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22日訊】上海保安顧某因便利店刷卡被拒,才發現自己竟成了失信被執行人,莫名背上近百萬元人民幣的債務。
綜合陸媒10月21日報導,顧某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常年從事保安工作,日常生活兩點一線,社交圈子十分單純。
2023年7月,他刷卡消費被拒後查詢得知,銀行卡被凍結,自己因一起借款糾紛被列為失信人。
突如其來的巨額債務,徹底打亂了顧先生的正常生活。他回想起,在5年前,一位北京徐姓女子以其未歸還借款為由將他起訴,索要近百萬借款。
顧某和父親都覺得這是一場騙局,沒有理會。
隨後徐某再次起訴。法院向顧某戶籍所在地郵寄傳票時,郵件無人簽收。法院進而公告送達,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判處顧某償還借款本金95.7萬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後進入強制執行,導致顧某的銀行卡被凍、被限制高消費。
顧某堅稱自己從未借過這些錢。為了挽回個人徵信和名譽,他踏上艱難的維權之路。兩次申請再審被駁回後,於2024年5月向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官調查發現,顧某2007年辦理的身分證於2010年丟失後掛失,而接收借款的銀行卡卻是用該已失效身分證開設的。
經鑑定,借條簽名、開卡影像等均與顧某不符。辦案組最終鎖定真正借款人高某(化名,有合同詐騙前科)。
2025年5月,檢察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隨後裁定撤銷原判,准許徐某撤訴,並解除對顧某的凍結和限消措施。
今年5月12日,高某因詐騙罪被天津市武清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萬元,責令退賠徐某經濟損失。
如今顧某一家終於卸下重壓,而徐某的退賠款仍在執行中。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
「初審法官有重大錯漏,應該追責。」
「這種情況應該申請賠償,追究錯判人的責任。」
「當初判決的法院為什麼會錯判?這些明顯的錯誤證據為什麼認定有效?錯判的法官有沒有被追究刑責?」
「身分證上的照片和開卡人不一樣,銀行還是開卡銀行負主要責任。」
「身分證上的人頭像與其借款人像應該是不一樣的,憑這一點,又是怎麼借到錢的呢?」
「為什麼憑一張身分證就可以辦,而不需要確認本人?這才是關鍵所在!」
「這光憑身分證就能貸到款,怎麼我們自己貸款那麼難,還本人身分證在手。」
「這種案子法院都會誤判,可見民事案件多少錯誤。」
「重要的是如何處理當年的惡意製造冤假錯案的判官!?近百萬強制執行、名譽損失賠償、精神損失賠償⋯⋯維權成本賠償如何國家賠償他?!希望有後續報導!」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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