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何以至此》持續更新中 《普洱茶何以至此》第7集 普洱茶興盛期(3)
193 觀看·2025年10月14日
大家好,歡迎來到普洱茶何以至此
上一集我們講到,雍正七年
鄂爾泰在司茅設立總茶店
不許客人上山,實行茶葉裝賣
然而絕對的群立往往導致絕對的腐敗
文官擇之以貢茶,武官挾之以生稀
以至於到了普洱產茶頗為民害的地步
於是茶山又亂了
雍正十年,茶山土清戶刀鑫國叛亂
總督高祁卓率兵平息茶山叛亂後
雍正十一年,尹濟上繼任雲貴總督
當地民族的起義,茶山的動盪不安
使尹濟上看到了改土歸流的阻力和難度
尹濟上決定改變鄂爾泰改土歸流的規劃
他在《籌著普思雲心善後書》中說
將優酪桐枝移入司茅,改為司茅桐枝
至將內之六坂納及茶山、枕洞、烏德、白馬山六崑一帶
幅員遼闊,山聲欠大,鷹戰盛盛
既不能處處射兵,在在至關
若不令土木豐廣,漫無責成,地方難以安密
在這些少數民族聚居山區
尹濟上的政策是重新設置一些土木
並通過它們徵收賦稅,安定地方
這實際上推行的是一種土流監治的政策和管理方法
也就是以土木管土人,以牛官管土木
對於茶山的改革,令通盤籌劃
儲本屋、義務、小萌養就有土變、招貶、炸戶、八遷
無容念意外,這裡的炸戶就是義務土拔總、武炸戶
其茶山乙班一帶,均系窩泥
茶友乙班土變曹丹齋,為人誠實
隨時剿賊,勤勞訴諸,應將乙班茶山責令管轄
於是從雍正十一年開始
茶山的治安防衛、茶業賦稅等事宜
便由乙班土勤總和義務土拔總負責
這種政策和管理方法也一直延續到民國十七年
普斯延編改設憲制
也正因如此,纔有了乙班曹氏土司、義務武氏土司
統治茶山長達兩百多年的故事
那為了緩解茶山的民怨
隱記山的政策是禁止官員放茶圖利
約束兵役入山滋擾
前今升任都城鄂爾泰提名
禁止兵役不許入山
臣等又將官放司茶,迎刑禁茶
但不迎定處分,壁壘不能擁除
請司後責成司某文武,互相稽查
如有官員放茶圖利,以及兵役入山滋擾者
許彼此據實稟報
如有尋引,亦經查出
除本員及兵役吟參之罪外
並將尋引之同城文武,及施茶之總兵、之父
照苗疆文武,互相稽查力,分別一處
恕官員兵役不敢奪宜人之利
而窮尼得以安身矣
雍正十二年,既隱記山
籌著《普思雲心》善後書之後
雲南部鎮市陳洪某
也擬發了兩篇禁止文武官役放茶圖利的告諭
第一篇是禁押買官茶告諭
今遂貢茶,本司延體兩院信學明德
亦將擅領買存之茶,僅尋供用外
僅須補買貢茶二百餘斤
此外,勿許多買,誠恐承辦官役
仍只稱官茶名色,短假多買,擾淚一方
何行事欲茶山地方,漢以官名人等悉之
今遂採辦貢茶,只須遵照不夫之術
按照實價,公平採買
如有不乏官役,借名多買
短假押送,擾淚一名
或經反茶,或被告發
官則立即降參,役則立必戰下
各以領尊勿為
另一篇是再禁辦官茶必習
此後,無論文物各官
所需之茶皆於山外居處平價平買
不給信銀,不得以損壞之物抵為茶價
總須苗果情願,不得一毫強押
該管地方官多沾小慾,病欲巴目人等
另凡一字告示,勿使苗果皆知,貫宗乏守
該管官尤以稽查衙役,約束家人
不許親友以示搶買
其應辦供茶之香品等物,均於省城委辦
每年須用供茶早有定數
其價皆動之弓箭,並非白取強派
所送運司衙門樣茶,役以減之又減
所辦官茶,彼之善戒,以少大半
運司到各衙門,如須送人之茶
役令平價買用,勿欺身先作則
以渡香言之派類,永渡茶山之陋壁
談有為者,惟有茶餐,絕不稍為寒戎
亦難再為寒戎也
於是,在秦隆三十年
乙班土清總曹丹齋就把這個政策刻在了石碑上
立於土司衙門
今天我們去到茶山
在乙班歷史文化博物館還能夠看到這塊碑
那關於它的歷史脈絡就是這樣的
不過要說明一下的是
乙班土清總曹丹齋刻的
既不是影記上的《籌著普斯雲心喪後書》
也不是陳洪謀的《進衙買觀茶告諭》
我們來看一下
太子、少保、總督、雲貴等處地方軍務
精力兩享兵部幼侍郎
後面一長串頭銜——詹
這個詹就是秦隆十二年
著身為雲貴總督的詹允隋
乙班茶山的碑是秦隆三十年立的
但是從碑文上我們可以知道
這份《進販司茶的告諭》是秦隆十二年公佈的
也就是說詹允隋剛上任就發佈了這篇告諭
也能夠說明從影記上時期到詹允隋時期
文武官邑販賣司茶是屢經不止的
那除了禁止官員販茶圖利
約束兵役入山滋擾外
影記上對茶葉的改革
還有一項是制定雲南茶法
用法律的形式來管理雲南的茶葉
據《普爾府》之記載
雍正十三年提種雲南山販茶
繫每七元為一桶
種四十九輛徵收稅銀一分
每百斤給一銀
因一茶三十二桶為一銀
每銀徵稅銀三千二分
於十三年為始
頒給茶銀三千
赤發各山行銷辦客作為定額
造冊提銷
那每七元為一桶
種四十九輛
每餅茶就是七輛
按照清代
一輛等於三十七點三零一克
那最早的七子餅茶
一餅茶就是現在的二百六十一點一零七克
大清會頂還記載
秦隆十三年
又議準雲南茶飲頒發到省
轉發麗江府
由該府安越給山
赴普爾府販買
運往鶴慶州之中殿
各番衣地方行銷
其稽查盤驗
由瓊塘關並金沙江渡口
照飲茶點
按則抽稅
其停給布飲
赴中殿通判衙門呈繳
分計匯報
未停殘飲
由麗江府臨終繳司
雲南鵝行茶三千飲
由麗江府給山
赴鶴慶州之中殿等地方行銷
那通過這些資料
我們可以比較清晰地
釐清丁茶暫銷的流程
首先
丁茶暫銷每年茶飲三千
由位於北京的稅務部門簽發
然後下發到省
再轉發到麗江府
一般是由地方同志負責
然後地方同志接受茶山的茶飲申請
茶山拿到茶飲後
赴普爾府買茶
然後運到鶴慶
鶴慶中殿等地方行銷
這時候的茶葉是還沒有交稅的
茶葉只有運到銷售地
銷售完成後才用交稅
那茶葉運到鶴慶中殿後
會進行登記記錄
每個貿易集散地都有茶店和鍋磚
茶葉運到後放到茶店等待出售
茶葉貿易的另一方
藏人
一般是住在鍋磚
雙方貿易完成後
這時候就需要去衙門交稅
並交還所售茶葉的茶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