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雜談 男爵是最小的爵位?別小看他【英國爵位篇04】
3 觀看·2025年8月6日
聖徒移動,為了神和我們的王國的命令,
以及為了康復的康復之路,
在我們與我們的父親之間的康復。
我們給予他們所有的奉獻,
設計讓他們永遠享受完整的享受。
與等之所以做前述諸讓步,
在於歸榮於上帝,
治亡國於富強,
尤其在於免除與等與諸男爵皆恩之爭議,
永享太平之福。
男爵雖為五等爵位中的末流,
卻並非勢單力薄之輩。
他們是王國的中堅力量,
有時也是國王的心腹大患。
他們無愧高級貴族這一稱呼。
大家好,本期視頻我們將著重介紹
英格蘭五等爵位中的男爵Baron。
之前我們提到過,
英格蘭的男爵是威廉一世在1066年
征服英格蘭時從法國引入的。
當然,法國的Baron,
Baron也是源自拉丁語Baron。
在英格蘭,男爵Baron這個詞出現的早期,
並不單單是一種固定的爵位頭銜,
它可以泛指所有效忠於國王的貴族,
也就是Kings Baron。
在13世紀初的大憲章Magna Carta當中,
就有許多地方用Baron來指代所有貴族。
而之前講到的伯爵Eau,
作為一種特定的
國王以下的最高級貴族存在著。
在這些時期,
我們依舊可以用之前提過的現代思路
來理解這種關係。
將伯爵比作市長,將男爵比作領導。
前者是具體的高級爵位,
後者是一種對貴族的泛指。
不過,隨著英格蘭的五等爵位逐漸形成,
男爵也漸漸成為了一種特定的爵位頭銜等級,
居於五等爵位之末。
中世紀至今,英格蘭的男爵
在五等爵位當中數量一直是最多的。
男爵一般都擁有自己的領地,
也就是男爵領Barony,
並居住在領地中的城堡Castle領。
從諾曼征服開始,
男爵領這一概念並非連成一整片的領地,
而是分散在不同郡的多片領地的總和。
這些分散的領地經常會以莊園Manor的形式存在,
通常來說,其中的一片領地會作為主領地Chief Manor。
男爵或男爵領一般都會以主領地所在的地名
或是城堡的名稱來命名。
當然了,一些跟隨征服者威廉從諾曼底渡海而來的男爵
很可能是保留了他們原本在法國的爵位名稱或家族名稱。
很多朋友在評論區提出爵位冊封的相關問題。
這裡可以提一下,
11世紀到14世紀期間的大部分時間裡,
英格蘭男爵爵位主要通過聯姻與繼承人傳承,
不得出售、轉讓,
國王一般也不會隨意增加或剝奪爵位頭銜。
因此,大部分情況下,男爵爵位是一種歷史傳承,
相對固定,而非國王隨意深造、冊封的。
男爵可以將男爵領中的部分領地再分封給麾下的騎士。
每個英格蘭男爵分封的騎士彩印數量大約為10到40個,
一般每個騎士彩印面積為100英畝到200英畝左右,
最大的可達1000英畝左右。
當然,男爵們也會留出一部分土地用於自營,
這些自留地被稱為Demons。
116年,由英格蘭亨利二世國王主導,
一份名為《男爵憲章》Gardai Baronu,
英文為Carters of the Barons的普查報告被撰寫出來,
當中記載了每個男爵分封騎士的數量等信息。
我們可以從中看到一個案例,
艾託奎尼的蘭伯特男爵Lambert de Touquigny
向國王申報他擁有1630英畝土地,
原文中為16 Caricates and 2 Bovates。
Caricates相當於100英畝,
而Bovates相當於15英畝,
總共就是1630英畝土地。
蘭伯特男爵應向國王提供10名騎士,
而在這1630英畝土地中,
他分封了5個騎士領。
具體如下,
因為下面這些人名都不太有名,
就不翻譯為中文了,
Gisard de Haya擁有一個騎士領。
除此之外,
他支付給蘭伯特男爵兩碼課約合1.33英鎊,
這裡似乎是指每年兩碼課。
Odo de Conaspi擁有一個騎士領。
Thomas son of William擁有一個騎士領。
Roger de Miller擁有兩個騎士領。
此外,蘭伯特男爵自持的土地
應盡5個騎士的義務。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
蘭伯特男爵將一半的土地
封給了5名騎士經營管理,
而另一半的土地留下自營。
但也需向國王提供相應的5名騎士。
如果按平均面積來算,
每個騎士領面積約為160英畝,
也就是說每160英畝左右的土地
需要提供1名騎士。
當然,這只是一個案例,
根據土地肥沃程度不同,
騎士領的面積也是有差異的。
該男爵領面積1630英畝,
大約16.5平方千米,
在現代中國的城市中
大約是一個中小型街道的佔地面積。
而騎士領160英畝面積約為0.65平方千米,
大約是一個中小型社區的面積。
我們再回顧一下上期伯爵詳解中提到的
索爾茲伯裏伯爵蒙哥馬利的羅傑
17000多英畝的領地面積
約和68.8平方千米,
相當於現代中國的一個鎮的面積。
這樣大家就對這幾種不同等級貴族的領地大小
有了一個直觀的認識。
我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
中世紀英國的伯爵相當於現在的鎮長,
男爵相當於街道辦主任,
騎士相當於社區主任。
上期英格蘭爵位的視頻中
UP主提出過一個問題
就是在英格蘭五等爵位之間
是否有互相分封的情況。
後來經過評論區的朋友提醒
又仔細查詢了資料後發現
在英格蘭有御準特權郡
County Palatine這一概念
統治這一領地的大貴族
擁有相當程度的獨立統治權
其權力可以認為接近於獨立王國的國王
這些貴族可以自行分封男爵領
如評論區的朋友提出的
哈爾頓男爵領Barney of Halton
便是切斯特伯爵分封的伯爵領
而非直接效忠英格蘭國王
中世紀英格蘭主要有三個
御準特權郡
切斯特Chester
達勒姆Darum
和蘭開斯特Lancaster
統治這些郡的貴族們
均有較高的權限
可以自行分封男爵領
不過通常來說
英格蘭的大部分男爵
還是直接向國王效忠
由國王直接分封男爵領
Hilton Barney
這些男爵們有權參加
中世紀英格蘭國王召集的議會
Parliament
經過漫長的歲月
這種議會逐漸發展成了英國的兩院制度
提到男爵
大家都會想到
他是英格蘭五等貴族中最低級的一種
但就是這最低一等的貴族
有時也會爆發出強大的能量
中世紀英格蘭的大部分時間裡
只存在伯爵和男爵兩種爵位
伯爵數量較少
每個時期一般只有十幾位甚至是幾位
而男爵數量很多
往往有百餘名
因此這一階級的總和
實際上是一股十分強大的勢力
這裡不得不說一下
英國歷史上著名的大憲章
Magna Carta和男爵戰爭
大憲章是英格蘭的師弟王約翰
於1215年6月15日
在以男爵為中間的世俗貴族
宗教貴族
騎士和城市自由民的聯合壓力下
被迫簽署的
此前的6月10日
他還被迫簽署了一份男爵法案
以保障貴族們的利益
大憲章事件的起因是
英格蘭的男爵們
不願繼續支持屢戰屢敗的國王約翰
繼續對法國進行爭奪領土的戰爭
這份大憲章也稱為自由大憲章
當然這裡的自由指的是
支於上述特權階級的自由
而非現在廣義上的自由
上面這些特權階級
在中世紀也被統稱為自由人
Free men
1215年大憲章中
最為重要的條文是第61條
即所謂的安全法
根據此條的規定
由25名男爵組成的委員會
有權隨時召開會議
具有否決國王命令的權利
並且可以使用武力
佔據國王的城堡和財產
這裡的男爵個人認為是泛指貴族
許多翻譯當中
也將這裡的Barons翻譯為貴族們
而非男爵
大憲章保障了廣大男爵
和其他特權階級的權益
並對王權進行了限制
他的條款中透露出一種信息
即國王只是貴族
同等中的第一個
沒有更多特殊的權利
這種思潮可以說與
威廉一世征服英格蘭時的
極權統治思路完全背道而馳
大憲章簽署後同年
約翰國王便將其撕毀
由此爆發了第一次男爵戰爭
電影《鐵甲一》的故事背景就來源於此
次年第一次男爵戰爭
最終將失地王約翰趕下了王位
扶持年僅九歲的亨利三世
登上王位並重新啟用大憲章
成立了男爵議會以管理王國
而1251年
由於英格蘭男爵們不願支持亨利三世
在大陸上的軍事行動
又爆發了第二次男爵戰爭
頒布了牛津條例和威斯敏斯特法
再次限制國王保障自由人的權益
最終第二次男爵戰爭
亨利三世的兒子愛德華一世
也就是勇敢的心裡面那個
愛德華長腿國王評判成功告終
雖然這兩次男爵戰爭
一次成功一次失敗
但男爵們在其中的影響力不可小覷
中世紀晚期至近代
由於王權的逐漸加強
英格蘭的男爵地位也大不如前
但在中世紀英格蘭大部分時間裡
男爵無論在政治上還是軍事上
都是王國當中舉足輕重的勢力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覺得
他是五等貴族之末
就認為他們很弱小
在中世紀的英格蘭
男爵們不愧為高級貴族這一稱號
好了,本期視頻就到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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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視頻我們將介紹英格蘭的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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