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卷第十四漢紀六太宗孝文皇帝中

qingsheng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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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有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2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
《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这书名的由来,就是宋神宗认为该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钦赐此名的。由此可见,《资治通鉴》的得名,既是史家治史以资政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封建帝王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自觉意识增强的表现。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史记》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春秋》为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1] ),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
《資治通鑒》卷第十四
漢紀六
太宗孝文皇帝中
前三年
冬十月丁有慧
日有時之
十一月丁卯慧
日有時之
詔曰
前遣列侯之國
或辭未行
丞相朕之所重
其為朕率列侯之國
十二月免丞相伯
遣就國
以亥
以太尉冠英為丞相
罷太尉冠屬丞相
夏四月
程陽景王張洪
出
趙王敖獻美人於高祖
德性有深
及冠高事發
美人亦坐戲河內
美人母帝趙堅
因碧陽侯沈逸基
言呂侯
呂侯渡
扶肯白
美人以生子
慧
及自殺
立奉其子意上
上回
明知曰長
領呂侯母之
而葬其母甄定
後封常為淮南王
淮南王早失母
常負呂侯
故孝惠呂侯時得無患
而常心怨碧陽侯
以為不搶爭之於呂侯
使其母恨而死也
即帝即位
淮南王自以最親
嬌儉
碩不奉法
尚嘗寬甲之
逝歲入朝
從尚入怨幼烈
與尚同車
常為尚大凶
枉有才力能扛鼎
乃枉見碧陽侯
自繡鐵錘錘碧陽侯
領從者未盡景之
遲走卻下
肉歎謝罪
當世時
伯太后及太子諸大臣
皆誕淮南王
淮南王以此歸國一嬌字
出入稱景碧
稱至擬於天子
元昂建曰
諸侯太嬌必生患
尚不聽
五月
匈奴幼賢王入居河南地
親到尚郡寶塞蠻夷
殺略人民
尚姓甘權
遣丞相冠英
罰車騎八萬五千
一高奴及幼賢王
罰中尉才官
主尉將軍
郡長安
幼賢王走出塞
尚自甘權之高奴
因姓太元
儉顧群臣
皆賜之
赴晉陽中都民三歲租
留猶太元十餘日
出
大臣之諸諸旅也
諸須侯宮猶大
大臣許晉以趙帝望諸須侯
晉以梁帝望東穆侯
及帝立
聞諸須東穆之出獄立齊王
故處齊宮
及望諸子
乃歌齊二郡以望之
興居自以師之奪功
頗樣樣
聞帝姓太元
以為天子且自姬胡
遂發兵返
帝聞之
罷丞相及行兵
皆歸長安
以吉蒲侯柴武為大將軍
將四將軍
十萬眾擊至
齊侯曾赫為將軍
晉行陽
秋七月
尚自太元至長安
趙
及北立民
兵衛至
顯自定
及以軍成一降者
皆赦之
復官決
與王興居去來者
赦之
八月
及北王興居兵敗
自殺
初
南陽張士之
為濟郎
十年不得調
欲免歸
元昂知其賢而見之
為業者樸業
士之同行
登虎卷
尚問上林衛
諸秦壽部
時餘問
為左右士
盡不能對
虎卷色夫
從旁待未對
尚所問秦壽部
慎兮
欲以觀其能
口對響應無窮者
帝曰
立不當弱士曰
為無賴
乃趙士之
百色夫為上林令
士之久之
前曰
陛下
以將侯周伯
何如人也
上曰
長者也
又復問
東陽侯張相如
何如人也
尚復曰
長者
士之曰
伏將侯東陽侯
稱為長者
此兩人言士
怎不能出口
豈孝子色夫
喋喋利口
結計哉
且秦以
任刀筆之力
爭以
及極
苛察相高
其必
圖文具而無實
不聞其過
凌遲
至於土崩
今陛下
以色夫
口辯而超千智
臣恐天下
隨風而彌
爭為口辯
而無其實
伏下之
帝曰
善
乃不敗色夫
上舊車
召士之參聖
徐行
問士之
秦之畢
據以至言
至公
尚拜士之
為公車令
請之
太子與梁王
共車入朝
不下司馬門
於是士之
追至太子梁王
無得入殿門
遂和
不下宮門
不敬奏之
伯太后聞之
帝勉觀
且教兒子不緊
伯太后
乃時使
呈召攝太子梁王
然後得入
帝尤士
齊士之
拜為中大夫
請之至中郎將
從行至霸陵
尚為群臣曰
皆乎
以北山時為果
永祝旭卓
臣妻其間
豈可動哉
左右皆曰
善
士之曰
使其中有可遇者
雖故南山有有戲
使其中無可遇者
雖無始果
又何妻焉
帝稱善
士遂
士之為廷尉
尚行出中尉橋
有一人從橋下走
勝於馬經
於是使既補之
主廷尉
士之奏當
此人犯弼
當罰金
尚怒曰
此人親經無馬
馬賴何柔
領他馬
故不敗傷我乎
而廷尉乃當之罰金
士之曰
罰者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是
庚重之
是法不信於民也
且方其時
尚時使諸之則已
今以下廷尉
廷尉天下之平也
亦清天下用法
皆謂之輕重
民安所措及手足
惟陛下察之
尚良久曰
廷尉當士也
其後人有
到高廟坐前欲還
得
帝怒
下廷尉至
士之案
到宗廟服喻物者
惟奏當棄事
尚大怒曰
人無道
乃道先帝棄
無主廷位者
欲至之足
而君以法奏之
非無所以
功成宗廟一也
士之免官頓首謝曰
法如是足也
且罪等
然以逆順為差
僅到宗廟棄而足之
猶如萬分一
假令漁民取長陵一剖土
陛下
且何以加其法乎
帝乃白太后
許之
四年
冬十二月
應因義侯冠英紅
春正月甲午
以御史大夫楊武章倉為丞相
倉號書
博文
遊穗律例
上詔河東首紀部
欲以為御史大夫
有言其永
時久難盡者
至留底一月
見罷
紀部應盡曰
臣無功竊寵
待罪河東
陛下無故詔臣
此人必有以臣
今臣至無所受事
罷去
此人必有毀臣者
伏陛下
以一人之慾而詔臣
以一人之毀而去臣
臣恐天下有識文智
猶以窺陛下之淺深也
上莫然
談
梁九曰
河東
無古功俊
古特趙君爾
尚意以假意
任公卿之位
大臣多短之曰
洛陽之人
年少初學
專欲善權
紛亂諸事
於是天子
後一書之
不用其意
以為長沙王太傅
將侯周伯繼舊國
美河東首位
行憲至將
伯自謂孔朱
常披甲
令家人持兵以見之
其後仍有尚書
告伯御反
下廷尉
廷尉逮捕伯
致之
伯恐
不知致辭
立稍欽辱之
伯以千金予御立
立乃殊獨輩
事之遠
以公主為正
公主者
帝女也
伯太子
盛之上之
伯太后
亦以為伯無反事
帝朝太后
太后以貌序提帝曰
將侯使諸諸履
挽皇帝喜
降兵於北軍
不以此時反
僅居一小縣
故欲反焉
帝既見將侯欲辭
乃謝曰
立方焉而出之
於是時使持節
赦將侯
復決議
將侯既出
曰
無常將百萬軍
然安之御立之貴乎
作故成妙
五年春二月
帝朕
出
勤用半兩錢
高祖嫌其重
難用
更註假錢
於是物價堂勇
米質但萬錢
下四月
更造四諸錢
除倒註錢令
使民得自註
假意僭越
乏使天下
功德
故租註銅錫為錢
敢砸以千鐵
為他僑者
其罪情
然註錢之情
非小雜為巧
則不可得盈
而小之甚微
為力甚厚
夫事有兆禍
而罰有起奸
今令信民
人操造弊之事
可飲餅而註作
因欲盡其厚力
為奸
雖情罪日報
其事不止
乃者
民人抵罪多者
一線白鼠
己利之所宜
旁吃奔走者甚重
夫懸罰以誘民
使入陷阱
孰多於此
有民用錢
郡縣不同
或用清錢
百家若干
或用重錢
庭娼不授
罰錢不利
利己而一之乎
則大為繁科
而利不能生
縱而弗呵乎
則事似義用
錢文大亂
苟非其數
何向而可哉
今農事棄捐
而採銅者日繁
是其擂鬧
也容吹嘆
金錢日多
五穀不為多
閃人處
而為奸邪
怨民獻而知刑祿
刑祿將甚不詳
奈何而乎
國之患此
利益必曰盡之
盡之不得其數
其傷必大
令盡注錢
則錢必重
重則其利深
盜注如雲而起
棄世之罪
有不足以盡矣
金碩不勝
而法盡碩窺
銅矢之然也
銅不於天下
其為禍薄矣
故不如收之
賈山一上書見
以為錢者
無用棄也
而可以亦富貴
富貴者人主之
操餅也
令民為之
是與人主共操餅
不可長也
尚不聽
事實
太宗大夫鄧通方寵幸
尚欲其富
自知屬延到
銅山
始注錢
吾王必有
豫章銅山
昭之天下亡命者
以注錢
東主海水為鹽
以故吾富
而國用饒足
於是吾鄧錢
富天下
初
帝分代為二國
李皇子武為代王
參為太原王
逝歲
喜代王武為淮陽王
以太原王參為代王
盡得固地
六年
冬十月
桃李花
淮南歷王長
自作法令行於
其國逐漢
所治吏
請自治相二千旦
帝屈一從之
有善行殺
不孤
及決人至官內侯
碩尚書
不遜順
帝重自竊則之
乃令伯昭與書
訪御之
因管蔡及代
請王及北王興居
以為警戒
王不悅
令大夫旦
侍武開張等七十人
與吉蒲侯
柴武太子齊
謀以輾車四十勝
返谷口
令人時敏悅兇奴
是決
有思治之
時使召淮南王
王至長安
常向張蒼
典克房敬
行御史大夫事
與宗正廷位奏
常罪當棄事
治曰
其涉長死罪
廢物亡
習楚蜀郡
淫盜窮遊
盡諸所欲謀者
載長以輾車
令憲以賜傳之
元昂建曰
賞肅交淮南王
扶衛至
延復巷
以故至此
淮南王為人剛
今報摧折之
臣恐促逢誤路
病死
地下有殺帝之名
奈何
上曰
吾特苦之爾
今復之
淮南王果憤諱
獻傳至雍
雍令發風
以死聞
尚哭甚悲
謂元昂曰
吾不聽公言
足亡淮南王
今為奈何
昂曰
獨斬丞相御史
以謝天下乃可
尚即令丞相御史
代考諸憲
解氣事
以獵猴葬淮南王於雍
至首塚三十戶
匈奴蟬餘
為漢書曰
前時
皇帝言和親事
趁書意
何歡
漢編吏親吾幼賢王
幼賢王不請
聽後一爐猴
難之等計
與漢吏相聚
舉二主之曰
離兄弟之親
故罰幼賢王
使之惜求
月之積之
以天之福利足糧
馬利強
以一滅月之
盡斬殺降下定之
樓蘭烏孫
忽皆
及其旁二十六國
皆以為匈奴
主隱公之民
並為一家
北周已定
願勤兵修士族
養馬除前事
復故曰
以安編民
皇帝既不欲匈奴盡塞
則且召
利民遠赦
帝報書曰
蟬羽欲除前事
復故曰
此古聖王之至也
漢語匈奴
曰為兄弟
所以為蟬羽甚厚
被曰離兄弟之親者
常在匈奴
然幼賢王
是已在赦前
蟬羽勿伸諸
蟬羽若趁書役
明告諸利
始無復曰
有信竟如蟬羽書
後請之
莫讀此
此機遇利
好曰老上蟬羽
老上蟬羽出利
抵復遣
宗室女翁主
為蟬羽焉之
使患者焉人
中杭月復翁主
曰不欲行
漢強使之
曰曰
弊我也為漢患者
中杭月既至
殷詳蟬羽
蟬羽甚親信之
初
兄奴好漢
增蓄實物
中杭月曰
兄奴仁眾
不能當漢之一郡
然所以強者
以衣食役
無仰於漢也
僅蟬羽便俗
好漢物
漢物不過十二
則兄奴
盡歸於漢矣
其得漢增蓄
以持草集中
衣褲皆裂臂
以是不如
氈裘之完善也
得漢實物
皆去之
以是不如
洞澇之便眉也
於是月教蟬羽
左右書記
以記刻其仁眾序幕
其為漢書讀
及印封
皆令長大
據傲其辭
自稱天地所生
日月所至
兄奴大蟬羽
漢室或子孝
兄奴俗無禮義者
中杭月
則窮漢室曰
兄奴約束靜
易行
君臣簡可久
一國之政
猶一體也
故兄奴雖亂
必立宗種
今中國雖雲有禮義
即親屬一書
則相殺奪
以至異姓
皆從此類也
皆土室之人
故無多辭
喋喋瞻瞻
故漢所書兄奴
增蓄彌虐
令其量忠
以善美而宜矣
何以言為乎
且所己
倍善則矣
不倍苦厄
則好秋熟
以既持柔而架瑟爾
梁太傅賈邑上書曰
臣妾為
今之世事
可謂痛哭者一
可謂流涕者二
可謂長嘆息者六
若其他
倍禮而傷道者
難便以書舉
盡言者皆曰
天下以安
以治以
臣獨以為位也
於安且治者
非愚則愚
皆非事實之
治亂之體者也
伏爆火
措之雞心之下
而傾其上
火未急燃
因未知安
方今之事
何以譯此
陛下何不
依令臣
得數數之餘錢
因臣治安之策
是詳則言
事為治
勞治律苦身體
乏中古之樂
物為可也
樂與金銅
而家之諸侯鬼道
兵戈不動
匈奴賓服
百姓素樸
生為明帝
莫為明神
名譽之美垂於無窮
使故城之廟
稱為太宗
尚配太祖
與漢無極
歷經沉寂
為萬世法
雖有愚幼
不肖之事
猶得蒙業而安
以陛下之名達
因使少知
治體者得所下風
至此非難也
夫數國
故必相宜之事
下碩備其殃
上碩爽其憂
甚非所以
安上而權下也
今或親帝
今無右諫告矣
天子春秋鼎盛
行矣未過
德則有佳焉
猶尚如是
恍莫大諸侯
權力且實辭者乎
然而天下少安
何也
大國之王
又若未壯
漢之所至父相
方臥其室
數年之後
諸侯之王
大抵皆冠
血氣方剛
漢之父相
昌病而賜罷
彼自常位以上
便至斯人
如此
猶亦淮南
及北之危耶
此時而欲為治安
雖堯舜不至
皇帝曰
日中必畏
操刀必割
今令此道順
而權安甚義
不肯早為
亦乃剁骨肉之屬
而抗警之
豈有意秦之際
是乎
其意性富強而動者
漢以性而勝之矣
猶不亦
其所以然
同性
其事既而動
既有爭議
其事盡有復然
殃禍之變
未知所宜
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
後世將如之何
臣切記前世
大抵強者先反
長沙乃
二萬五千戶爾
工少而最完
事疏而最終
非獨性亦仁也
以形勢然也
能令
凡力將冠
舉數十城而望
今雖以殘亡可也
令
信越之鸞
列為澊侯爾居
嘴至今存可也
然則天下之大計
可知矣
欲諸王之皆忠復
則莫若
令如長沙王
欲臣子物租海
則莫若
令如樊麗等
欲天下之治安
莫若眾見諸侯
而少其力
力少則一時以意
國小則無邪心
令海內之士
如身之使
必必之實旨
莫不至從
諸侯之君
臣不敢有異心
福湊並進
而歸命天子
各地定製
領其詔儲
各為若干國
使道會王優王
元王之子孫
必以次各受
祖之分地
地近而至
其分地眾
而子孫少者
見以為國
空而治之
須其子孫生者
舉使君之
一寸之地
一人之重
天子無所利焉
常以定製而已
如此
則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
執一腹朝委
求而天下不亂
當時大治
後是宋盛
陛下隨旦
而久不為此
天下之事
方病大種
一靜之大
機如腰
一止之大
機如鼓
平居不可屈身
一二止處
深律無聊
失今不治
必為故疾
後雖有扁卻
不能為矣
並非徒種也
又苦執利
元王之子
弟之從弟也
今之王者
從弟之子也
惠王之子
親兄子也
今之王者
兄子之子也
親者或無分地
以安天下
疏者或治大權
以逼天子
陳固曰
非徒病種也
又苦執利
可痛哭者
此病逝也
天下之事方道玄
凡天子者
天下之首
何也上也
蠻夷者
天下之足
何也下也
今匈奴漫無侵略
治不靜也
而漢遂至今
敘太增以奉之
足反居上
守固居下
道玄如此
莫知能解
猶為國有人乎
可謂流涕者辭也
今不列猛敵
而列田志
不博反寇
而博敘兔
玩戲魚而不圖大患
德可遠家
而執數百里外
威令不勝
可謂流涕者辭也
今庶人
污蔽得為地伏
昌幽下賤得為後世
且地之身
自亦造體
而富民強污
披文秀
天子之後
以緣其領
庶人孽竊
以緣其履
此臣所謂傳也
夫百人坐之
不能譯一人
欲天下無寒
無可得也
一人耕之
十人聚而食之
欲天下無稽
不可得也
稽寒竊於民之肌膚
欲其無為奸邪
不可得也
可謂常態息者辭也
商君
以禮義棄人恩
並心於進取
行之二歲
秦俗日敗
故秦人家父子壯
則出分
家嬪子壯
則出墜
介父幽儲
律有德色
母娶姬軸
立而遂與
報不其子
與公並據
父姑不相悅
則反淳爾相姬
其辭子事立
不同秦受者
無及爾
今其宜風於俗
猶尚未改
棄禮義
捐廉恥日慎
可謂悅易而遂不同矣
逐立不爾
律非故行也
今其慎者
殺父兇矣
而大臣特以
博書不報
七會之間以為大故
至於俗留施
是壞敗
因田而不知怪
律不動於耳目
以為是是然而
夫宜風易俗
施天下
迴心而向道
類非俗立之所能為也
俗立之所物
載於刀筆
大體匡切
而不知大體
陛下又不自憂
且謂陛下西至
豈如今定京治
令君君臣臣
上下有差
父子六親
各得其宜
此夜一定
世事長安
而後有所遲尋矣
若伏京治不定
是由渡江河
無為急
中流而遇風波
船碧覆矣
可謂長泰西者
此也
下殷周為天子
結數十世
秦為天子
二世而亡
人性不甚相圓也
和三代之君
有道之長
而秦無道之暴也
其故可知也
故知亡者
太子乃生
故舉以禮
有斯其素端勉
見之難教
過卻則下
過妙則趨
故自為赤子
而教故以行矣
還提有時
三公三少
明孝人禮義
以導習之
逐去邪人
不使見惡行
於是皆選
天下之端士
孝替伯文有
道術者以為義之
始與太子
居處出入
故太子乃生而
見正士
文正言行正道
左右前後
皆正人也
福習與正人居之
不能無正
有生長於其
不能不其言也
習與不正人居之
不能無不正
有生長於
處之地
不能不處言也
孔子曰
少成若天性
習慣如自然
習與智長
故切而不愧
化與心誠
故忠道若性
夫三代之
所以長久者
以其撫育太子
有此句也
急勤而不然
使趙高復胡亥
而教之育
所習者非斬一人
則夷人之三足也
胡亥
今日即位而明日
赦人
忠見者謂之誹謗
深記者謂之妖言
其事殺人
若艾草尖然
其為胡亥之性
惡災
彼其所以導之者
非其理故也
彼驗曰
前車復後車戒
勤事之
所以急絕者
其折戟可見也
然而不必
使後車又將復也
天下之命
懸於太子
太子之善
載於早御教於懸左右
夫心未濫
而先御教
則化亦成也
開於道術
制亦之止
則教之利也
若其扶習機貫
則左右而已
夫胡躍之人
生而同生
事欲不易
及其長而成俗
累數役
而不能相通
有雖死而不相為者
則教習然也
陳固曰
懸左右
早御教最急
夫教德而左右正
則太子正矣
太子正
而天下定矣
書曰
一人有慶
凡人之志
能見已然
不能見將然
夫禮者
盡於將然之前
而乏者
盡於已然之後
事故
乏之所為用易見
而禮之所為生難之也
若夫慶賞以勸善
行乏以成惡
先王執此之政
兼如今時
行此之令
信如似時
據此之功
無私如天地
豈故不用哉
然而曰
禮雲禮雲者
貴厥惡於為盟
而豈教於微妙
使民日千善
遠醉而不自知也
孔子曰
聽誦無猶人也
必也是無誦乎
偽仁主記者
莫如先審取捨
取捨之極定於內
而安危之盟
應於外矣
秦王制
欲尊宗廟而安子孫
與湯武同
然而湯武廣大及德行
六七百歲而服師
秦王制天下
十餘歲則大
此無他固矣
湯武之定取捨審
而秦王之定取捨
不審矣
夫天下大氣也
今人之志氣
志諸安處則安
志諸危處則危
天下之情
與氣無異議
在天子之所志之
湯武治天下
於仁義禮樂
雷子孫數十世
此天下
所共聞也
秦王治天下
於法令刑法
或積極深
子孫諸爵
此天下之所共見也
是非其名校
大焉也
人之言曰
聽言之道
必以其事觀之
則言者莫敢妄言
今或言
禮義之不如法令
教化之不如刑法
人主
乎不隱
殷周秦室以觀之也
人主之尊
譬如唐
群臣如畢
眾數如帝
故畢九級上
連遠帝則唐高
畢五級連近帝
則唐卑
高者南攀
卑者異陵
禮適然也
故古者聖王
至為等列
內有公卿大夫氏
外有公侯伯子男
然後有官師
小吏
言及庶人
等級分明
而天子佳焉
故其尊不可及也
禮焉曰
欲投鼠而忌器
此善欲也
鼠近於器
上但不投
恐傷其器
況於貴臣之近主乎
廉恥竭禮
以至君子
故有賜死而無錄辱
是以情義之罪
不及大夫
以其禮主尚不遠也
禮
不敢恥君之路馬
就其處者有罰
所以謂主上
欲遠不敬也
今自王侯
三公之貴
皆天子之所改容
而禮之也
故天子之所謂
伯父伯舅也
而令與眾術
同情義
坤悅吃馬
棄士之法
然則唐不無避乎
被錄辱者
不太破乎
廉恥不行
大臣無乃握重權
大官而有
圖利無恥之心乎
不妄疑之事
二事見當
以重罰者投鼠
而不記器之習也
臣聞之
履雖先不加於枕
官雖敝
不以居履
伏常以在貴寵之位
天子改容
而禮貌之矣
利民常伏
伏以敬畏之矣
今而有過
帝令廢之可也
退之可也
賜之死可也
滅之可也
若伏束縛之
器械之
書之司寇
編之圖官
司寇小利
利罵而旁癡之
歹非所以令眾數見也
伏卑賤者
習之尊貴者之一旦
無意乃可以加辭也
非所以尊尊貴貴之話也
古者
大臣有
作不廉而廢者
不謂不廉
曰伏鬼不恃
作污穢淫亂
男女無別者
不曰污穢
曰為薄不羞
作皮軟不升任者
不謂皮軟
曰下官不職
故貴大臣
定有其罪矣
有謂赤然正義
乎之也
尚遷就而謂之諱也
故其在
大前大合之遇者
聞淺和
則白官茅陰
盤水加賤
造傾事而傾罪爾
尚不直付細飲
而行也
其有中罪者
聞命而自持
尚不使人警吏
而加也
其有大罪者
聞命則北面再拜
跪而自裁
尚不使人奪義
而行之也
曰子大夫自有過爾
無欲子有禮矣
欲之有禮
故群臣自喜
應以廉恥
故人今潔行
尚設廉恥禮義
以御其臣
而臣不以潔行
報其上者
則非人類也
故化成俗定
則為人臣者
且故行而忘禮
守節而服役
故可以脫不欲之犬
可以祭六尺之姑
此立廉恥
行禮義之所至也
主上何喪焉
此之不為
而故彼之久行
故曰可謂長泰息者辭也
亦以將侯前
待細欲足五世
故以此積尚
尚深納其言
養臣下有節
事後大臣有罪
皆自殺
不受刑
七年
冬十月
領列侯太夫人
夫人
諸侯王子
即立二千旦
無德善徵補
夏四月
赦天下
六月鬼友
民有歌淮南王者曰
一尺布尚可逢
一斗宿尚可充
兄弟二人不相容
弟文而病之
八年
夏
封淮南立王子安等四人為列侯
甲邑之上
必將復忘之也
尚書鑒曰
淮南王之背逆無道
天下孰不知其罪
陛下幸而赦千之
自及而死
天下孰已枉死之不當
今奉尊罪人之子
是足以復忘於天下爾
此人少壯
豈能忘其負哉
白宮聖所謂復報仇者
大復與疏復也
白宮為亂
非欲取國待主
發憤快智
嚴守以充仇人之兄
故謂拒密而已
淮南雖小
情不常用之矣
漢存特幸爾
復善仇人足以威漢之資
於策不變
與之重
積之才
此非有子虛白宮
報於廣都之中
即已有專諸荊軻
企於兩柱之間
所謂假賊兵
為虎翼者也
遠陛下少留記
尚服聽
有長星出於東方
九年春大旱
十年冬尚行性甘泉
將軍伯昭殺漢使者
帝不忍家諸
使公卿從之飲酒
欲令自飲分
昭不肯
使群臣喪服枉哭之
乃自殺
陳光曰
李得昱以為
漢文帝諸伯昭
斷則明矣
予亦則未安也
秦康宋晉文
形如存之感
況太后尚存
惟夷帝伯昭
斷之不矣
匪所以為母室之心也
陳禹以為
伐者天下之公器
惟善持伐者
親疏如伊
無所不行
則人莫敢有所事而犯之也
伏伯昭雖素稱長者
文帝不畏致賢師傅
而用之點兵
驕而犯上
至於殺漢使者
非有事而然乎
若又從而赦之
則與長哀之事何異哉
魏文帝常稱漢文帝之美
而不取其殺伯昭
曰
舊後之家
但當養育以恩
而不當假借以權
既觸罪伐
又不得不害
魏文帝之使
不妨嫌招也
斯言得之矣
然則
欲為母心者
講慎之於使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