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外國代理人法案?【直播精華 #1】『學習筆記ep106』

我的學習筆記-王苡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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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讓我們一起來聊聊什麼是外國代理人法案吧!
😉只有相互理解才有助於深化民主
台灣現在有民主制度,但是缺乏民主深化
民主深化,就是要建立起相互理解的民主文化
📍希望透過相互的了解,可以牽起每個為台灣共同努力的人
2019/11/16 (六) 14:00-16:00
葉大華 / 未曾參與者,枉為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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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 #外國勢力 #代理人
#政治學啟蒙講堂 #人文關懷 #國際視野 #我的學習筆記
我來談一下這個代理人法
代理人法這個臺灣啊
文代理人法色變
而且大家有沒有想到
我們只要一談到代理人法
都會講說中共代理人法
但是實際上
臺灣的這個立法院啊
是有提出三個版本的
哪三個版本呢
有一個版本就是臺灣基進黨
他當然現在國會沒有席次
但他寫了這個草案
跟民進黨的部分的立法委員
大概有25個立法委員
遊美女啦
這個王定宇等等的委員
他們合作然後提案
境外勢力影響滲透法
這個是另外立一部法案
而且稱之為境外勢力
那第二部就是時代力量提的
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
那第三部呢
其實就是民進黨黨團
他們部分的這個黨團的黨員
黨團提出來的
這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就在這個我們既有的法律基礎上
尤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上
修法的這個版本
那所以嚴格來講
如果要講說中共代理人法的話
講的應該是指第三個
民進黨黨團所提的
針對兩岸關係人民條例
去做的這個修法的這個部分
那其他兩個黨團
其他兩個版本
臺灣基進跟這個時代力量
所提的版本
其實都沒有是針對
中共他也沒有指涉
因為這個適用的對象
是擴及所有的這個境外勢力在國外
那我們一個一個來分析
這個我想簡單的時間跟大家講一下
我先來談一下說
為什麼制定這種法案是非常的重要
這個概念我必須再提
我們常常一再重複提
瑞實力的概念
現在全球因為這個全球化
而且在2000年開始之後
出現了一些崛起的國家
搭配著新科技
網路科技的這個發達
那這些比較威權或者是獨裁的國家
他得以利用國家調配整體國家資源
他針對民主或自由社會的開放的特質
去調配這個獨裁國家的全體的戰鬥力
無論透過媒體或者是民間的方式
去滲透去影響他國的輿論文化等等的
叫瑞實力
使用這樣的一個手段的國家
第一個當然是俄羅斯
他其實已經被認為是先前
2016年甚至更之前
幹預到了美國的總統的選舉
好那再來就是中共
我一定要講中共不是中國
就是中共中國共產黨所統治的政權
他們針對非常多的國家
尤其是臺灣
那對臺灣實行統戰嘛
可是他統戰的對象不只是臺灣
因為美國現在也立了一個法
那澳大利亞因為先前他們其實也感覺到說
中國他的文化瑞實力啦
或者媒體的影響在澳大利亞的滲透非常嚴重
所以他們2018年去年也通過一個
外國影響力透明方案法
那就是針對中國的影響去進行這個立法
那所以在那個立法之前
華為公司還進行遊說
希望不要阻礙華為5G進入他
當然因為澳洲是五眼聯盟
所以他還得看一下美國的眼色
所以呢也就是說
這種的法案所謂的代理人
外國代理人或境外勢力代理人的相關法案
他立法的必要性就是防止這個嘛
防止俄羅斯或中國這樣的國家
他對於其他的國家
其他的這個政治勢力搞統戰
分化你內部培養親近他的人嘛
這個講到這很有意思就是說
代理人法因為在立這個法的時候
然後這個鏡週刊啊
他去訪問臺灣這個統促黨的黨主席張安樂
張安樂就問他說
你是不是這個外國代理人
你是不是中共代理人呢
他說我當然不是代理人啊
我是中共同路人啊
就是說
他說他不是代理人
他說中國是我的神啊
這個為了中國我可以粉身碎骨
所以這也挺妙的
問他是不是代理人
他說不是我是同路人
你就跟他同路的
所以也不用代理這樣子
好這挺妙的
好這個講一個題外話
就是說那講回來
我們來講一下這個版本的差異
基本上我先講民進黨的版本好了
這個民進黨的這個版本
就是國安五法
我們先前七月之前
好幾個月就修了這個國安五法
就是針對這個中共紅色滲透這個問題
那當然這個有討論的空間
我們之前也做了一集
那可是這一次是被認為是最後一塊拼圖啦
那這個就是去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那這個規範的重點就在於說
針對臺灣地區的這個臺灣地區
他們這個當然因為是兩岸人民關係事務條例
他規定兩岸關係是這樣子規定的嘛
臺灣地區跟大陸地區
然後臺灣地區的人民團體啊等等機構
不可以接受大陸地區的黨務啊
軍事行政跟政治性的機關團體涉臺工作
他有影響臺灣國家安全跟經濟利益的代理人
所以他針對的這個代理人喔
也就是說這個代理人其實就是一個
他是一個本地人
但是這個境外勢力或外國的主導者
委託人
他呢透過資金的方式委託你
你的身份你是這個國家裡面的
但是委託你在這個境內去替他做政治宣傳的事情
政治宣傳或政治活動或政治組織的這個事情
所以這個代理人法整個的概念
其實就是要去處理這個問題
那民進黨這個版本呢
其實他就是要講說不得為委託者進行政治宣傳
那簡稱中共代理人法案
所以他這裡比較沒有什麼特別
也就是說他修的法源是修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他修的是特別法
而且只針對中共對臺的統戰
可是另外兩個版本其實是就跟這個的差異非常的大
無論是臺灣基進或者是時代力量的
他們都是叫做境外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
他針對的都不是中共
那這兩個版本我等下再細項再比較
但是時代力量跟臺灣基進有個共同的點
也就是說他們可以防範一個漏洞
什麼叫漏洞呢
中共統戰他也不是搞第一次啦
就說你如果大家知道之前這個網軍的運作的話
也可以看到這個網軍的運作他其實是在
他常常有些設在第三國或第三地
當然不會他的IP不會在中國裡面嘛
同樣的代理人的概念他也可以是這樣
無論是公司或者是組織他要成為中共代理人
你如果只修兩岸關係條例的話那怎麼辦呢
那你如果是一些其他國家是中共在那設
統戰在那設的一些機構或組織或是企業的話
那怎麼辦呢
那就處理不到了嘛
但是時代力量跟臺灣基進的這個版本
是可以處理到這個問題的
好那再來呢就是說
那什麼叫做代理人
那個時代力量界定就是代理人他有時候叫做
在地的協力者
就是我剛剛講他在本地然後替他的委託人
實行替中共或者是其他國家
對臺灣有敵對的這個政治勢力
進行這個政治宣傳或者是媒體
他們所規定的這個範圍
他是包含了
他包含都是行動都是行為啦
他包含這個媒體啦包含政治的運動影響政策啦
好現在大家有一個很大的一個關注點
反對代理人法的人都會質問一個點就是說
尤其包含臺商啊臺企聯等等的
他們都出來反對就是說
這個就是看到黑影就開槍嗎
這個你怎麼會針對這個我們臺商在
你看我們在中國大陸做生意的臺商
或者是隻要跟中國有接觸的
無論是學術文化等等有接觸的人
或者是組織不都要被你處理掉
講嚴重一點就有人說是白色恐怖嗎
比如說像國民黨批評的一個點就在這兒
好這樣的批評有沒有道理呢
其實我們有時候通常批評一個東西
通常都是去抹啊去扣帽子
如果仔細看法案的話
我們在刑法的刑法的懲罰規則上面是怎麼懲罰
這兩個版本的懲罰都是針對行為犯
不是針對你的身份
所以換言之你有跟中國大陸的相關的學術組織
文化組織進行文化交流
或者是你有到那邊去做生意
你呢有這樣的一個行為
但是你的行為並沒有去代理他在臺灣從事一些行動
因為他們有規範哪些行為哦
比如說時代力量的版本
他規範了幾個重要的行為
非常的明確
草案第四條裡面當然時代力量已經被否決了
當然接下來等臺灣基進這個版本
但基本上他們概念都一樣
政治宣傳發展組織政治活動
包含什麼活動呢
選舉公投政治活動的相關的這個經濟利益
還有為候選人政黨跟公投進行宣傳
那還有呢就是你收購
時代力量還有多一個這個叫做
你如果收購這個臺灣的關鍵的基礎設施
關鍵技術關鍵科技
那還是要受到規範的
所以意思就是什麼呢
要嘛就是進行政治宣傳的行為
要嘛就是進行收購高端產業的行為
沒有這個行為
沒有這些明確規範的行為
你純粹做學術交流文化交流純粹經商的行為
完完全全沒有處罰
所以大家在討論問題
一定要救世論是一定要救法論法
不要就是扣帽子
這個臺灣現在最不好的文化
就是說我其實本來我如果沒有看法案
想說哎呀這個白色恐怖又降臨
仔細去看法案
任何這種的法案其實它的規定是很清楚的
我們可以針對這個法案裡面有一些
被濫用或可操作空間去進行質疑進行討論
然後有些細項可以去修正
當然如果這個法案它的利益是對於國家的安全
或是對於公共利益是有幫助的
然後這個法案也可以有助於排除
或是不會波及無辜的話
那既有好處也不會傷及無辜的情況之下
那當然我們應該要支持這個法案
有什麼問題呢
這是我個人必須明確跟大家去說的一個點
仔細去看一下他們的這個立法
激進黨他們說的就是他們立法的幾個原則
公平的原則
反正對於境外勢力
不管你是不是中共的
一視同仁
這是公平嘛
而且可以防漏洞
就我剛剛講的
中共他可能在第三國設立組織嘛
找代理人嘛
他另外就是清楚定義代理關係跟登記程序
這個臺灣激進版本跟時代力量版本都有寫得很清楚
然後另外強調代理人的資訊揭露
如果中資在這邊有成立公司
會不會被抓
會不會違法
也不會違法
因為我們剛剛講了
是行為犯
有中資OK
當然可以互相投資
但是你如果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核跟確認
被發現有剛才講的那些行為的話
才會進行處罰跟處理嘛
所以這是非常非常的明確的
法律明確化的這個原則啊
所以完全沒有問題
會不會侵害言論自由
侵害臺商呢
沒有這個問題啊
好
再來還有一個問題
臺灣激進跟時代力量版本有一個很重大的差異
因為時代力量版本是主管機關是國家安全局
國安局
臺灣激進的版本是
他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
他是行政部門下面的一個
因為那個國家安全局是在總統府之下的嘛
所以他管的這個位階不一樣
臺灣激進的版本放在這個法務部
其實讓他就是要定期跟立法院做報告
而且也給予他主動的調查權
所以這是兩個草案的版本很大的不一樣
那當然這個
因為前幾天
上個禮拜還前幾天
時代力量他提案
他把他的版本提案
然後提出來想要進一步二讀
結果被否決了嘛
所以看起來又不會通過
不過呢
當然那個法案其實有他的意義
就是說如果接下來要制定相關的法案的話
如果你要去討論臺灣激進的版本的話
那可以去做一些文字上啊
條文上的這個修正
如果哪些不足之處
所以這是可以去處理的
但我認為這個大方針是ok的
沒有很大的問題的
我希望透過呢
跟大家比較具體的去透過這種分析
這個法案的這個概念
跟他基本邏輯
跟他主要的內容
去跟大家談就是說
為什麼我覺得這件事情
這個法案
這樣的一個草案是應該要支持的
因為他對於主管機關
他的限制
要受到立法院的這個限制
要受到國會監督啊
就全世界各國
就算是民主國家也有情報機構
當然情報機構有時候會亂運作啦
但是至少民主國家情報機構
他比較大的程度的
會受到國會
也就是民意所選出來的國會的監督
那這是我認為
這是必須要注意的一個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