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前聚落的發展脈絡-2 #考古 #文物 #公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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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
雖然我們講到這個第一世界
這個就是在開始
那些巨弱的要素就已經開始出現了
比如說房屋建築 到木柵和礁穴
以及到巨落的佈局規劃
當然佈局規劃方面的資料比較少
在國外有個別的發現, 國內沒有什麼發現, 只有山林公園的趨勢, 從宮闕的佈局來講有居住的, 埋葬可能還有, 這個有一定的處理, 第二個方面我們講俱樂部規模的擴大,
這個俱樂規模的擴大, 我們主要從新石器時代, 這個俱樂歷史的情況來看, 俱樂形成後, 就在新石器時代以來, 人工俱樂在世界各地都獲得了發展, 特別是在農業發展的地區, 俱樂的發展就更加明顯一些,
從我們國內來看, 俱樂的發展, 俱樂規模的擴大, 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看, 一個是它單個俱樂儀的空間面積, 空間性規模,
一般都比較小, 普遍偏小, 新石器時代早期的俱樂儀式發現的數量還是相當有限的, 到目前爲止, 北方地區黃河流域, 尤其是在河北, 北京一帶, 發現了特別早期的儀式,
中期的儀式, 除了黃河流域, 除了黃河上游地區發現少一些以外, 長江流域, 從已經發現的儀式來看, 它單個俱樂儀式的面積, 普遍在幾百或者幾千平方米,
那麼最大的, 比較大, 當然也有個別大的, 新石中期, 特別新石中期, 也有個別儀式的面積比較大, 但是普遍偏小, 一般不超過一兩萬多, 像慈山文化, 培地崗文化, 還有像我們南部這些文化當中, 俱樂的規模, 儀式的規模比較小, 偏小,
特別的比較大, 像我們武洋的甲骨, 河北武安的慈山儀式, 這個是八到十萬平方米左右, 面積比較大一些, 只有這兩處面積比較大, 其他的面積都比較小, 當然這個面積小, 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 也有後代的破壞, 但是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 它本來就不是很大, 規模就不是很大, 這是到新石代中期,
到新石代晚期以來, 我們所發現的俱樂儀式的面積普遍有所增加, 單個俱樂儀式的面積普遍有所增加, 一般在這個時期, 比如揚少文化以來, 像這個時期面積比較小的, 達到三五萬平方米, 有一些儀式達到幾十萬平方米,
像班坡俱樂儀式, 江寨面積達到五萬平方米左右, 可能比這個還要大一些, 因爲江寨俱樂儀式達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壞, 班坡俱樂儀式雖然面積達到五萬平方米左右, 但是我們從它的俱樂的佈局結構來看, 它的西半部, 也就是靠近鏟河這個部分, 有相當一部分已經被破壞了, 另外它的墓葬區也不是很完整,
所以班坡俱樂儀式的面積應該在十萬平方米左右。
就像我們過去看到班坡俱樂儀式, 你們上大廳的那個臺子, 那就是它原來那個斷崖的地方, 西半部本身有很多土, 地表組都挖掉了, 從那個地方到鏟河邊上至少還有六百米的距離, 所以它還有比較大的空間,
所以這個是它的面積在普遍的擴大, 到了後來還有上百萬平方米的俱樂儀式, 這是我們從單個俱樂的面積來看, 俱樂規模我們從它單個俱樂俱樂的面積來看, 它的普遍擴大。
第二個方面呢, 我們可以從俱樂內部的家庭單元與氏族數量, 我們也可以看到它在不斷地增加, 一個是房子的單元數量在增加, 就是內部的家庭單元數量和氏族的數量, 當然我們這兒就用氏族的概念, 就是氏族的數量不斷地增加。
這個我們怎麼講呢, 像剛纔前面有一張照片, 是一個墓葬區的圖片, 我們先看一下, 大家看一下這個, 下面這張圖片, 這張圖片大家注意一下, 這中間和墓葬區, 這中間有一個空間距離, 也就是墓地它分成兩個區域, 兩片, 相近的是兩片, 但是它中間有空間的間隔。
這是一個就是培利港文化的水泉墓地的情況, 當然這個墓地也沒有全部, 從這兒看, 從兩邊看, 沒有完全發育, 沒有全部發育。
房屋建築數量在增加, 單體房屋建築數量, 另外呢, 和這個相關的就是說, 它內部的房屋建築組成的數量也在增加。
比如說, 像我們看到左邊這個新文化遺址, 這個是發育區的全景, 那麼它這個裏邊呢, 這個房屋建築呢, 分爲兩羣, 它雖然是成排分子, 但是呢, 根據發育區平常來看, 它可以分爲兩羣。
也就是說, 在這個新文化遺址, 聚落遺址當中, 它有兩座大型房屋建築, 基本上在聚落的中心部, 就是說在中間的最中間的兩排。
那麼這兩座大型建築呢, 代表的就應該是兩組建築羣的它的核心建築。
還有像我們前面提到的白銀長漢, 它是兩個居住區分開的, 但是呢, 它這個, 大家注意, 它只有兩個建築區。
還有像培利港文化的木藏, 我們剛纔看到那個木藏, 那個木藏區呢, 也是雖然沒有發掘完, 全部發掘出來, 但是呢, 我們從它結構來看, 它是分爲兩片。
因爲培利港文化的這個居住區的情況, 我們發掘的儀式忽略了一些, 還不是很清楚。
但是從木地的情況來看呢, 它和新文化文化的比較相似, 就兩片, 兩片木地, 它比較相似。
但是在我們這個都比較熟悉, 又來這個像江戰這個情況之下, 它在居住區裏面呢, 有五組建築羣體。
就比前面這個培利港文化, 慈善文化, 還有經貿文化, 這個事情呢, 它是稍微的增加。
這是一個江戰, 我們講分爲五個建築羣體。
另外呢, 像北周嶺呢, 至少有三個建築羣體。
就是楊紹文化早期北周嶺遺址的建築羣體, 至少有三個建築羣體。
它的東半部分被破壞了, 也許還有三個, 如果我們講, 至少還有三個。
還有其他的一些發現, 比如楊紹中期以來在河南地區發現的一些紀錄,
它的數量也在增加, 比如說成平臺分佈的這些房屋啊,
它一個遺址當中, 一個居住區當中呢, 有四五排, 好幾排, 不是一排, 也不是兩排, 好幾排。
它這個數量呢, 就是都在增加。
當然這個增加呢, 我們要注意, 就是這個增加呢, 我們這兒主要講的, 民國黨, 皇帝, 央有律。
那麼在有些地區呢, 這一方面的變化不大,
就是從居住地址內部的, 它的市族的數量, 或者說我們講建築羣體的數量呢, 一直變化不大。
這個就是我們講, 內蒙古, 就長城沿線這一帶, 就是遼西到長城沿線這一帶, 內蒙古中南部, 這一帶, 一直變化不大。
一直到龍山時代, 很多基磊遺址裏邊呢, 只有兩個建築羣體。
就像我們前面看到的, 老虎山, 遼寧的老虎山, 還有印象嗎?
有沒有印象?
這個龍山時代呢, 它那個山叢子呢, 它是隻有兩組建築羣體。
中間那個稍微有點衝鉤, 就是山坡上稍微有點衝鉤, 衝鉤兩邊呢, 一邊一組建築羣體。
它實際上是兩組建築羣體。
那麼就是說, 在內蒙古長城沿線這一帶, 這一方面的變化不大。
但是在我們這個地區啊, 黃河流域, 長江流域, 這一方面的變化呢, 比較明顯。
也就是說, 內部的家庭單元啊, 和市庫的數量呢, 在增加。
當然這個增加, 它也是隻能增加到一定程度啊。
它不能是無限制的增加, 增加到十個, 或者多少個, 這個不太可能。
也就是說, 它有一個限制, 增加呢, 也會有一個限制。
不是所有的聚落遺址, 都會增加到這個程度。
它達到一定程度呢, 將來這個五個建築羣體, 這個作爲一個聚落遺址來講, 已經差不多了。
再要多的話, 在一定的空間範圍內, 提供的資源量, 就有限了。
人口的數量, 它不許得收。
這是一個, 第三個方面呢, 還有一個就是, 聚落遺址的密度, 幾乎, 近幾何幾乎增加。
這個呢, 我們從河南省境內, 他們調查的結果來看, 早期的不太清楚啊。
從中期以來, 就是培利港兩兆農商化遺址的數量呢, 是1比8, 比20。
也就是說, 它的遺址的數量增加的, 當然我們這個增加呢, 要根據同一個地區內, 它不同時期聚落遺址的數量和密度, 從這個來看。
當然呢, 就是說, 河南境內呢, 它比較複雜一些啊。
就是說, 農商文化時期, 中原農商文化, 另外它還有屈家嶺文化的遺址,
也還有大汶口的, 大汶口文化晚期的遺址, 包括這些。
如果把這些加上的話呢, 數量可能更多一些啊。
但是它的, 就是這個我們可以看出來啊, 它的聚落的密度呢, 近幾何幾乎增加。
這是根據80年代, 上個世紀80年代調查的圖標, 它的數量的增加, 增加的比例呢, 大約是1.8比20, 增加的很快。
所以這是我們講的啊, 這是幾個方面, 聚落規模擴大的幾個方面。
當然聚落規模的擴大, 或者說聚落的發展呢, 我們是單一的, 從一個方面去看, 規模是一個方面。
那麼第三呢, 我們講它的發展演變呢, 是聚落形態結構的演變。
這個聚落形態結構的演變呢, 其實前面我們涉及到了啊, 就是在講聚落結構類型的時候呢, 講過了啊。
那麼一個呢, 就是說它在五毫聚落的基礎上呢, 出現了黃毫聚落。
在五毫聚落基礎上出現了黃毫聚落。
這個我們不管它的低毛類型啊, 或者是其他的啊, 我們只是從這個, 這個角度來講。
在五毫聚落基礎上出現了黃毫聚落。
那麼在一個時期內呢, 黃毫聚落就和五毫聚落並存。
特別是從現在中期到新一世紀時代晚期的一個時期啊, 五毫聚落與黃毫聚落並存。
而黃毫聚落的數量呢, 不斷地增加, 它本身也有一個發展的過程。
就毫毫本身, 大家在看的時候注意一下, 它毫毫的規模也在不斷地,
從一開始的一米多, 就是寬深一米多,
到最後呢, 像楊肇早期普遍的是八米左右寬則深, 在八米左右大一點。
江戰的算是小的了, 江戰聚落的那個毫毫的規模呢, 在楊肇時期算是比較小的了。
到後來呢, 像最寬的, 就我們看到最寬的,
就達到三十米左右, 安徽王朝的預知。
這個是大龍口文化晚期的, 它本身也在發展。
那麼第三呢, 在黃毫聚落出現以後呢, 不久呢, 又出現了史田城池。
那麼史田城池呢, 這個我們前面提到,
它的重心呢, 就在於防禦的重心, 防禦設施的重心就在於城牆。
在這史田呢, 它是以壕溝爲主的。
那麼這個呢, 能夠揭示這個呢, 就是江湖南李縣的一個花石檔遺址。
這個遺址呢, 它有壕溝, 是彭州山文化的。
彭州山文化, 它這個壕溝呢, 是經過多次的修整。
比如說它過了一定時期, 壕溝裏邊有淤泥, 有淤土,
它就開始修整, 清理淤泥。
但是注意一下, 它清理的淤泥呢,
一開始挖出來的壕溝的堆土呢, 它堆着壕溝的內側的。
另外呢, 它清理的淤泥呢, 都是貼着原來壕溝堆土的,
就是一開始堆的土的外側, 就不斷地向外堆, 沒有加高。
另外它這個堆土呢, 我們看不出來任何,
就從發掘情況來看, 看不出來任何人在處理加工的痕跡,
比如說炕石啊, 或者土木。
另外呢, 它追求的不是高度, 是吧?
如果它追求高度的話, 沒有讓它清理出來的淤泥,
它可以再加高, 但它沒有加高。
所以從這個方面來看呢, 它重視的是壕溝, 土裏邊的淤泥。
到後邊就變了。
將來就是斑坡遺址, 斑坡巨輪遺址,
雖然我們講它是熱土, 但是斑坡巨輪遺址呢,
雖然有一些特殊的發現, 但是50年代呢,
對它關注的不夠, 所以有些情況不太清楚。
也就是說, 它牽着這個大壕溝的外側,
含有10公分到1米左右高的,
它沒講旱土啊, 報告上面, 或者發掘者沒有講它是旱土,
但是呢, 它對這個土質的描述呢,
是這樣描述的, 土質特別堅硬,
而且它是從帶狀分佈的, 就是說寬的5米左右,
高度呢是10公分到1米, 就是殘存的高度10公分到1米,
發現大概有20多米長, 那麼沒有的地方呢,
是不是原來就沒有, 而且土質特別堅硬,
應該是和一般的, 我們講的文化文化分佈,
這些是不一樣的, 它是應該是經過人爲的,
應該是夯實處理的, 所以它有可能在斑坡遺址,
當中呢, 就出現了這個, 就在壕谷的外側,
那個大壕谷的外側, 就曾經出現過,
這些旱土的這種存在, 我們這兒講只是可能的,
另外在這個外側呢, 它還有一個更寬的壕谷,
不是說只有那個大壕谷, 實際上斑坡遺址應該是有三道壕谷,
但是最外側那道壕谷, 可能出現的時間,
稍微晚一些, 和這個, 你們大廳裏邊看到的那個大壕谷小壕谷呢,
時間上可能有一點距離, 稍微晚一些,
但是呢, 和這個大壕谷呢, 曾經並存過,
這是, 那麼最確切的呢, 就是到了五年前,
四千年前後, 像成都山遺址,
大西文化早期的成都山遺址呢, 就開始出現了,
這個一直延續到曲家明朝時期,
就是我們看到這個右邊這個照片, 它一直是圓形的啊,
就出現了抗族城池,
那麼在黃河流域呢, 養造文化晚期呢,
就是還有一個鄭州的西山城池, 養造晚期的,
那麼西山城池呢, 它的情況呢,
我們從黃河流域來講, 西山城池啊,
它已經具備了, 不是最早的程度,
我們從幾個方面看, 一個呢,
它的城牆基部呢, 有強基部分,
就是它把這個, 挖的有基槽,
就是城牆的基部挖有基槽,
然後呢, 把它旱失以後呢,
再在上面建立, 就是強建,
它的基槽呢, 挖的正好是把上半部,
就是上部的文化坑戶呢, 挖掉,
然後挖到深谷以後呢, 它再到這個淺土抗池,
然後再在上面建強基,
另外呢, 它建築方式呢,
是小板塊抗族,
我們這個城牆足城技術裏面,
就是有些小板塊, 大板塊抗族,
小板塊抗族,
大板塊抗族呢, 是山州以來的事情,
小板塊抗族呢,
也就是說在一個牆體呢,
它比如寬度, 它大概一,
建牆的時候呢, 大概是一米左右,
一個方塊一個方塊的抗族,
然後所以它的寬度呢,
這一排過去, 可能有幾個方塊構成的,
不是一體的,
和我們現在這個, 後來我們講大板塊抗族裏面,
它一個板塊過去呢, 就是這個城牆的板塊,
它也是分段抗族, 但是呢,
它這個寬度呢, 一下就過去了,
它是連在一起的,
但是呢, 這個實際還不是,
它是比如五米寬, 或者是十米寬,
它可能有六七個七八塊的板塊,
分別抗族而成的,
而且一般是外側的, 兩側的,
抗族比較實力型,
中間的, 抗族比較松,
所以它這一種, 也是板築技術,
但是呢, 是比較, 或者說,
最早的板築技術形式,
但是板築技術本身呢,
採用板築技術本身呢,
就是一種進步,
和這個地面堆土, 堆土是不一樣的,
像我們前面提到, 如果,
板塊如果有的話, 它也是地面堆土,
就直接在地面上堆土,
抗族型,
像南方地區的, 長江有一個,
都是地面堆土, 沒有采用板築技術,
所以叫地面堆土,
應該說地面堆土呢, 是最早的形式,
那麼像小板塊, 抗族呢,
板築技術呢, 包括挖陶, 土基呢,
這些技術呢, 都應該是有一定的進步性,
不是最原始的,
所以西山城呢, 應該不是最原始的,
所以這個出現呢,
我們講, 像史前蟲子這種竹蟲技術呢,
在至少在揚少文化時期, 就應該出現了,
而且已經獲得了一定的發展,
在揚少晚期, 已經獲得一定程度的發展,
特別在黃河領域,
那麼到龍山時期呢,
這個呢, 我們就更普遍了,
城市在過去, 前些年我們講有五十多處,
現在呢, 還不斷地有發現,
可能有個六十處左右都差不多了,
數量不斷地增加,
這是我們講, 從這個方面, 看看聚落結構的這種變化,
另外它和這個玄關呢, 還有一個呢,
就是聚落的平面結構形態, 也在發生變化,
當然我們講這個平面結構形態呢,
主要是在注意一下,
在我們國家, 史前時期呢, 有一個很重要的變化,
就是聚落遺址的平面形態呢,
逐漸有圓形的, 像方形的, 長方形的轉變,
這個是在, 從陽上文化到龍山時期呢,
一個重要的變化,
當然有些地方, 比如說有受到地形浸透的影響,
但是從我們這個, 所以呢,
在這個時期, 特別在平原階地,
或者河流階地這個地帶,
那麼聚落的平面形態的一個, 非常顯著的變化,
就是平面形態, 有圓形, 像方形的, 長方形的轉變,
我們看到這個成都山呢,
它最早, 這個城牆最早, 從大清朝開始的,
那麼西山城池呢, 陽上晚期呢, 也是圓形的,
當然像那些黃龐巨龍, 就不用說,
但是到龍山時期呢,
龍山文化時期, 或者龍山時代,
這個很多城池, 它的平面形態,
從方形, 或者長方形,
有些雖然不太規矩, 但是也可以看得到,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變化,
就是平面形態上的很明顯的變化,
當然很多學者對它做出了一些解釋的,
有些學者用天元帝康來解釋,
天元帝康的這個概念,
特別是方形平面,
後來我們想, 這個可能有點勉強,
那就是陽照日天, 或者陽, 龍山一條路天,
龍山一座路地,
這個天元帝康的概念, 到底是什麼時候形成的?
或者觀念, 是什麼時候形成的?
什麼時候, 它怎麼影響了巨龍的固定規劃?
這個是一個需要深入探究的,
但是天元帝康來解釋這種平面形態的變化,
顯然是解釋不通的,
我們不能想陽照, 陽照就是天,
陽照以後就是地了,
這個顯然是解釋不通的,
那麼它的原因應該說是多方面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
它也不完全是由於房屋的城牌分佈,
它是一個綜合的因素,
如果說它變於城牌分佈,
那麼比如說我們前面看到的,
青宮啊, 文化啊, 它房屋城牌分佈,
但是它的整體佈局是圓形的,
它可以通過每一排房屋減少一些數量,
它也達成一個圓形的,
就是說房屋的城牌分佈,
也不是它的平面形態變化根本原因,
所以它這個應該有更深刻的社會原因,
在這兒我們不做深入的討論,
或者後邊我們在講其他的時候聯繫起來,
在這兒我們不做深入的討論,
瞭解一下它有一個重要的變化,
非常明顯,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就是說,
墓葬區與居住區呢,
不便在空間上,
空間分佈上發生分離,
並且在公共墓地的基礎上呢,
出現了相對優越的特殊墓區,
這個也是史前鉅額發展過程當中的一個重要的變化,
也就是說墓葬區呢,
在一些地區呢,
它永遠和居住區呢,
發生分離,
這個比如說我們現在看到的一樣,
造墓工地以來,
墓葬發現的很少,
或者說有的一些地區呢,
只發現墓地,
沒有發現居住區,
像甘汀地區,
馬家窯文化,
齊家文化等等,
這裏邊呢,
就有一些現象,
包括我們這裏也是一樣,
龍山時期的墓地呢,
居住區呢,
居住也一直在發現,
像大汶口文化呢,
也有意思,
發現墓葬區呢,
比較多,
但是呢,
居住區呢,
發現的很少,
等等,
還有像梁祖同派也是一樣,
那麼它這個呢,
就是一種墓葬區和居住區,
逐漸的空間上發生分離的,
和這個應該是密切相關的,
像我們看到這個圖片,
這就是瑤山樑祖貴族墓地,
特殊的墓區貴族墓地,
它這個是在一個小山頂上修建的,
小山頂上修建的,
那麼它周圍呢,
就沒有居住遺址,
離居住遺址呢,
就比較遠了,
像北方,
像我們這裏呢,
比如說像前兩年在山西瑞城呢,
瑞城有一個清涼寺墓地,
它是龍山文化早期的,
龍山時代早期的,
那這個墓地呢,
它只是一片墓地,
那麼對面的山頂上呢,
好像有居住區發現,
他們正在做墓,
所以居住區呢,
和墓葬區呢,
它是分別在兩個山谷上,
所以這個呢,
它也是一種分離的地方,
除了這個墓葬區和居住區分離以外,
最後還有出現這些特殊墓區,
這個特殊墓區呢,
至少從楊紹文化中晚期以來就出現,
有可能在楊紹早期就已經存在,
就已經出現,
但是呢,
目前的發現不夠明確,
但是比較明確的就是楊紹中期以來,
是出現了特殊的墓區,
後邊我們還要提到,
比如說像近幾年發現的,
就是河南理工堡的西坡遺址,
前面我們講房子的時候提到過西坡遺址,
西坡遺址呢,
也發現了一片特殊的墓區,
在居住區的附近,
所以這個呢,
它的也是史前去過發展解決過程中,
重要的變化,
這裏我們要強調一下,
在這個發展過程當中,
那麼聚落的發展呢,
它不可能是平衡發展的,
每一個聚落,
不可能所有的聚落都同時獲得同樣的發展機遇,
這個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聚落的發展過程當中呢,
它具有不平衡性,
所以就使得聚落之間呢,
它會逐漸產生分化,
從我們現在看到的這些情況,
我們可以初步認爲呢,
就是說,
自此呢,
在新石器時代晚期,
也就是說養少文化以來呢,
就出現了這種分化現象,
就出現了中心聚落和一般聚落的差異,
那麼中心,
隨着中心聚落出現呢,
我們講它就出現了一個新的現象,
就是說聚落羣,
聚落羣呢,
開始形成,
以中心聚落爲代表,
就開始形成了特定的聚落羣,
像我們這兒講提到,
前面提到一些聚落儀式的,
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爲中心聚落,
比如說像半坡,
那麼它和渭水流域,
或者和關中,
中部,西安附近這一帶的聚落儀式相比的話,
它可能就是一箇中心聚落,
至少是鏟河流域的,
這個附近的,
它的規模,
它的結構,
明顯的不同於江寨聚落,
這個呢,
就是說它的發展演變呢,
還有這一方面的出現,
不是說每一個聚落儀式都獲得同樣的機遇,
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
有一些聚落,
它獲得的發展機遇就比較好一些,
由於各方面的原因吧,
或者發展,
逐漸的產生中心聚落,
雖然我們還講,
就是說同樣的,
聚落羣呢,
在它的發展過程當中,
也不可能獲得同樣的發展機遇,
那麼在它的發展,
以聚落羣爲基礎,
進一步發展的時候呢,
那麼有一些聚落羣,
它的發展機遇,
就好一些,
那麼這些聚落羣呢,
這些優越的,
和優先發展的聚落羣呢,
就會形成一些呢,
核心聚落羣,
它對周圍的聚落羣呢,
產生一定的影響,
控制,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講,
就形成了聚落羣同盟,
那麼這種聚落羣同盟組織呢,
從我們現在瞭解的情況來說,
它普遍出現於龍山時代,
也許還要早一點,
但是證據不充分,
我們現在只能講,
普遍出現於龍山時代,
至於楊朝時期,
楊朝中晚期怎麼樣,
我們現在不能,
這方面工作做得很不夠,
所以它至少呢,
在龍山時代呢,
就出現了聚落羣,
就普遍出現了聚落羣同盟,
以聚落羣爲基礎,
同盟組織開始出現,
所以說它的社會結構會怎麼樣,
我們先不去討論,
我們只能從聚落的角度,
聚落羣的這個角度,
講它的聚落羣同盟,
也就是聚落羣呢,
某些聚落羣呢,
它不是獨立存在的,
或者不是很獨立的,
從很多方面我們可以看出來,
那麼這是它的,
就是我們講聚落羣的,
聚落的分化與聚落羣的發展。
第三章呢,我們就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