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002周紀二 顯王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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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有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2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
《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这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史记》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春秋》为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1] ),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
資質通鑑卷第二,週記二,顯王。
元年,齊伐魏取關金,趙親齊取長城。
三年,魏韓會於翟陽,秦拜魏師韓師於洛陽。
四年,魏伐宋。
五年,秦獻公拜三晉之師於石門,斬首六萬。
往次以撫扶之扶。
七年,魏拜韓師趙師於奎。
秦魏戰於邵梁,魏師拜姬,或魏公孫措。
魏生公薨,子成侯肅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獻公薨,子孝公立。
孝公生二十一年矣。
適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四之間小國十餘。
楚魏與秦接界,魏駐長城。
自鄭賓落以北有上郡。
處自漢中,南有八黔中。
皆以夷狄御秦,便斥之,不得御中國之會盟。
於是孝公發憤,不得修正,欲以強秦。
八年,孝公下令國中嶽。
兮我睦公,自齊雍之間修德行武。
東平盡亂,以何爲界?
兮罷戎敵,廣地千里。
天子治薄,諸侯避赫。
魏後世開業,甚光美。
惠王者,立造簡公,出子之不寧。
國家內憂,魏皇外勢。
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朝莫大焉。
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喜至岳陽。
且遇東伐,復睦公之故地,修睦公之政令。
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賓客群臣,要能出奇跡強秦者,
無且尊觀,與之分土。
疑是魏公孫央,文士令下乃西入秦。
公孫央者,謂之庶孫也,好行明之學。
是魏相公孫措,措之其閒,謂及近。
惠並,魏惠王往問之曰,
公孫並如有不可諱,將乃社稷合。
公孫曰,措之忠庶子魏央,年雖少,有奇才。
願君舉國而聽之,王莫然。
公孫曰,君即不聽用央,必殺之。
無令出徑,王許諾而去。
公輸詔央謝曰,吾先君而後臣,
故先爲君謀,後以告子,子必肅行矣。
央曰,君不能用子之言認臣,
有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足不去。
王出,爲左右曰,公輸病甚,卑乎。
欲令寡人以國聽魏央也,
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備哉?
魏央既至秦,隱陛臣景建以求見孝公,
順以復國強兵之術,攻大越,予一國事。
十年,魏央欲變法,秦人不悅。
魏央言於秦孝公曰,
扶民不可與律使而可與樂成。
論智德者不合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衆。
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固。
甘龍語,不然原法而治者,立習而民安之。
魏央曰,常人安於故俗,徐者逆於所聞。
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
非所予論於法之外也。
智者作法,愚者治焉。
賢者更禮,不孝者居焉。
公曰,善。
以魏央爲左庶長,足定變法之令。
令民爲十五而相收私連坐。
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
有軍功者,各以律受上爵。
爲私鬥者,各以輕重備行大孝。
陸立本業,剛知治肅伯多者,負其身。
是莫立及戴爾貧者,舉以爲收奴。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級。
明尊卑爵智等級,各以差賜,明田宅嬋妾衣服。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負無所芬華。
令既拒魏部,恐民之不信。
乃立三丈之墓於國都市南門。
墓民有能喜至北門者與時津。
民怪之,莫敢喜。
附曰,能喜者於五時津。
有一人喜之,折於五時津。
乃下令,令行幾年。
秦民之國都,
言新令之不便者已簽署。
於是太子犯法。
魏央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四也,不可失行。
行其父公子乾,行其師公孫谷。
明日秦人皆屈令。
行之十年,秦國道不食夷,山無盜賊。
民勇於攻佔,怯於私鬥。
秦民出言令不便者,又來言令便。
魏央曰,此皆亂法之民也,近遷之於邊。
其後,民莫敢議令。
陳光曰,服信者人君之大寶也。
國寶於民,民寶於信。
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
世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
善爲國者不欺其民,善爲家者不欺其親。
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
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
上不信下,下不信上。
上下離心,以至於敗。
所利不能要其所傷,所禍不能補其所亡。
豈不哀哉?
習齊桓公不被陶墨之盟。
晉文公不貪伐援之利。
魏文侯不棄愚人之妻。
秦孝公不費洗墓之賞。
此四君者道非翠白,而商君尤稱刻薄。
又處戰功之事,天下趨於乍利。
尤且不敢妄信以恤其民,
況爲四海治平之正者哉。
韓易侯薨,子昭侯立。
十一年,秦拜韓師於西山。
十二年,魏韓惠於浩。
十三年,趙燕惠於阿。
趙齊宋惠於平陸。
十四年,齊魏王魏惠王惠田於郊。
惠王曰:「齊邑有寶乎?」
魏王曰:「吾有。」
惠王曰:「寡人國雖小,尚有淨寸之珠,
照車前後各十二聖者十枚。
齊以其大國而無寶乎?」
魏王曰:「寡人之所以爲寶者於王邑。
吾臣有譚子者,十首難成,
則楚人不敢爲寇。
四上十二諸侯皆來朝。
吾臣有叛子者,十首高唐,
則趙人不敢東隅於河。
吾隸有前夫者,十首徐州,
則燕人濟北門,趙人濟西門。
喜而從者七千餘家。
吾臣有中首者,始被盜賊,
則盜不時宜。
此四臣者將趙千里,
啓特十二盛哉。」
魏王有殘色。
秦孝公魏魏王會於渡平,
魯公公薨,子康公茅吏。
十五年,秦拜魏師於元裏,
斬首七千級,取少梁。
魏惠王伐趙,爲邯鄲。
楚王使景攝舊趙。
十六年,齊威王使田稷舊趙。
初,孫敏與龐涓俱學兵法,
龐涓侍衛爲將軍,
自以能不及孫敏乃趙之。
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擒之,
欲使終身廢棄。
齊時者治魏,孫敏以行土殷賤,
遂齊時者。
齊時者切在與之齊,
田稷善而克待之,近於魏王。
魏王問兵法,遂以爲師。
於是魏王謀舊趙,以孫敏爲將。
自以行於之人不可,
乃以田稷爲將,而孫子爲師。
舉資車中,作爲計謀。
田稷欲引兵之趙,孫子曰,
扶解雜亂分糾者不控權,
救道者不博己。
披抗倒須,行革事盡,
則自爲節而。
今梁趙相攻,清兵銳足,
避節於外,老弱疲於內。
子不若引兵擊走魏都,
拒其接祿,衝其方須。
彼避弒趙以自救,
是我一舉解趙之圍,
而收避於魏也。
田稷從之,十月寒丹降魏。
魏師桓,與其戰於桂陵,魏師大敗。
寒伐東州,取陵關嶺丘。
楚昭熙旭爲相,
將以言於楚王曰,
人有愛其狗者,狗嘗尿井,
其臨人見,語入言之。
狗當門而視之,
謹昭熙旭常物臣之見,
亦有視也。
且人有好洋人之善者,
王曰,此君子也,近之。
好洋人之惡者,王曰,
此小人也,遠之。
然則,且有子視其父,
臣視其主者,
而王終以不知也,何者。
以王好聞人之美,
而誤聞人之惡也。
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
十七年,秦大梁造伐魏,
諸侯爲魏相陵。
十八年,秦魏央
爲魏顧陽,降之。
魏人歸趙邯鄲,
以趙蒙張水上。
韓昭侯以身不害爲相,
身不害者,正之賤臣也。
學黃老行名,以幹昭侯。
昭侯用爲相,
內修正教,外應諸侯。
十五年,忠身子之身,
國治兵強。
身子常請,視其從兄。
昭侯不許,身子有怨色。
昭侯曰,所爲學於子者,
欲以治國也。
今將聽子之業,
而廢子之述乎?
以其行子之述,
而廢子之請乎?
子常教寡人修功勞,
是次第。
今有所思求,
我將悉聽乎。
身子乃避色請罪曰,
謹瞻其人也。
昭侯有避酷命藏之。
適者曰,君意不仁者矣,
不自左右而藏之。
昭侯曰,吾聞明主
愛一貧一孝,
貧有爲貧,孝有爲孝。
謹酷其特貧孝哉,
吾必待有功者。
十九年,
秦商鞅駐濟闕宮廷於咸陽,
喜都之。
令民父子兄弟
同室內息者爲盡。
三十一年,
秦孝公薨。
子惠文王立,
公子錢之徒
告商君御反,
發力布之。
商君王之位,
爲人不受。
父內之秦,
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污,
發兵北積政。
秦人攻商君,殺之。
車獵以馴,
盡滅其家。
初,商君向秦用法嚴酷,
常臨渭論囚,
渭水盡斥。
惟向十年,
人多怨之。
趙良見商君,
商君問曰,
子觀我至秦,
孰與五穀大夫閒?
趙良曰,
千人之懦懦,
不如一世之厄厄,
商君曰,
諾。
趙良曰,
五穀大夫精之鄙人也,
目躬舉之牛口之下,
而家之百姓之上,
秦國莫敢妄言。
向秦六七年,
而東伐鄭,
三治晉軍,
一舊驚惑。
其爲相也,
勞不作盛,
鼠不張蓋。
行於國中,
不從車上,
不操干戈。
五穀大夫死,
秦國男女流涕,
童子不歌謠,
衝者不相處。
謹君之見也,
尹鄙人謹見矣爲主。
其從政也,
靈力公足,
殘傷百姓。
公子前渡門不出,
已八年矣。
君又傻助歡,
而請公孫谷。
詩曰,
得人者興,
失人者崩。
此恕者,
非所以得人也。
君之初也,
後車載甲,
多利而便攜者爲參盛。
持毛而操戲集者,
傍車而驅。
此一物不拒,
君故不出。
書曰,
適得者昌,
適利者亡。
此恕者,
非適得也。
君之微弱朝露,
而賞貪商污之婦,
寵秦國之政,
蓄百姓之怨。
秦王一旦捐賓客
而不立朝,
秦國之所以收君者,
豈其微哉?
商君服從,
居五嶽而難作。
三十二年,
韓申不害族。
三十三年,
宋太秋攝王。
周人孟科見魏惠王。
王曰,
守,
不遠千里而來,
亦有以立吾國乎?
孟子曰,
君何必約立,
人亦而宜矣。
君曰何以立吾國?
大夫曰何以立吾家?
世述人曰何以立吾身?
上下交徵立而國威矣。
未有人而宜其親者也。
未有義而厚其君者也。
王曰,
善,
出。
孟子施子思,
常問牧民之道何先?
子思曰,
先立之。
孟子曰,
君子所以教民者,
亦仁義而宜矣,
何必立?
子思曰,
仁義故所以立之也。
尚不仁則下不得其所,
尚不義則下樂爲詐也。
此爲不立大義,
故義曰,
立者義之何也?
有曰,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此皆立之大者也。
陳光曰,
子思孟子之言一也。
不爲仁者,
惟知仁義之爲立,
不仁者不知也。
故孟子對梁王,
只以仁義而不及立者,
所予言之仁義,
故也。
三十四年,
秦伐韓,
伐頤陽。
三十五年,
齊王、魏王,
會於徐州以相王。
韓昭侯作高門,
須以舊曰,
君必不出此門何也?
不時。
無所謂時者,
非時日也。
夫人故有立不立時。
王者君嘗利矣,
不作高門。
前年秦伐頤陽,
今年漢,
君不以此時續民之急,
而故亦奢。
此所謂時趨矩盈者也,
故曰不時。
嶽王無強伐齊,
齊王使人遂之以伐齊,
不如伐楚之力。
嶽王遂伐楚,
楚人大敗之,
長盛進取無故地,
東至於浙江。
嶽以此散,
諸公祖張力,
或爲王或爲君,
賓於海上,朝伏於楚。
三十六年,
楚王伐齊爲徐州。
韓高門成,
昭侯轟,
子宣惠王立。
初,洛陽人蘇秦,
秦王不用其言,
蘇秦乃去,
遂燕文公曰。
燕之所以不犯寇,
備甲兵者,
以趙之違避其難也。
且秦之攻燕也,
佔於千里之外,
趙之攻燕也,
佔於百里之內。
夫不憂百里之患,
而重千里之外,
既無過於此者。
遠大王與趙縱親,
天下惟一,
則燕國必無患矣。
文公從之,
子蘇秦車馬,
以說趙肅侯曰。
當今之時,
山東之建國,
莫強於趙,
秦之所害亦莫如趙。
然而,
秦不敢舉兵伐趙者,
謂韓魏之意其後也。
秦之攻韓魏也,
無有明山大川之縣,
少蠶食之,
赴國都而至。
韓魏不能知秦,
必入臣於秦。
秦無韓魏之規,
則獲重於趙矣。
臣以天下地圖案之,
諸侯之地五倍於秦,
料奪諸侯之祖十倍於秦。
六國爲一,
並立西向而攻秦,
秦必破矣。
扶衡人者,
皆欲割諸侯之地以與秦,
秦長則其身富戎,
國被秦患而不遇其憂。
事已衡人日夜,
勿以秦權恐嚇諸侯,
以求割地,
故願大王贖稷之也。
且爲大王稷,
莫如依韓魏其儲殷趙
爲縱親以叛秦,
令天下之將相
會於浣水之上通至結盟。
曰曰,
秦攻一國,
五國各出瑞師,
或撓秦或救之,
有不如曰者,
五國共伐之。
諸侯縱親以變秦,
秦甲必不敢出於韓谷,
以害山東矣。
肅侯大躍,
後代肅秦,
尊寵賜賴之,
以約於諸侯。
毀秦始西守伐魏,
大敗齊師四萬餘人,
秦將龍甲取雕音,
皆遇東兵。
肅秦恐秦兵制趙而敗縱曰,
念莫可使用於秦者,
乃激怒張儀入之於秦。
張儀者魏仁,
與肅秦俱是鬼谷先生,
學縱橫之術。
肅秦自以爲不及也,
疑猶諸侯無所欲,困於楚。
肅秦故趙而辱之,
疑恐,
念諸侯獨秦能苦趙,
遂入秦。
肅秦因遣其舍人,
即金帝滋夷,
疑得見秦王。
秦王越之,
以爲客卿。
舍人辭去,
曰肅君憂秦罰趙敗縱曰,
以爲非君莫能得秦柄,
故激怒君。
使臣因奉己君資,
盡肅君之計謀也。
張儀曰,
皆乎此吾在數中而不誤,
吾不及肅君名矣。
謂吾謝肅君,
肅君之實,
以何敢言?
於是肅秦遂韓宣惠王曰,
韓帝方九百餘里,
戴甲數十萬。
天下之強弓靖弩利劍
皆從韓出。
韓族超足而射,
百發不暇止。
以韓族之勇,
披肩甲。
執靖弩戴利劍,
一人當百,
不足言也。
大王是秦,
秦必求頤揚城高。
金茲孝志,
明年復求割地。
予則吾弟以己之,
不予則棄前功,
受後禍。
且大王之地有近,
而秦求吾以。
以有近之地,
你吾以之求。
此所謂是願截獲者也,
不戰而地已削矣。
彼雁曰,
寧爲雞口,
吾爲牛後。
夫以大王之賢,
攜強韓之兵。
而有牛後之名,
臣妾爲大王修之。
韓王從其言,
蘇秦說魏王曰,
大王之地方千里,
地名雖小,
然而田舍滷午之數,
怎無所出目。
人民之衆,
車馬之多,
日夜行不絕。
轟轟音音,
若有三軍之衆,
臣妾諒大王之國不下儲。
今妾聞大王之族,
武士二十萬,
蒼頭二十萬,
奮雞二十萬,
司徒十萬,
車六百聖,
騎五千匹。
乃聽於群臣之說,
而欲臣視秦。
故碧翼趙王使臣笑於計,
奉明曰,
載大王之詔趙之,
魏王聽之。
蘇秦說齊王曰,
齊四塞之國,
地方二千餘里,
代價數十萬,
肅如秋山。
三軍之良,
五家之病,
盡如風使,
戰如雷霆。
解如風雨,
既有軍役,
未嘗備泰山,
決清河,
設渤海折也。
林茲之中七萬戶,
臣妾奪之,
不下戶三男子,
不待發於遠縣,
而林茲之祖,
故以二十一萬矣。
林茲甚富而實,
其民無補,
倒雞走狗,
六伯踏居。
林茲之徒,
車谷雞,
人間魔,
連任成爲,
揮漢成譽。
伏韓魏之,
所以衆魏秦者,
魏與秦接近攘也,
兵出而相當,
不時日而戰勝存亡之際決矣。
韓魏戰而勝秦,
則兵半折,
似竟不守,
戰而不勝,
則國以威王隨其後。
是故韓魏之所以,
衆於秦戰而輕爲之臣也,
謹秦之攻其則不然,
被韓魏之地,
過謂揚進之道,
驚乎抗俘之險,
車不得方軌,
騎不得彼行,
百人守險,
千人不敢過也。
秦雖欲深入則狼固,
恐韓魏之意其後也。
是故洞夷虛鶴,
交金而不敢進,
則秦之不能害其一鳴矣。
不不深料秦之無奈其何,
而欲西面而視之,
是群臣之計過也。
今無臣視秦之名,
而有強國之實。
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濟之,
齊王許之。
乃西南稅楚威王曰,
楚天下之強國也,
地方六千餘里,
代價百萬,
扯千勝濟萬匹,
肅之十年,
此霸王之資也。
秦之所害莫如楚,
楚強則秦弱,
秦強則楚弱,
其勢不兩立。
故謂大王計,
莫如縱秦以孤秦。
臣請令山東之國,
奉四十之憲,
以成大王之明兆,
爲社稷奉宗廟,
練士立兵,
在大王之所用之。
故縱秦則諸侯割地以示楚,
橫河則楚割地以示秦,
此兩側者相去遠矣,
大王何居焉?
楚王亦許之。
宜視蘇秦爲縱於長,
並向六國,
北報趙車計資重,
逆於王者。
齊威王薨,
子宣王闢強立,
只成侯麥田計,
乃趙而復之。
燕文公薨,
子邑王立,
魏成侯薨,
子平侯立。
三十七年,
秦惠王使西守其齊魏,
與共伐趙,
以拜縱約。
趙肅侯讓蘇秦,
蘇秦恐,
秦使燕,
必報齊。
蘇秦去趙,
而縱約皆解。
趙人掘河水,
以灌齊魏之屍,
齊魏之屍乃去。
魏以殷靖爲和於秦,
時化殷。
齊王伐燕,
取石城,
以而復歸之。
三十九年,
秦伐魏,
惟驕屈臥。
魏入少梁河西地於秦。
四十年,
秦伐魏渡河,
取焚殷,
提室,
伐驕。
楚魏王薨,
子懷王懷立。
宋公剃城之地衍,
剃城奔齊,
衍自立爲君。
四十一年,
秦公子華張儀,
率師爲魏濮陽,
取之。
張儀言於秦王,
請以濮陽賦於魏,
而使公子瑤置於魏。
以殷稅魏王曰,
秦之御魏甚厚,
謂不可以無禮於秦,
謂應進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
張儀歸而向秦。
四十二年,
秦縣義渠,
以其君爲臣。
秦歸驕屈臥於魏。
四十三年,
趙肅侯薨,
子武陵王立。
至伯文師三人,
左右思過三人。
先問先君貴臣肥邑,
加其志。
四十四年,
下四月戊五,
秦初稱王。
魏平侯薨,
子肆君立。
魏有須彌王之位,
因爲魏王之後治病。
肆君聞之,
請以五十金買之。
吾反魏不語,
乃以左士益之。
左右諫曰,
福以益都,
買以須彌可乎。
肆君曰,
非子所知也。
福治無小,
亂無大。
法不立,
諸不弼,
雖有時左士無益也。
法立諸弼,
失時左士無害也。
魏王聞之曰,
人主之慾,
不聽之不祥。
因再而亡,
徒獻之。
四十五年,
秦張儀率師伐魏,
取陝。
肅秦通於殷文公之夫人,
異王之治。
肅秦孔,
乃順異王曰,
臣居殷不能使殷重,
而戴齊則殷重。
異王許之,
乃謂得罪於殷而奔齊。
齊勳王以爲客卿。
肅秦順齊王高宮事,
大怨右,
以明德義,
欲以闢齊而謂殷。
四十六年,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滅喪。
韓殷皆稱王。
趙武陵王獨不肯,
曰,
吾其時敢處其名乎,
令國人爲己曰君。
四十七年,
秦張儀自滅喪桓而免相,
相魏。
御令魏先侍秦而諸侯孝之,
魏王不聽。
秦王伐魏取驅沃平州,
赴殷後張儀懿慎。
四十八年,
王崩,
子慎敬王定立。
殷懿王轟,
子快立。
齊王封田英於靴,
號曰敬郭君。
敬郭君言於齊王曰,
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說蘭也。
王從之,
以而豔之,
悉以謂敬郭君。
敬郭君尤是得專其之權。
敬郭君欲成靴,
刻謂敬郭君曰,
君不聞海大漁戶,
網不能止,
鉤不能遷,
蕩而失水,
則樓以至焉。
今伏其,
亦君之水也。
君常有其,
悉以靴爲。
狗爲獅起,
隨龍靴之城到於天,
雍足是乎。
乃不過成。
敬郭君有子四十人,
其賤妾之子曰聞。
聞通堂饒至略,
順敬郭君以散才養士。
敬郭君使聞主家代賓客,
賓客張玉其美,
皆請敬郭君以聞爲嗣。
敬郭君足,
聞嗣爲薛公,
號曰孟長軍。
孟長軍召至諸侯遊士
及有罪亡人,
皆涉夜後御之,
存就其親妻,
時刻常數千人,
各自以爲孟長軍親戚,
遊士孟長軍之名衆天下。
陳光曰,
君子之養士以爲民也。
易曰,
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福賢者,
其德足以敦化正俗,
其才足以頓綱正濟,
其名足以逐微律遠,
其強足以節人故意,
大則立天下,
小則立一國。
適以君子封祿以賦之,
隆爵以尊之。
養一人而及萬人者,
養賢之道也。
謹孟長軍之養士也,
不戲至愚,
不則髒痞。
道其君之祿,
以立思黨。
掌須玉,
上以武其君,
下以渡其民。
是奸人之雄也,
巫族尚哉。
書曰,
受謂天下葡萄主翠鳶首,
此之謂也。
孟長軍聘於楚,
楚王謂之相傳,
登徒旨送之,
不欲行。
爲孟長軍門人公孫須曰,
相傳之旨千金,
搞傷之毫髮,
則賣妻子不足長也。
足下能使僕無形者,
有先人之寶劍,
遠獻之。
公孫須許諾,
入見孟長軍曰,
小國所以節制相應於君者,
以君能鎮達貧窮,
存亡既絕。
故莫不越君之意,
目君之廉也。
既使治楚而受相傳,
則未治之國,
將何以待君哉?
孟長軍曰,
善遂不受。
公孫須屈去,
未治中規。
孟長軍照而反之,
曰,子河足之高,
治之揚也。
公孫須已識對。
孟長軍乃書門板曰,
有能揚文之名,
治文之過,
思德保於外者,
即入見。
陳光曰,
孟長軍可謂能用劍矣,
苟其言之善也,
雖懷乍宣之信,
尤將用之。
況盡忠無私,
已是其尚乎。
詩云,
採風採吠,
無以下體。
孟長軍有焉,
韓宣惠王,
欲兩用公衆公書爲證,
問於妙劉。
對曰,不可,
盡用六卿而國分,
其簡公用陳丞子
及看旨而鑑殺,
未用西守張儀,
而西合之外王。
今君兩用之,
其多利者內戍黨,
其寡利者借外權。
群臣有內戍黨以交主,
有外圍交以削帝,
君之國危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