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065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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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最初稱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太史記》。作者是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字子長,父親司馬談任太史令,寫古今通史的願望沒有實現,臨終要司馬遷完成其夙願。後來,司馬遷繼任父親太史令之職,開始寫《史記》,歷十餘年而完成。此書記載了從黃帝至漢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約3000年的歷史。全書共130篇,有12本紀、10表、8書、30世家、70列傳,共計526500字。
孫子吾起列傳第五
孫子吾者齊人也
以兵法獻於吾王合盧
合盧曰
子之十三篇
吾盡觀之矣
可以小事樂兵乎
對曰
可
合盧曰
可事以婦人乎
曰
可
於是許之
楚宮中美女
得百八十人
孫子分為二隊
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
皆令持己
令之曰
汝之爾心
於左右手備乎
婦人曰
知之
孫子曰
前則是心
左是左手
右是右手
後即是背
婦人曰
諾
曰術既不
乃設輔樂
即三令五身之
於是谷之右
婦人大笑
孫子曰
曰術不明
身令不熟
將之罪也
復三令五身
而谷之左
婦人復大笑
孫子曰
曰術不明
身令不熟
將之罪也
既以明而不如乏者
立誓之罪也
乃欲斬左右隊長
吾王從臺上觀
見其斬愛姬
大害
促使使下令曰
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
寡人非此二計
實不甘畏
遠勿斬也
孫子曰
臣既以受命為將
將在君
君命有所不受
遂斬隊長二人以訓
用其次為隊長
於是復谷之
婦人左右前後跪起
皆中規矩神末
無敢出聲
於是孫子實使報王曰
兵既整齊
王可示下官之
為王所欲用之
雖負水火猶可也
吾王曰
將軍罷休就舍
寡人不願下官
孫子曰
王圖好其言
不能用其實
於是合廬之孫子能用兵
足以為將
西破強楚入營
北威其進
顯明諸侯
孫子欲有利焉
孫武既死
後百餘歲有孫病
病生阿倦之間
丙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
孫病常與龐涓俱學兵法
龐涓既侍衛
得為惠王將軍
而自以為能不及孫病
乃因使趙孫病
病治
龐涓恐其閑於己
急之
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情之
欲隱誤現
其時者如梁
孫病已形土陰間
睡其時
其時以為奇
且在與之奇
其將田地善而克待之
幾碩與其諸公子
持主眾社
孫子見其馬足
不甚相遠
馬有上中下臂
於是孫子為田忌曰
君地眾社
臣能令君勝
田忌信然之
與王及諸公子
逐社千金
即臨至
孫子曰
今以君之下肆
與彼上肆
取君上肆
與彼中肆
取君中肆
與彼下肆
既持三倍臂
而田忌一不勝而再勝
足得王千金
於是既盡孫子於威王
威王問兵法
遂以為師
其後謂罰詔
詔即請咎於其
其威王欲降孫病
並辭謝曰
行於之人不可
於是乃以田忌為將
而孫子為師
舉資車中
作為計謀
田忌欲引兵之兆
孫子曰
扶解雜亂分糾者不控權
救鬥者不博己
披抗倒須行革事盡
則自為解爾
今梁兆相攻
輕兵銳足必結於外
老弱疲於內
君不若引兵擊走大梁
拒其揭路
充其方須
必避釋兆而自救
是我一舉解兆之危
而收敝於未也
田忌從之
為果去邯鄲
與其戰於桂陵
大破梁軍
後十三歲
未與兆攻邯
邯告及於其
其使田忌降而往
直走大梁
未將旁軍聞之
去邯而歸
其軍既已過而西矣
孫子為田忌曰
比三晉之兵
速悍勇而輕騎
其好為竊
善戰者因其事而力倒之
兵法
百里而驅力者絕上將
五十里而驅力者均半至
使其軍入衛地為十萬兆
明日為五萬兆
又明日為三萬兆
旁軍行三日
大喜
曰
我固知其軍竊
辱吾帝三日
氏族亡者過半矣
乃棄其部軍
與其清睿
備日並行逐之
孫子奪其刑
募當至馬陵
馬陵道狹
而旁多阻礙
可伏兵
乃著大樹白而疏之曰
旁軍死於此樹之下
於是令其軍
善社者萬努
家道而伏
七曰
母見火舉而聚發
旁軍果夜至著暮下
見白疏
乃鑽或燭之
讀其書未必
其軍萬努聚發
為君大亂相施
旁卷自知至窮兵敗
乃自警
曰
遂成庶子之名
其因長盛進迫其軍
魯魏太子身已歸
孫斌以此明顯天下
是傳其兵法
無其者為人也
好用兵
常學於曾子是魯軍
其人攻魯
魯欲將吳起
吳起取其女為妻
而魯疑之
吳起於是欲救明
遂殺其妻
以明不與其也
魯足以為將
將而攻其大迫之
魯人獲物吳起曰
豈知為人猜忍人也
其少時家累千金
猶是不遂
遂迫其家
相當孝之
吳起殺其棒擊者三十餘人
而東出衛郭門
與其母爵
滅弼而盟約
豈不為傾向
不復入衛
遂是曾子
據請之
其母死
其終不歸
曾子薄之
而與其決
其乃之魯
學兵法已是魯軍
魯軍疑之
其殺妻以求將
輔魯小國
而有戰勝之名
則諸侯屠魯矣
且魯為兄弟之國也
而君用起
則是棄魏
魯軍疑之
謝吳起
吳起於是聞
魏文侯賢
欲試之
文侯問李克曰
吳起何如人哉
李克曰
豈貪而好色
然用兵
司馬攘居不能過也
於是魏文侯以為將
擊秦
拔武成
豈知為將
與氏族最下者同衣食
臥不設席
形不既勝
親國盈良
與氏族分勞苦
族友並居者
豈未損之
祖母聞而哭之
人曰
子祖也
而將軍自損其居
何哭為
母曰
非然也
往年吳公損其父
其父戰不懸中
遂死於敵
吳公今又損其子
且不知其死所以
是以哭之
文侯以吳起善用兵
憐憑
盡能得世心
乃以為西河首
以拒秦寒
魏文侯記足
豈是其子武侯
武侯伏西河而下
中流
故而為吳起曰
美哉乎山河之固
此魏國之寶也
豈對曰
在德不在顯
西三描示
左洞庭又彭理
德亦不修與滅之
下節之居
左河己又泰化
伊闕在其南
揚長在其北
修正不仁
湯放之
殷晝之國
左孟門又泰航
長山在其北
大河經其南
修正不德
五王殺之
由此觀之
在德不在顯
若君不修德
州中之人
盡為敵國也
武侯曰
善
吳起為西河首
甚有聲名
魏志向
向田文
吳起不悅
魏田文曰
請與子論功
可乎
田文曰
可
起曰
將三軍
使士族樂死
敵國不敢謀
子孰與起
文曰
不如子
起曰
致百官親萬民
使府庫
子孰與起
文曰
不如子
起曰
守西河
而秦兵不敢東向
韓趙兵從
子孰與起
文曰
不如子
起曰
司三者
子皆出吾下
而魏家吾上
何也
文曰
主授國宜
大臣未富
百姓不信
方氏之時
主之與子乎
主之與我乎
豈莫然良久
曰
主之子矣
文曰
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
吾其乃自知浮如田文
田文既死
公叔為相
尚未公主
而亥吾起
公叔之僕曰
起亦去也
公叔曰
乃何
其僕曰
吾起為人
吉廉而自喜名也
君以先於吾侯言曰
夫吾起賢人也
而侯之國小
又與強秦壤界
臣竊恐起至吾留心也
吾侯及曰
乃何
君因為吾侯曰
是言以公主
豈有留心則必受之
無留心則必辭矣
疑此不知
君因詔吾起而與歸
即令公主怒而傾君
吾起見公主之見君也
則必辭
於是吾起見公主之見未相
果辭為吾侯
吾侯疑之而伏信也
吾起懼得罪
遂去
即知處
處道王素文起賢
志則向處
明法申令
卷部即知官
費公足疏遠者
以撫養戰鬥之士
要在強兵
破池稅之言縱橫者
於是南平百越
北並陳菜
卻三進
西伐秦
諸侯換處之強
故處之貴妻
盡欲害吾起
即道王死
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吾起
吾起走之亡失而伏之
機起之徒
以赦賜吾起
並重道王
道王祭葬太子立
乃使令引進諸赦吾起
而並重亡失者
作赦起而移宗死者
七十餘家
太史公曰
世俗所稱師律
皆道孫子十三篇
吾起兵法是多有
故弗論
論其形式所施設者
諭曰
能行之者未必能言
能言之者未必能行
孫子朝側旁鵑明矣
然不能早就患於背形
吾起睡午後
以形式不如德
然行之虞處
以克報少恩王起屈
卑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