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繼承危機:親生小孩被收養竟沒遺產?揭密法律上的「斷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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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財富傳承,遠比你想像中複雜!為什麼親生子女在法律上可能變成「陌生人」?
許多人誤以為離婚就能分一半財產,其實你忽略了最關鍵的「時間節點」。
今天影片帶你拆解台灣夫妻財產制,教你在法律與人情之間,守住你一輩子的心血。
[內容大綱]
00:00 再婚家庭的頭號矛盾:補償前任小孩引發的現任危機
03:16 法律陷阱:親生子女被「收養」後,竟會喪失生父繼承權?
08:32 台灣夫妻財產制真相:你的債務不必我來扛
13:21 破解「離婚分一半」誤區:詳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19:14 為什麼配偶繼承權「最大」?繼承順位與特留分的實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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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概述
AI 生成這段影片主要探討再婚家庭在法律與情感上的複雜性,特別聚焦於前任子女的繼承權、台灣夫妻財產制的運作方式,以及遺產分配中的特留分與配偶權益。
那今天主題是講再婚家庭
那再婚他就會有一個現任的配偶
跟前任的配偶
那我們特別要去討論的還有
跟前任所生的這個小孩
因為你跟前任生的小孩也是你的小孩
他跟你是有血緣關係的
對不對
那當然有一些特殊狀況也許
就是比較沒有感情
感情比較不好都有可能
但是那個都是血緣關係的
是不是感情好不好一回事
那你你會不會
會不會在這種狀況來講會想要多少
還是稍微照顧他一下
對不對年輕的時候呢
可能沒錢可能不學好
就是比較虧待這個對方
尤其這個小孩虧待他
然後也沒有陪著他長大
那後面呢有錢了之後呢
就會更想要去補償他
所以呢就想要
透過金錢的方式來做這個補償
好那這很正常對不對
那問題是
現任的配偶不贊成
你想想對不對
你把家裡面的錢拿去給
你的前妻你的前夫或者說跟他的
就你之前的小孩
那對現任配偶來講
如果跟現任配偶也有生小孩來講
他們會不會感覺不公平
那當然公不公平
每個人看法可能不一樣
但是可以想見的就是說呢
大家呢在這個地方容易產生矛盾
對不對
是不是這樣子
就是說也許你還覺得很虧待他
但是現任的認為呢
你你這樣做是不行的
你是侵害到他跟他的小孩的
這個相關的權益
那所以說呢不管
人還在世在生的時候呢
你透過私底下或者
各種方式吧就開始輸送各種金錢
各種財產去對自己的小孩
就是跟前任生的這個小孩
那當然很不開心
這個這個不難理解對不對不難理解
所以這種再婚家庭呢
基本上是比較容易有那種
矛盾跟衝突的
那當然瞭如果說這個再婚
其中一方呢是
沒有沒有生過小孩的沒有小孩
那
那也許他比較能夠包容了
就是說他跟你結婚之前
他知道你你之前結過婚
知道你前一段婚姻也有小孩
然後他也能夠接受你的小孩
那這種狀況當然就比較特殊
他是比較能夠接受
對那如果說不是的話呢
這個心理上呢兩方
這個都存在相當強烈的矛盾
就比較沒有那麼簡單
所以這個會更複雜一點
跟那種有兩個以上的小孩
那種就是幾個小孩呢
有爸爸媽媽偏心有沒有
這種狀況呢又不太一樣
這種矛盾再婚家庭的這種
矛盾跟衝突的激烈
更這個程度更高一些會這樣子的
好那我們要討論的是說
這個前夫跟前一段婚姻
所生的小孩
跟自己有沒有這種法律上的關係
他到底能不能繼承
那個知道嗎
現在在線上的能不能回答一下
就是說如果說王大明在
稍早之前的這段婚姻有一個小孩
叫做王曉明
然後呢他現在呢又跟又再婚
跟第二任的王太太在一起
那萬一不幸王大明走了
那到底這個
前任跟前任生的這個小孩
他到底有沒有權利
來繼承王大明的財產
你認為有的能不能打個字我看一下
認為有的1
認為沒有的2好不好
就是說跟前任是可以對不對
你覺得你是覺得是可以繼承的
對不對
我也這麼覺得哈哈
但是我跟Tripp GPD討論的時候
他跟我說不一定
對啦不一定啦
這個叫做出題的陷阱你知道嗎
因為我們只確定那個是有血緣關係
有血緣關係
甚至包括未婚
不是未婚非婚生子女
講難聽的叫私生子
就是這個非婚生子女
都是有繼承權的
那是一個前提
但是在真正的實務上沒有一定有
為什麼沒有一定有
比如說王小明在那個爸爸媽媽
他們離婚之後
媽媽帶著他去跟另外一個人結婚
然後另外那個人呢收養他
比如說另外那個姓李
不是不要講姓李
姓張好了
張先生跟張先生結婚
那張先生呢
很喜歡這個小孩收養他
收養了王小明
哈哈不管有沒有改姓
姓有沒有去改掉
不管法律上他去收養他
這時候的王小明在
將來王大明走了之後
王小明有權利去繼承王大明的財產嗎
那我沒有了
就他被別人給收養了啦
就改變了那種法律上的父親
就被破壞掉了
原先呢那個血緣關係是非常大的
就是那種親生的血緣關係的子女
生母或者生父
這個在法律上都是認可的
就是那種權利
那種連結呢不會隨便斷掉
不會因為你你這個離婚之後呢
這個生父跟他的親生子女
就斷絕關係不會了
就是說這種這種關係並不會斷掉
所以說呢
在剛離婚的那個時間
沒有錯這個時候
王大明一走馬上他是有這個
繼承權可以來繼承王大明的財產
但是這個媽媽帶著王小明去
改嫁給另外一個人對不對
那另外的那個人呢
張先生呢覺得很喜歡這個小孩
就收養了他
就變成沒有了
他對王大明呢是沒有繼承權的
反而是對張先生
就對後面收養他的這個父親
是法律上的父親是有繼承權的
對不對
立
這樣 ok 哈哈哈
好複雜哦
所以我們呢在弄這件事情的時候呢
不要被那個叫做什麼題目處理
前提呢給給騙了
哦就是因為是親生子女就一定有權利
來繼承財產沒有還是沒有一定的
沒有一定的
萬一他是被別人收養
對那他就沒有沒有權利了
所以呢我們要去討論到
各種不同的狀況
所以呢我我覺得呢
這幾期的
我們的討論呢都還是一個半本而已
真的實際狀況
我覺得人世間一樣米白養百樣人
就是很複雜的狀況都有
我有一些人來跟我諮詢的
也是講起來那個好複雜哦
就是就是居然也有親生父母在
小時候就把他棄養的什麼怎麼樣
那個那個都有都很複雜
跟我們的
正常一般的狀況是不太一樣的
好好在好沒關係
如果可以你就打字就行
這個哦很開心這個捷運上還
堅持上線來一起參加直播
我我會把他錄起來了
不過這個互動還是不太一樣
好所以說呢我們這個要考慮到的事情
其實不太一樣
就是這個前妻有沒有去改嫁給別人
改嫁之後就會改變這種繼承關係嗎
還是不會注意到是收養
就是後面這個繼父
繼父去收養了這個小孩之後
那就會他變成對這個繼父呢
是有法律的繼承權
反而對生父王大明呢
是喪失這個繼承權了是這樣
好那接著我們繼續討論
那夫妻臺灣的夫妻財產制
真的好特別好特別你知道嗎
很特別就是跟大陸的不一樣
跟香港的也不太一樣
當然香港我還不夠熟悉
因為我在大陸住蠻久的
那其實我老婆是大陸人
所以我對大陸那邊法律呢
是稍微還比較瞭解一點
跟跟臺灣這種夫妻財產制完全不一樣
好我們先討論
一般的這種法定的財產制
就是說你在結婚那個時候呢
不管是婚前
或者就是結婚那時候或者婚後
你沒有去法院另外約定
另外登記的話
那所有人呢都是法定的
就是夫妻財產制使用的是法定
法定的非常有趣哦
很有趣
我們把時間節點分開
就是說結婚的那個時間點
然後呢這個財產就會分成婚前財產
跟婚後財產
所以這個這個時間點很重要哦
到時候萬一不幸
那種離婚或者要爭奪遺產的時候
這個結婚的那個時間點的財產狀況
是非常非常關鍵的哦
這個劃分婚前財產婚後財產
ok 好那婚後婚後的夫妻財產呢
其實是各自擁有
各自負責各自管理
不會不會有任何影響的
有的也有人婚前來諮詢我說
那託尼老師我我最近要結婚了
但是我之前呢有一些卡債
到現在還沒有還
那因為他也沒經濟能力也不好
也也不想還了
也也還不起了
那就擔心說那會不會
將來結婚之後呢
被逮到了然後呢
讓他的先生
然後一起來承擔他的債
婚前的債務會不會
不會不會
婚前的負債是是自己的
婚後的負債呢
還是自己的
婚後的財產跟負債都是自己的
都是自己要去應對的
不是結婚之後就是兩個人染色會
沒有沒有還是分開的
還是分開
婚後的財產
還是各自擁有各自管理
負債也是一樣
都是都是這樣
你在感情上願意幫對方還
或者對方願意幫你還
那是感情
在法律上沒有這個規定說
你就有這個必要
因為你先生負債了
你就背上絕對的連帶責任
去幫他還沒有這回事
沒有沒有法律上就是沒有好
那什麼時候會扯上關係又有呢
也就是說婚姻關係消滅的那一刻
就會開始有關係了
很奇怪對不對
這個就是臺灣的夫妻財產制
你要把時間點一樣
婚前那一段那我們不討論
我們現在討論結婚
結婚之後這一段
你感覺上也沒什麼區別
就是各自財產
跟負債都是各自負責各自管理
比如說這個先生買了房子
然後在婚後買了房子
登記在先生的名下
那先生在法律上是有絕對的
自主的權利
要把他租要把他賣出去
要把他怎麼樣處分
都是先生就可以決定了
那當然了
你大叔大姨不跟老婆三娘
這個感情就會不好
這個會吵架
但在法律上
就是這樣沒錯
先生就是可以去處置
那個是登記在你名下的財產的
法律上就是這樣
但是一旦
一幫死亡或者是鬧離婚的時候
這個就夫妻關係
要消滅的那一刻
來即來啊這個事情就來了
好第一個就是這裡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有時候呢
有一些財經博主在解說的時候
講的很快了
那就會講的不太清楚
會造成你的誤解
以為比如說王大明
死亡或者是離婚要離婚了
那太太就可以拿到先生財產的一半
這個呢
大部分狀況下是錯誤的
大部分的狀況都是錯誤的認知
是不對的不對
那個不是這樣分的
好那我們先看這個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這個到底是什麼呢
這個是指的在婚後
就是說你要把
今天開始要算這個錢的時候呢
就要回到結婚那個時間點
然後王先生跟王太太兩個人
各自名下的財產
好算出來
比如說呢
王太太那個時候也相對比較年輕
財產就50萬臺幣
然後呢
王先生跟他結婚的時候呢
已經蠻有錢的
比如說呢
1000萬臺幣
比如說1000萬
好那在離婚或者一方死亡
那另外一方要來算
要來算這個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時候呢
要去看那個婚後
要離婚或者死亡的那一刻
財產的狀況價值多少
然後當然這個是淨資產
就是資產要減掉負債
淨資產
然後呢再去減
結婚的那一刻的時間
就成長的那個部分
婚後財產增加的那個部分纔要算
比如說呢
王先生我剛剛講了他1000萬對不對
結果呢
鬧離婚的時候呢剩下500萬
這個所以婚後他是沒有增加了
婚後都沒有增加
那根本就是零
這個基數就是零
這樣這樣理解嗎
對不對
他在婚前結婚那一刻
他的財產就是1000萬
結果呢
比如說5年之後鬧離婚
那一個時間點
他的財產呢是800萬是減少了
不是增加是要看增量
婚後增量那個部分
所以同理可證
嫁入
那個
萬億比如說1億的豪門
那你要看他後面
你要分財產看後面有增加的那個部分
如果沒什麼增加那就沒有用
那當然了
如果說以這幾年臺灣的行情來講
5年10年應該不管是土地不動產
或者是股票應該都增值很多了
那個分起來還是蠻多錢的
好所以你大家千萬要記住就是說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他一定要去算那個婚後財產
增長的部分
增長而且呢
你要看到底是誰增加的多了
比如說呢這個先生
從1000萬增加到1100萬
竟增加100萬對不對
結果呢太太呢是從50萬
增長到500萬
竟增加450萬
太太增加的比先生還多
變成說先生這邊呢是可以去對太太
請求那個差額的部分
我天吶
對是誰增加的多
還不太一定要詳細的去算
所以這時候呢
有時候離婚官司呢在打的時候
都是在爭論到底
某一個錢是在
或者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
還是屬於婚後財產
這個就很重要
要多分錢要多分對方的錢
就要盡量的把
那個他的婚後財產放多一點
就很多可能是婚前財產
都要想盡辦法把它算到婚後來
讓他婚後的財產增加
增加的越多那就可以分越多
這個離婚官司很多都是在打這個地方
我一直覺得說了
當然了結婚大家都是希望可以幸福了
但是不管幸福或者不幸福了
你自己匯理財
或者說呢你找對一個理財顧問
比找離婚律師還更重要
還更重要了
真的是這樣子吧
當然有有時候老是去講離婚財產
怎麼分
我覺得就很負面
我聽這個話最討厭
因為因為我
所以我很討厭律師
每次律師呢什麼時候介入
就是我跟我老婆鬧離婚了
他就會介入對不對
那我們兩個很恩愛好好的
那個他就沒有下手的機會
是不是
所以他最希望我們吵架鬧離婚
他就有有有時間可以介入發揮
但事實上很多事情就是錢
把它理順的理好了
感情也會比較好
那你沒有把它理好的話呢
讓一方呢覺得你在藏私房錢
讓一方呢覺得沒有安全感
那這個關係就容易破裂
就容易破裂
所以經營夫妻的婚姻關係
其實呢跟錢息息相關
我不是說就是不要談錢
no 錢非常的重要
你把它理好了感情才會好
你沒有把它理好
感情很難好會這樣
好那一般來講這個是沒錯的
就是說婚前財產婚後財產
一般來講法院在判
好像也是這樣比較多
就是說沒有證據去證明是婚前的
往往就被認為是婚後的
這個的確是這樣
在一些判決的時務
感覺上好像都是這樣比較多
所以說呢如果說反過來
比如說你要嫁女兒
或者是你兒子要跟人家結婚了
這個都要趕快把它弄清楚婚前財產
要用得好
不然萬一
萬一這個被列入到婚後的財產
那邊的話呢
將來是比較有機會被奔走
當然他們感情好就好啦
感情不好
你沒有人願意見到自己的財產
落入外姓人家
沒有人願意都是一樣的心理
好那特留分
特留分其實蠻複雜
這邊講二分之一
因計分的二分之一這樣沒錯了
因計分的二分之一
特留分配偶的特留分
是配偶自己的因計分的二分之一
那配偶是在繼承方面我要特別說一下
配偶最大
在繼承這件事情配偶最大
配偶
沒有順位之分
就是說如果說
有結婚有生小孩的話呢
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非親屬加配偶
萬一要是沒有子女的話
沒有小孩的話呢
那第二順位就父母加配偶
配偶最大
通通都有他
一二三四
四個順位裡面全部都有他
第一順位沒有
那就看第二順位
那父母配偶也有就加進去
都是這樣子分的
而且配偶的順位你仔細去看
只有他在跟
直系血親非親屬
就是小孩在分的時候纔是均分
纔是均分
他跟父母親在分的時候
假設這對夫妻呢
他們是沒有小孩的
那比如說先生不姓申顧的話
那這個太太配偶
他是跟先生的爸爸媽媽共同去繼承
這時候是均分嗎
不是均分哦
不是二分之一
他比較大
他拿二分之一
另外二分之一給父母
那當然看父母是一個還是兩個
對
因為有時候父母也許走為一個
也不一定
所以配偶反正你記住最大就對了
配偶很重要
所以說對啊
我前幾次
我一直在講到那個102歲
那個仁睿有沒有
有錢的老人家
把他拉去結婚
發財
發家致富
改變家族命運最快的方式
就是去找一個年紀蠻大的
不一定是老頭
不一定是男生
女生也可以去跟他結婚
哦那個分起來財產好多哦
對
然後就可以
可以照顧你的子孫後代
對不對
那個60幾歲的那個阿姨
去照顧102歲的仁睿
然後呢去跟他辦了結婚
哈哈這個
這現在特懂了
對那個可以分蠻多錢的
聽說那個仁睿不知道幾億啊
我不知道有沒有看錯百億
真的有那麼多嗎
嚇死人了
好恐怖好有錢
好那這個怎麼分
我大概剛剛講完了
那看到底跟誰分呢
分多少
那有時候是很不一定的啦
就是說有有個人是
會想要去照顧跟
前一段婚姻所生的小孩
有的有的人也不太願意
這個沒有絕對
沒有絕對我們外人沒辦法去講什麼啦
就是這個每個人有自己有自己的
家庭的各種因素吧不一樣的好
那當然如果說有有必要的話可以
在我找找我做私下
私下討論
因為每個人狀況不一樣
有有時候你會覺得對啊
那沒有小孩
那給爸爸媽媽沒什麼不對啊
那很好不一定
我們也遇過說有那個
跟原來的父親生父很不好的
生父呢就很不負責任的那種
然後又喝酒又賭博又家暴
然後呢媽媽受不了就
可能有離婚
也有可能我也遇過沒離婚的沒有離婚
但是呢這個
爸爸就沒有
生父就沒有跟他們住在一起
然後呢就是媽媽把他拉拔長大等等
那萬一萬一他
因為我剛講過不一定老的先走
不一定搞不好年輕的先走
年輕的一走
那他的財產呢
那個生父是可以回來爭取
來繼承自己孩子的遺產
是這樣子的他就很不願意
哈哈非常不願意最恨的那個人
就是他自己的親生父親
最恨的就是他
他不願意把錢給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