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三十五齊紀一世祖武皇帝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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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有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2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
《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这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史记》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春秋》为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1] ),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
資治通鑒,卷帝一百三十五。
齊祭一,世祖五皇帝上之上。
永明元年,春正月辛亥。
上四南郊,大赦改元。
照以邊境寧豔。
治民之官,樸富田治。
以太尉豫章王儀領太子太傅。
以不參朝務,而常密縣謀劃,
尚多從之。
仁須,立皇帝瑞為南平王,
坑為宜都王,
皇子子明為武昌王,
子罕為南海王。
二月新四,
以徵魯將軍楊炯為沙州次使,
殷平王。
新醜,
以鄧昌王梁彌基為河梁二州次使,
鄧治王相舒為西梁州次使。
宋末,
以治民之官六年過久,
乃以三年為段,
謂之小滿。
而遷患去來,
又不能依三年之治。
三月鬼醜,
趙。
自今依以小滿為縣,
有司以天文師度,
請攘之。
尚曰,
應天以時不以文,
我克己求治,
司隆惠政。
若災省在我,
攘之何意?
夏四月人武。
趙。
元燦劉炳,
沈幽之,
遂末節不忠,
而始成可祿,
皆命以禮改葬。
尚知為太子也,
自以年長,
與太祖同創大業,
朝事大小,
率節專斷,
多為制度。
信任左右張景箴。
景箴嬌恥,
被服食物,
見你剩餘。
內外未知,
莫敢言者。
司空資邑尋伯玉,
素為太祖所親厚。
歎曰,
太子所為,
觀中不知,
豈得為此,
閉觀耳目。
我不啟聞,
誰當啟者?
引太子拜陵,
密以啟太祖。
太祖怒,
命簡教東宮。
太子拜陵環,
至方山,
宛,
江伯州。
豫章王儀,
自東府成飛燕,
東迎太子,
告以上怒之意。
太子夜歸,
入宮。
太祖一庭門要待之。
明日,
太祖使南郡王長茂,
聞喜公子梁,
宣斥潔澤,
秉視以警箴罪狀,
實以太子令收警箴,
殺之。
太子憂懼,
猖疾。
月餘,
太祖怒不解,
晝臥太陽殿。
王靖澤直入,
叩頭啟太祖曰,
官有天下日淺,
太子無事備責,
人情恐懼,
願官往東宮解釋之。
太祖無言,
靖澤,
引大聲宣旨,
裝束往東宮,
又斥太官社傳,
呼左右所愉。
太祖了無動議,
靖澤所依,
批太祖,
仍遷搶登榆。
太祖不得已至東宮,
趙朱王宴於玄浦,
長沙王晃捉華蓋,
臨川王應,
直至尾扇。
聞喜公子梁,
持九槍,
南郡王長帽行酒,
太子及豫章王儀,
王靖澤,
自捧酒篆,
致暮,
盡醉乃還。
太祖家伯語中進,
欲見親信,
君國密室,
奪為使之,
權動朝幼。
遭母幽,
去宅二里許,
觀蓋以色祿。
左帥蕭瑾仙,
世中王宴,
共調之,
自旦至暮,
使得前。
避出,
擊伐,
氣息綽然,
憤意形於生貌。
明日,
言於太祖曰,
臣等所見,
二宮門庭,
比尋伯玉宅,
可長羅闕矣。
宴,
敬弘之從子也。
蕭紀將軍陳韻書,
先議白景箴及太子得失,
而與太子皆允,
伯玉已聞。
太子猶是深怨伯玉,
太祖因有以豫章王儀,
待太子之意,
而儀是太子豫謹,
古太子有礙不衰。
豫州次使袁崇祖,
不親赴太子,
毀崇祖破衛兵。
太祖趙桓朝,
與之密謀,
太子疑之,
屈家禮殆。
衛曰,
世間流言,
我已獲懷,
自今以富貴相賦。
崇祖拜謝,
毀太祖赴遣尋伯玉,
斥以鞭事,
授旨夜發,
不得此東宮。
太子以為不進城,
亦閒之。
太祖臨終,
指伯玉已主太子,
上即位。
崇祖累遷五兵尚書,
伯玉累遷散計常事,
伯玉內懷憂懼,
尚以伯玉與崇祖善,
恐其為變,
加以輔之。
丁亥,
下詔吾崇祖,
召結江北荒人,
欲與伯玉作亂,
解收殺之。
庚子,
為主如郭山,
人尹,
桓公,
潤月鬼醜,
為主後宮平良林氏,
生子尋,
大赦。
文明太后,
以尋當為太子,
賜林氏死,
自撫養尋。
五月物銀碩,
為主如武周山,
石窟佛寺。
車騎將軍張敬尼,
好信孟,
初為南陽太守,
其妻尚是,
孟一手熱如火,
即為雍州,
孟一甲熱,
為開府,
孟半身熱。
敬尼意欲無限,
常未所親約,
無其父孟舉體熱議。
有字言,
孟舊村攝術高至天,
賞文而物之。
袁崇祖死,
敬尼內自疑,
會有人告敬尼,
見人質瞞中獲益,
賞疑其有意志,
會尚於化林園設八官齋,
朝臣皆欲,
餘作收敬尼。
敬尼託官雕投帝曰,
此物物我,
丁有殺敬尼,
並其四子。
敬尼弟恭尼,
常慮為兇禍所及,
居於灌軍,
未嘗出襄陽,
村落深阻,
強援重復。
敬尼沒遣信,
者上馬主見,
然後見之。
敬尼拜問至,
席捲入門,
後自出,
賞恕之。
敬尼女為
徵北資邑參軍,
謝超宗子婦。
超宗為丹陽隱,
李安民曰,
往年殺韓信,
今年殺彭越,
隱喻何計?
安民據起之。
賞恕物超宗輕慢,
世間御史忠誠圓斷,
奏彈超宗。
丁四收復廷位,
喜月西,
餘道次四,
以斷語不客氣。
又使左丞王勳之,
彈奏斷清文略奏,
腦法容非,
斷作冕官,
禁錮十年。
超宗靈蘊之孫,
斷已之弟子也,
求七月丁綢,
為主及太后如神淵池,
甲身如方山。
為使甲員外散記常事,
頓秋李彪來聘。
世中左光祿大夫,
開府一同三司,
王僧錢,
故辭開府。
為兄子簡曰,
汝任重於朝,
行登三事。
我若復有此壽,
乃是一門友二臺司。
無始俱言,
累年不敗,
尚乃許之。
務虛,
家僧錢特進,
簡作長糧齋,
至度小過,
僧錢適之,
不悅,
竟不入戶,
儉即日會之。
初,
王弘與兄弟集會,
任子孫細事,
僧達跳下地作鬍子,
僧綽正作,
採蠟燭珠為鳳凰,
僧達奪取打壞,
亦復不息。
僧錢累十二搏棋,
既不墜落亦不重作。
弘歎曰,
僧達俊爽,
黨不儉人,
然恐中微無佳。
僧綽當以名義見美,
僧錢必為長者,
謂至公臺。
以而皆如其言。
八月更申,
蕭記將軍王弘範,
自柔然環,
京途三萬餘裏,
東十月丙寅,
遣蕭記將軍劉轉,
聘於衛。
衛主客令李安氏主之,
衛人出內藏之寶,
使古人慾知於事。
轉曰,
衛金玉大劍,
當由山川所出。
安氏曰,
聖朝不貴金玉,
故見同瓦礫。
轉出玉多事,
聞其言,
內藏而止。
轉呂鳳使至衛,
逢太后遂思姓之。
十二月以四碩,
日有時至。
鬼瞅,
衛使晉同姓為婚,
王簡晉號衛將軍,
參長選氏,
氏歲省八州。
衛秦州刺史於落侯,
性殘酷,
行人必斷腕拔舌,
分懸四體,
何州驚駭。
州民王元壽等,
一時俱反。
有司何奏之。
衛主前使至州,
於落侯常行人處,
宣告立民,
然後斬之。
其州刺史韓其林,
為政尚寬。
從事劉浦慶水其林曰,
拱仗節方向,
而無所諸斬,
何以示威。
其林曰,
刑罰所以止惡,
仁者不得已而用之。
今民不犯法,
又何諸乎。
若必斷斬,
然後可以立威。
當以輕硬之。
浦慶殘懼而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