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012平帝紀第十二

qingsheng zhang
229 位粉絲
2024年3月1日
《漢書》,又稱《前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漢朝東漢時期史學家班固編撰,前後歷時二十餘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後唐朝顏師古為之釋注。其中《漢書》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補寫而成,《漢書》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馬續補寫而成。《漢書》是繼《史記》之後中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全書共八十萬字。
漢書卷十二
平帝記第十二
小平皇帝
元帝庶孫
中山孝王子也
母曰魏姬
年三歲四立為王
元壽二年六月
哀帝崩
太皇太后詔曰
大司馬賢年少
不合眾心
其上印壽
罷
賢即日自殺
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
領尚書室
秋七月
遣車騎將軍王順
大紅爐左賢
使持節迎中山王
新毛
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
退居北宮
哀帝皇后傅氏退居貴宮
孔襄侯傅燕
邵福董公等
皆免官爵
喜和濮
九月新毛
中山王及皇帝位
也高妙
大赦天下
第年九歲
太皇太后臨朝
大司馬莽秉政
百官總己以聽於莽
詔曰
服赦令者
將與天下更事
誠意令百姓
改姓解己
權其性命也
王者有私
多舉奏赦前世
累增罪過
誅陷無辜
代妃重信慎行
悉心自心之意也
即選舉者
其立之更事
有明之事
則亦為難保
廢而服舉
甚妙於
赦小過舉賢才之意
對諸有臟
及內惡未發
而見舉者
皆無暗焉
令氏歷經相近
不以小詞仿大才
自今以來
有私無德
諂赦前世至奏上
有不如詔書為虧恩
以不道論
頂註令
佈告天下
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
月常是
崇義獻白志一
黑志二
照使三公
以建宗廟
群臣奏言
大司馬莽
功德比周公
次號安漢公
及太師孔光等
皆一封
欲在莽撰
此天下民決一吉
立在為二百代以上
一切滿志如真
立故東平王允
太子開明為王
故桃鄉請侯子
長都為中山王
封宣帝二孫信等三十六人
皆為列侯
太僕王運等二十五人
前懿定陶傅太后孫昊
守經法
不阿止從邪
又將軍孫建
爪牙大臣
大洪廬賢
前正懿不阿
好奉節使迎中山王
及宗正劉不阿
至今無人曾
中郎將孔勇
尚書令堯巡
配郡太守時許
皆以前懿建策
東營即位
奉事周密勤勞
次決官內侯
十懿各有辭
次帝徵即位前所過憲懿
立二千代以下
至左使決
各有辭
又令諸侯王
而有孫若子
同產子者
皆得以為四
恭列侯四子有罪
奈以上先請
宗室屬未盡
而以罪決者
復其屬
其為立舉連左使
補四百代
天下立比二千代以上
年老致逝者
三分故祿
以一語之
終其身
遣建大夫行三府
舉及立民
以元壽二年倉促時
橫復殮者
長其職
一齡民種
不妨殿中者
勿發
天下立民
無得至時氣處置
二月
至西河關
至二千旦
外使律師
至六百旦
板轎化
進淫寺
放正生
以謂
一齡寢神醫
在轄中
丙申旦
醫在外牀上
寢令以即辯文
用太牢辭
下五月丁四碩
日有時之
大赦天下
恭請將軍
中二千旦
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
使少婦左將軍封
賜弟母中山孝王姬喜書
拜為中山孝王后
賜弟舅衛保
保弟玄
決關內侯
賜弟女弟四人
好皆曰君
十億各二千戶
奉周公後
公孫相如為包魯侯
孔子後孔君為包成侯
奉其四
追世孔子
曰包成宣尼公
馬明光公
及三府遲到
天下女徒以論
歸家
故山前
月三百
復貞復
相一人
指少婦海成
果成
各一人
大司農不成十三人
人不亦周
勸農喪
太皇太后繩索時湯沐逸時限
屬大司農
常別計其租入
以善貧民
秋九月
設天下圖
以中山苦行獻
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逸
二年春
黃之國獻犀牛
詔曰
皇帝二名
通於器物
今更名
合於古制
使太師光
奉太牢
告辭高廟
夏四月
李代孝王巡孫之子如意
為廣宗王
江都翊王孫
須夷侯公
為廣川王
廣川惠王曾孫
奉顧大司馬
伯祿侯霍光
從赴坤地曾孫楊
須平侯張敖玄孫慶祭
降侯周伯玄孫公
武陽侯樊檜玄孫之子張
皆為列侯
復厥
賜顧屈陽侯慄商等後玄孫
立名尤等
百一十三人厥
官內侯
十役各有辭
郡國大漢
黃
青州尤盛
民流亡
安漢公
四府三公
清大夫立民
為百姓睏乏
獻其田宅者
二百三十人
以口覆貧民
遣食者捕黃
民捕黃一粒
以彈鬥授錢
天下民子不滿二萬
及備災之郡
不滿十萬
勿租稅
民及役者
捨空抵地
未至醫藥
此死者
一家六屍以上
葬錢五千
四屍以上三千
二屍以上二千
把安定忽陀院
以為安民縣
其官寺侍禮
沐洗貧民
獻賜幾十
至洗索
賜田宅石器
甲與犁牛種石
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
宅二百區
以居貧民
秋
舉永武有節
明兵法
俊義人
義弓車
九月務身會
日有時至
設天下圖
使役者大司馬院四十四人
持節行鞭兵
遣直金吾後陳茂
甲以徵谷
沐汝南南陽勇敢力士三百人
玉碎江湖賊成眾等二百餘人
皆自出
送家在所收拾
眾洗雲陽
賜宮田宅
冬
中二千旦舉至玉瓶
遂一人
三年春
趙有思
為皇帝納採安漢宮盲女
語在莽撰
又召光祿大夫劉新等
雜定婚禮
四府宮卿大夫博士
郎立家屬
結儀禮曲
親迎立搖柄馬
下
安漢宮走車伏制度
立民養生送中
嫁娶奴婢
田宅契謝之品
立官祭及學官
郡國曰學
縣道邑侯國曰孝
孝學至京師一人
相曰祥
據曰序
序祥至孝京師一人
陽陵仁衡等自稱將軍
道庫兵
公官寺
出囚徒
大司徒院都主
皆扶孤
安漢宮世子羽
與帝外家魏氏有謀
與夏裕氏
諸魏氏
四年春正月
交四高祖以配天
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因邵家公曰宋公
周承修公曰正公
詔曰
改夫復正則父子親
人倫定矣
前詔有私復真復
歸女徒
承裕以防脅僻
全真信
即冒道之人
刑罰所不佳
聖王之所至也
為苛暴戾
躲居系犯罰者親屬
婦女老弱
垢怨傷話
百姓苦之
其名斥百遼
婦女非身犯法
即男子年八十以上
七歲以下
家妃作不道
詔所名不
她皆無德系
其當驗者
即驗問
頂註令
二月丁位
禮皇后王室
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運等八人致赴
甲節
分行天下
覽觀風俗
賜九卿以下至六百旦
總是有屬極者絕
賜五大夫以上各有賜
賜天下民絕一極
觀寡孤獨高粘薄
下
皇后獻於高廟
加安漢公號曰宰衡
賜公太夫人號曰公顯君
封公子安、林
皆為獵猴
安漢公造立明堂
必擁
準孝勳廟為中宗
孝元廟為高宗
天子逝世獻祭
至西海郡
喜天下犯盡者處之
梁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至錢輝光
後成立二郡
耿公卿大夫
八十一元氏官名未賜
及十二州名
分屆郡國所屬
罷至改邑
天下多事
力不能濟
東
大風吹長安城東門烏瓦且近
五年春徵月
暇祭明堂
諸侯王二十八人
獵猴百二十人
宗世子九百餘人
徵祝祭
禮畢
解義戶
賜爵及金箔
贓至補力
各有賜
詔曰
改聞帝王以德撫民
其次親親以鄉籍也
西瑤木九族
順敦敘之
朕以皇帝幼年
且統國政
偽宗世子
解太祖高皇帝子孫
及兄弟吳請
處元之後
漢元至今
十幼餘萬人
雖有王侯之屬
莫能相究
或陷入刑罪
教訓不智之舊也
傳布雲呼
君子篤於親
則民興於人
其為宗世子太上皇以來族親
各以世事
郡國至宗師以糾之
至教訓焉
二清誕選有德藝者
以為宗師
考察不從教令
有冤失職者
宗師德音猶挺
書言宗博
情以文
常以歲徵月
賜宗師博各十匹
西河留心等四人
使至明堂必擁
令漢與文王陵臺
周公坐落同府
太僕王運等八人
實行風俗
宣明德化
萬國齊同
解風為獵猴
整天下通之一經
古記
天文
歷算
中律
小學
史篇
方述
本草
集以五經
論語
孝經
爾雅教授者
在所未駕一風謠傳
淺譯經詩
智者數千人
潤月
禮梁孝王玄孫之兒孫殷為王
冬十二月丙午
帝崩於衛陽宮
大赦天下
有司一曰
禮
臣不商君
皇帝年十又四歲
已以禮煉
甲元服
奏可
葬康陵
詔曰
皇帝仁慧
無不顧哀
每及一發
氣者上溺
亥於言語
古不及有遺詔
如孝文史故事
讚曰
孝平之士
正自莽出
褒善顯公
以自尊盛
觀其文辭
方外百蠻
無思不服
修正家印
送生並坐
至乎便意獻於上
民怨於下
蠻意不能聞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