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第三十四漢紀二十六孝哀皇帝中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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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有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2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
《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这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史记》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春秋》为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1] ),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
《資治通鑒》卷第三十四
漢紀二十六
孝哀皇帝中
建平二年
春徵月
有星倍於千牛
丁復宗祖交奢
皆及復禧之功儉
有
復太后欲求稱尊號
與常帝母齊尊
習與孔光師丹
賞重為大臣正義
有內魄復太后
依為者憐遂
復太后大怒
賞不得已
先免詩丹以感動喜
喜終不順
諸伯與孔襄侯復燕連結
共謀稱尊號事
朔燕見奏方事
回短喜及孔光
丁丑
尚遂側眠喜
以侯就帝
欲使大夫官既罷
義者多以為古今義制
漢字天子之號
下至左使
皆不同於古
而獨改三公
直式難分明
無益於治亂
於是諸伯奏言
故事
選郡國首相高帝為中二千旦
選中二千旦為御使大夫
任職者為丞相
為此有序
所以尊聖德
眾國相也
僅中二千旦
未經御使大夫而為丞相
權傾
非所以眾國正也
臣予以為
大司空官可罷
復至御使大夫
遵奉舊制
臣願盡力
以御使大夫為百寮帥
上從至
下
四月五五
更拜伯為御使大夫
又以丁太后兄
楊安侯明為大司馬
魏將軍
至官屬
大司馬官號如故事
傅太后有自召丞相
御使大夫曰
高五豪喜
復下往上
與故大司空丹
同心背叛
放命匹足
不宜奉朝請
豈遣救國
丞相孔光
自先帝時亦祭祀
有持義之系
有重舞傅太后之
猶是傅氏在位者
與諸伯為表禮
共毀憎光
以害
策免光為庶人
以御使大夫諸伯為丞相
奉楊襄侯
少輔趙玄為御使大夫
臨閻登壽冊
有大聲如鐘鳴
殿中郎吏婢者皆聞吟
尚已問黃門侍郎
蜀郡楊雄及李巡
巡對曰
此洪範所謂古妖者也
施法
以為人君不聰
為眾所惑
空明得盡
則有生無形
不知所從生
其傳曰
歲月日之中
則正清壽之
今以四月日加辰四有意
事為中言
正清為執政大臣也
宜退丞相御使
以應天變
然雖不退
不出幾年
其人自蒙其舊
楊雄亦以為
古妖聽師之相也
諸伯為人強毅
多權謀
一將不宜相
同有兇惡及極之怒
尚不聽
諸伯既為丞相
尚遂用其意
下詔曰
定陶公皇之號
不宜復稱定陶
準公皇太后曰帝太太后
稱永信公
公皇后曰帝太后
稱忠安公
為公皇立寢廟於京師
比宣帝父到皇考制度
於是四太后各至少輔太僕
至結忠二千旦
傅太后既尊厚
尤嬌
與太皇太后語
至位之裕
時丁復以一二年間報興尤盛
為公卿列侯者慎重
然帝不慎假以權勢
不如王室在常帝事也
丞相伯
御史大夫玄奏言
遣高昌侯弘
守建尊號之意
而為官內侯施丹所合奏
免為庶人
使天下催促
偽正於丹
丹不深為包廣尊號之意
而妄稱說
一貶尊號虧損孝道
不忠莫大焉
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
弘以忠孝賦封高昌侯
但惡逆暴助
雖蒙社令
不宜有決議
請免為庶人
奏可
又奏
新都侯莽
前為大司馬
不廣尊尊之意
一貶尊號虧損孝道
當服顯祿
幸蒙社令
不宜有決吐
請免為庶人
上曰
一莽與皇太后有屬
勿免
遣舊國
及平阿侯人
唐逆趙昭夷親屬
接遣舊國
天下多冤枉事者
建大夫楊宣上方誓言
孝成皇帝身為宗廟之眾
稱述陛下至德已成天序
盛序深遠
恩德至厚
唯念先帝之意
豈不欲以陛下自待
奉承東宮在
太皇太后春秋期時
朔京憂傷
斥令親屬吟陵以避丁復
行道之人未知允替
況於陛下
登高遠望
獨步殘餘顏陵乎
帝深感其言
復封成都侯商忠子義
為成都侯
諸伯又奏言
漢家故事
至不賜使
至卑而賞厚
嫌勸公樂盡
前罷賜使
更至周木
至真二仙誕
謂賜九卿
九卿缺
以高地布
其中才
則苟自首而已
恐公孝靈宜
奸詭不盡
臣請罷周木
至賜使如故
尚從之
六月更申
帝太后丁氏封
照歸藏定陶公皇之源
罰臣留幾殷
晉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出
長帝時
其人甘忠可
詐造天官吏
包圓太平經十二卷
言漢家逢天地之大忠
黨更授命於天
以教渤海夏赫良等
中壘校尉劉相
造忠可假鬼神
往上禍眾
下禦致福
未斷病死
赫良等復思以相教
上級位
私立校尉謝光
既都尉李尋
白赫良等
皆代召皇門
朔召見
臣說
漢歷中衰
黨更授命
長帝不應天命
故絕四
今陛下久疾
便亦屢朔
恬所以遣告人也
以急改元意好
乃得延年益壽
皇子生
災易息矣
得道不得行
舊殃且無不有
洪水將出
災禍且起
抵擋民人
尚久寢急
既其有意
遂從赫良等意
召大赦天下
以建平二年
為太初元年
號曰
臣聖劉太平皇帝
陋客以百二十為度
秋七月
以衛城西北元上
永陵亭部為初陵
物喜俊國民
尚既改號越餘
寢急自若
下赫良等
復欲妄辯政事
大臣政以為不可許
赫良等奏言
大臣皆不知天命
宜退丞相御史
以謝光禮巡撫政
尚以其言無厭
八月召曰
待召赫良等
建言改元易號
增益陋客
可以永安國家
朕信道不篤
過聽其言
既為百姓禍福
足無佳應
福過而不改
是謂過矣
六月甲子詔書
非赦令皆捐儲之
赫良等反道禍眾
奸太當窮盡
皆下欲扶諸
尋及謝光
減死一等
喜敦皇郡
尚以寢急
盡復前世所長興諸神辭
反七百餘所
一歲三萬七千辭雲
傅太后願傅喜不已
使孔襄侯
訪丞相朱伯
另奏冕喜侯
伯與御史大夫趙玄議之
玄言
事已前決
德無不宜
伯曰
已許孔襄侯矣
匹夫相邀
尚相得死
何況至尊
伯惟有辭爾
玄即許可
伯物獨斥趙喜
已故大司空
樊襄侯和武
前亦作過冕就國
事與喜相似
即並奏
習武潛在位
皆無異於志
雖已退冕
皆請勉為庶人
尚知傅太后
素嘗願喜
已傅玄嘗旨
即趙玄議尚書問狀
玄辭符
有趙
左將軍彭玄
與中朝者雜問
玄等奏和
伯玄言皆不到
不敬
請趙懿廷位趙裕
尚謹玄死罪三等
薛燕戶四分之一
甲葉者節
趙丞相懿廷位
伯自殺
國儲
九月
以光祿勳平當為御史大夫
東十月甲寅
遷為丞相
以東越固
且賜爵關內侯
以京趙尹平陵王喜為御史大夫
尚欲令丁復
儲沼牙關
逝歲
側冕左將軍
淮揚彭玄
以關內侯歸家
而以光祿勳丁望
代為左將軍
巫孫卑元智
遷到匈奴西界
禪於遣兵機之
殺數百人
掠千餘人
驅牛處去
卑元智恐
遣子驅鹿為至匈奴
禪於授以狀文
漢遣使者責讓禪於
告令還歸卑元智之子
禪於授詔遣歸
三年春正月
立廣德夷王帝廣漢為廣平王
抵太太后所居貴宮正殿火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當
御封旨
當病毒不應
是家或未當
不可強起授侯印為子孫也
當曰
吾居大位
以復速參則已
豈授侯印玄物而死
此有餘罪
僅不起者
所以為子孫也
遂尚書起骸骨
尚不許
三月及有
當薨
有興備於河谷
下四月汀有
王家為丞相
河南太守王崇為御史大夫
崇經趙尹郡之子也
家以時政科及
郡國首相碩有變動
乃尚書曰
臣聞聖王之功
在於德仁
孔子曰
才難不其然於
故
既是立諸侯
向賢也
雖不能盡賢
天子為責臣
立命卿以輔之
居是國也
累是尊重
然後
世民之重復言
是以教化行而致功利
今之郡守重於古諸侯
王者智選賢才
賢才難得
拔濁可用者
或起於囚徒
昔未尚作士氣
文帝敢逢堂之言
前使持節赦其罪
拜為雲中太守
匈奴祭之
武帝著寒安國於途中
拜為梁內使
骨肉以安
張場為驚兆尹
有罪當免
俠隸之而犯場
場收殺之
其家自冤
使者復獄
何場賊殺人
尚待捕不下
惠免
宣帝徵場
拜為濟州刺使
足獲其用
前使匪私此三人
貪其財氣
有益於公家也
孝文時
立居官者或長子孫
倉事庫事
則倉庫立之後也
其二千旦掌立
亦安官樂職
然後上下相望
莫有苟且之意
其後稍稍便意
宮廷以下傳香促集
有碩改更正事
私立布刺使舉和科系
發揚陰私
立獲居官數月而退
宋固迎新交錯道路
中才睾戎求全
下才懷威內固
一切迎私者多
二千旦亦清見
立民慢意之
或持其威過
增加成罪
言於私立刺使
或上書告之
眾數知其意威
小失意則有離叛之心
前山陽王土蘇令等縱橫
立氏臨難
莫肯扶節死意
以首相威權肅奪也
孝成皇帝悔之
下詔書
二千旦不為故縱
遣使者賜金
為後其意
常以為國家有疾
取半於二千旦
二千旦尊重南威
乃能使下
孝宣皇帝
愛其善治民之利
有章何事留忠
惠赦易解
故是
上書西下章
為煩擾百姓
政宴戲制或死獄中
章文必有趕告之字乃下
惟陛下留神於擇賢
既善忘過
容忍臣子
物則已備
二千旦不賜使
三府憲令
有才任職者
人情不能不有過差
宜可闊略
令盡力者有所勸
此方金及物
國家之利也
前蘇令發
欲遣大夫使竹問狀
實見大夫無可使者
照周制令隱逢
拜為劍大夫遣之
今諸大夫有才能者甚少
以欲續陽可成就者
則是負難不愛其死
臨世倉促乃求
非所以明朝廷也
嘉陰劍儒者公孫光滿昌
及能力蕭賢薛修
皆故二千旦有明昌者
天子納而用之
六月
立廬寢王子
布香侯敏為王
尚已寢即未定
冬十一月仁子
令太皇太后
下詔赴甘泉太治
焚殷厚土辭
罷南北交
尚亦不能親至
錢有思行事而禮辭言
無言微山土自起復草
如池稻狀
又
滬山時轉歷
東平王允及後業
自知時所記
至石巷滬山歷時
數倍草並辭之
河內西夫宮
長安孫寵相與謀共告之
曰
辭取封侯之記也
乃與忠郎
又師譚
共因中常侍宋弘上辯事
告焉
事實尚批及
多所誤
事下有思
待王后夜下欲驗志
伏辭記祖著上
為雲求為天子
以為實力宣帝起之表也
有思請諸王
有詔廢洗房陵
雲自殺
夜及舊武弘
及長帝舊安城公侯夫人放
解氣事
恃憐御史大夫王崇
左遷大司農
著寵為南陽太守
譚穎川都尉
弘公解光祿大夫
左曹幾世忠
恣年春徵月大旱
關東民無故驚走
持稿或奏一枚
轉相賦予
曰
行西王母仇
道中相過逢
多至千數
或披髮圖顯
或夜折棺
或於牆入
或乘車騎奔馳
以至一轉行
經郡國二十六至京師
不可禁止
民有聚會禮相遷默
設博具
歌舞辭西王母
至秋乃至
尚欲逢復太后
從復帝
世中光祿大夫商
尚書蒲業平陵正崇建曰
孝成皇帝奉親舊武侯
天衛赤皇奏昏
日中有黑氣
孔襄侯皇后婦
高武侯以三公風
尚有姻緣
今無故復遇風霜
壞亂制度
逆天人之心
非復世之福也
臣願以身命當國舅
崇因持詔書案起
復太后大怒曰
何有為天子
而反為一臣所專制曰
二月鬼某
尚遂下詔封商為汝昌侯
駙馬都尉
世中雲陽董賢德行於上
初則參聖
入獄左右
賞賜磊鉅萬
貴鎮朝廷
常與尚臥起
常昭寢
天界尚秀
尚欲起
賢未絕
不欲動賢
乃斷秀而起
幼詔賢妻
德通隱吉殿中
至賢廬
幼詔賢女帝
以為昭夷
謂賜皇后
昭夷及賢與妻
但惜上下
並視左右
以賢父公為少輔
自覺官內侯
趙江作大將
謂賢起大地北闕下
崇殿動門
土木之功
窮極技巧
賜五庫禁兵
尚方珍寶
其選物上帝盡在董氏
而剩餘所服
乃其復也
其至東園密氣
諸如玉霞
欲以賜賢
無不具備
幼令江作
謂賢起塚營一陵旁
內為便房
綱擺題湊
外為教道
周園數禮
門闕福斯甚盛
鄭崇以賢貴寵過度見上
尤是重得罪
碩以直視見責
發及景雍
欲起骸骨不敢
尚書令趙昌寧產
肅害崇
之見疏
因奏
崇與宗族通
已有間請至
尚則崇曰
君門如世人
何以欲盡竊主上
崇對曰
臣門如室
臣心如水
願得考復
尚怒
下崇欲
司立孫保尚書曰
按尚書令昌
奏蒲葉崇欲
復至
磅略將死
足無一辭
道路稱淵
以昌與崇內有仙界
盡潤鄉縣
自晉門殊跡晉臣
蒙受冤憎
虧損國家
為邦不孝
臣請至昌
以解眾心
書奏
尚下趙曰
司立保
復下往尚
以春月作底期
遂其艱辛
蓋國之賊也
免保為庶人
崇敬死豫中
三月
朱立散記
光祿勳假言
為御史大夫
尚遇侯董賢
而未有緣
世中富家
勸尚定西夫公孫昊
搞東平本章
去送洪
更言因董賢已聞
欲以其公侯之
解先自厥官內侯
請知
尚欲封賢等
而新誕王家
乃先使孔襄侯彥
持詔書
是丞相御史
於是
加與御史大夫假言
尚封釋言
竊見董賢等三人
使自厥
眾數兇兇
賢曰賢貴
其餘並蒙恩
至今流言未解
陛下仁恩於賢等不已
一曝賢等本奏與言
言問公卿大夫
博士一郎
考覈古今
名正其義
然後乃加厥土
不然
恐大失眾心
海內引領而已
曝平其事
必有言當封者
在陛下所從
天下雖不悅
舊有所分
不獨在陛下
遣定陵侯淳於長出封
其事異議
大司農谷勇
以長當封
眾人歸咎於勇
先帝不獨蒙其基
臣家臣言
才奴不趁
此有餘責
只順旨不侮
可得容身虛餘
所以不敢者
私報厚恩也
賞不得已
且為之止
夏六月
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新卯
賞夏兆妾擇宮清月
喜除有子欲得臣
晉文公為之側席而坐
晉氏
及暗者淮南之謀
僅東平王允等
至有圖示天子逆亂之謀者
是宮清故宮莫能息心
勿聰明以消壓未蒙故也
賴宗廟之靈
世中駙馬都尉賢等發掘已聞
賢福絕孤
書不雲乎
用德章決善
其封賢為高安侯
南陽太守寵為方陽侯
左曹光祿大夫公為夷陵侯
次祐師譚厥官內侯
又奉附太后同母帝鄭運子業為楊信侯
西夫公既親近
朔晉見閻氏
議論無所避
尚書立底恭請大臣
眾為其口
見之澤目
尚使中皇門發武庫兵
前後十倍
送董賢及尚儒母王阿赦
直今無吳江龍奏言
武庫兵器天下公用
國家武備
善治道作
皆渡大司農錢
大司農錢
自盛於不以己供養
供養勞賜亦出少府
改不以本當己莫用
不以民利供福費
別公司事正路也
古者諸侯方伯
德專征伐
乃次甫越
漢家編吏執任巨寇
亦賜武庫兵
解任室
然後蒙之
春秋之意
家不藏甲
所以議臣威損私利也
今賢等
貧僻弄臣
私恩威竊
而以天下公用
濟其私門
棄國威氣
供其加倍
民利分於弄臣
武兵設於威竊
建立非宜
以廣交建
非所以事四方也
孔子曰
悉取於三家之堂
臣請收還武庫
尚不悅
請之
復太后使業者
賤買直金吾關閉八人
龍奏言
買賤
請綱平直
尚於是致詔丞相御使
龍位久清
既無以匡朝廷之不戴
而反奏請於永信公
正貴賤之駕
商化失俗
以龍前有安國之言
左遷為配郡都尉
出長帝莫
龍為賤大夫
長奏風勢言
古者選諸侯入為公卿
以褒公德
以徵定陶王使在國底
以震萬方
故尚思其言而誘之
賤大夫渤海報宣尚書曰
切見孝成皇帝時
外親持權
人人牽引所思
以充塞朝廷
防閑人路
濁亂天下
奢太無度
窮困百姓
事已日始且時
會興四起
威王之爭
陛下所親見也
今奈何反覆鉅於前乎
今民有七王
陰陽不和
水旱為災
一王也
縣官重則更付租稅
二王也
貪利併公
授取不倚
三王也
豪強大姓
蠶食無厭
四王也
科吏堯裔
使農喪食
五王也
部落股民男女擇烈
六王也
盜賊劫掠
取民財物
七王也
七王尚可
又有七死
酷吏毆殺
一死也
治癒深刻
二死也
冤陷無辜
三死也
盜賊橫發
四死也
怨仇相殘
五死也
罪惡積惡
六死也
石器極易
七死也
民有七王
而無一德
欲忘國安
常難
民有七死而無一生
欲忘行錯常難
此非公卿首相
談談成話之所至也
群臣幸得居尊觀
食眾祿
豈有侃家側飲於系民
助陛下留教化者也
至但在營私家
嘗賓客
為監吏而已
以狗戎屈從為嫌
以貢墨失祿為志
未如陳軒等為虞
陛下濁塵嚴穴
長計有意毫毛
企圖使臣美食大觀
眾高門之地哉
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
陛下上為皇天子
下為黎庶父母
為天牧養猿猿
視之當如伊
何失糾之失
今貧民菜食不厭
衣又穿空
父子夫婦不能相保
誠可謂酸筆
陛下不救
將安所歸命戶
奈何獨養外親與姓陳董賢
多賞賜以大萬數
使奴從賓客
將酒和肉
湯頭爐兒皆用致富
非天意也
即汝昌侯富商
無功而封
服官爵
非陛下之官爵
乃天下之官爵也
陛下取非其官
官非其人
仿楊侯孫寵
夷陵侯西夫公
便足以夷仲
強可用獨立
奸人之雄
或是猶懼者也
以以時罷退
即外親幼童
未通經術者
皆宜令休
救師父
即正顧大司馬富喜
時領外親
顧大司空何武師丹
顧丞相孔光
顧左將軍彭宣
竟皆經博士
未接立三公
公聖為私職
郡國皆慎選舉
可大委任也
陛下前宜小不忍退伍等
海內失望
陛下尚能容無功德者慎重
怎不能忍吾等曰
治天下者
當用天下之心為心
不得自專快意而疑也
宣禹雖客竊
尚以宣明儒
優容之
匈奴禪於尚書
院朝五年
時帝批疾
或言
匈奴從上游來押人
自黃龍晉寧時
禪於朝中國
則有大故
尚遊士難知
已問公卿
亦以為須廢府堂
可且勿許
禪於使辭去未發
黃門郎楊雄尚書見曰
臣聞六經之治
貴於衛亂
兵家之勝
貴於衛戰
二者皆危
然而大事之本
不可不察也
今禪於尚書求朝
國家不許而辭之
臣予以為
漢語匈奴從此繫矣
匈奴本五帝所不能臣
三王所不能治
豈不可使戲名甚
臣不敢遠稱
請引秦來明治
以秦始皇之強
蒙田之威
然不敢窺西河
乃助長城以介之
惠漢初興
以高祖之威靈
三十萬眾困於平城
使齊厥之士
石化之臣甚重
足其所以託者
是莫得而言也
有高厚實
匈奴備慢
大臣權疏未知
然後得解
及孝文時
匈奴親報北邊
後繼至雍甘泉
京師大亥
把三將軍屯集門
戲柳壩上以備之
數月乃罷
孝武即位
設馬翼之犬
育幼匈奴
徒廢材勞師
一魯不可得見
況蟬餘之滅乎
其後身為社稷之稷
歸輝萬載之策
乃大興師數十萬
使魏欽獲去並操兵
前後十餘年
於是扶西河
掘大牧
破田衍
襲王庭
窮及其地
追奔逐北
奉郎居須山
善於護衍
以臨瀚海
魯明王貴人以白屬
自世之後
匈奴振步
意求和親
然未肯稱臣也
且扶前世
豈樂卿無量之肺
以無罪之人
快心郎望之北哉
以為不易老者不久矣
不暫廢者不永寧
是以人百萬之事
以催餓虎之會
運府庫之財
填廬山之鶴
而不回也
至本史之初
匈奴有潔心
欲掠巫孫
親公主
乃伐武將之師
十五萬騎以積之
時鮮有所獲
土奮揚威武
名漢兵若雷鋒爾
雖空行空返
尚誅兩將軍
故北敵不服
中國未得高枕安秦也
待至元康神爵之間
大化神明
同恩博恰
而匈奴內亂
無禪於爭利
日主呼喊也
邪國歸死
服服稱臣
然尚機靡智
既不專制
自此之後
欲朝者不拒
不欲者不搶
何者?
外國天性憤智
形容魁賤
富力戶氣
難化以善
易肆以惡
其強雖趨
其和難得
故未服之時
勞師遠攻
清國單禍
扶師流血
破堅拔敵
如彼之難也
繼服之後
未見府巡
交接鹿衛
威夷撫養
如此之輩也
往時長途大淵之城
到烏環之壘
探孤增之壁
及湯解之場
以朝鮮之瞻
拔兩越之旗
盡不過巡越之役
遠不離二十之牢
故以離其亭
掃其驢
郡縣而治之
雲撤席捲
後無餘災
惟北敵惟不然
真中國之奸敵也
三錘壁之懸矣
前世重之資慎
未易可輕也
盡禪於歸邑
懷款償之心
欲離其亭
沉賤於前
此乃上世之遺策
神靈之所嚮往
國家雖廢
不得已者也
奈何據以來押之辭
疏以無日之期
消往昔之恩
伏夷而夕至
實有恨心
復前言
遠往辭
歸怨於漢
因已自覺
終無北面之心
為之不可
欲之不能
焉得不為大憂惚
伏明者視於無形
聰者聽於無聲
成仙於未然
即兵戈不用
而憂患不生
不然
亦有夕之後
遂至者勞心於內
便者骨積於外
猶不若未然之時也
且亡者徒西域
至車師
至成國都戶三十六國
豈謂康居烏孫
能於白龍堆
而扣西邊哉
難以治匈奴也
負百年勞制
一日失治
費時而愛衣
臣妾為國不安也
為陛下少留意於
未亂未戰
以解邊盟之禍
書奏
天子勿焉
召喚匈奴使者
更報禪於書而許之
賜雄博五十匹
蟬餘未發
會病
復前使願朝明年
尚許之
董賢貴姓日勝
丁復害其寵
孔襄侯彥與西夫公
謀欲求居位輔政
會蟬餘已病未朝
恭殷氏而上奏
以為
蟬餘當已十一月入塞
後以病為解
已有他病
巫孫兩崑彌弱
卑元治強盛
東節蟬餘
前子往世
恐其何事已病巫孫
巫孫病
則匈奴勝而西域危矣
可令降虎
乍為卑元治使者來上書
欲因天子危
告蟬餘歸臣世子
因下其章
令匈奴刻文焉
則是所謂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者也
書奏
上尹建公
照公卿將軍大義
左將軍公孫祿以為
中國常以威信懷扶夷狄
公欲逆詐
盡不信之謀不可許
且匈奴賴先帝之德
飽塞稱藩
僅蟬餘以疾病不認奉朝賀
前使自臣
不失臣子之禮
臣祿自保陌生
不見匈奴為邊境幽野
公己祿曰
臣為國家計
既先謀江然
欲圖未行
為萬事律
而祿欲以其犬馬尺保目所見
臣與祿異議
未可同日予也
尚曰
善乃罷群臣
獨與公義
公因建言
三義履憲
恐必有非常之變
可遣大將軍行鞭兵
赤五倍
斬一郡首以立威
朕四疑
因以壓應變異
尚然之
以問丞相家
對曰
臣聞動民以行不以言
應天以時不以文
下民威戲猶不可詐
況於上天神明而可欺哉
天之憲意
所以赤誡人君
欲令覺悟反正推誠行善
民心悅而天意得矣
便是見異端
或妄以意付諸興利
須造匈奴西腔之難
謀動干戈
設為權變
匪應天之道也
首相有罪
車馳易怯
交臂就死
恐懼如此
而談說者
欲動安之威
便口快爾
其實未可同
服易政者
苦其產於清顯
便會深刻也
西秦穆公
不從百里西簡書之言
以拜其師
其悔過自責
及卦物之臣
此黃髮之言
名垂於後世
願陛下觀覽古誡
反復參考
吾以先入之語為主
尚不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