雖知弗言,志不於官
謂之守職也,可
知而弗言,是謂過也
人主以一國目視,故世莫明焉
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
謹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
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決一籍
欲爲官者,爲五十擔之官
斬二首者,決二籍
欲爲官者,爲百擔之官
官爵之謙與斬首之功相稱也
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爲一將
則屋不成而病不已
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濟藥也
而以斬首之功爲之,則不能當其能
今治官者,智能也
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
以勇力之所加,而致智能之官
是以斬首之功爲一將也,故曰
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