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老師拆讀《論語》 拆讀論語 八佾07 君子無所爭
1 觀看·2026年8月10日
《論語八譯篇》第七章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攝乎
一讓而生,下而蔭,其爭也君子。」
接下來詳細解讀
子曰孔子說:「君子無所爭。」
君子就是古代讀書人的理想目標
大家最想成為的那類人
這類人往往是道德高尚
能力超群
而且影響力非常大
這就是君子
爭就是爭鬥
分出輸贏
君子無所爭
孔子認為作為一位君子
不應該跟別人爭鬥
既不應該有爭鬥之形
也不應該有爭鬥之心
必也攝乎
必是一定有
攝是攝理
一般情況下
君子是不應該爭的
但是在攝理的時候
是可以爭的
什麼是攝理呢
攝理是古代上層社會
舉行的一種射箭活動
是一種非常莊重的
盛大的禮儀活動
按照《禮記·攝意》這一篇的記載
古代的攝理通常分為五大類
有相攝
大攝
宴攝等等
在這兒我們不需要搞這麼細
籠統地把攝理解為攝理就可以了
看到這兒你可能會奇怪了
那麼這個攝理有什麼特殊之處
以至於讓孔子說
在攝理上君子可以爭呢
一讓而生
一就是坐一
拱手禮
讓就是謙讓
生就是從地面上
登上射箭的站位
那個高臺
一讓而生
這是攝理開始時的禮儀
按照古代典籍的記載
古代的攝理往往是
兩個人一對
一塊開始彎弓搭箭
每個人站在自己的站位上
朝自己的靶子射箭
而在開始之前
這兩個人應該
偶進三衣而後升堂
也就是說
他兩個人應該相對著
三次坐一
互相謙讓
互相導引著
走上自己的站位
然後才開始彎弓搭箭
下而應
下
四面意思就是
從射箭的站位
那個高臺上走下來
也就是說
是結束射箭之後
應
可以理解為
是兩個人結束之後
每個人端一杯酒
自己喝酒
也可以理解為
是勝利者端起一杯酒
來敬給失敗者
讓失敗者喝酒
這兩種理解
在古代
都有人支持
都能說得通
我們在這
把它理解成是
結束射箭之後的
一種慶祝儀式就可以了
所以
依然而升
下而應
這說的就是
在古代攝理時
一開始
以及結束之後
兩個人的動作
如果做到了這些動作
孔子就認為
其爭也君子
那麼
這就是君子之爭
看到這
你可能會
更疑惑了
不對啊
前面說
君子無所爭
必也攝虎
顯然
這就是在說
在攝理上
兩個人應該爭啊
但你看
依然而升
下而應
這根本不是爭啊
爭應該是
兩個對手之間
你死我活
分出輸贏
但這兒
完全不是對手
而是隊友
他們是在
共同完成一個動作
那這
哪有爭呢
這就要說一說
這裡的
其爭也君子的爭
跟前面
君子無所爭的爭
其實含義略有不同
首先
君子無所爭
這裡所謂的爭
指的就是
分出輸贏的那種爭鬥
現代的射箭比賽
就是要分出輸贏的
張三射中了50環
李四射中了49環
那這兩個人
就有輸有贏
張三勝
李四就敗了
但是
這裡的
其爭也君子的爭
這是在射禮時的
那個人的爭
他就不是跟對手之間的爭
而是跟自己的爭
他爭的是
自己是不是更優秀
咱們論語的
這一大段
其實在禮記中
被完整地收錄了
不過呢
在禮記中
這一段之前
還有一段話
他是這樣寫的
他說
射者仁至道也
射求正諸己
即正而後發
發而不重
則不怨勝極者
反求諸己而疑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
在舉行
射禮射箭的時候
完全不用管
對方是怎麼樣
看的是
自己的心是不是正
只有自己的心正了
自己的箭射的才能正
纔能夠射中靶心
如果沒有射中靶心
說明是自己敗給自己了
那這時候就應該
想方設法提升自己
來端正自己的心態
所以這裡的爭
其爭也君子的爭
是自己跟自己的爭
爭的是心正與不正
跟我們現在的射箭比賽中的
人跟人之間
分出輸贏的爭
是不一樣的
我們來看一下這張
這張字面意思說的是爭
但實際上
孔子是在強調
君子的內心的修煉
內心的自我的提升
實際上在儒家思想中
對於自身的修煉
是更加重視的
反而對於跟別人之間的捆綁
比如說跟別人的競爭
不是那麼的重視
那你如果一個人
他的內心非常強大了
他可以完全不受外界的幹擾
無論說你50環也好
你150環也好
你比我超過多少也好
那個其實對我來說
沒有任何的影響
做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那個時候才真正達到了
儒家追求的那種君子的境界
好 這就是八義的第七章
我們接下來進入第八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