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東漢篇 【三國·東漢篇】05度田事件始末

古代王朝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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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觀看·2025年12月19日
本期我們來看一下發生在東漢光武帝時期的奪田事件
奪田這個詞在西漢初期就已經出現了
在漢文帝的詔書裏就曾經提到過奪田
意思是對耕地的數量進行統計
東漢奪田事件的歷史記錄比較少
主要留存在後漢書《光武帝記》
《流龍傳》和《東關漢記》這麼三個地方
根據這些資料
我們先來嘗試拼接出事件的大致過程
在西漢時期就已經產生了一套嚴密的
耕地人口和經濟普查制度
統計這些國民經濟的核心數據
也是西漢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在西漢每年的農曆五月份
也就是冬小麥完成收割之後
縣級地方政府要對所管轄地區的戶口
和耕地情況進行統計
統計的重點是每個家庭
本年度實際耕種土地的數量
以及這個數量相對於上一個年度的變化情況
每個家庭的耕地是多了還是少了
是豐收還是欠收
都要記錄下來
統計工作完成之後
這些數據必須在五月十五日之前
遞交給上一級單位
也就是郡國
上面這一整套流程就叫奪田
奪田工作完成之後
緊接着就是下稅的徵收
耕地作爲最主要的財富
對政府來說
它的實際情況對下稅的徵收也有很大影響
奪田雖然也會涉及到對戶口變動情況的統計
不過它的重點仍然是耕地
專門的人口普查工作
是要在農曆八月份進行的按筆
按筆的全稱是按戶筆民
意思是以上一個年度的戶口登記信息爲依據
以家庭爲單位
對人口進行逐個清查
這個制度在戰國時代就已經出現了
而且隨着秦漢的長期運作越來越完善
在西漢按筆也是由縣級地方政府負責
當然關於西漢按筆的時間是不是八月
這個存在爭議
在此我們還是選擇農曆八月的說法
西漢按筆的操作方式目前認爲有兩種
一,以鄉里爲單位
把人集中到空地上
然後由縣級政府的官吏進行逐個統計
二,還是以鄉里爲單位
不過得讓人全部去縣級政府走一趟
接受審查和統計
前者的資料來源是後漢書《姜格傳》
後者的信息來源是張鉛碑的碑文
這塊石碑如今就存放在山東省的泰山代廟裏
在按筆進行的過程中
不僅要統計每家每戶人口增加或者減少的情況
還要記錄每個個人的姓名、年齡、身高多少
是胖還是瘦
有什麼面部特徵
除此之外
每個家庭有多少勞動力
這些勞動力的勞動能力怎麼樣
有沒有向政府借貸
借貸了多少
有多少房子
多少奴婢
有幾頭牛
幾輛車
牛的強弱情況
車輛的新舊情況等等等等
這些信息也要進行統計
也就是說
在進行人口普查的同時
也同步進行了經濟普查
總之
在西漢時期按筆就是要儘可能的
對每一個家庭的情況做到完全掌握
然後通過對每一個家庭的數據進行彙總
勾畫出全國的基本社會狀態
按筆的統計工作在農曆八月份展開
截止到九月份結束
然後郡以及政府
在把奪田和按筆的數據
合併進各郡國的年度工作報告當中
最後會派遣專人把這份報告送到首都去
讓相關部門或者皇帝本人親自審查
這份報告就叫紀部
這個專門去首都送交報告的人就叫上紀吏
這一整個統計數據
撰寫報告和送交報告的流程就叫上紀
上紀是中央政府掌握全國情況
和考覈地方官吏的核心依據
也是國家制定各種政策的時候最重要的參考
因此這個工作在漢代一直非常受重視
西漢時期
漢武帝就經常親自審查紀部上的數據
不僅是紀部本身
就連送交紀部的上紀吏
因爲他們也是瞭解地方情況的一個重要渠道
所以很被中央政府看中
而爲了年度報告能夠順利地通過審查
地方上的郡國長官
也會選拔最優秀的人才去擔任上紀吏
比如東漢晚期的黃甫歸
他就做過安定郡的上紀吏
東漢的大學文家鄭玄
也做過北海國的上紀吏
而當時的北海相就是孔榮
上紀工作對國家是如此的重要
因此對於上紀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懲罰也非常嚴厲
還因此形成了一個專門的上紀律
關於上紀工作的其他方面
我們在漢武時代漫談的第25期也做過介紹
此處就不再重複了
上面所說的
西漢時期以奪田和按筆
爲基礎部分的上紀制度
東漢建立之後就繼承了下來
這項制度運行到公元39年
也就是光武帝建武15年出現了問題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
光武帝時期對各級政府官吏的審查
是非常嚴格的
而上紀工作自然也是審查的重點
東漢中央政府在審覈了各郡國建武14年度的上紀之後
發現了一些問題
這些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奪田工作有問題
耕地的數據不真實
二、按筆工作也有問題
建武14年度的上紀中
戶口數據和民衆的年齡數據
相對於建武13年度發生了不正常的變化
因此光武帝在建武15年的6月
也就是當年的奪田工作完成之後
下詔重新進行一次奪田
對已經獲取的各項數據進行一次檢查覈對
這個詔書就是奪田詔
奪田事件就這樣開始了
漢書《劉龍傳》和《東關漢記》
記載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各級郡國長官面對突如其來的檢查
爲了耕地數據能和已經上報的數據對得上
他們就把普通民衆的住宅也算作耕地
而地方上的豪強大族他們的耕地情況
郡國長官們就不敢過問
這就是《劉龍傳》所說的
優饒好誘,親客盈弱
不過即使把民衆的宅基地也算作耕地
仍然無法彌補已經上報的數據
和實際耕地數量的差距
到最後奪田事件中詭異的一幕就出現了
在光武帝下詔奪田之後
各郡國需要把覈查的結果進行上報
由光武帝本人親自檢查
而在陳六郡遞交的報告裏
除了覈查的結果之外
還另外附帶了一封信
上面寫的是
尹川紅農可問
河南南陽不可問
光武帝搞不清楚這兩句話是什麼意思
他就把陳六郡的上紀吏叫過來詢問
上紀吏就說
信是從洛陽城的大街上撿來的
他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當時只有12歲的東海公劉莊也在場
他就對光武帝說
這是陳六郡的郡首告訴上紀吏
該如何彙報陳六郡的奪田覈查數據
意思是陳六郡的奪田數據
可以參考紅農郡和尹川郡的情況進行彙報
但是不能參考河南郢和南陽郡
因爲河南郢和南陽郡是地方豪強大族
和朝廷豪門貴氣雲集的地方
他們的奪田覈查數據根本不可信
於是光武帝就派人去審問陳六郡的上紀吏
這個時候上紀吏纔敢說實話
結果他所說的和劉莊所說的完全一樣
劉莊也就是後來的漢明帝
這一下各郡國在上紀工作中
替豪強大族隱瞞耕地數量
把稅收轉嫁到民衆頭上的事情就被揭開了
在這種欺上瞞下的事情裏
不僅有郡國長官也就是兩千旦們
就連中央派出的原本用來監察地方情況的次使們
也廣泛參與其中
因此光武帝就派出自己身邊的業者
分散到各個郡國去實地瞭解情況
讓他們代替次使去調查郡國長官
在上紀工作中的違法犯罪問題
結果是有十幾個郡首或者次使被處死
以這些人的死爲標誌
奪田事件的第一階段結束
到這裏我們再回過頭去
看一下河南南陽不可問這件事情
一個陳留郡的上紀吏
他爲什麼敢於在遞交皇帝的報告裏
塞上這麼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呢?
而且還告訴皇帝說什麼信是大街上撿來的
從我們現代人的角度去看
這麼做甚至有一些故意調侃光武帝的意思
所以有人就猜測
這是陳留郡方面故意這麼做的
他們的目的可能是這樣的
就如同後漢書《劉龍傳》所說的
在上紀工作中弄虛作假
虛報耕地數量是當時的普遍風氣
陳留郡當然也不例外
陳留郡緊挨着穎川郡和河南郢
對這兩個地方的情況應該是很熟悉的
所以面對國家這一輪的嚴查
陳留郡就故意把問題更嚴重的河南郢
和南陽郡推出來
而且在史書中
也確實沒有陳留郡這個上紀例之後的情況
也沒有陳留郡方面受到懲罰的記錄
奪田事件第一階段被處死的太守和刺史
他們行刑的時間是建五十六年
公元四十年的農曆九月份
也就是地方政府剛剛結束按筆工作的時間段
結果誰也沒有預料到的意外情況就突然出現了
東部郡國在同一個月發生了大規模的叛亂
叛亂分子一上來就攻打郡縣殺害地方長官
新蒙王朝的最後幾年
全國局面都已經逐步失控的時候
各種地方武裝仍然不敢隨意地殺害郡國長官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長吏
而九月份的這一次叛亂
叛亂武裝一上來就敢於直接殺害長吏
在對抗政府方面
他們比新蒙末期的農民軍在態度上還要激烈
更嚴重的一點是
就連作爲東漢王朝立國基礎的河北地區
也捲入了叛亂
到十月份
光武帝不得不分派使者到各個郡國去主持平叛工作
一直到這一年的年底
這場聲勢浩大的叛亂才被平息下去
這就是奪田事件的第二階段
光武帝時期奪田事件的經過
大致就是這些
下面我們來看一些和奪田事件相關的問題
首先
爲什麼突然之間整個黃河下游地區就爆發叛亂了呢?
清朝人趙義在《念二史》扎記裏認爲
是前一年的奪田導致了這一次大規模的民衆叛亂
另外一些觀點則認爲
建武十六年的叛亂確實是建武十五年的奪田所導致的
不過掀起叛亂的並不是普通民衆
而是各郡國的豪強大族和舊割據勢力在地方上的殘餘
建武十五年九月這個時間點能說明很多問題
曾經幫助地方豪強大族勢力隱瞞耕地和人口的郡國長官們
是在這個月被處死的
在更換郡國長官之後
更爲嚴格的按比也是在這個月完成的
然後叛亂就在這個月發生了
如果再結合建武十五年發生的事情
那麼一條比較合理的時間線可能是這樣的
建武十五年五月各郡國弄虛作假的事情被揭開
然後從十五年的下半年到十六年的上半年
中央政府對各個郡國的地方政府進行了一輪大換血
所以十六年八月的按比工作比以往進行的更爲嚴格
豪強大族隱瞞耕地和人口的行爲無法繼續
到九月份在原來的庇護者被處死之後
他們認爲事情已經無可挽回
所以就聯合東部地區舊割據勢力的殘餘分子進行暴力反抗
奪田事件前後歷經了兩年時間
關於光武帝推動的奪田最終有沒有成功
歷來有很多爭議
因爲奪田事件是否成功關係到東漢王朝的性質問題
對此我們說一些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如果從實際的內容上來說
奪田原本就是漢代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做的基礎工作
至少在西漢初期就已經有了奪田
光武帝下詔進行奪田不是從頭開始創建新的制度
而是要對地方政府已經完成的工作進行一次覈查
這是我們討論奪田問題的一個前提
奪田工作是爲了掌握全國的人口和家庭財產情況
最終的目的是要以此爲標準來徵收賦稅和徵發瑤役
也就是說奪田本身不涉及財產所有權問題
通俗來說就是奪田只是爲了搞清楚有什麼
至於這些已經確定有的東西
他們的所有權該是誰的還是誰的
不管是耕地還是人口這些都是要徵稅的
而豪強大族勢力聯合郡國長官隱瞞自己名下的耕地和人口數量
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爲了逃稅
當東漢中央政府以強硬的態度去收取這一部分賦稅的時候
豪強大族們就毫不猶豫地選擇暴力反抗
這些人保衛自己利益的決心要比普通的民衆更堅決
在行動上也比普通的民衆更主動
相對於那些被處死的郡守和刺史
這些發動叛亂的豪強大族們
東漢中央政府對他們的態度要緩和得多
這些叛亂分子的首腦人物沒有被處死
而是和整個家族一起被遷往了外地
這讓他們失去了原有的根基
不過也保全了自己和家族的生命
政府還爲這些人重新分配了耕地
同時賞賜了錢和糧食
讓他們安享晚年
至於陳留郡所指出的不可問的河南郢和南陽郡
在相關的行政負責人被處死之後
是不是也推行了更加嚴厲的奪田和按比
史書沒有記錄
這兩個地方的豪強大族和王公貴戚
有沒有受到什麼影響
他們隱瞞土地和人口的事情
有沒有被中央政府處理
進行了什麼樣的處理
這些問題史書都沒有說
《後幻書·光武帝記》
對奪田事件所做的最後總結是這樣的
從此之後
人們出門放牧的時候
就不用專門看守了
城門也可以一天到晚敞開着
好
本期就先說到這裏
下一期我們來看一下東漢王朝的外戚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