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105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qingsheng zhang
229 位粉絲
12 觀看·2024年3月1日
《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最初稱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太史記》。作者是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字子長,父親司馬談任太史令,寫古今通史的願望沒有實現,臨終要司馬遷完成其夙願。後來,司馬遷繼任父親太史令之職,開始寫《史記》,歷十餘年而完成。此書記載了從黃帝至漢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約3000年的歷史。全書共130篇,有12本紀、10表、8書、30世家、70列傳,共計526500字。
《扁鵲蒼功》列傳第四十五
扁鵲者渤海郡鄭人也
姓秦氏名嶽人
少時為人社長
社克常桑軍過
扁鵲獨棋之
常錦玉之
常桑軍亦知扁鵲匪常人也
初入十餘年
乃乎扁鵲私作見與與曰
我有近方
年老欲傳與恭
恭無謝
扁鵲曰
敬諾
乃出其懷中要於扁鵲
飲事以上池之水
三十日當之物矣
乃吸取其近方書近於扁鵲
忽然不見
歹非人也
扁鵲以其言飲藥三十日
事見緣一方人
以此事病
近見五臟癥結
特以診脈為名耳
惟一或在其或在趙
在趙者名扁鵲
當進昭公時
朱大夫強而公足弱
趙檢子為大夫
專國事
檢子疾
五日不知人
大夫皆拒
於是趙扁鵲
扁鵲入室病
出
董安渝問扁鵲
扁鵲曰
血脈稚也而何怪
西秦墓公常如此
七日而誤
誤之日告公孫之
與子餘曰
我知弟所甚樂
吾所以久者
是有所學也
弟告我
晉國且大亂
吾事不安
其後江霸
未老而死
霸者之子
且令爾國
男女無別
公孫之疏而藏之
秦策於是出
伏縣公之亂
文公之霸
而湘公拜秦師於霞
而歸宋淫
此子之所聞
今主君之病與之同
不出三日必閑
閑必有言也
拘二日半
檢子誤
遇朱大夫曰
我知弟所甚樂
與百神猶於君天
廣樂久奏萬舞
不累三代之樂
其聲動心
有一雄欲援我
弟命我攝之
眾雄雄死
有脾來
我又攝之
眾脾脾死
弟甚喜
賜我二四皆有賦
不見兒在弟側
弟逐我以敵犬
曰
及兒子之壯也
以賜之
弟告我
晉國且勢衰
欺勢而亡
嬴姓將大敗周人
於犯魁之夕
而義不能有也
懂安於受言
疏而藏之
以貶卻言告檢子
檢子賜貶卻田四萬畝
其後貶卻過國
國太子死
貶卻至國公門下
問忠庶子喜方者曰
太子何病
國中至攘過於重事
忠庶子曰
太子病血氣不實
交錯而不得泄
暴發於外
則為中害
精神不能止邪氣
邪氣蓄積而不得泄
是以陽緩而陰急
故暴絕而死
貶卻曰
其死何如時
曰
雞鳴至今
曰
收乎
曰
未也
其死未能半日也
言臣其渤海秦越人也
家在於正
未嘗得望金光
事業於前也
聞太子不幸而死
臣能生之
忠庶子曰
心生得無旦之乎
何以言太子可生也
臣聞上古之時
醫有餘復
治病不以湯葉離撒
蟬時嚼飲
暗物毒胃
一波健病之應
因五臟之術
乃割皮解肌
蕨脈結筋
懦髓腦
蝶荒沼目
肩患腸胃
豎笛五臟
煉經一行
先生之方
若能適
則太子可生也
不能若適
而欲生之
怎不可以告可應之而
終日
貶卻仰天歎曰
夫子之為方也
若以管窺天
以悉世聞
悅人之為方也
不待竊賣妄色
聽生血行
言病之所在
聞病之陽
論得其陰
聞病之陰
論得其陽
病應見於大表
不出千里
覺者至重
不可屈直也
子以無言為不成
恃入枕太子
當聞其耳鳴而鼻張
尋其良骨
以致於陰
當上溫也
忠庶子聞貶卻言
目渲然而不順
舌矯然而不下
乃以貶卻言
入報國君
國君聞之大驚
初見貶卻與忠卻
曰
且聞高逸之日久矣
然未嘗得敗業於前也
先生過小國
幸而舉之
偏國寡臣幸甚
有先生則活
吾先生則棄捐填鉤鶴
常中而不凡
言未足
因須惜服役
魂經褻橫
流涕長山
呼呼成竭
北不能自止
容貌變更
貶卻曰
若太子病
所謂失覺者也
服以陽入陰者
洞未禪圓
重經為洛
別下於三焦旁光
是以陽脈下遂
陰脈上徵
會氣閉而不通
陰上而陽內行
下內骨而不起
上外蕨而不為始
上有蕨陽之洛
下有破陰之紐
破陰陽蕨
涉沸脈亂
故行境如死狀
太子未死也
服以陽入陰之
蘭藏者生
以陰入陽之
蘭藏者死
凡此數世
解五臟簇重之時
報作也
良功取之
卓者一代
貶卻乃使弟子子陽
立真底實
以取外三陽五會
有見太子蘇
乃使子豹為五分之位
以八減之際合主之
以庚位兩諧下
太子起座
庚是陰陽
但伏湯二巡而復故
故天下盡以貶卻為能生死人
貶卻曰
愈人非能生死人也
此自當生者
愈人能使之齊爾
貶卻過齊
齊桓侯克之
入朝見
曰
君有疾載湊禮
不至江深
桓侯曰
寡人無疾
貶卻出
桓侯為左右曰
依之好利也
欲以不疾者為功
後五日貶卻復見
曰
君有疾載血脈
不至孔深
桓侯曰
寡人無疾
貶卻出
桓侯不悅
後五日貶卻復見
曰
君有疾載腸胃間
不至江深
桓侯不應
貶卻出
桓侯不悅
後五日貶卻復見
望見桓侯而退走
桓侯使人問其故
貶卻曰
疾之居湊禮也
湯胃之所疾也
在血脈
真實之所疾也
其在腸胃
久老之所疾也
其在骨髓
遂思命無奈之何
今在骨髓
塵世已無情也
後五日桓侯體病
使人照貶卻
貶卻已逃去
桓侯遂死
使聖人慾之危
能使良醫得早從事
則即可以身可活也
人之所病
病極多
而醫之所病
病道少
故病有六不治
教字不論於禮
一不治也
輕身重才
二不治也
一時不能事
三不治也
陰陽病
臟氣不定
四不治也
行雷不能服藥
五不治也
信巫不信醫
六不治也
有此醫者
則重難治也
貶卻明文天下
過邯鄲
聞貴婦人
即為代下醫
過洛陽
聞周人愛老人
即為耳目閉醫
來入鹹陽
聞秦人愛小兒
即為小兒醫
隨俗為變
秦太醫令李熙
自知技不如貶卻也
使人刺殺之
至今天下嚴邁者
有貶卻也
泰倉公者
其泰倉長林滋人也
幸淳於世名醫
少而喜醫方術
高厚八年
慶年七十餘
無子
始亦盡去其故方
更兮以盡方語之
傳皇帝貶卻之脈書
五色診病知人死生
覺賢醫定可治
即藥論甚精
受之三年
然左右行猶諸侯
不以家為家
或不為人治病
病家多怨之者
聞第四年中
人尚書言意
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
亦有無女隨而棄
亦怒罵曰
生子不生男
患及無可食者
於是少女提迎傷父之言
乃隨父息
尚書曰
妾父為利
其中稱其憐憑
今作法當行
妾妾痛死者不可復生
而行者不可復續
雖欲改過自新
其道莫由
終不可得
妾願入身為官婢
以贖父行罪
使得改行自新也
書文尚悲其意
此碎中亦處肉刑法
亦家居
照詔問所為治病
死生厭者幾何人也
主名為誰
詔問故太倉長陳毅
方計所長
其所能治病者
有其書無有
幾安授學
授學幾何歲
常有所厭
何獻禮人也
何病
醫藥已
其病之狀皆何如
據悉而對
陳毅對曰
自一少時喜醫藥
醫藥方適之多不厭者
至高厚八年
得見師林資元禮
功成揚慶
慶年七十餘
亦得見識之
謂亦曰
進去爾方書
非事也
慶有古仙道遺傳
皇帝扁鵲之脈書
五色診病
知人生死
決嫌疑
定可治
我家己父心愛公
欲盡以我進方書
悉教公
陳毅即曰
性慎
非益之所敢妄也
陳毅即畢習再拜業
授其脈書
上下經五色診
其可述
魁奪陰陽外變
藥論
時神
皆陰陽盡疏
受讀解驗之
可一年所
名遂即驗之
有驗
然尚未精也
要識之三年所
即常以為人治
診病決死生
有驗精良
今慶已死十年所
陳毅年近三年
年三十九歲也
其嗜慾使常自言病頭痛
陳毅診其脈
告曰
君之病惡不可言也
即出
讀告常帝昌曰
此病居也
內發於腸胃之間
後五日當臃腫
後八日嘔濃死
常之病得之飲久且內
常即如期死
所以之常之病者
陳毅竊其脈得肝氣
肝氣濁而靜
此內觀之脈也
脈法曰
脈長而弦
不得殆四時者
其病主在於肝
何即經主病也
殆則落脈有過
經主病何者
其脈得之筋髓也
其殆菊而脈奔者
病得之久且內
所以之其後五日而臃腫
八日嘔濃死者
竊其脈時
邵陽出殆
殆者經病
病去過人
人則去
落脈主病
當其時
邵陽出殆一分
故中熱而濃未發也
即五分
則致邵陽之戒
即八日
則嘔濃死
故上二分而濃發
致戒而臃腫
盡泄而死
熱上則薰陽明
濫流落
流落凍則脈結發
脈結發則濫結
故落膠
熱氣已上行
至頭而凍
故頭痛
其亡中子諸嬰兒小子病
趙辰邑診切其脈
告曰
氣格病
病使人煩悶
食不下
食藕末
病得之心憂
朔夜時飲
辰邑即為之做下氣湯以飲之
一日氣下
二日能食
三日即病癒
所以之小子之病者
診其脈心氣也
濁躁而驚也
此洛陽病也
脈法曰
脈來朔急
去難而不醫者
病主在心
周身熱
脈勝者為重陽
重陽者蕩心主
故煩悶食不下
則落脈有過
落脈有過
則血上出
血上出者死
此悲心所生也
病得之憂也
其郎中令尋病
眾醫皆以為促入中
而賜之
辰邑診之
曰
永善也
令人不得前後搜
尋曰
不得前後搜三日矣
辰邑飲以火祭湯
一飲得前後搜
再飲大搜
三飲而急愈
病得之內
所以之尋病者
且其脈時
右口氣急
脈無五臟氣
右口脈大而朔
朔者中下熱而湧
左為下
右為上
皆無五臟硬
故曰永善
中熱
故尿赤也
其中欲腹長信病
辰邑入診其脈
告曰
熱病氣也
染暑旱
脈燒衰
不死
曰
此病得之當欲流水
而寒甚
以則熱
信曰
為
然
往東時
魏王始於楚
至呂縣揚州水
而呂橋樑破壞
信則攬車員
未遇渡也
馬驚急墮
信深入水中
急死
立即來救信
出之水中
衣盡如
有見而身寒
以熱如火
至今不可以見寒
辰邑即未知湯葉火既燭熱
一飲旱盡
再飲熱去
三飲病已
即始服藥
初入二十日
身無病者
所以知信之病者
且其脈時病因
脈法曰
熱病陰陽交者死
且知不交病因
病因者
脈順清而愈
其熱雖未盡
猶火也
腎氣有時漸灼
在太陰脈口而息
是水氣也
腎固主水
固以此知之
失智一時
即轉為寒熱
齊王太后病
召辰邑入診脈
曰
風單客服
難於大小手
尿赤
辰邑應以火既湯
一飲居前後手
再飲病已
尿如故
病得之流汗出汛
汛者去衣而汗息也
所以知齊王太后病者
辰邑診其脈
且其太陰之口
濕然風氣也
脈法曰
辰之而大間
服之而大緊者
病主在腎
腎且之而相反也
脈大而燥
大者龐光氣也
燥者終有熱而尿赤
其張無禮曹山復病
辰邑診其脈
曰
肺消單也
加以寒熱
即告其人曰
死不治
是其供養
此不當醫治
法曰
後三日而當狂
妄起行欲走
後五日死
即如期死
身復病得之盛怒而已皆內
所以之山復之病者
辰邑且其脈
肺氣熱也
脈法曰
不平不鼓形閉
此五臟高之遠朔已精病也
然且之時不平而殆
不平者血不居其處
殆者食三機病滯
乍燥乍大也
此兩肋脈絕
故死不治
所以加寒熱者
言其人失奪
失奪者行閉
行閉者
不當觀酒禪食
即飲毒藥也
辰邑未亡診時
其太醫先診山復病
酒其足上陽脈口
而飲之半下完
病者即謝注
腹中虛
又酒其紹陰脈
是壞肝肛絕身
如是重損病者氣
已故加寒熱
所以後三日而當狂者
肝一落連鼠結絕
乳下陽明
故落絕
開陽明脈
陽明脈傷
即當狂走
後五日死者
肝與心相去五分
故曰五日盡
盡即死矣
其中胃攀滿乳
並哨腹痛
辰邑診其脈
曰
以積甲也
辰邑即為其太僕辰饒
內使辰堯曰
中胃不復自止於內
則三十日死
後二十餘日
掃穴死
並得之久且內
所以之攀滿乳病者
辰邑竊其脈
身小弱
其促然合合也
是脾氣也
幼脈口氣質僅小
見甲氣也
以次相成
故三十日死
三陰聚團者如乏
不聚團者
絕在即期
一團一殆者盡也
故其三陰團
掃穴如前指
楊須侯相趙章病
趙辰邑
眾醫皆以為寒中
辰邑診其脈曰
洞封
洞封者
飲食下意而折出不留
法曰
五日死
而後十日乃死
並得之久
所以之趙章之病者
辰邑竊其脈
脈來滑
是內封氣也
飲食下意而折出不留者
法五日死
皆為前分戒法
後十日乃死
所以過期者
其人侍周
故終葬時
終葬時
故過期
詩言曰
安骨者過期
不安骨者不及期
吉北王病
趙辰邑診其脈
曰
風厥胸滿
即為藥酒
盡三旦
病已
得之旱出伏地
所以之吉北王病者
辰邑竊其脈時
風氣也
心脈拙
病法
過入其陽
陽氣進而陰氣入
陽氣入張
則寒氣上而熱氣下
故胸滿
旱出伏地者
竊其脈
氣陰
陰氣者
病必入中
出吉禪水也
其北宮司空命賦出於病
眾醫皆以為風入中
病主在肺
自其足紹陽脈
辰邑診其脈
曰
病氣善
刻於旁光
難於前後掃
而尿赤
病見寒氣
則宜尿
使人腹腫
出於病得之慾尿不得
因已皆內
所以之出於病者
竊其脈
大而時
其來難
是絕陰之洞也
脈來難者
善氣之刻於旁光也
腹之所以腫者
言絕陰之落
皆小腹也
絕陰有過
則脈結洞
洞則腹腫
臣邑及九其足絕陰之脈
左右各一所
即不宜尿而掃清
小腹痛止
即更為火祭湯以飲之
三日而善氣散即愈
故吉北王阿母
自言足熱而悶
臣邑告曰
熱絕也
則賜其足心各三所
按之無出血
並懸矣
並得之飲酒大醉
吉北王召臣邑診脈諸女子侍者
治女子術
術無病
臣邑告永相長曰
術傷脾不可勞
法當春藕血似
臣邑言王曰
才人女子術何能
王曰
事好為方多技能
為所事按法心
王曰
德無有病乎
臣亦對曰
術病重在死法中
王召侍之
其顏色不變以為不然
不邁諸侯所
至春
術奉見從王之側
王去術後
王令人肇事
並得之流汗
流汗者
法病內重
毛髮而色澤
脈不衰
此亦內官之病也
其中大夫病取恥
臣亦久其左大陽明脈
即為苦身湯
日授三生
初入五六日病矣
得之風即臥開口
食而不授
資春王美人
懷子而不汝
來召臣役
臣役王
印以浪蕩藥一作
以酒印之
玄汝
臣役復診其脈
而脈躁
躁者有餘病
即印以消食一劑
出血
血如倒筆五六枚
其呈向舍人奴
從巢入宮
臣役見之時歸門外
望其色有病氣
臣役即告患者平
平號為脈
學臣役所
臣役即視之舍人奴病
告之曰
此傷脾氣也
當至春隔色不通
不能食飲
法治下洩血死
患者平即枉告向曰
君之舍人奴有病
病重死期有日
向君曰
卿何以知之
曰
君朝食入宮
君之舍人奴盡食歸門外
平與倉公立
即視平曰
病如逝者死
向即召舍人而謂之曰
宮奴有病否
舍人曰
奴無病身無痛者
至春果病
至四月洩血死
所以之奴病者
脾氣周常五臟
傷不而交
故傷脾之色也
望之煞人煌
察之如死清之滋
眾醫不知
以為大蟲
不知傷脾
所以至春死病者
胃氣煌
煌者吐氣也
吐不勝暮
故至春死
所以至夏死者
脈法曰
病重而脈順清者
曰內觀
內觀之病
人不知其所痛
心即然無苦
若加以疑病
死中春
疑欲順即易時
其所以四月死者
診其人時欲順
欲順者人上肥也
奴之病得之流汗朔出
久於火而已出見大風也
自春亡病
照陳意診脈
曰
掘上為重
頭痛身熱
使人煩悶
陳意即以寒水撫其頭
此足陽明脈
左右各三所
並懸椅
並得之目髮未乾而臥
枕如前
所以掘
頭熱至尖
其往黃雞兄黃長青家
有酒召客
照陳意
諸客坐
未上食
陳意望見王後弟宋劍
告曰
君有病
往四五日
君腰斜痛不可撫養
有不得小手
不急治
病急入如腎
及其未入涉五臟
急治之
病方驚客腎如
此所謂腎閉也
宋劍曰
然
見故有腰疾痛
往四五日
天雨
黃氏朱倩見劍家
驚嚇方時
即弄之
見意欲笑之
笑之不能起
即復治之
目
腰疾痛
不得尿
至今不愈
見病得之好持重
所以知見病者
陳意見其色
太陽色乾
腎部上及戒腰以下者
枯四分鎖
故以往四五日知其發也
陳意即為柔湯室服之
十八日鎖而病癒
及北王室者寒女
並腰背痛
寒熱
眾醫皆以為寒熱也
陳意診脈
曰內寒越是不下也
即篡以藥
懸下病矣
病得之慾難子而不可得也
所以知寒女之病者
診其脈時
切之腎脈也
色而不熟
色而不熟者
其來難堅
故曰越不下
肝脈色出左口
故曰欲難子不可得也
臨之反理女子博無病
眾醫皆以為寒熱毒
當死不治
陳意診其脈
曰腦甲
腦甲為病腹大上膚黃粗
循之七七然
陳意印以圓花一作
即出腦可術生
病矣
三十日如故
病腦得之於寒濕
寒濕氣欲堵不發化為蟲
陳意所以知博無病者
切其脈循其齒
其齒所刺粗
而毛每縫發是蟲氣也
其色澤者
中臟無邪氣即重病
其純於司馬病
陳意切其脈
告曰
當病動風
動風之狀
飲食下意折後之
病得之飽食而急走
純於司馬曰
我知王家食馬肝
食飽腎見酒來急走去
驅急致攝急泄術時出
陳意告曰
為火祭米之飲之
七八日而當諭
十一勤信在旁
陳意去
信未左右閣督位曰
亦以純於司馬病為何
曰
以為動風可治
信及孝曰
是不知也
純於司馬病
法當後九日死
即後九日不死
其家父召陳意
陳意往問之
盡如一診
陳即以一火祭米之使服之
七八日病矣
所以知之者
診其脈時
切之盡如法
其病順
故不死
其中郎破十病
陳意診其脈
告曰
肺傷
不治
當後十日丁亥掃血死
即後十一日掃血而死
破十之病得之墮馬江石上
所以知破十之病者
切其脈得肺陰氣
其來散
豎道至而不依也
色要長之
所以知其墮馬者
切之得番陰脈
番陰脈入虛裏
肺脈長
肺脈散者
故色變也長之
所以不中期死者
施言曰
病者安骨節過期
不安骨則不及期
其人是屬
屬主肺
故過期
所以掃血者
診脈法曰
病陽洗陰除者順死
陽洗陽除者逆死
其人洗自靜不躁
又久安坐
服積而昧
故血下泄
其王弒一歲病
自煉五十服之
臣亦枉過之
歲未易曰
不消有病
幸診歲也
臣亦即診之
告曰
公病中熱
論曰
中熱不熟者
不可服五十
食之為藥驚悍
公服之不得朔熟
即誤服
色將發臃
歲曰
貶卻曰
陰時已至陰病
陽時已至陽病
服藥時者
有陰陽水火之計
故中熱即以陰時柔祭治之
中寒即為陽時剛祭治之
臣亦曰
公所論原以
貶卻雖言弱勢
然必神診
豈度良立規矩
稱權衡
和色脈表裡
有餘不足順逆之法
慘其人動靜
與息相應
乃可以論
論曰
陽極處內
陰形應外者
不加旱藥即蠶食
服旱藥入中
則邪氣避矣
而欲氣欲身
診法曰
二陰應外
一陽皆內者
不可以剛藥
剛藥入
則動陽
陰病亦衰
陽病亦住
邪氣流行
為重困於術
診法為居
亦告之後百餘日
果為居發乳上
入缺盆死
此謂論之大體也
必有經濟
諸公有醫不習
聞理陰陽失矣
其王固為陽虛侯時
病甚
眾醫皆以為訣
臣亦診脈
以為弊
根在右斜下
大如腹背
令人喘
逆氣不能食
臣亦即以火祭粥
且飲
六日氣下
即令更服完藥
出入六日病矣
病得之內
診之時
不能食其經節
大食其病所在
臣亦常診安陽五都裏常開方
開方言自以為不病
臣亦謂之病苦踏風
三歲四肢不能自用
使人陰
陰即死
今聞其四肢不能用
陰而未死也
病得之朔飲酒
以見大風氣
所以之常開方病者
診之
其脈法其咳言曰
臟氣相反則死
且之得腎反肺法曰
三歲死也
安陵百里
宮城相處病
臣亦診脈曰
母膳
母膳在閣下上連肺
病得之內
臣亦謂之
腎無為勞力士
為勞力士則必嘔血死
處後簇居
腰絕寒
汗出多
即嘔血
臣亦復診之
曰
當誕日日息死
即死
病得之內
所以之相處病者
且其脈得番陽
番陽入虛裏
處誕日死
一番一落者
母膳也
臣亦曰
他所診其絕死生
即所致已病眾多
久頗忘之
不能盡致
不敢以對
問臣亦
所診致病
病名多同而診亦
或死或不死
何也
對曰
病名多相類
不可知
故古聖人為之脈法
以啟肚糧
立規矩
弦權衡
按繩末
調陰陽
別人之脈各明之
與天地相應
參合於人
故乃別百病已異之
有數者能異之
無數者同之
然脈法不可生焉
診及人以渡異之
乃可別同名
命病主在所居
今臣亦所診者
皆有診及
所以別之者
臣亦所受施方事成
施死
以故表即所診
其絕死生
觀所施所得者
何脈法
以故至今知之
問臣亦曰
所欺病絕死生
或不應欺
何故
對曰
此皆飲食喜怒不竭
或不當飲藥
或不當斟酒
以故不中欺死也
問臣亦
亦方能知病死生
論藥用所宜
諸侯王大臣
有常問邑者否
即聞王病時
不求邑診治
何故
對曰
趙王
焦熙王
濟南王
吳王
皆使人來召臣邑
臣邑不敢往
聞王病時
臣邑家貧
欲為人治病
嘗孔利
以除居臣邑也
故宜明述
左右不休家生
出行遊國中
問善為方術者
是之久矣
見是術師
稀授其要事
盡其方書意
即解論之
身居楊須侯國
因是侯
侯入朝
臣邑從之長安
以故得診安陵相處等病也
問臣邑
知聞王所以得病不起之狀
臣邑對曰
不見聞王病
然竊聞
聞王病喘
頭痛
目不明
臣邑心論之
以為非病也
以為肥而蓄精
身體不得搖
骨肉不相認
不喘
不當醫治
脈法曰
年二時
脈氣當曲
年三時
當急步
年四時
當安坐
年五時
當安臥
年六時以上
氣當大動
聞王
年未滿二時
氣血方知曲也
而徐之
不應天道四時
後聞一
久之急篤
此論病之過也
臣亦論之
以為神氣爭而邪氣辱
非年少所能復之也
以故死
所謂氣者
當調飲食則厭日
車步廣至
以噬筋骨肉血脈
以泄氣
故年二時
是謂意冒
法不當鞭久
鞭久至氣碎
問臣一
施慶安壽之
聞於其諸侯否
對曰
不知慶所失壽
慶家父
善為醫
不肯為人治病
當疑此
故不聞
慶又告臣一曰
甚無令我子孫
之若學我方也
問臣一
施慶何見於義而愛義
欲惜教義方
對曰
臣亦不聞施慶為方善也
亦所以知慶者
亦少時好諸方士
臣亦視其方
皆多艷精良
臣亦聞資川唐禮
公孫光
善為古傳方
臣亦急往業之
得見識之
受方
化陰陽
及傳語法
臣亦悉受殊之
臣亦欲盡受他經方
公孫光曰
無方盡矣
不謂愛公所
無身以衰
無所復是之
是無年少所受妙方也
悉與公
無以教人
臣亦曰
得見識待公前
悉得盡方
性慎
亦死不敢忘傳人
居有見
公孫光賢楚
臣亦深論方
見言百世未知精也
詩光喜曰
公必為國公
無有所善者皆疏
同產處臨茲
善為方
無不弱
其方甚奇
非識之所聞也
無年終時
常欲受其方
陽中欠不肯
曰
若非其人也
須與公往見之
當知公喜方也
其人亦老矣
其家己負
時者未亡
會慶子南陰來獻馬
因詩光奏馬王索
亦已故得與陰善
光佑主義與陰曰
義好術
公必謹譽之
其人盛儒
即為書
以義主揚慶
已故知慶
臣亦事慶謹
已故愛議也
問臣亦曰
利民常有事學一方
即必盡得一方否
何獻禮人
對曰
臨滋人宋懿
懿學
臣懿教以吾枕
遂於
及北王顯太一高七王羽學
臣懿教以經脈高下
及其落節
當論述所居
及氣當上下出入
邪正逆順
以一禪時
定邊久處
遂於
臨滋王時
遣太蒼馬掌逢信正方
臣懿教以暗法逆順
論藥法
定五味
及和祭湯法
高永侯嘉成
渡信喜邁
來學
臣懿教以上下經脈吾枕
二遂於
臨滋邵禮唐安來學
臣懿教以吾枕上下經脈
其可
四時應陰陽重
未成
除為齊王是一
問臣懿
診病絕死生
能全無失乎
臣懿對曰
益治病人
必先切其脈乃治之
敗逆者不可治
其順者乃治之
心不經脈
所欺死生是可治
時時失治
臣懿不能全也
太史公曰
女無美惡
居公賤妒
是無賢不孝
入朝賤夷
故貶卻以其妓賤殃
蒼公乃逆妓自尹
而當刑
提盈通恥毒
復得以後寧
故老子曰
美好者不祥之氣
豈未貶卻等災
若蒼公者
可謂盡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