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063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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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最初稱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太史記》。作者是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字子長,父親司馬談任太史令,寫古今通史的願望沒有實現,臨終要司馬遷完成其夙願。後來,司馬遷繼任父親太史令之職,開始寫《史記》,歷十餘年而完成。此書記載了從黃帝至漢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約3000年的歷史。全書共130篇,有12本紀、10表、8書、30世家、70列傳,共計526500字。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老子者 楚庫縣立鄉屈人禮人也
姓李氏名爾 字丹
周守藏氏之時也
孔子視周 將問禮於老子
老子曰 子所言者 其人於古皆以修矣
讀其言在耳
且君子得其時則駕 不得其時則彭磊而行
吾聞至 兩股深藏若虛
君子盛德 容貌若愉
去子之嬌氣與多慾
太色與吟志
世界無異於子之身
吾所以告子 若是而已
孔子去 謂弟子曰
鳥 吾知其能飛
魚 吾知其能遊
獸 吾知其能走
走者可以為網
遊者可以為輪
飛者可以為增
至於龍 吾不能知
其乘風雲而上天
吾今日見老子
其遊龍也
老子修道德
其學以字引吾名為物
居周久之
見周之衰
乃歲去
至官 官令尹喜曰
子將尹以
搶為我著書
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
言道德之意
五千餘言而去
莫知其所終
或曰
老來子亦處人也
著書十五篇
言道家之用
與孔子同時雲
蓋老子百又六十餘歲
或言二百餘歲
以其修道而養壽也
子孔子死之後
百二十九年
而史記周太史
丹見秦憲公曰
使秦與周合
合五百歲而離
離七十歲
而霸王者出焉
或曰丹及老子
或曰非也
是莫知其然否
老子尹君子也
老子之子名宗
宗為衛將
封於斷竿
宗子祝
祝子恭
恭玄孫賈
賈氏於漢孝文帝
而賈之子謝
為交西王昂太傅
因家於齊焉
氏之學老子者
則處儒學
儒學亦處老子
道不同
不相為謀
豈謂是也
理爾無為自化
清淨自正
莊子者
蒙人也
名周
周常為蒙七元力
與梁惠王
齊宣王同時
齊學無所不窺
然齊要
本歸於老子之言
故其著書
實於萬言
大抵率譽言也
作輿輔
道直曲竊
以抵資孔子之徒
以明老子之術
為累須
抗喪子之術
皆空語無事實
然善
主書離辭
只是類情
用漂泊如墨
遂當是速學
不能自解綿也
其言
汪洋自字
以示己
故自王公大人
不能棄之
楚威王
聞莊周賢
時時好必迎之
須以為相
莊周校尉出使者曰
千金眾利
清相尊位也
子獨不見
交際之西牛虎
仰寺之
數歲亦已聞秀
已入太廟
當世之時
雖欲為孤屯
豈可得乎
子即去
無污我
我寧遊戲污毒之中
自快
無為有國者所積
終身不逝
已快無至焉
身不害者
驚人也
故政之漸沉
學術
已甘寒昭侯
昭侯用為相
內修正教
外應諸侯
十五年終身子之身
國治丁強
無親寒者
身子之學
本於黃老而主形名
著書二篇
號曰身子
寒非者
寒之諸公子也
其形名法術之學
而其歸本於黃老
非為人口癡
不能道說
而善著書
與李斯據事尋卿
思自以為
不如非
非見寒之削弱
朔已書見寒王
寒王不能用
於是寒非
即治國不務
修明其法治
執事
以御其臣下
復國強兵
而以求人任賢
反舉服淫之度
而加之於
公實之上
以為儒者用文亂法
而俠者以武犯禁
寬則寵名譽之人
即則用戒咒之事
今者所養
非所用
所用非所養
非廉職不容於
邪王之臣
觀王者得失之便
故作孤憤
五度內外處
睡臨睡難
十餘萬言
然寒非
知睡之難
為睡難書甚鉅
終死於勤
不能自託
睡難曰
凡睡之難
非無知志
猶以睡之難也
又非無辨志
難能明無意之難也
又非無感
行失能進之難也
凡睡之難
載之所睡之心
可以無睡當之
所睡出於
謂明高者也
而睡之以後立
則見下節
而欲悲見
必棄緣矣
所睡出於
後立者也
而睡之以明高
則見無心
而遠是情
必不收矣
所睡實為後立
而顯謂明高者也
而睡之以明高
則揚收其身
而實疏之
若睡之以後立
則因用其言
而顯棄其身
此之不可不知也
服是以密成
予以謝敗
未必其身謝之也
而欲及其所逆之事
如是者身危
貴人有過端
而睡者明言善意
以推其惡者
則身危
周則未臥也
而欲及之
睡醒而有功
則得亡
睡不醒而有敗
則見矣
如是者身危
服貴人得濟
而欲自以為功
睡者欲知焉
則身危
彼嫌有所出世
乃自以為也
故睡者
欲知焉則身危
強之以其所
必不為
只之以其所不能
以者身危
故曰
與之論大人
則以為賤己
與之論細人
則以為欲權
論其所愛
則以為借資
論其所憎
則以為嘗己
敬聖其慈
則不知而屈之
泛濫博文
則多而久之
順是臣意
則曰怯怒而不進
律是廣似
則曰草也而俱無
此睡之難
不可不知也
凡睡之物
在之室所睡之所靜
而滅其所愁
彼自知其濟
則無以其失窮之
自永其斷
則無以其敵怒之
自多其利
則無以其難蓋之
歸異室與同濟
欲異人與同行者
則以室之無商也
有與同師者
則明室其無師也
大眾無所服務
此言無所稽培
乃後申其變質言
此所以親近不宜
知近之難也
得曠日米酒
而周則既臥
身既而不宜
交爭而不醉
乃明既利害
以致其功
直指是非
以示其身
以此相持
此睡之成也
伊尹為袍
百里兮為乳
積所猶甘其上也
故此二子者
且聖人也
猶不能無一身
而設室如此其屋也
則非能室之所設也
宋有婦人
天欲強壞
其子曰
不住且有道
其鄰人之父伊尹
沐而果大王其才
其家甚至其子
而以鄰人之父
兮者正武功
欲罰胡
乃以其子棄之
因問羣臣曰
無欲用兵
誰可罰者
官其司曰
胡可罰
乃祿官其司
曰
胡兄弟之國也
子言罰之何也
胡君聞之
以晉為親己
而不備正
正人習胡取之
此二帥者
其智皆蕩矣
然而甚者為祿
薄者見矣
非智之難也
處智則難矣
兮者
彌子俠盡愛於衛君
衛國之罰
竊駕軍車者
罪之曰
既而彌子之母病
人聞
往夜告之
彌子狡駕軍車而出
君聞之而嫌之曰
孝哉
為母之故
而犯越罪
與君有果緣
彌子食桃而甘
不盡而奉君
君曰
愛我在
望其口而念我
及彌子色衰
而愛遲
得罪於君
君曰
是常狡駕無車
又常似我
以其於桃
故彌子之行
未辨於初也
前見嫌而後獲罪者
愛臟之至辨也
故有愛於主
則智盪而家親
見臟於主
則罪盪而家疏
故見睡之事
不可不察愛臟之主
而後睡之矣
伏龍之為寵也
可擾俠而騎也
然其侯下
有逆鱗敬恥
人有英之
則必殺人
人主亦有逆鱗
睡之者
能無應人主之逆鱗
則羈矣
人或傳其書
至秦
秦王見孤奮
五度之書
曰
皆乎寡人得見此人
與之尤
此不恨矣
李斯曰
此韓非之所著書也
秦因急攻韓
韓王使不用妃
急急
乃遣妃使秦
秦王悅之
謂信用
李斯搖骨駭之
毀之曰
韓非
韓之諸公子也
金王御病諸侯
非忠為韓
不為秦
此人之情也
金王不用
久留而歸之
此自一患也
不如以過
法誅之
秦王以為然
下立致妃
李斯使人為妃要
使自殺
韓非欲自成
不得見
秦王後悔之
使人赦之
非以死矣
身子韓子皆著書
傳於後世
學者多有
予獨杯韓子為睡男
而不能自託爾
太史公曰
老子所貴道
須無
因應變化於無為
故著書辭稱
微妙難識
莊子散道德
放論
要義歸之自然
身子卑卑
失之於明時
韓子
引神莫竊是情
明是非
其極慘何少恩
皆源於道德之意
而老子身原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