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在人前爲人作保(箴17:18)
253 觀看·2024年12月27日
勿在人前爲人作保(箴17:18)
箴言17篇:17 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 18 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 19 喜愛爭競的是喜愛過犯,高立家門的乃自取敗壞。
在箴言中常常隱藏了有除明面上的文字教訓之外的、更廣範或是更深入的教訓;你可以說是我在讀箴言之後所歸納出來的教訓或是感悟,或許這就是作者,或是聖靈就是有意的如此為之;在這裡經文想要告訴我們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原則。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們自己的家人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人。若要說到人,我們雖然遠近親疏會有些不同,但是我們實乃是出於同源,在萬物之中,唯有我們是人。這在目前人類已經遍滿全地的情況下也許是感受不到什麼;但是在人類初次進入這個世界之中時,人可是很少的,而萬物已經遍滿全地,所以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應該要互相幫助才對。
在天然災害面前,人還是很渺小的,人類的互助可以增進我們存活勝出的機會;但是若是眼前又沒有了災禍,那我們可以是彼此互助讓將來的日子可以過的更好更開心;或者那時就不可避免地來到人們互相比拼,互相踩低的時候了。
17節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爲患難而生」就把這種人們互助的兩種情況都給提到了,但是19節又講到人們喜歡從事的另一種不太好、卻又是普遍發生的行爲,那就是競爭與攀比,19節所說的高立家門的,就是爲了彰顯自家要高於鄰舍,而將家門加高加大的情況。
以上還是人們在承平之時的人與人的關係,要是出現戰爭的情況,那又是另外一番景象。然而在高舉勸說人們應當親愛與喜樂,在患難時應當要互相幫助,那麼爲何在箴言之中,總是教訓我們不可爲人作保呢?
比如在我們已經查考過的經文當中就有:第六章就說「1 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2 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裡的言語抓住。」,又有十一章的「15 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恨惡擊掌的卻得安穩。」然後在這裡,在第22章處還有明顯的經文要人不要爲人擊掌作保。
那麼爲什麼教我們要彼此幫助的聖經、神的話語,卻要我們不要爲人作保呢?神是慈愛又充滿憐憫的,他願意我們幫助、憐憫窮人;但是在同時又告誡我們不要爲人作保?你們可以想到是爲什麼呢?
首先,你們想想到底是窮人常常找人作保,還是富人常找人作保呢?在直覺上我們好像想回答是窮人,但是仔細的一想,以及在事實上,真的是富人,或者至少是有資金的人才會去找人作保,你想想對不對?
窮人會找人借錢,統常是爲了滿足一些最基本的需要,這種數量的金錢或資源,甚至是不需要人作保的。而要人作保的。通常是要被擔保的金額,是要超過借錢人的信用範圍的,是拿去擴大生意的,通常這會是一筆較大的錢數,所以聖經要我們不要做保。
那爲什麼這裡的18節告訴我們:不要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呢?這樣作的人就是無知呢?這句話中作保的對象恐怕還不是你的鄰舍,而是若是你爲任何人作保,那都不要讓你的鄰舍知道,也就是最好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是的,雖然聖經中叫我們不要爲外人作保,但人也有近親,或是兄弟。或是兒女,有時我們還是破例爲人作保的。但是即使是如此,你爲任何人作保都最好保密,這包括你的鄰舍。免得有人知道並認爲你是願意爲人作保的;當他下次需要人作保時就會想到你,你要拒絕他還會引至雙方撕破臉,不是嗎?
各位弟兄姐妹們平安,我們今天要為各位查考的經文是《箴言》十七篇的十七到十九節,題目是《物在人前為人作保》。
《箴言》十七篇十七節:「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在靈社面前吉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喜愛真淨的是喜愛過犯,高利家門的乃自取敗壞。」
在《箴言》中常常隱藏了有除了明面上的文字教訓之外的,更廣泛或是更深入的教訓。
你可以說是我在讀《箴言》之後所歸納出來的教訓或是感悟,或許這就是原作者或是聖靈就是有意義的如此為之。
在這裡經文就想要告訴我們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原則,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們之外,自己的家人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人。
說到人,我們雖然已經有遠近親疏有些不同,但是我們始乃是出自於同源,在萬物之中唯有我們是人。
這在目前人類已經遍滿全地的情況下,或許是感受不到什麼,但是在人類初次進入這個世界之中時,人可是很少的,而萬物已經遍滿全地,所以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應該要互相幫助才對。
在天然災害的面前,人是很渺小的,人類的互助可以增進我們存活勝出的機會,但是若是眼前又沒有災害,那我們可以是彼此互助,讓將來的日子可以過得更好更開心,或者是那時就不可避免的來到人們互相比拼互相踩低的時候了。
十七節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
就是這種人們互助的行為兩種情況都給提到了,但是十九節又講到人們喜歡從事的另外一種不太好,但是卻又是普遍發生的行為,那就是增進與攀比。
十九節所說的高立家門,就是為了彰顯自家要高於鄰舍而將家門加高加大的行為。
以上還是人們在承平之時的人與人的關係,要是出現戰爭的情況,那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然而,在高舉勸說人們應當要親愛與喜樂,在患難的時候要互相幫助,那麼為什麼在箴言之中總是教訓我們不可以為人做保呢?
比如說在我們已經查過的經文當中就有,第六章就說:「我兒你若為朋友做保,替外人擊掌,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裡的言語抓住。」
又有十一章的:「為外人做保的必受虧損,恨物擊掌的卻得安穩。」
然後在這裡,在第二十二章處還有明顯的經文:「要人不要為人擊掌做保。」
那麼為什麼要教我們要彼此幫助的聖經、神的話語,卻要我們不要為人做保呢?
神是慈愛又充滿憐憫的,祂願意我們幫助憐憫窮人,但是在同時卻又告誡我們不要為人做保。
你們可以想到是為什麼呢?
首先你們要先想想看,到底是窮人常常找人做保,還是富人常常找人做保?
在直覺上我們好像想要回答說:「是窮人。」
但是仔細的一想,以及在事實上,真的是富人常常找人做保,或者是至少是有資金的人才會去找人做保。
你想對不對?窮人會找人借錢,通常是為了滿足一些最基本的需要。
這種數量的金錢或是資源,甚至是不需要人做保的。
而要人做保的,通常是要被擔保的金額,是要超過借錢人的信用範圍的,是拿去擴大生意的。
通常這會是一筆比較大的錢數,所以聖經要我們不要做保。
那為什麼在這裡的十八節告訴我們,不要在靈社面前吉掌做保呢?
這樣做的人就是無知呢。
這句話中做保的對象恐怕還不是你的靈社,而是若是你為任何人做保,那都不要讓你的靈社知道,也就是最好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是的,雖然聖經中叫我們不要為外人做保,但人也有近親,或是兄弟,或是兒女,有時候我們還是得破例為人做保。
但是即使如此,你為任何人做保,最好都保密,這包括你的靈社,免得有人知道並認為你是願意為人做保的。
當他下次需要人做保的時候,就會想到你,你要拒絕的話,還會引起雙方撕破臉,不是嗎?
願上帝憐憫幫助我們。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