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重溫】禁忌史話:鎮反2 冤案累累

李肅Hi5第一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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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次觀看·2025年11月19日
中共建政後的第一場運動造成冤案累累,冤魂無數。抗日的“鐵道游擊隊”最後成了“反革命”;中共自己的多位情報功臣在“公安部第一冤案”中成為內鬥的犧牲品;而云南當局編造出來的“復興黨暴動案”在當時已經被確認為假案,冤案,卻遲遲不予平反,造成上千人被殺、被關、被迫害,直到三十年後才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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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歡迎收看《禁忌史話》,
我是李肅
我們今天談談中共“鎮壓反革命運動”
製造的一些冤案
中國官方從來沒有公開承認
在“鎮反運動”中出現過大批冤案
不過
有些中共官員曾經提到“鎮反運動”中冤案不少
前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
在2000年曾經說過
“1950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
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現象
因而錯捕錯殺了不少人。”
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
中共承認“當時被鎮壓的還有部分起義投誠人員”,
還有部分起義投誠人員”,
其中包括投向中共的傅作義將軍等人的大多數部下
均被鎮壓
1980年5月
《中共中央統戰部等五部門關於落實
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的若干問題的說明》
中間提到
有2萬2000名投向中共的國民政府軍人
被開除軍籍、判刑、勞改和管制
後來複查了8660人
撤銷原判的有4985人
有的數字顯示
中國被平反的原“起義投誠”人員共計15萬人
在湖南,有1萬7145人被複查
結果有1萬3530人被撤銷判決
恢復名譽,佔總數的79%。
被列入複查的有3011個被打成反革命的
前中共地下武裝人員
複查結果,2291人獲得平反
錯案竟達到99%以上!
抗日戰爭期間
在北京到武漢之間的平漢鐵路上
有一支由鐵路工人組成的
抗日武裝“平漢鐵路破壞隊”,
主要任務是破壞當時已經被日軍控制的
平漢鐵路及其支線鐵路
周恩來、董必武等中共領導人
親自參與了籌建這支隊伍的策劃工作
並且由中共提供了一些訓練
還派遣一批共產黨員進入這支隊伍
在8年抗戰中
這支抗日武裝一共炸燬日軍機車1690多部、
鐵路橋樑110多座、鐵路鋼軌160多公里
打死打傷日軍1萬3000多人
這支隊伍人數最多時曾經達到2000多人
有200多人在抗戰中陣亡
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領導人蔣中正
和共產黨領導人毛澤東、周恩來都曾經嘉獎
和接見過平漢鐵路破壞隊的隊員
然而共產黨在這支部隊裏並不公開活動
只有地下黨支部祕密活動
這支隊伍的官方名稱叫做“天水行營交通工作隊”,
“天水行營交通工作隊”默認文本
屬於國民政府領導
由國民政府提供裝備和給養
在內部建有國民黨特別黨部
在行動上
這支隊伍同國軍部隊
以及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都有合作
糟糕的是,在這支隊伍成立的第3年
也就是1940年
也許是國共磨擦的結果
中共地下黨員都撤出了這個隊伍
也許就是因爲這一點
在共產黨的眼中
與其說這是一支抗日的隊伍
還不如說是一支國民黨的隊伍
抗日戰爭結束以後
國民政府解散了這支隊伍
隊員們都以爲他們隊歌中所唱的“民主共和國”就要實現了
“民主共和國”就要實現了
紛紛解甲歸田
返回鐵路工作
不料,在中共“鎮反運動”期間
多數原平漢鐵路破壞隊人員被當成反革命處決
原來的總隊長和9個大隊的大隊長以上的軍官只有一個人倖免於難
只有一個人倖免於難
這個人被判刑8年
文革以後給他“平反”,
名義是“起義將領”。
一些活着的隊員心裏很不服氣
覺得自己從來沒有和共產黨的軍隊對抗打仗
抗戰以後隊伍也解散了
何來“起義”呢?
難道曾經接受國民政府的給養和領導
武裝抗日也錯了?
如果說中共鎮壓平漢鐵路破壞隊
是因爲它接受國民政府的領導和給養
屬於“國軍”的話
被稱爲中國“公安系統第一冤案”的“兩陳案件”就是“共軍”內部的冤案了
就是“共軍”內部的冤案了
“兩陳”指的是廣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長陳泊和第三副局長陳坤
和第三副局長陳坤
陳泊是海南島人,1926年參加中共,
1937年到延安從事安全保衛和情報工作
被稱爲“延安的福爾摩斯”。
不過,在延安期間
中共情報機構負責人康生曾經懷疑陳泊
是英國間諜機構施行的“王佐斷臂”式的反間計
王佐斷臂的典故出自南宋
當時金兵南侵
南宋將領自己斬斷自己的右臂
然後向金兵說是被抗金名將岳飛把他胳膊斬斷了
騙取金兵信任
最後裏應外合大破金兵
實際上就是“苦肉計”)
1949年10月
當時的中共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兼廣東省省長葉劍英
將陳泊調到廣東
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局長
陳坤是中共華南分局、香港分局的情報工作負責人
熟悉廣州的情況
被任命爲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1949年10月
爲了整治廣州當時的混亂秩序
經過以葉劍英爲首的中共廣東省委批准
陳泊決定組織武裝便衣隊
稱爲“特別工作隊”,
由副局長陳坤領導
特別工作隊利用舊政權的警特人員和三教九流人物“以毒攻毒”,
和三教九流人物“以毒攻毒”,
使廣州的搶劫案迅速減少
也使一些國民政府潛伏下來的特工、情報人員紛紛落網
情報人員紛紛落網
但是
特別工作隊一些隊員利用職權敲詐勒索百姓
甚至還發生了一起誤殺公安人員的嚴重事件
在內部引起一些爭議
因此特別工作隊在活動48天之後解散
另外
陳泊還從原國民政府警察局挑選了數百名警察
在廣州公安局繼續工作
消息傳到北京
公安部上層認爲問題重大
1950年春季
在陳泊到廣州剛剛3個多月以後
公安部長羅瑞卿把擔任北平公安局長的譚政文調到廣東
把擔任北平公安局長的譚政文調到廣東
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局長
陳泊被降爲第一副廳長和第一副局長
1951年1月
中國公安部長羅瑞卿親自到廣州宣佈逮捕陳泊和陳坤
其罪名是“長期混進我黨的大特務”、“暗藏的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的黑後臺”。
“暗藏的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的黑後臺”。
不過
這些只是“兩陳案件”表面上的原因
實際上
這個案件還有兩個更大的原因:
一個是中共的派系鬥爭和安全情報系統的內部鬥爭;
另一個是以羅瑞卿爲首的中國公安部的
極左思維方式和運動方式
在中共安全情報系統內鬥方面
從現有資料看
陳泊至少曾經和3位中共安全情報元老
在工作上存在過嚴重矛盾
他們是擔任過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的汪金祥和陳龍
以及擔任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譚政文
汪金祥是1928年加入中共的老紅軍
從1931年開始從事中共政治保衛工作
1954年擔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
陳龍出身於東北抗聯
毛澤東1945年赴重慶與蔣中正談判時
擔任毛的貼身警衛隨從
深獲毛的信任
毛澤東曾經幾次想把陳龍調到身邊負責警衛工作
1950年10月
陳龍擔任中國公安部政治保衛局長
兩年以後升任公安部副部長
在1946年
陳泊擔任東北松江省社會部部長
兼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龍擔任哈爾濱公安局局長
是陳泊的直接上司
汪金祥擔任中共東北局社會部部長
是陳龍和陳泊兩個人的上級
1947年
陳泊在工作上與陳龍發生一次激烈爭執
陳龍以上級的身份壓陳泊服從
汪金祥則支持陳龍
陳泊不服,堅決反駁
1950年
中國公安部召開偵察工作會議
陳泊和陳龍當衆發生激烈爭論
後來
公安部長羅瑞卿在總結髮言中點名批評了陳泊
羅瑞卿還曾經當衆申斥陳泊和陳坤
說他們利用舊政權的警特人員
打擊匪特和盜賊是違反政策亂搞
不以爲恥,反以爲榮
後來“兩陳案件”的偵察和審理就是由陳龍擔任局長的
公安部政治保衛局直接負責
與陳泊個人矛盾很深的第3個人是譚政文
就是後來在文革中大肆宣揚“血統論”的
譚力夫的父親
譚政文1927年參加中共
隨朱德上井岡山
屬於毛澤東的嫡系
他從1931年開始從事中共的安全情報工作
與陳泊共事開始於延安時期
據說
陳泊當時曾經批評他在審訊工作中違反政策
兩個人曾經多次爭吵
廣東傳出陳泊、陳坤
利用舊政權警特人員辦案的消息之後
羅瑞卿即刻派陳泊的老對頭譚政文前往廣州
羅瑞卿後來曾經在一次會議上說:
“早就知道陳泊有問題
不可靠
纔派譚政文來。”
譚政文果然不負羅瑞卿的“重託”,
到任不久就指責陳泊等人依靠三教九流、
階級異己分子、烏龜王八蛋來偵查破案
是混淆階級界限
敵我不分,是路線錯誤
羅瑞卿聽了譚政文的彙報以後
於1950年秋派出一個工作組祕密到廣州進行調查
結果查出 “兩陳案件”。
1951年1月 24日逮捕陳泊那天
譚政文當着羅瑞卿和葉劍英的面
對陳泊進行“揭發”,
說陳泊、陳坤“揹着黨相信敵特
包庇、重用敵特”,“重用中統特務梁俠
私自給予祕密的外勤處長職務
在梁的領導下
已發展特務二、三百名
操縱了市公安局
使人民的專政機關變了質”。
譚政文所說的梁俠是曾經打入
國民黨“中統”特務機構的中共地下黨員
譚政文還指控陳泊、陳坤的另一個下屬
程長清是“國民黨特務”。
程長清也是中共地下黨員
曾經打入廣州市保安警察獨立大隊任大隊長
譚政文在廣州市公安局逮捕了300多人
在廣東省公安廳逮捕了700多人
他還親自主持對梁俠、程長清等人的刑訊逼供
梁俠受不了酷刑折磨
只好承認自己是國民黨“中統”
安插在廣州市公安局的特務頭目
並且承認陳泊和陳坤瞭解他的工作
如果說譚政文是“兩陳案件”的直接製造者
羅瑞卿則應該是陳泊被迫害至死的元兇
在辦案之初
羅瑞卿認定這是“國際間諜案”。
由於在廣州審不出結果
羅瑞卿決定把224名所謂“梁俠中統特務集團” 成員
交由公安部直接審查
並且指示要按照“國際間諜案”來辦
但是公安部審查發現疑點重重
根本無法確定是“間諜案”或者“中統特務集團”案
一些辦案人員提出實事求是下結論
但是羅瑞卿批示一定要把這個案子辦下去
如果說羅瑞卿在這之前
還是真地懷疑陳泊、陳坤有問題的話
這個時候他應該很清楚
陳泊和陳坤是被冤枉了
然而羅瑞卿並沒有罷手
而是要置陳泊於死地
他們認定還是要把陳泊的部下樑俠
確定爲國民黨“中統”特務
以便打倒陳泊
1953年
公安部政治保衛局長凌雲
後來在上個世紀80年代擔任過中國國家安全部第一任部長
他在審訊梁俠之前主持會議說:
“首先必須肯定梁俠爲中統特務
審不出就要打屁股;
審不出來就表現審訊工作的無能。”
但是由於審訊人員堅持按照實際情況下結論
因此無法得出“中統”特務的結論
1953年,陳泊被判刑10年
其罪名不是原來的“國際間諜”、“英國特務”,
而變成了“喪失革命立場
包庇反革命”、“大量啓用未經改造的敵特警員
嚴重違反黨的公安紀律”、
“包庇了國民黨特務梁俠”。
對於1952年10月就已經被迫害至死的陳坤
當局仍然在1953年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
罪名是“包庇反革命、特務”。
可笑的是
被他們“包庇”的“特務”梁俠
從最初的“國際間諜案”改爲“潛伏中統特務案”,
以後又改爲“國民黨特務案”,
最後的判決書上寫的是“反革命案”,
隻字未提“特務”問題
在陳泊被關押期間
陳泊的妻子曾經找到中共副主席、
總理周恩來的妻子鄧穎超
申訴冤情
周恩來瞭解案情以後
曾經給羅瑞卿打電話談這個案子
不料,羅瑞卿大爲震怒
立即指示不準再讓陳泊的家屬探監
從此
陳泊的妻子再也沒有聽到過丈夫的消息
1959年
在監獄中的陳泊將自己寫的申訴材料扔出監獄窗口
期望有人撿到以後幫助投遞
果然
一個清潔工撿到這份材料以後交給了有關部門
然而“冤家路窄”,
當時已經擔任副總理和軍隊總參謀長
羅瑞卿看到了這份材料
勃然大怒,馬上批示公安部嚴肅處理
陳泊因此受到更嚴酷的折磨
1961年,陳泊刑滿釋放
還沒來得及與妻子見面
又被莫名其妙地抓走,送入勞改農場
而且沒有告訴他任何罪名
1972年2月
病痛中的陳泊在被關押了21年之後在勞改農場死去
案發30年以後的1982年5月
中共終於爲這場冤案平反
中國官方說,有263人受到株連
其實
當時受到株連的達到上千人
公安部中持不同意見的幾個辦案人員
後來也都受到處分和迫害
被趕出公安部
還有一件事情值得一提
當時主政廣東的是葉劍英
他是中共華南分局第一書記
他聽了譚政文對陳伯的“揭發”以後大爲震驚
葉劍英向公安部長羅瑞卿解釋說:“過去
在公安戰線
利用社會的三教九流
包括反用敵方人員爲我服務
這是常用的辦法呀
起用那些舊警員,是經過省委批准的
不能把賬算到陳泊的頭上。”
羅瑞卿回答說:“那是你的想法
我們認爲不完全是這樣。”
葉劍英說:“陳泊的歷史我是瞭解的
他在南洋的時候
革命立場就非常堅定,以後到了延安
一直表現很好
屢立奇功,是個難得的公安領導幹部
怎麼會是英國特務、反革命呢?”
羅瑞卿回答說:“你只瞭解陳泊回國後的那段歷史
卻不能瞭解他在南洋被捕後的這一段。”
葉劍英說:“他爲了處死叛徒
在搞炸藥時把手都炸掉了
這能不說明問題?”
羅瑞卿用當年康生的話反問道:
“你怎麼能證明這不是‘王佐斷臂’的苦肉計?”
面對羅瑞卿的強硬態度
葉劍英也是愛莫能助了
其實,“兩陳案件”只是
中共打擊廣東“地方主義”的序幕
中共建政初期
葉劍英擔任中共華南分局第一書記方方
協助葉劍英管理廣東的多數是廣東人
包括中共華南分局第三書記方方
當時有人反映他們搞廣東幫
北京後來派了擔任過副總理的薄一波前往調查
薄一波後來回憶說:“聽到有人反映
華南分局一些領導同志在使用幹部的問題上
存在地方主義傾向
甚至認爲葉劍英是帶頭搞地方主義的。”
1951年年底
毛澤東批評廣東土改工作不力
並且當面批評方方犯了“土改右傾”的錯誤
1952年6月
中共在內部展開對方方的嚴厲批判
說他犯了兩條重大錯誤:
一是土改右傾,二是地方主義
並且指出“廣東黨的組織存在嚴重的不純現象”,
“混入了大批壞人”。
已經被捕的陳泊、陳坤被當做重要實例列舉出來
之後,方方被降職
葉劍英被調離廣東,到北京“養病”。
再後來
中共在廣東展開了批判“地方主義”運動
葉劍英後來曾經說:“有人不顧事實告了我的御狀!”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1966年
毛澤東撤銷羅瑞卿副總理和總參謀長職務以後
曾經指定葉劍英主持批判羅瑞卿的中共中央軍委會議
葉劍英也算是報了“一箭之仇”。
還有一樁更冤的“鎮反”冤案
就是雲南“復興黨暴動案”。“鎮反運動”期間
雲南省普洱縣磨黑鎮公安局刑訊逼供
硬是無中生有地造出一個“復興黨暴動案”,
查出“復興黨人”1300多人
包括80多名共產黨員和共產黨地方武裝的成員
連當時的中共普洱縣委書記和普洱縣公安局副局長也被牽扯進去
“鎮反運動”後期複查時
當時擔任中共雲南省第一書記的宋任窮明確表示,
“普洱地區的復興案我不相信
我們進雲南後 (指中共解放軍的四兵團),
我們是勝利者
在全國解放的大好形勢下
在一個地區我們發展共產黨都沒有這麼快
反革命組織復興黨一下就發展到千人以上
其中一定有假
我不相信,你們去好好查查。”
以雲南省公安廳一個副廳長
爲首的調查人員經過幾次調查
發現這個案子完全是刑訊逼供製造出來的假案
辦案人員除了一個據說是復興黨
“暴動標記”的證據之外
沒有任何其它證據
而這個唯一的證據也證明是一個小學教師
在辦案人員威逼利誘下自己畫出來的
結果
雲南省公安廳提出給這個案子“平反”。
令人不解的是
當初對這個案子提出質疑
並且指示進行調查的宋任窮這時改變想法了
他主持的中共雲南省委儘管承認這是一個假案
但是並沒有同意予以平反
只同意“公安部門內部保密處理”。
直到1981年
有關部門才正式確認“‘復興黨’純屬假案
應予徹底平反”。
此時
這個假案已經造成126人被處決,
37人被判死緩,669人被判刑坐牢,
133人被管制,168人曾經被關押和審查
30年前就已經確認的冤案竟然在30年後才平反,
1000多人平白無故地被迫害了30年!
這就是發生在中共剛剛建政時
發生的“鎮壓反革命運動”。
我是李肅,我們下次節目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