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昏迷 過世 這步沒做恐有前科!?【 如果云知道 鄭凱云 】

健康主播鄭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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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昏迷 過世 這步沒做恐有前科!?【 如果云知道 鄭凱云 】
當家庭發生變故時,大家心慌意亂,不管醫藥費或各種費用,都要用到錢!
如果家人昏迷或過世,用在他身上的前能直接到銀行領錢嗎?小心會有前科?
親人過世 遺產繼承 這樣處理免糾紛 feat. 陳樹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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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說要治療他
要開刀要幹嘛
都用在他身上啊
這時候他沒有得到這個授權
你拿去領的時候
以後兄弟姊妹吵起來
他可能會告你偽造文書
利用死人的名字去銀行領錢
縱使是領提款卡
這時候法院都判你
判這個罪的話
你會有前科
像這種的話
他其實要怎麼樣
第一個就是
生前我有交代
就是說我往生了以後
真的有出現這個問題
我就是寫一個
就是說你去領出來
另外一種就是
歡迎來到如果雲之道
生活中的大小事
問凱雲就知道
凱雲是大家健康的好朋友
所以呢
每一種狀況都要幫大家來想
大家都知道
醫療費很高
醫療都是自費的
然後長照的費用也很高
因為非常長期
如果說現在發生的狀況是
現在可能你的父母
突然之間出了什麼事情
他已經沒有辦法自理
或者是怎麼樣
那子女現在大家都賺得少嘛
薪水這麼低
怎麼辦咧
眼看醫藥費高
長照費又非常高
子女該怎麼處理
能去領爸媽的錢來用嗎
如果這個爸媽
他是一個善於未雨綢繆的人
有準備的人
對 有準備的人
他生前就會寫一個交代
就是說我如果將來有出什麼事情
沒有辦法的話
我交代某一個女兒
可以拿我的存摺印章
去銀行領錢出來
來支付這個費用
這個就生前有授權了嘛
是這個
第二個他可以就是說
我有一筆錢是
當初是信託在銀行的
那平常的時候
這銀行就是我每個月
他給我三 五萬在用的
那這個時候
我們也可以跟銀行講說
我如果將來需要長照的
這個部分
你就要從銀行裡面
去撥多少錢出來給我的
直接支付長照費用
這個時候信託監察人
就去跟他請求這樣就可以了
這個就是有所準備的人
那如果沒有準備
突然發生了什麼事呢
沒有準備的時候
爸媽變植物人
或是說在那裡昏迷不行
那這個時候
你可不可以急著用
就拿著他的存摺印章去領錢
因為想說要治療他
要開刀要幹嘛
都用在他身上
這時候他沒有得到這個授權
你拿去領的時候
以後兄弟姐妹吵起來
他可能會告你偽造文書人
對 所以這個情形的時候
你不要想說大家都體諒
我這個錢也是用在
用在爸媽的身上
除非你帳做得非常的清楚
不然他真的就告你
那該怎麼辦
因為意外有時候就是突然來了
也不見得是父母
可能今天三十幾歲的人
他突然出了一個車禍
那現在就已經昏迷狀態了
但是就得用那個錢
他的親友要怎麼樣
可以動用到這一筆錢
或該怎麼做
對 像這種情形的時候
像我已經快接近六七十以上的人
就會想說有一天
我如果失智這個時候要怎麼辦
所以我們現在的親屬化
有一個制度就是說
我先指定
譬如說我就指定你凱芸
將來就是我如果
不能夠處理事情的話
你就當我的監護人
然後去公證
監護人
這個叫做
那你就可以
你是我的監護人
你就可以拿著我存證印章
去領錢出來用
就這樣子
這樣我失智就有人招呼
對 可是這是有準備的
突然發生咧
如果沒有準備的時候
那我現在都不OK了
這時候子女就要趕快去法院申請
是宣告監護
宣告監護
我們跟法院申請了以後
大家也不要覺得法院很麻煩
法院是常常去就習慣的地方
所以就不要覺得很麻煩
我們就跟他申請
那法院就會去找醫生來看一看
這個爸媽是不是沒有辦法那個
他就會給你監護宣告
就選一個監護人
這個監護人就可以去領錢
那他會有一個跟著立
這個財產清測的人
看這個監護人不要給我們這個
侵佔啊等等
是這樣的制度
就可以去領錢出來
支應這些東西
那監護宣告一般多久可以拿到
大概申請的話
三到六個月啦
這個情形
大家會覺得好像很慢
三到六個月
那個命都已經
搞不好已經離開了
所以有時候在這種狀況底下就是
得先支應對不對
那現在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啦
所有的子女當然一定是說
你出個一萬五
我出個一萬
大家趕快這樣
趕快先救命嘛
對 就是一定是這個樣子的
那其實有能力的多出了以後
這個錢以後是可以從
爸爸媽媽的財產
向監護人要回來
如果爸爸媽媽走了
可以從他的遺產裡面先要回來
因為我帶電的嘛
所以代表說
花出去的錢得要清清楚楚
比方醫療費
那個單據要留下來
對 那些單據要留下來
然後是帶電的
等到後來宣告監護之後
跟監護人一樣
對 錢都可以回來
讓他領回來還我們
那通常這個帶電的
很容易被選為監護人啦
所以他也可以自己
把他領回來還自己
瞭解
那跟這個財產
可是我覺得這樣聽起來
還是有準備比較好耶
那怎麼準備啊
就是我剛剛講的
你就生前就先
授權給某一個人
寫一下
如果說我沒有辦法
有行為意識的時候
由他來做監護人
尤其是這個東西
你在公司
你有開公司有做事業
這很重要耶
員工要領薪水
其他人都要弄
那你如果再在那裡吵
那整個全部都不能周轉耶
所以這個東西其實寫一下
以後就是授權
有這種狀況
授權誰去領這樣子
所以最簡單
也不用到什麼銀行去信託
只要先指定監護人
基本上這就是最簡單
最簡單的方法
先授權某一個特定人也可以
那如果真的那個的話
就是先預定監護
去公證說
以後我如果發生這種事
就是誰是當我的監護人
在不行的時候
再跟法院申請
如果說我們兄弟姐妹之間
就幫爸爸媽媽帶電
這個就是所謂的
就是我們為了孝順父母
這個部分
結果一個弟弟就出來說
爸爸媽媽那裡還有錢
為什麼我們要先出
結果那個哥哥就把他巴下去
說
那誰對
好難喔 這到底誰對
這個就是觀念問題
我們在法律上就是
必須爸爸媽媽不能維持生活
不能維持生活
他沒有存款等等
那我們這時候纔有撫養義務
如果爸爸媽媽
他存款都已經上千
只是說他現在沒辦法領
這種情形的時候
應該是
而不是說
一味的就是要我們子女去那個
去壓迫到自己的生活
所以這個其實是
觀念上的一個問題
大家真的不知道
意外跟明天哪一個先到
所以為了避免一些困擾的話
該做的準備還是要先做準備
好 那另一個問題是
如果說真的有一天爸媽走了
那大家知道說
離開之後要去辦儲戶
可是這中間會有一段時間
那如果拿到他的這個卡片
就是提款卡
也知道他的密碼
這時候到底能不能
趁那段時間把他領光光啊
這個是很多人會做的錯事
這個也是我發現很多人
就因為這樣被判罪
因為第一個
人死掉了以後
這已經不歸你管了
所以你利用死人的名字
去銀行領錢
縱使是領提款卡
這時候法院都判你違照
法定罪刑是五年以下
當然法院沒判那麼重
但是判個四 五個月就跑不掉
判的這個罪的話
你會有前科
所以這個東西
有時候你有前科
就拿不到良民證
以後你就影響你出國居留等等
這樣的一個問題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
而誤闖了這個部分
所以我會出來講
像這種的話
它其實要怎麼樣
第一個就是像我剛剛講的
就是說生前我有交代
就是說我往生了以後
真的有出現這個問題
我就是可以這麼個
你去領出來
另外一種就是說
因為是辦理後事需要的費用
對 另外一種就是
日本它有這種做法
它就是生前我就委託這個代書
或是司法司司或是律師
說我以後如果死掉了以後
你就可以幫我處理各個後事
不一定要找龍巖喔
就是去處理這個後事
我的帳號等等
甚至處理領錢出來
我要什麼帳
我這些書要怎麼處理
這個叫做生前委任處理
死後事物的合約
然後那個部分順便領出來有
譬如說日幣30萬給這個律師
或是這個地點是
或是這個是第二種方法
瞭解 也是由律師先跟律師簽
簽這個合約
簽相關的合約
然後出事的時候
就離開的時候就由律師來處理
第三
2006年有一個叫做
遺囑代用信託
就是我把一筆錢
就去信託在這個銀行裡面
那我在養老的這一段過程
我可以用
那如果我發生
剛剛講的這種植物人狀態
那這個時候就銀行撥出來
那如果發生死掉
這裡面它是有一定的金額
譬如說在臺幣50萬
或是70萬之間
它可以撥出來
支應這個喪葬費用
那之後的話
這些人指定第二順位
第三順位的受益人
再叫銀行給這個特定
我要照顧的人
所以這種信託其實是滿好用的
那第四種就是
我就是先立有遺囑說
有一天我走了以後
我已經預估到
誰要處理這個喪葬
所以就交代某一個人
就是可以在100萬的範圍內
領出來處理這個喪葬的費用
所以這是透過這四個方法去處理
OK 好 你剛剛提到信託
因為我們常常在聽這類的時候
聽到信託
信託大家就覺得
好像還會花錢
那到底是收多少錢
如果有信託
有一些社會事件
你說可能還不會發生
是啊
以前在大嶼空難的時候
他全家去峇裏島玩摔下來
還有我們南部
全家都Over
那只有一個要去指考的沒有去
但是他就變成
他是全部的受益人
對不對
所以竹竹 姑姑都出來要撫養他
我們這邊就
社會局就介入說
把他的錢弄到信託
到他30歲再給他可以使用
就用透過類似這樣的一個方法
去把他照顧起來
那信託到底要付多少錢
就看每一家銀行的匯率不一樣
千分之三到五都可以
所以如果你信託
其實我們應該就是
再請政府把信託費用
讓大家比較好用
把錢拿去放在銀行信託
也不會被詐騙騙走
對 而且你說
有一個隔離的安全艙
這個是我一直在推動的觀念
就是把錢放在銀行有安全艙
就這個情形
甚至於不動產
我都先信託給小孩
我再來找阿姨也無所謂
再來找阿姨
我好像聽到了什麼
所以你說類似這樣
那五億高中生的事情也不會發生
是 所以這個東西
你有能力給財產給小孩
你沒有能力保護他的命
真的
這個就是最悲哀的事情
所以其實他當初找的是
代議書等等
結果引狼入室
是不是
所以其實這個地方的時候
假設我們臺灣能夠
讓所有的銀行的信託公司
能夠更像外國一樣
就是有不動產的信託
像這個不動產的信託
他只要信託到銀行來管理
他把它出租去給他停車場
每年可能就已經
五六千萬的那個管理租金收入
付這個信託會綽綽有餘好不好
而且他命也保住了
因為奪不走他的財產
所以這條命是白花了
好 所以真的
大家要懂得去用法律
然後來保障自己
跟保障自己的親人
不管是剛剛提到的
尤其在家人出事的時候
那個費用
不是你隨便可以動之的
那當你自己現在有意識的時候
避免未來
可能產生那種困擾的狀況
或許就先做安排
是比較好的選擇
對啦 其實大家都會寫字
然後那個手機也
每次拿起來都在拍那個
好不好喫
學一下
很多事情就能解決
OK 這是律師的叮嚀
如果你知道生活中的大小事
問凱芸就知道
大家有什麼問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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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下次見囉
掰掰 謝謝
哈囉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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