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志》 第六十七回 盧蒲癸計逐慶封楚靈王大合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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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
盧浦鬼祭竹慶豐
楚陵王大和諸侯
話說周陵王長子名晉
四字橋
通名天縱
好吹聲
作鳳凰鳴
立爲太子
年十七
偶猶一落
歸而死
陵王甚痛之
有人報道
太子於摳嶺上
跨白鶴吹聲
既於土人曰
好謝天子
吾從扶丘宮往松山
甚樂也
不必懷念
扶丘宮
古先人也
陵王使人發其冢
爲空棺耳
乃知其先去矣
至陵王二十七年
蒙太子晉
控鶴來迎
既覺
猶聞聲聲在戶外
陵王曰
兒來迎我
我當去矣
以命傳謂
四字桂
無極而崩
桂極謂
視爲景王
是年
楚康王易轟
另引屈賤
與群臣共議
立其母帝君爲王
爲己
屈賤一族
公子爲
待爲令尹
此事續明
且歌過一邊
再說
其相國慶豐
既專國政
易荒淫自縱
一日
隱於盧浦闢之家
盧浦闢使其妻
出而獻酒
逢賤而悅之
對與之通
因以國政
交付其子慶舍
遷其妻妾財幣
於盧浦闢之家
豐與闢妻同宿
闢亦與豐之妻妾相通
兩不盡跡
有時兩家妻小
合作一處
飲酒歡血
醉後羅竈
左右皆掩口
豐與闢不以爲異
闢請趙其兄
盧浦鬼與盧
慶豐從之
鬼既歸其
豐使弒其子慶舍
舍屢歷奸人
鬼亦有勇
且善愚
故慶舍愛之
以其女慶將棄鬼
汪旭相稱
寵信彌賭
鬼一心只要報
莊公之仇
無同心者
乃因涉獵
即口誇王河之勇
慶舍曰
王河今在何處
鬼曰
在舉國
慶舍使趙之
王河歸其
慶舍亦愛之
此崔慶造亂之後
恐人暗算
每出入必是親近壯士之歌
先後防衛
自後遂以爲利
慶舍因寵信盧浦鬼王河
急用二人執歌
餘人因此不敢進前
舊規
公家公卿大夫
每日之善利用雙擊
使景公性愛時積持
一時數時
公卿家孝之
皆以積爲十中之上品
因此積價騰貴
御廚以舊額不能供應
往慶事請誼
盧浦騙有心豫陽慶事之短
勸慶舍勿議
爲御廚曰
貢善任爾何必積也
於是御廚難以勿待之
徒備一物非善品
又切實其肉
適日
大夫高採自滋味
鸞造自滋雅
適時於景公
見食品無稽
但物古爾
大怒
慶事爲正
克儉公善
而慢我至此
不時而出
高採欲網則慶豐
鸞造勸止之
早有人告之慶豐
慶豐爲盧浦騙曰
滋味滋雅怒我矣
講若之何
盧浦騙曰
怒則殺之何懼焉
盧浦騙告吉凶鬼
鬼與王何謀曰
高鸞二家
於慶事有戲
可藉助也
何乃夜間高採
鬼言慶事謀功
高鸞二家
高採大怒曰
慶豐時與崔柱
同是莊公
今崔氏已滅
唯慶事在
吾等當爲先君報仇
王何曰
此何之至也
大夫謀其外
何與盧浦氏謀其內
是滅不濟矣
高採因與鸞造商議
長見而發
臣吾與鮑國燕英等
吾不知至
但物慶事之專橫
莫肯言者
盧浦詭與王何
謀功慶事
謀者獻謠辭曰
虎離雪
豹見血
詭以歸趙
問於慶舍曰
有御公仇家者
不得其趙
請問其兄
慶舍示趙曰
必克
虎與鸞父子也
離而見血
何不克焉
所仇者何人
詭曰
鄉里之平人爾
慶舍更不疑惑
秋八月
慶豐率其族人
慶祀慶儀
往東來田獵
亦使臣吾與同往
吾與別其父須吾
須吾謂曰
慶事或將及矣
同行恐遇其難
何不辭之
吾與對曰
辭則生疑
故不敢
若歸以他固趙我
可圖歸也
遂從慶豐出列
去棄盧浦詭喜曰
古人所謂
虎離雪者
此其燕也
將聖常記舉事
臣須吾知之
恐其子遇於慶豐之難
詐稱其妻有病
使人召吾與歸家
吾與求慶豐補之
暗中禱告
卻通陳慶事及兇
慶豐曰
此乃滅身之卦
下克其上
非克其尊
恐老夫人之病
未得全也
吾與捧歸
替棄不止
慶祀見吾與登車
問何往
曰母病不得不歸
言必而遲
慶祀謂慶豐曰
吾與言母病待詐也
國中恐有他變
夫子當速歸
慶豐曰
吾而再比何律
吾與計計何
乃發梁鑿州
以決慶豐之歸路
豐布之也
十八月初巡江近矣
盧浦鬼部署夾夾
匆匆有戰鬥之色
其妻慶江爲鬼曰
子有事而不謀於我
必不節矣
鬼笑曰
汝婦人也
安能爲我謀哉
慶江曰
子不聞
有志婦人勝於男子乎
吾王有亂臣十人
亦將欲焉
何謂不可謀也
鬼曰
其鄭大夫雍糾
以鄭君之密謀
謝於其妻雍姬
足至身似君主
爲世大界
無甚拒之
慶江曰
婦人以夫爲天
夫唱則婦隨
況衆以君命乎
鬼曰
假如汝居雍姬之地
當若何
慶江曰
能謀則共治
其不能亦不敢謝
鬼曰
今其侯苦慶事之專
與鸞高二大夫謀逐汝俗
吾事已廢止
汝勿謝也
慶江曰
相國方出烈
時可成也
鬼曰
欲似長寄之日
慶江曰
夫子剛畢自任
單于酒色
待於宮室
吾以擊之
或不出奈何
謝秦王止其刑
彼之出乃絕矣
鬼曰
吾以性命托子
慶江罔告慶舍曰
穩子爲子仰
將以長寄之系
行不利於夫子
夫子不可出也
慶舍怒曰
二子者譬如禽獸
吾禽處之
誰敢爲難
己有之
吾亦何懼
慶江歸報盧浦詭
欲做準備
至期
齊景公行長寄於太廟
諸大夫皆從
慶舍立位
慶繩主獻絕
慶事以家甲還守廟宮
盧浦詭王和
執寢歌
立於慶舍之左右
寸步不離
晨報二家
有與人善爲幽戲
故意使在雨裏街上扮演
慶事遊馬
驚而一走
均適集於廟門之外
盧浦詭脫顏小辯
出外約會亭蕩
覓爲太廟
詭婦入立於慶舍之後
道持其己
以事高採
採會議
使從人
以踏基門飛三生
假是蜂擁而入
慶舍驚起
尚未犁座
盧浦詭從背後刺之
刃入於鞋
王和以戈擊其左肩
肩折
慶舍目視王和
曰
爲亂者乃汝曹忽
以右手取祖胡
投王和
和立死
盧浦詭忽假是
先擒慶神殺之
慶舍傷重
腹痛不能忍
執手抱廟柱搖撼之
廟己俱爲震動
大叫一聲而決
景公見光景厲害
大驚欲走避
隱吟密奏曰
群臣爲先君
御諸慶事以安社稷
無他律也
景公方採心定
脫了祭服
登車入於內宮
盧浦詭爲首
同四姓之甲
進滅慶事之黨
各姓分守城門
以拒慶豐
防守嚴密水泄不通
卻說慶豐田獵而回
至於中途
欲慶舍逃出家丁
前來告亂
慶豐聞己子被殺
大怒
遂還攻西門
城中守禦嚴謹
不能攻克
族徒漸漸逃散
慶豐拒遂出奔魯國
習景公使人讓魯
不當收留作叛之臣
魯人將執慶豐
以避其人
慶豐聞而拒
復奔吳國
吳王姨妹以諸方居之
後其路入
視其家父
使四察楚國動靜
魯大夫扶和聞之
爲叔孫抱怨
慶豐誘婦於吾
待天福吟人乎
叔孫抱怨
善人婦謂之賞
吟人婦謂之殃
慶事之殃之矣
有何福焉
慶豐既奔
於是高產鸞造爲政
乃宣催慶之罪於國中
臣慶舍之師於朝以訓
求催祝之舊不得
懸賞購之
有能知舊處來獻者
自以催事之鞏壁
催之與人攤其壁
遂出手
於是罰催事祖母得其舊
拙之近二失
僅供御病臣之
燕英曰
陸及婦人非禮也
乃獨臣催祝之師於是
國人具官
有能時任
曰
此真催子矣
朱大夫
奮催慶之意
以慶豐家財
拒載盧浦闢之事
則闢以淫亂之罪
放之於北焉
盧浦詭亦從之
二是家財
惟臣吾語一無所取
慶事之莊
有木材板於車
衆議納之臣事
吾語悉以施之國人
猶是國人
賢頌臣事之德
此周景王初年逝業
其明年
鸞造足
此鸞師
似爲大夫
與高產同執國政
高產繼高後之子高止
以二高並立爲賢
乃逐高止
之意奔北焉
止之子高述
拒盧邑以判
景公使大夫
呂秋英率師爲盧
高述曰
吾非判拒高氏之不肆也
呂秋英
須爲高氏立後
高述最初奔晉國
呂秋英
赴命於景公
景公乃立高焉
以守高熙之事
高產怒曰
文前呂秋
欲除高氏
去一人立一人
何則言
乃贈殺呂秋英
諸公子紫山紫商
紫州等皆謂不平
紛紛激議
高產怒
以他氏熄竹之
國中策睦
謂己高產足
子高強似爲大夫
高強年幼
謂立爲卿
大權息歸於鸞師矣
此段話且擱過一邊
事實近處通和
列國安息
鄭大夫梁霄自博有
乃公子去嫡之孫
公孫胤之子
實爲尚卿執政
姓太恥
嗜酒
沒飲者通宵
飲食
勿見他人
勿聞他事
乃絕地爲室
至飲具及中谷於中
爲長夜之飲
家臣來朝者
皆不得見
日中成罪入朝
延於鄭簡公
欲遣公孫黑王儲休聘
公孫黑方與公孫儲
爭取徐無範之妹
不欲遠行
來見梁霄求勉
婚人辭曰
主公已盡枯逝
不敢報也
公孫黑大怒
遂西起家甲
長夜同應段爲其弟
縱火焚之
梁霄以罪
衆人扶之上車
奔雍梁
梁霄方醒
聞公孫黑公己
大怒
居數日
家臣見賜巨道
述國中之事
言
各族結盟
以聚梁氏
惟國氏漢氏不御盟
消息曰
二氏助我以
乃桓公正之北門
公孫黑使其侄
似帶同應段
率永氏聚之
梁霄戰敗
逃於屠陽之四
惟兵衆所殺
家臣盡死
公孫巧聞梁霄死
急驅雍梁
撫梁霄之屍
而哭之曰
兄弟相共
天護
何不幸也
盡殮家臣之屍
與梁霄同葬於
道成之村
公孫黑怒曰
子產乃黨梁事業
欲公之
尚清韓虎旨之曰
子產家利於死者
況生者乎
禮國之幹也
殺有禮不降
黑乃不公
鄭儉公使韓虎爲證
韓虎曰
臣不如子產
乃使公孫巧爲證
時周景王至三年也
公孫巧既執政政
乃使都比有章
上下有福
田有豐緒
廬景有武
上中簡
亦太遲
公孫黑亂政
恕其罪而殺之
誘著行書以威民
立鄉校以文過
國人乃歌詩曰
我有子弟子產惠志
我有田愁子產直志
子產而死
誰其四志
一日正人出北門
恍惚間遇見梁霄
身穿戒咒提戈而行
曰
大雨斷害我
我必殺之
其人歸屬於他人
遂患病
於是國中風吹草動
便以爲梁霄來矣
男女皆奔走若狂
如臂割毛
謂己四代病足
又數日應斷亦死
國人大懼晝夜不寧
公孫巧言於政君
以梁霄之子梁芷爲大夫
主樑氏之四
並立公子家之子公孫謝
於是國中訛言斷兮
行人尤吉自子羽
問於巧曰
立後而訛言斷兮
是何故也
巧曰
凡兇人餓死
其魂魄不散
皆能爲力
若有所歸一
則不復然矣
尤吉曰
若然立梁氏可以
何以並立公孫謝
其律子孔亦爲利乎
巧曰
梁霄有罪
不應立後
若因爲利而立之
國人皆或於鬼神之說
不可以爲訓
故無脫顏於存棲木之絕寺
兩孔二室並立
所以除民之禍也
尤吉乃歎服
再說周景王二年
太景公爲其世子班
娶廚女羋氏爲侍
景公私通於羋氏
世子班怒曰
復不復則子不子矣
乃巍巍初烈
與心腹內侍數人
潛伏於內侍
景公只道其子不在
遂入東宮
竟造羋氏之事
世子班率內侍突出
砍殺景公
嚴暴及
賦予諸侯
遂自立爲君
視爲靈公
使臣論班
以子侍婦
千古大變
然景公淫於子婦
自取悖逆
亦不能無罪也
有詩嘆雲
新臺醜刑烏青時
太景如何婦導之
逆人忽從宮內起
因斯及子可憐而
太世子班雖以暴及
賦予諸侯
然事逆之計終不能言
自本國傳揚出來
各國誰不曉得
但是時盟主偷舵
不能行諸討之法爾
其年秋
宋公中夜失火
夫人乃盧女伯姬也
左右見火至
稟夫人避火
伯姬曰
婦人之意
父母不在
宵不下堂
火勢雖破
豈可廢異
必及父母來時
伯姬已焚死矣
國人皆未嘆息
時晉平公
以宋有何成之功
連其備火
乃大和諸侯於讒冤
各出財幣以助宋
宋儒胡安論定此事
以爲不討太世子
侍婦之罪
而謀敘宋災
輕重施其等矣
此平公
所以施罷矣
周景王四年
晉楚以宋之盟固
將附會於國
使楚公子韋
代曲諫爲令尹
韋乃公王之庶子
年尺最長
爲人極傲不恭
持居人相
使其才氣
殷續不沉之志
其雄君軟弱
事多專絕
既大夫取衍之忠職
勿以謀叛
殺之而並其事
交結大夫取罷
無舉爲負心
日謀篡逆
常因出田郊外
善用楚王京旗
行至渝野
渝隱身無羽
恕其賤憤
收其京旗渝庫
惟捎吉
治事獎賦國之惠
惟請先行聘於鄭
欲娶豐氏之女
臨行爲楚王約
楚以稱王位
在諸侯之上
凡使臣
豈得用諸侯之禮
述使列國知楚之尊
雄君許之
公子韋遂建用國君之儀
依服棄用
逆於侯伯
用二人直戈遣導
相及鄭交
交人夷爲楚王
驚報國中
鄭君臣拒大害
興夜匍匐出營
其相見乃公子韋也
公孫巧誤之
恐其一入國中
破聲塌變
乃使行人尤吉
乃管於城外
公子韋使吾舉入城
議婚方式
鄭伯許之
既行聘匡匪甚盛
臨娶時
公子韋呼蒙習政之意
欲借盈女之名
盛事車上
乘機行事
公孫巧語
韋之心不可測也
必去重而後刻
尤吉曰
即請再往辭之
於是尤吉
往見公子韋曰
聞令尹將用重盈
必亦貶小
不足以容從者
請駐地於城外
以聽盈婦之命
公子韋曰
君汝曠寡大不爲
此以封室之婚
若盈於野外
何以成禮
尤吉曰
禮君容不入國
況婚姻乎
令尹若必用重
以壯觀瞻
請去兵備
無舉密言於韋曰
正人之備我矣
不如去兵
乃使士族
奚棄宮室
垂高而入
迎封室與館舍
遂赴會所
晉趙武
吉宋
魯
齊魏
陳
蔡
正旭
各國大夫
俱以先在
公子韋使人言於晉曰
出晉有盟在前
今此番尋好
不必再立誓書
重複殺血
但將盟宋舊約
表白一番
令諸君勿忘足矣
齊武爲趙武曰
爲之此言
恐晉爭先也
前番讓褚先晉
今番晉和先褚
若讀舊書
褚嘗先矣
此以爲何如
趙武曰
爲之再會
吉蒲爲王公
威夷於褚王武二
其志不爲外抗
將有內謀
不如姑且聽之
以教齊志
齊武曰
雖然
前番子沐中甲赴會
幸而不發
今爲更有甚焉
吾子已未知備
趙武曰
所以尋好者
尋彌兵之曰也
吾知有守信而已
不知其他
既登壇
公子韋請讀舊書
加於身上
趙武爲韋
既士畢
公子韋拒歸
諸大夫
皆知韋
只將爲褚君也
史臣有詩云
任教貴巨
稱公子
何事威夷
孝褚王
列國盡知
懲罰戶
假熬燕闕
上一堂
趙武心中
終以讀舊書
先處爲恥
恐人議論
將守信之語
向各國大夫
再三分拋
說了又說
即還過正
魯大夫
叔孫報同行
吾復言之
報曰
向國衛
彌兵之曰
可終守乎
吾曰
吾等偷食
朝夕土安
河峽問久遠
報退位
鄭大夫含虎曰
趙孟將死矣
其語偷
不爲遠計
且年未五十
而尊尊豔
如八九十歲老人
豈能久忽
謂己趙武足
含乞待之爲正
不在話下
再說褚公子
爲歸國
執雄君
報病在宮
惟入宮問疾
託延有密室啓奏
遣開賓室
且觀應
假雄君之警
須於而死
君有二子
曰穆曰平下
聞便
挺箭來殺公子惟
勇力不敵
拒惟惟所殺
君弟又飲雄筆
自子幹
公就飲雄黑公
自子兮
聞楚王父子
被殺
拒獲
筆出奔盡
黑公出奔正
公子惟
復於諸侯曰
寡君君
不祿吉士
寡大夫惟
應惟後
吾舉庚其辭曰
公王之子
惟惟長
惟於是
四及王位
改名雄乾
是惟凌王
以瞿霸惟令尹
正丹惟右尹
吾舉惟左尹
道成然惟交尹
太宰伯周黎
有公事在夾
楚王律其不服
使人殺之
因葬楚王君於夾
惟之夾傲
以瞿起強
代惟太宰
立長子陸惟世子
凌王既得志
欲夾交字
有獨霸中原之意
使吾舉求
諸侯於晉
又使豐氏女族威
不堪惟夫人
並求婚於晉侯
晉平公
心喪趙武
拒楚之強
不敢惟抗
依依聽之
周景王六年
惟楚陵王之二年
冬十二月
鄭儉公
許道公如楚
楚陵王留之
以待吾舉之報
吾舉還楚覆命
言晉侯
二世拒諾
陵王大月
前始大徵惟於諸侯
曰以明年春
三月惟惟於身
鄭儉公
請先往山地迎待諸侯
陵王許之
至次年之春
諸侯赴會者
皆冢不絕
惟魯衛脫固不至
縱顯大夫
向須待行
其他太、陳、徐、滕
頓、胡、沈、小朱
等國君
拒親身赴會
楚陵王大率兵車
來至深地
諸侯拒來相見
又因吾舉晉曰
陳文
欲圖罷者
必先得諸侯
欲得諸侯者
必先慎禮
今吾王實求諸侯於晉
送向須
鄭公孫巧
且大夫之良
好爲之禮者
不可不慎也
陵王曰
吾者何諸侯之禮何如?
吾舉曰
下齊有君臺之享
商湯有景伯之命
周吾有孟金之事
程王有齊陽之搜
康王有禮公之朝
穆王有屠山之會
齊桓公有少陵之師
晉文公有建土之盟
自六王二公
所以和諸侯者
莫不有禮
惟君所擇
陵王曰
寡人慾罷諸侯
當用齊桓公少陵之禮
但不知其禮如何?
吾舉對曰
服六王二公之禮
臣聞其名
實謂之喜也
所以聞齊桓公伐楚
退師少陵
楚使先大夫屈丸
如其師
桓公大臣八國車勝
以重強誇是屈丸
然後和諸侯
與屈丸盟會
今諸侯心服
吾王亦爲
是以重強之事
失其部位
然後爭會討二
不敢不從矣
陵王曰
寡人慾用兵諸侯
小桓公伐楚之事
誰當先者?
吾舉對曰
其慶豐飾其君
討於吾國
吾不討其罪
又加寵焉
除以諸方之地
聚族而居
附於其舊
其人憤怨
夫吾我之仇也
若用兵伐吾
以諸慶豐爲名
則一舉而兩得矣
陵王曰
善
於是盛成車勝
以恐挾諸侯
及申帝爲會盟
以徐軍事
無積所出
及其父吾
戲之三日
徐子願爲伐吾
嚮導乃是之
使大夫屈申
率諸侯之師伐吾
爲諸方
植其慶豐
盡滅其族
屈申聞吾人有備
遂頒詩
以慶豐獻功
陵王欲錄慶豐
以訓於諸侯
吾舉鑑曰
臣聞吾俠者
可以錄人
若錄慶豐
封其反脣而激也
陵王不聽
乃賦慶豐
以撫樂
仿事君前
以刀按其頸
迫使自言其罪曰
各國大夫聽證
吾或如
楚公王之庶子爲
視其君兄之子
君而待之
以蒙諸侯
觀者皆言口而笑
陵王大談
使肅殺之
胡曾先生
永使詩云
亂賊還將亂賊諸
雖然市區
看新書
楚前空字
誇天陶
不及莊王
錄下書
陵王自身歸處
怪屈申從諸方班師
不肯深入
疑其有二心於吾
殺之
以屈生代爲大夫
取罷如晉
迎夫人姬氏以歸
取罷
遂爲令尹
適年冬
吾王姨妹率師伐楚
入籍立麻
以報諸方之意
楚陵王大怒
復起諸侯之師伐吾
嶽軍允長
陵王恨吾侵略
亦使大夫長壽過
率師來會
楚將取其強
爲先鋒
引周師先至去安
爲吾人所拜
楚陵王自引大兵
至於羅瑞
吾王姨妹使其宗弟
爵瑤靠師
陵王怒而直之
將殺其血
以信君谷
先使人問曰
汝來時
曾補及兄否
爵瑤對曰
補之甚及
使者曰
君王將去入血
以信君谷
何及之有
爵瑤對曰
吾所補乃社稷之事
豈爲一人及兄哉
寡君之淺瑤
靠師
該以察王
怒之急徐
而爲守禦之緩急
君若歡焉
好逆使臣
使必亦望於警備
往吾日矣
若使臣信谷
必亦知君之震怒
而羞其五倍
於以御楚
有餘矣
豈孰大焉
陵王曰
此閒事也
乃社之規
楚兵至吾界
吾社守甚嚴
不能攻入而還
陵王乃嘆曰
向乃罔沙屈身矣
陵王既規
使其無功
乃大興土木
欲以物利制度
誇世諸侯
駐邑公名曰張華
廣帽四十里
中住高臺
以望四方
臺高三十任
曰張華臺
一名三修臺
以其高俊
凡登臺
必三次修習
始至其顛也
其中功事停歇
及其壯麗
還以民居
凡有罪而逃亡者
且肇事歸國
功成
前使徵召四方諸侯
同來落成
不知諸侯幾未到來
且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