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博士:打人者犯刑事罪不獲領事豁免權 ,依照國際法打人是犯刑事罪,警方可拉人!(粵語)

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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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觀看·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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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林松
又在澳洲這裡跟大家說說有關發生在英國的事
安排這次的這個特別的一個節目
因為剛才大家都看到了
在英國方面都很關注最近發生這個
曼徹斯特中共領事館人員襲擊香港的集會的人士
這件事現在就越搞越大了
剛纔看到一些新聞 新聞都有說
英國方面現在是希望是否要採取一些什麼行動
去針對這次這個事件
這次的事件真是一個既涉及到刑事
又涉及到一個外交方面的問題
其實真是可大可小
主要就是說 如果我們真是要令到這個英國政府
那方面真是要去做一些事情
其實可以成為一個
給到一些壓力給中共那方面
我今天剛剛纔看到
因為有一位前任中共外交官的朋友
他就有個留言的
他這個留言就說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領事官員只有和這個領事業務
相關的特權和豁免 就不享受刑事豁免
駐在國可以逮捕、審訊、判決領事官員
可以強烈要求英國立即去抓捕、參與
毆打的中共領事官員依法懲處
這位前任中共外交官他就提到
外交官員有外交特權和豁免
領事官員的特權和豁免權
限於領事業務
其它方面涉及刑事、民事
都需要遵從當地的法律
根據國際法 人管轄權原則
抗議者隸屬英國法律管轄的
抗議者被非法綁架至領事
至領事館的地界 即那個範圍裏面
遭遇非法群毆之後被警方救了出來
英國對施暴的人 集中在依法懲處
應該有這樣的權的
否則英國的主權受到外國公然的侵犯
這個是前任的中共外交官留給我的一個留言
他都主張英國各方面其實是有這樣的權
去針對中共領事館裏面的人員粗暴的做法
這位前任外交官朋友建議
當事人應該一方面找律師
去起訴中共的領事
另一方面當然都要給一些壓力
給英國政府那方面
其實要打壓一下現在中共領事那些人員
那些外交人員 你是戰狼來的
我先看看 這位前任中共外交官的留言
他就講到因為這個是刑事公訴案
起訴就要由英國警方那邊為主去進行起訴的
警方可以要求英國外交部
限制涉及這件案件的那邊中共那些領事人員
可以限制他們來警
不過外交部也有可能不想將這件事鬧大
就故意可能放一些時間
讓他們自己去走還是怎麼樣
所以這裏都有些問題
就看看英國那方面它是怎麼去做
這個真是可大可小的這件事
我就因為提到這個維也納的
這個有關外交方面的這個條約
我先看看 因為我就馬上去查一查
這個叫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就是1963年4月24號在維也納那裏訂立的
這個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在1979年7月3號
就加入了這個維也納領事關係這個公約的
1979年的8月1號
這個公約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發生效力的
那我看看這個公約裏面
第23條就講說認為不受歡迎的人員
那麼接受國就得隨時通知派遣國
就好像這次這單例子那樣
就是英國它可以通知這個中共那方面
宣告某一領事官員為不受歡迎的人員
或任何其它領館管員為不能接受
那麼遇到這個這樣的情況
派遣國應視情況召回那個人
或者終止他在領館中的職務
根據這個第23條
英國政府它可以通知北京那方面
說這個某某領事或者總領事
說他是不受歡迎的
那麼可以要求中共北京那方面
就將他召回或者取消他那個總領事
領事這樣的職務
這個公約的第41條
都有提到那個領事館官員人身不侵犯的
就不得予以逮捕候審或者羈押候審
但是如果遇到犯了嚴重罪行的情況
依主管司法機關之裁判執行者不在此列
其實這裡有些爭拗的地方
說遇到嚴重的罪行
這次打人算不算是一個嚴重的罪行呢?
那就看大家怎麼解釋了
現在英國那方面
如果英國政府英國那些國會議員
他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罪行
那就可以要求起訴
去施捕那些中共的領事館的人員
第二條就說除了這項情況之外
對於領事館官員不得施以監禁
或對其人身自由以任何其它方式之拘束
但是為執行有確定效力之司法判決者不在此限
其實這個真的有些爭拗在這裡的
就說一方面一般來說
對於領事館官員不可以施以監禁這些情況
但是就說如果你真的要執行有確定效力之司法判決
如果法庭或者警方去起訴
經過法庭去判說這個領事館官員
真是他這樣施捕是違反了有關的法律
不過這個真是大家都看到他打人的了
打人這些是不是可以接受呢?
無論從公義那方面去看
這個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其實這件事就已經可以去起訴中共領事館的人
其實我記得就說好像清末民初的時候
那些在中國的那些租界那些這樣的東西
其實當時來說都產生了不少爭拗
就是說一些西方國家派駐在中國的那些外交人員
領事人員究竟他們如果犯了法
犯了法中國方面從清末到民初
究竟有沒有權去審訊那些西方國家的
那些外交人員、領事人員呢?
這個歷史上都已經是有爭拗的
如果看回中共的那些宣傳
中共的那些宣傳一直都在批評
你外國人在中國犯了法
雖然你是領事
但是我們都應該有權去審訊他們的
所以在歷史上都有這樣的爭拗在的
然後就看回中共的宣傳
一直就說這些是不平等的
那些西方國家的那些外交官好像很兇
一直就在罵它
大家看回那些歷史教科書就知道了
好了 看回這個維也納公約第41條第三項
就說如對領事官員提起刑事訴訟
那個官員就要去到管轄機關出庭
進行訴訟程序的時候
不過就要尊重一下他們有這個領事官員
就不要影響他們正常的工作
不過就說他們都要去管轄機關那裡出庭
所以根據這個第41條第三項
英國政府那方面真的可以進行
對中共領事有關的人員
因為他們施暴去打人
真的可以進行刑事訴訟去起訴他
那些領事就一定要去上法庭要出庭的
一定要出庭的 如果根據這個條約
這個條約是中共那方面是有簽署的
它有簽署這個條約
它一定要接受這個東西
第42條就說到這個逮捕、羈押
或者是訴究的通知
就說如果遇到領事館管員受逮捕後審
或者羈押後審
或者對其提起刑事訴訟的時候
接受局就應該迅速通知領館的館長
假如領館的館長本人是這個措施的對象
如果總領事真的被人起訴又怎麼樣呢?
接受局就應該由外交途徑去通知派遣局
這個真是 總之就是要通知對方
然後如果遇到這個領事館第42條
就是這個逮捕、羈押或者訴究之通知
這個是在中國大陸那方面是中文版本的
所以我找回中共簽署了這個維也納
這個有關的公約 還有中文版本
所以我讀出來給大家聽
就說這個第42條
它說如果遇到領館的館員受到第二步後審
或者羈押後審 或者刑事起訴的時候
接受局應該就通知這個領館的館長
這個領館的館長是這個對象
接受局就應該由外交途徑通知派遣局
總之就是通知北京那方面
好了 通知了北京那方面之後
那個刑事訴訟
其中有一項就說第63條的刑事訴訟
這個就針對名譽領事官員的
不過都可以參考一下
就說如果這些官員就要去到管轄機關要出庭
剛才那一項都是有提到的
總領事都好 如果你接到這樣的訴訟
你都要出庭的 出庭的時候
當然了 英國那方面都會尊重一下
他們是一些領事人員、外交人員
這裡有 其實看回一些法律方面
其實這裡是有空間 在英國方面
英國政府、英國國會可以關注這件事
就是要看英國警方那方面
是不是真的去起訴這個中共領事館的那些人
我想我們在英國的那些香港人
比如說搞個簽名運動
或者是約見那些英國國會議員
英國政府官員、外交部
給多一些壓力給他們
然後看看是不是真的可以去起訴得到呢
不過通常這些事情
因為涉及到這些起訴
可能可大可小的
小的 大家可能拖拖拉拉也不知道變成了什麼
將它搞大件事
成為一個涉及到外交關係的事情
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9年7月3日
加入了維也納領事關係這個公約
而且在1979年8月1日已經生效
針對中國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簽署了 你簽署了 已經生效了
那你是不是也要接受這個
真是如果說英國那方面要起訴
起訴這個麥浙斯特那些中共領事那些人
起訴的話 你就 因為你簽署了
那你就一定要聽 要去這個法庭那裡
雖然我們有提到一個外交豁免權
這個外交豁免權 英文叫做Diplomatic Immunity
這個是一個特權來的 其實我剛才也提過了
就說由這個清末到民初
其實一些西方國家在中國
在當時是清末民初
如果是發生了一些什麼事
一些涉及到刑事的情況
當時都是有些爭論
就說他們是不是有這個外交豁免權呢
是中共的宣傳就說
不應該他們有這個外交豁免權的
應該照樣去審他們的
犯了一些什麼事 一些刑事罪行
然後就要由清末就由清廷去審他們
民初的時候都是由中國的研究官去審他們
其實這些由清末民初一直到現在
其實都是有一點點
就是大家有些不同的看法 有些爭議在這裡的
通常就說 如果真是駐在國方面的那些法庭
審訊另一個國家的那些領事、外交人員
如果是罪名成立
很多時候就說 將那些人
他不是說在那個駐在國那裡去受懲處的
譬如說他真的打人 是錯了
那是不是就說要坐牢
坐不知道多久 幾個月或者一年半載這樣
通常就是一個外交的慣例
就說將這些人即使判處他有罪
就遣返去他那個派遣國那裡
譬如說這個是北京派來的外交人員
領事館的人員 即使在英國那裡
判處他打人是有罪的 罪名成立
本來是說要監禁 譬如說一年這樣
或者幾個月這樣 然後他就不在當地
不在英國那方面去坐牢的
通常那個慣例就是遣返去中國大陸那方面
那中國大陸就叫他坐牢
但實際上是不是真的坐牢就不知道了
因為有時這些這樣的事例
可能名義上是送返去那個派遣國家那裡
實際上是不是受一些這樣的坐牢呢?
這些就是大家心照的 心中有數
這些我先看一看
其實在外交豁免權在中國大陸
它方面都有解釋很多東西的
它這個解釋我看回中國大陸
這個豁免權就享受了一個特殊待遇
就是外國代表、外國使館
在駐在國享有特殊的權利和優惠待遇
又稱為外交特權的
依照國際法或者有關的協議
外交豁免權就包括司法管轄豁免、訴訟豁免、執行豁免
這個牽涉的範圍有什麼呢?
包括第一就是使館涉及的財產檔案不受侵犯
駐在國人員不得進入使館採取行動
或者實施法律程序
第二就是通訊自由
外交郵袋不受開拆或扣留
第三就是使館涉及的地方免繳各種捐稅
第四就是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
不受逮捕或拘禁
這裡有些爭論的
究竟是什麼情況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禁呢?
駐在國司法機構不對外交代表進行訴訟程序
不審判、不作執行處分
這句話與剛才提到的維也納的領事公約
其實有些爭論的
究竟這次的例子
領事人員是否需要接受駐在國的訴訟程序、審判處分呢?
根據外交豁免權是可以爭論的
這是中共方面寫出來的
但問題是中共方面
它也有簽署了維也納領事公約的
所以這個也有些爭論的
我看回北京那方面
它其實有提到一些類似這樣的外交豁免權的
所以這些東西
又看回中共那方面怎麼說
它就說即使中國在夏、商、周
就是古代的時候有夏國、夏朝、商朝、周朝
其實當時都是國來的
當時不是叫中國的
夏就是夏國、大夏、商就是商國
不過它們又叫天下
因為以為其它周圍那些叫什麼二蠻
二蠻是野蠻人
還沒有開化
自己就是天下了
是這個世界來的
這裡提到夏、商、周
當時就有
其實當時中國就不是大一統的
當時那些國家所謂的
當時都不知道是不是叫國家
或者叫部落還是什麼
就互相在那裡經常打的
當時中國傳統有一句話
就是兩國交戰不斬來使
兩國交戰不斬來使
就說比如秦國和楚國在打仗
這個國家派一個大使去對方
可能求和
可能談一些細節的事情
就說我們現在打仗是不是要停火呢?
那就不斬來使
你不可以去斬別人對方派來的使節的
因為如果你去斬了別人
當然了歷史上也試過這樣的事情
但是你去斬了那個來使
變成大家就沒得談了
大家就繼續去打下去
但是就說按照這個歷史上的習慣
通常來說
一般來說
當然有例外
通常都說是兩國交戰不斬來使
這個是中國傳統
在世界上都有這樣的情況
這裡中國大陸方面的宣傳
它都有提到這個外交豁免權
就是17世紀由歐洲形成
是歐洲那方面的
這個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就規定外交官在從事外交任務的過程裡面
迫害不受法律制裁
假如一個外交官在他所住的
住在國家裡面
真是犯了法的話
可以被驅逐的
一般就是被這些外交官
在那個派遣國受法律制裁
通常的習慣就是
仍然他們都要接受審訊的
好像這次這個曼徹斯特
這個中共領事館的人員
他真是去打人
拍了照片、拍了影片
好了 英國方面是可以有權去起訴他們
起訴了他們
上法庭可以判他們有罪
但是判了有罪之後
通常就未必在
假如這個曼徹斯特中共領事那些人員
被英國法庭判處有罪
那麼要他們坐牢
但是他們可以根據這個外交
這些有關的公約
要不是在英國那方面坐牢
就要遣返去中國大陸
在中國大陸那邊坐牢
當然了是不是真的坐牢呢
這個不知道了
可以名義上是坐牢的
可能有些監獄裡面很漂亮的
很豪華都不奇怪的
這個所以看回這些規定
在中國大陸方面
它都有提到一個法律的規定
就是絕對豁免權
這裡大家可以上網看看
就是中國大陸方面的說法
在百度可以搜到的
那麼絕對豁免權
第一就是刑事裁判之豁免
可不受駐在國刑事追訴
沒有出庭作證之義務
這個就和剛才提到維也納的領事公約
是有一點矛盾的
第二項是行政與民事豁免
就不是指那個刑事方面
所以刑事那方面
中共方面都可以跟你爭辯的
它說中共那些領事
沒有出庭作證的義務
不作證就給證供
還有如果是被檢控
是不是同一回事呢
這裡又可以爭辯的了
因為現在是他們去打人
在外面拖了香港人進去領事館範圍
我不知道被拖進去的香港人
是不是拿了什麼國籍呢
可能是BNO
如果BNO都是英國國籍的一種
英國海外公民
尤其是已經在英國了
現在BNO受到的待遇
是等同於這個可能有一點點分別
但是都是英國國籍
就是說中共將持有英國國籍的人
它可以說它不承認的
它說BNO我不承認
所以這些是不是有時雞同鴨講
中共它喜歡說你有罪就說你有罪
不承認你這個國籍就不承認你這個國籍
所以這些你就官字兩個口
跟它們去爭辯這些東西
如果要爭辯就要爭辯很長時間
我看回這個中共方面的說法
它在網上宣傳說外交特權和豁免
為了保證外交代表
外交代表機構以及外交人員
進行正常外交活動
各國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按照國際慣例和有關協議
相互給予駐在國的外交代表
外交代表機構、外交人員
一種特殊權利和優待
這些特殊權利和優待
在外交上就通稱外交特權或者豁免
中共方面它可以根據這些
我有外交豁免權的
即使英國去傳召
牽涉到這次打人事件的中共領事
傳召這些想停的
中共就很喜歡玩這些文字遊戲
玩這些文字遊戲
我這個有外交特權有豁免權的
堅決不想停的
不想停的英國那邊怎麼辦呢?
所以我說英國方面都要想一下
遇到這種情況
它現在真的是戰狼外交
唯有的做法就是將這些涉事的
打人的中共領事人員驅逐出境
這個就比較簡單
因為你上法庭都有牌鴨
但如果對方不肯出庭
不肯出庭你又怎麼辦呢?
你可以照樣傳召他出庭的
大家拖拖下拖拖下
可能那些領事就說
我現在要回到中國了
可能任期到或者任期未到
他說我現在回到中國要放假
你給不給他放假回去
所以這些在曼徹斯特那些領館的人
他又可以用各種的理由
可以走佬的
他說我現在要回家
回到中國大陸看看家人
你給不給他走呢?
除非真的要起訴他不給他走
但是可不可以呢?
這些西方國家通常有一套法律程序的
這套法律程序可能拖得來幾個月
一年半載
然後這些中共領館的人已經說
不行了 我現在要放假
說要回去家裡探望家人
或者家人有些什麼事
他走了佬了 你怎麼去追他呢?
所以這些事各種的情況都可能發生的
所以英國那方面真的要看看究竟可以怎麼做
其實比較簡單的就是驅逐他們出境
這個是比較簡單的
除了驅逐出境
當然了 其實進一步就說
和中國大陸北京的外交關係
其實現在西方國家真的要檢討一下
第一 比如說北京那方面
已經對BNO它不承認你是BNO
這個是一個正式的護照
跟著就和西方國家其實是越來越鬧得很僵的
由這個疫情2019年那個武漢爆發的疫情到現在
又不讓你去追究那個病毒的來源
這些事情已經鬧得很不愉快
其實現在越來越就說
中共中國大陸派去西方國家一些留學生
或者一些科技人員
是不是又竊取人家西方國家的那些科技
一些高科技的資料呢?
所以各式各樣的問題越來越多的
牽涉到現在那些經濟、貿易那些
是不是半停頓的狀態呢?
所以英國政府或者是西方國家
其實到現在已經看到比如說中共打壓香港人
甚至是打壓西藏、新疆
和打壓自己中國本土各地的老百姓
其實現在那個外交關係值不值得維持下去呢?
這方面就說西方國家需要檢討一下
另外中國大陸方面
中國大陸方面一直那個宣傳
不是說今年 其實已經不知道多久了
不是一兩年的事情 可能已經十幾年了
一直就說西方國家亡我之心不死
包括說美國、包括說英國
你說西方國家亡我之心不死
為什麼你還要和西方國家維持外交關係呢?
如果從中共的角度來說
這些西方國家亡我之心不死
已經是敵對 是敵國來的
敵國來 你還派遣一些外交人員去駐守
還說要和他們做生意 還要外交友好
真的很搞笑 你怎麼去向中國老百姓去解釋呢?
和敵國去維持外交關係
和敵國做生意來往
說起這個就說西方國家亡我之心不死
大家都知道 其實中國大陸那些移民、留學
去的最多是哪裡呢?
不是去俄羅斯 不是去朝鮮、古巴
去的最多就是美國、英國這些地方
去美國、英國 你去一些亡我之心不死的西方國家
你怎麼講得通呢?
那些老百姓也是很奇怪的
那些老百姓為什麼這麼喜歡去這些
亡我之心不死的西方國家呢?
怎麼去解釋呢?我不知道
我寫過文章 寫過很多次了
我都說你是不是應該去一些兄弟國家、友好國家呢?
無論你中國大陸官方的官員也好
或者是那些老百姓也好
你說俄羅斯、朝鮮是兄弟國家嘛
古巴嘛 這些兄弟國家、友好國家
那你做生意、移民、留學
就應該去俄羅斯、去莫斯科、去平壤、朝鮮
去這些地方就不要去美國、英國了
中國大陸那些老百姓移民
移民為什麼要移民去美國或者英國呢?
為什麼不移民去俄羅斯、朝鮮呢?
真是很奇怪 說起來
我昨天的節目都有提到
其實我都認識一些跟中國大陸外交有關的一些人
除了我剛才提到的這個前任外交官
其實我讀大學的時候 後來我才知道的
原來有很多的幹子弟
後來我才知道 原來我畢業了才知道的
當時我都不知道的 畢業之後
大學畢業之後 原來我有一個同學
是這個當時時任的
是北京中國大陸的副外長、副外交部長的兒子
原來是我同學來的
當時我都不知道的 畢業之後才知道的
然後說起來又很有趣的
因為我們都一直保持聯絡的
我們有一些同學朋友的
不過有時候某一些人 他又不喜歡跟你聊天的
就知道你跟他的觀點立場不對的
就不聊天的 有時候很有趣的
說回這些東西 所以有些同學纔跟我說
你知不知道這個副外長
原來他的女兒都移民了去美國
還在那裡定居了不知道多久 成家立室
所以很搞笑的 看回這些資料
我都發覺 為什麼你這些高官的子女
為什麼會移民去一個亡我之心不死的西方國家
美國啊 甚至是英國啊
譚耀宗啊 譚耀宗就是人大代表來的
譚耀宗他的兒子 他叫人不要去說他的家事
喂 這些 你不要說你的家事
這些是教育來的 中共都經常說
你香港人的教育出了問題
好像譚耀宗這些就出了問題
家教 為什麼你不是教你的兒子去大灣區
去這個 或者俄羅斯啊 朝鮮啊
移民去移民去那裡嘛
譚耀宗的兒子 就其中一個兒子
原來很久移民就來了澳洲 我都不知道
不過他不是我這個州 我就在悉尼
他就好像在西澳那邊
還搞一些移民生意 去做移民代理
就幫一些香港人啊 或者中國大陸的那些同胞
就去移民去澳洲這樣
喂 那你這麼愛國 你譚耀宗愛國嘛
你的家教是不是應該家教 應該教好自己的兒子
你移民 移去大灣區吧 移去大灣區
或者移去朝鮮 移去俄羅斯 移去莫斯科
移去這些友好國家 兄弟國家嘛
不應該移民去這些敵國嘛
所以說起這些就很諷刺的
很難怪呢 近年很多人就說
中國大陸有些人 那些官啊 那些幹部
他口講的一套 心的就另一套
或者用腳走出來的另一套
用腳走出來的那一套就最誠實的
所以這些難怪這麼多
在網上很多人在諷刺
所以我也寫過很多篇文章就說
你中國大陸一直宣傳 宣傳什麼呢
就說西方國家 這個美國 英國亡我之心不死
那你為什麼還要維持這個外交關係呢
還派這麼多外交人員啊 甚至留學生啊
移民啊 做生意啊 就去美國 去英國
你這些應該就是召回這些留學生啦
召回這些留學生 把這些留學生都送去朝鮮
去俄羅斯 去學習一下這些兄弟國家的先進的一面
跟他們做生意 就說這個5G 5G
這些高科技啊 不要便宜美國 不要便宜英國
將這個5G推廣去俄羅斯 推廣去朝鮮
幫朝鮮 俄羅斯去建立那個5G的高科技的通訊系統
那就更加好 是吧
所以很搞笑 說回這些東西
我就覺得有時中共的做法
它連它自己都是講的一套 罵就罵美國
罵就罵英國 罵那些西方國家
好了 做生意啊 這些什麼高科技
它就要跟你做生意 跟你去這個
不知道那些高科技究竟是誰偷誰的就不知道了
所以就說為什麼要講的一套 做的就是另一套呢
你做 去朝鮮去俄羅斯是最好的
好了 說回這次這個事件
大家可以想很多東西
我們香港人在世界各地 現在在澳洲這邊
都在組織著一些香港人團體
就說要關注這個在曼徹斯特
中共外交人員或領事人員去打香港人的問題
我們現在都發起了簽名運動
包括在澳洲 世界各地的香港人都在搞簽名的
就希望英國政府那方面真的要多做一些事情
第一真的要起訴曼徹斯特中共領事館
那個動手打人的那幾個不知道是什麼人
是不是牽涉到總領事或者其它領事
或者一些武官在裡面
說到這個 我看回那個領事館的做法
曼徹斯特領事館 其實真是令人懷疑
它是有預謀 有組織 有計劃去做這次事件
為什麼呢 因為我昨天都講過了
就是說 因為你普通中共駐外領事館
如果遇到外面有人示威抗議集會 是針對你的
通常他們會關起來鐵閘的
然後就叫當地的警方駐守在前面
就不要讓人進去 領事館的那些官員
就不會在這個人家集會示威抗議的時候
你打開門出入 這是一個很危險的動作
所以就不得不令人懷疑曼徹斯特這次的做法
他居然還有個領事館 人家說那個是總領事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總領事 因為他戴著頂帽
戴著口罩 你看他不清楚 穿著大褸
在領事館外面的範圍 施施然的走過
然後進去 打開門進去領事館裏面
所以這件事令人不得不懷疑
這個真的是中共那個曼徹斯特領事館方面
那些人是有預謀 有計劃 有組織去做這件事的
可能是博升職 你搞大件事
還拉香港人進去領事館的範圍去打
可以升官發財的 他們回到大陸
就會升官發財的 所以還看回一下
為什麼他領事館裏面的那些人戴了頭盔
還穿著一件避彈衣 避彈衣
這些很搞笑 平時領事館裏面的人不會這樣穿的
你看到人家外面示威抗議 只要你不開門
你為什麼要穿著避彈衣 戴著頭盔呢?
這些分明是有所準備的
準備是不是真的打開門
所謂在外面的領事讓他走進去
其實真的是一個小動作
其實就是打開門的小動作
他已經準備了戴著頭盔 穿著避彈衣
和外面的香港人 那些示威的香港人和他們拼過
如果你不是沒有準備去拼過
你為什麼要戴著頭盔呢?
你平時領事館的人有沒有戴頭盔
有沒有穿著避彈衣呢?
這件事很誇張的 真的非常誇張
在澳洲這裡 因為我也去過幾次
那些示威抗議的集會
領事館那些真的是關了大閘的
領事館裡面的人 你關了大閘
你為什麼要戴著頭盔 穿著避彈衣呢?
你怕什麼呢?就是怕別人推倒你的閘
所以在曼徹斯特這次這個事件
令人不得不懷疑是中共方面
它是有預謀 有陰謀 有計劃
有組織去做一次這樣的事
不過就說香港人在門口的示威抗議
就是不慎 不小心不慎的
墮入了它這個圈套的這個陷阱
被它強行扯了進去
扯了好像不止一個 是不是有兩個呢?
不過場面都很混亂的
現在英國那方面 英國警方都呼籲
將那些你拍攝到現場發生什麼事
將這些影片 那些畫面就交給英國警方
由英國警方去處理
是不是看看究竟發生什麼事
然後是不是起訴去檢控
中共的領事館那些人員
這方面真的希望英國警方真的要做事
要根據英國的法律去做
然後英國議會、國會和英國政府那方面
就這件事都要重新檢討一下
對中共派駐英國的這些領事人員
究竟是不是要進行刑事的起訴
第二就是是不是要驅逐他們出境
當然驅逐可能會引起在北京方面
它又要對等
它又驅逐你英國駐北京的那些外交人員
這個大家都要有個心理準備
不如就簡單的斷絕邦交就行了
因為北京都不承認那個《中英聯合聲明》
它是北京親自自己
北京那些高官領導人簽署了這個《中英聯合聲明》
到現在就說是廢紙
為什麼說是廢紙呢?
因為它當年北京就哄你
就說中國除了這個外交、國防之外
就由得你香港是真是港人治港
一國兩制
港人就好像獨立那樣
港人自治那樣
它說國防和外交只是管這兩樣東西
但是到現在北京它自己當年
80年代簽署這個《中英聯合聲明》
它現在除了國防外交之外
什麼都要管你香港
什麼都要管
所以就說原來北京和你英國簽署這些國際條約
它都可以不承認了
變成廢紙了
那你英國政府是不是真的要重新檢討一下呢?
還和不和北京維持這個外交關係呢?
一方面西方國家真的要重新檢討一下
還有一件事就是說
北京它是不是一個和你可以溝通的
是不是一個都是對等的民主國家
大家都看到了
它現在這個北京方面是不是有一個民主制度在這裡
包括中國大陸本身或者和香港
它本身都不是一個民主國家來的
是一個一黨專政
一黨專政的國家獨裁統治的國家來的
那你英國西方國家政府
為什麼要和一個這樣的國家去維持這個外交關係呢?
如果說維持外交關係
其實70年代之前是和這個中華民國政府
纔是一個維持外交正常關係的一個外交國家來的
不過後來中共它搞這個分裂
是中共搞分裂的 不是中華民國搞分裂的
中華民國本來是統治這個中國大陸的
是共產黨毛澤東搞這個分裂的
分裂祖國的
還有搞暴力革命
是毛澤東搞暴力革命
去推翻這個中華民國政府
所以西方國家知道這些歷史
知道這些歷史
所以現在是真的要檢討一下和中國的外交關係
如果你要承認
承認就是承認一個中華民國政府
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府
它是真的透過民選
由老百姓在臺灣那些中華民國國民
去合法選舉投票選舉
選出來的一個合法的政府
而在中國大陸的北京政府
它這個是沒有經過民主選舉
沒有經過這個合法人民投票去選出來的政府
它是暴力革命出來的
是顏色革命 紅色顏色革命
它分裂中國出來
它產生這個這樣的政府來的
是不是政府呢 我不知道了
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