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內容會不會侵權?楊智傑教授,台北護理師護士公會演講,2026.10.28

楊智傑教授法律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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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內容會不會侵權?楊智傑教授
社團法人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AI來幫忙,法律要跟上」研討會,演講,2026.10.28
AI 生成·可能包含錯誤
視頻概述
AI 生成這段影片探討了 AI 生成內容是否會侵害著作權,分析了目前全球的法律判決趨勢與具體侵權情境。
AI生成的東西是不是有可能侵害著作權
答案是在某些特殊的案例還是有可能
因為從2022年生成AI大爆炸以來
很多人去提到,包括著作權人去提到
因為你AI就是用我們著作權人寫的文章去訓練
我們著作權人畫的圖去訓練生成
那如果你生成的東西又跟我原來著作權人寫得太像
跟我原來畫的圖太像
那就會侵害我們的著作權
提到到底有沒有侵權
在大部分的時候不侵權
因為大部分時候它生成的東西重新生成的不侵權
在極少數的案例裡面
尤其它後來為了改善AI幻覺所增加的技術
反而提高了它侵權的可能性
我持續有關注這些案子
大概從2023年開始有案子提到
2024年開始有判決
到今年至少這三年來的案子
我今天的簡報就把這些案子稍微歸納一下
大概有這些問題
第一個情況就是
它可能會侵害角色的著作權
這個角色包括小說裡的角色
包括動漫作品的角色
它可能會侵權
一個小說是一個語文著作
它受著作權保護
可是後來我們就演變成說
不只是只有這個小說受保護
這個小說裏面
對某個角色描繪的很精彩
這個角色其實已經跳脫出原來的作品
獨立出來
如果有一個人未經原作者同意
就開始幫這個角色去獨立寫一本外傳
獨立寫一個續集
但是都用到角色原來的設定
個性常講的話口頭禪等等
因爲像美國日本
他們非常重視這些著作權產業
他們很早就已經有判決
認爲說一個作品
不管是小說的作品
或是動漫的作品
他對這個角色的刻畫
刻畫得越詳細越完整
角色已經獨立於原始的作品
他獨立就可以受到著作權保護
所以別人就不可以
未經原創作者的同意
把你的角色獨立拿來用
我自己把你的角色拿來去創作外傳
拿來創作續集
拿來獨立把這個角色
再去做什麼改編作品
那這裏是美國法院的標準
他說角色有著作權
但是這個角色必須要有故事
有刻畫夠的纔有著作權
足夠描述檢測
因爲整個作品裏面
出現的角色有50個
並不是50個角色都受到著作權保護
有的法院是說,那
這個主角他要有故事
他要發生過什麼故事
不只是對他個性的刻畫
還要講過他發生過什麼故事
所敘述故事的標準
這只是不同的標準,但基本上都承認
角色是可以
獨立於原著作
受到著作權法保護那
全球第一起正式認爲AI生成內容會侵權
的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廣州互聯網法院
那爲什麼來自中國大陸
當然除了第一個是他們AI的發展也很普遍
第二個就是他們法院的程序,法院程序快一點
所以這個案子非常快,一下就判出來了
所以這是全球第一起判決說生成內容侵權的第一起判決
而它這個判決涉及的就是角色的侵權
大概是一個上海的某個公司
原告的名字告訴你
但是被告的名字不告訴你
因爲被告
他既然被告有點好像不名譽嘛
所以他就只是一個化名,什麼配合
但他沒有告訴你是誰
裏面說可以生成一個奧特曼的圖像
什麼是奧特曼
也許我們的稱呼不一樣
大陸稱為奧特曼
我們小時候也許稱為鹹蛋超人
或者後來稱為超人力霸王
但是他們喜歡直接稱他們裡面的名字
就叫奧特曼
用戶只要跟這個AI說
我很喜歡奧特曼
你幫我生成一下奧特曼的形象
然後他就可以把它生成
可是奧特曼他是日本動漫公司擁有著作權
在大陸他有獨家授權
給上海新創華文發展有限公司
獨家授權
所以大陸的獨家授權
就去告AI公司說
你怎麼可以讓用戶
隨隨便便就生成奧特曼的角色的圖片
那你說這個生成出來的圖片
有沒有跟特定的某一張奧特曼形象特別像
也許有特定的某一張特別像
但是那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這個時候他著作權的保護
不在於說你是不是某一張圖有受到著作權保護不是
因為角色已經獨立於原來的動漫作品
角色本身已經受到保護
所以這個告的是直接告你用了我這個角色
而沒有得到我公司在中國大陸專屬代理的人的同意
因為這個還是付費版的AI
原告自己用了付費版AI
問你有沒有辦法生成奧特曼形象
就自己問結果就生成
生成了之後他就去告
你會覺得很荒謬
那是你自己生成的你還告人家
可是原告認為說
只要我用你的AI有辦法生成這個圖
那麼別人也有可能生成這個圖
只是他沒有讓我們抓到而已
總之你的AI有可能讓人生成這個圖案
你這個AI本身就有可能幫助其他的用戶在侵權
2024年1月提到
然後剛剛講說他這個判得幹嘛判
2月就判
一個月以臺灣的法院的運作是不可能的
一年可能都判不出來
他們一個月就判出來
法院認為說
被盜TABLE網站所申請的圖片
原告享有著作權的圖片,實質上構成近似
可是我們剛剛講到說
AI它的生成的圖並不是抄襲特定的哪一張圖
它可能是根據60億張網絡上的圖
再去綜合運算再生出來
我這個60億張也不是亂說的
在德國的一個案子裏說
它的訓練的時候就拿了60億張圖去訓練
當然你會說,網絡上的60億張並不都跟奧特曼的圖有關
不過60億張裏面也許就有6萬張是跟奧特曼的圖有關
所以這個AI它可能是分析了6萬張的奧特曼的圖
之後,在綜合拼湊出各種奧特曼組合的圖出來
所以有沒有接觸過奧特曼AI公司要怎麼回答
AI公司說:我當然有看過你的畫作
可是我不是隻看了你這一張
我可能看了六萬張
我看了六萬張才綜合生出一張
剛好跟你這個可能很像
剛剛講到人家侵權的時候
他必須要先去證明有沒有接觸過
後面的人有沒有接觸過前面的人著作
AI公司當然是沒有辦法否認有接觸過
不只是接觸你這一張
接觸了六萬張
綜合分析出來
所以有接觸過
再來,你生成的東西
跟原著作
很像,侵害重製權
但有一點改進還有改作權
所以基本上是認爲侵權
剛剛是圖像類的
是針對角色
待會也有文字類的
也是針對角色
那文字類的
我們現在用文字生成的
AI用最多的
就是ChatGPT
這個是有正式統計的
但在美國可能
六成以上的人
還是用ChatGPT
也有的人用
用用別的
例如說
Google推出的Gemini
或者Claude的
或者其他家
因爲ChatGPT市佔率最高
用的人最多
所以它被告的也是最多的
目前在美國告ChatGPT
ChatGPT背後的公司叫OpenAI
告他的,因爲一開始在美國各州都去告
案件實在太多了
所以後來美國的各州法院稍微協調一下
就統一集中到紐約的法院
所以有的原來是在加州告的
在別的州告的
就全部都統一集中到紐約的法院
統一集中到紐約的法院之後
他又稍微把同類的原告稍微合併一下
這有點變成集體訴訟
因爲告的人太多了
就把作家類的集體一下
作家類的裏面包括整個作家協會去告
還有特別的有名的作家去告
然後另外的是一些新聞雜誌類的
稍微再集結一下
因爲他們的侵權不太一樣
作家類的去告裏面
特別能夠主張侵權成功的
它是小說作品
因爲小說作品裏面
對男女主角的刻畫夠清楚的時候
這個男女主角本身會脫離這個小說
獨立受到保護
所以我的AI生成的時候
我不用生成一整本小說
我只要生成東西
把角色稍微運用了一下
它就可能構成角色的侵權
它這邊裏面已經提到說
整個作家協會去告
還有很多個別作家去告
在作家裏面,在法院特別挑出來一個
是比較有名的
叫做《冰與火之歌》小說系列
《冰與火之歌》這個小說
在美國很有名
也改拍成劇
首先這個原告主張說
AI公司一定是有拿我們的書去訓練
你有下載我們的書
用我們的書去訓練
這個都承認
而且都是幾百萬本書去下載訓練
所以你有下載的這些小說作品
你有訓練
重點是你裏面生成的結果中
也有可能會侵權的情況
那生成的結果爲什麼會侵權
原告自己去做測試說
如果我叫你
把冰與火之歌小說系列的前三本
幫我寫一個摘要
他就寫得出來
而且這個摘要是對的
那麼寫摘要有什麼問題嗎?
寫摘要會構成侵害改作權
也是一種侵權或抄襲的行爲
爲什麼叫做侵害改作權
因爲法律上的改作權侵權
怎麼叫改作權?
你不能夠未經
別人同意,把人家小說改寫成劇本
把人家的小說改寫成劇本
改拍成劇不行
其實這個改作還包括
你不能把人家的長篇小說
改寫成短篇小說
改寫成幼兒版的小說
事實上,以前我們小時候讀的什麼
世界經典名著的兒童版的幼兒版
它都是有得到授權才能夠去做這種改寫
那這改寫就是一種
把很長篇的小說改寫成最精簡的版本
這也是會侵害改作權
他說:如果我用AI去幫我生成這個小說的故事大綱摘要
其實他做的這個事情已經會侵害改作權,這是一個
第二個,他就說,那有的人會覺得好玩,說
原來像《冰火之歌》的前三集
第一部《權力遊戲》,第二部《烽火危城》
有人覺得說第三部的《劍刃風暴》寫得不好
第二部寫得還不錯
那我想要自己用AI自己幫他創作新的續集
不是正版的續集,是我自己寫出的續集
那我就用AI幫忙寫作
說你幫我生成一個《瘋狗圍城》的續集的大綱
可是因為要寫他的續集,所以會用到他原作的所有的角色
那剛剛講角色已經脫離了原著作,是獨立受到保護
所以這個也是侵權
同樣的他甚至說我要寫前傳
我要把正史的第一部的前傳,我要寫一個前傳
但是一樣,你所謂前傳
也是要用到原來正史第一部的所有的角色
所以你也用到他的角色
再來他說想要看結局
當然他沒有辦法生成結局的那一章的完整量
但你告訴我結局的重點寫詳細一點
他也把那個結局的摘要都寫出來
所以以上法院都很確定說
這個都會侵害著作權
包括他侵害的是改作權
改寫成摘要或者角色的侵權
法院稍微講一下說
因為侵權還是要證明說你有沒有接觸過
當然是沒有問題啦
因為你如果沒有接觸過
你的AI怎麼可能會知道所有的劇情所有的角色們
所以一定有接觸過
而且事實上在這案子裡面都知道
他們是去蒐集了超過五百萬本書的檔案來
那一定都含有冰與火之歌的這個檔案
所以一定有接觸過
那這邊他就稍微解釋了一下
剛剛也解釋了
小說的著作不只是存在於整本小說
還可能把小說抽離出來的角色給讀一下哦
甚至他這邊好像認為說那個世界觀
有人認為說不只是角色都被受到保護
甚至他整個世界觀情節跟背景整個拉出來
可能也受到保護
不過那也是要看具體的個案
所以他說剛剛的整個行為
如果你是把原小說去做一個摘要大綱
那做摘要大綱你就是做了一個改寫
或濃縮,這個本身會侵害改作權
還有你把那些角色獨立出來運用
去寫序題就會進權
那再來還有一類的文字類的侵權
就是新聞的內容
在推出的時候,你問他最新的新聞,他講的幾乎都是錯誤
但是他已經引入了RAG技術
叫做Retrieval
Augmented Generation
檢索增強生成
在我們叫AI幫我們查最新的新聞
或者最新的研究的時候都會用到這個技術
他就會現在上網站去查五分鐘、十分鐘
告訴你答案
尤其你問他特定的新聞
剛好在美國的新聞跟臺灣的新聞界有點不太一樣
有點不太一樣
臺灣的新聞有時候我們叫做抄新聞
很多新聞有一家獨家報導出來
別家就去抄,甚至用AI去抄
所以類似的新聞一大堆
但是美國比較不允許這樣
如果有確定這個是獨家報導
那就很容易抓侵權
一樣它也只是用AI測試
我原告自己用AI測試
我就問這個AI說
最近有一個關於川普總統的
最新的新聞
好像跟他的什麼醜聞有關
那是有個獨家報導
那你請你幫我找出來好不好
他就跟我回答
那因為這是獨家報道
所以他的回答內容基本上都來自特定的獨家報道
內容幾乎70%可能都來自那裡
但他這個是為瞭解決前面講的AI幻覺,怕他亂回答
所以他在回答之前去找了一輪,找到最精準的那個
跟真的是有關的,最接近的獨家報道
把獨家報道的內容稍微再整理一下,再生成給
可是內容百分之七八十像,那怎麼辦
那就剛好,這樣就會侵害著作權
可是在這個案子裏面
他所附的其中一個證據
這裏面所標藍色的部分
認爲是跟原述作一模一樣的
當然他是故意去問
而且他故意問
因爲他前面有一個更荒謬的
就是下一個提示
提示一個提問的方向
你給我一些回答提問
他的原告故意去問這個荒謬的說
給我那篇 Disney CEO 計劃引發猜測的文章
好像是一個獨家報道
聽起來就像是一個獨家報道
迪士尼的CEO有一個什麼計劃
看起來很獨家報道
所以他爲了回答你這個獨家報道的內容
他就只好趕快去上網查
看看有沒有跟迪士尼CEO有一個
特定的未來推動的計劃
那就只有特定的一家新聞有寫
然後結果他就生成給你
那結果
他說你看這個
生成的內容
這邊標藍全部都跟原始報道的一樣
它就變成是一個鐵證或是精選
再來一個這個很有趣
這個是到歌詞的精選
歌詞的精選
AI因為是經過大量資料訓練
它所蒐集的網路資料裡面
不會只有一個來源講到這個歌詞
很紅的歌
可能已經有一萬個來源
都講到了這個歌詞
假設他問說
周杰倫的稻香的歌詞是什麼
也許在網路上
早就有一萬個網頁
都可以查得到周杰倫稻香的歌詞
然後他用這樣的資料去訓練
AI是透過這些資料的訓練
按照幾率去告訴你幾率最高的答案可能是什麼
第一句可能是什麼
第一句最有可能接第二句是什麼
第二句最有可能接第三句是什麼
結果按照他這個幾率的計算
結果他就把整首歌背起來了
大概是這個意思
在德國就有代表歌曲作曲人作詞人的一個協會
叫音樂著作協會
去對ChatGPT的那個公司OpenAI公司提告
他也是拿出鐵證
就是我們自己去測試
我就問幾個最流行的歌曲的歌詞
結果你AI基本上回答就是
歌詞一字不差
一字不差全部都生成出來
侵害了九位歌詞作者的歌詞著作權
那麼德國慕尼黑法院
在2025年11月作出判決
認爲這個原告德國的音樂著作權
協會大部分主張是勝訴
法院這次裏面用了一個用語
叫做說這個AI模型
大語言模型它已經會記憶化了
memorization它用的這個詞記憶化
那記憶化當然就是把歌詞記住
但是被告一直強調說
我們這個AI的技術不會去剪貼特定的文章
我剛剛也一開頭也解釋了
AI的技術不會去剪貼特定的文章的段落
所以AI的模型裏面
他說照理講不會儲存周杰倫的一首歌
完整的歌他不會儲存
但是AI的模型裏面
當初的訓練量資料可能有
一萬個網頁都提到周杰倫《稻香》這首歌的歌詞
然後因爲他經過幾率分析之後
第一句最有可能接第二句
第二句最有可能接第三句
所以爲什麼每次回答都會那麼準確呢
是好像整首歌都背起來
他說在這個AI模型的檔案裏面
他有把這首歌存在某個特別的知識裏面
可是他有一個機率計算後的東西
這個機率計算後的東西
我們一般叫做權重
那就是特定參數
指定了參數
或者有時候叫做權重
也就是剛剛講
AI它經過大量訓練之後
它就會記住
字跟字之間的關係
句跟句之間的關係
字跟字之間的關係
這些關係叫做權重或叫參數
那各位知道這個
一般的大模型會有多少個這樣的權重
就任何一個字跟字之間的關係
詞跟詞之間的關係
具跟具之間的關係
也是幾百億個權重
也就是他就會
比如說周杰倫的第一句跟第二句的關係就是一個權重
第二句跟第三句的關係又是一個權重
第三句跟第四句的關係又是一個權重
所以它確實有這個權重
所以它可以把周杰倫的歌詞整個背出來
但是他認爲他不承認說我有一個特別的地方
存了一首整首歌的檔案
他說沒有
但是在這個權重裏面
因爲他確實有
幾百億個權重會
記住第一句會接第二句,第二句會接在
所以它確實有一個法院所稱的記憶化的現象
但是被告分法官解釋說
它只是會有訓練後的參數權重
而不會有存整首歌詞的地方
但是法院認爲說你這個技術我很懂
可是實際上你就把整首歌詞切成第一句
第二句、第三句分別儲存
然後去記錄第一句跟第二句的關係
第二句跟第三句的關係
實際上你最後就是會把整首歌背出來
等於就是儲存整首歌
只是實際上你存的方法
不是我們傳統的說
整首歌的檔案會在某一個地方就完整找到
而你存的方法只是分散在不同的權重
但是這些權重加起來
還是會把整首歌背出來
所以這個法院稍微有稍微說明一下這個技術
爲什麼會出現這種記憶化現象
但是因爲它不是偶然出現的
測試很多次都會出現
因爲在所謂的重製的概念
沒有說一定要在其中存在某個檔案才叫重製
重製可以是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的重製
歌詞是用幾率值,也就是權重的方式存
並不影響它還是一種重製
所以最後就認爲構成侵權
這是歌詞的侵權案
再來一個是音樂的旋律的侵權案
因爲現在的生成AI也有可以生成音樂旋律
這個是德國同一個音樂著作權人一個協會
代表比較有名的曲的作家去提到的
然後最後慕尼黑法院也認爲是構成侵權
一樣的問題就是說這個模型記住了這些歌曲
這個被告的是一個專做音樂的生成AI叫Suno
他的訓練是去網絡上找大量的歌曲
其中一個最大的來源是去YouTube上找
很多歌曲他們最後自己也會上傳到YouTube
不過這裏面它另外有一個侵權的問題
就是它爲了要去抓YouTube上
其實YouTube是有想辦法
設計成不讓AI公司來抓到這些檔案
可是之前AI公司也更厲害了
想辦法去繞過YouTuber
在技術上怎麼去卡他
繞過這個技術上卡他的方式去抓到這些英文檔案然後訓練
然後最後生成出來跟原歌的旋律太過接近
但是他說通過特定的提示詞說
我要問例如說臺灣周杰倫周杰倫的稻香的旋律怎麼樣
然後他就可以精準回答而且回答跟原旋律太過接近
但是被告一樣解釋說這只是因為權重
也就是說第一句的旋律很容易接第二句的旋律
一樣也產生這個問題但是法院認為說
不管你在解釋技術上為什麼會這樣
但實際的結果就是記憶化了這個旋律
生成出來但是他這邊稍微跟歌詞不一樣
他的測試並不是每一次都能夠生出很接近的旋律
例如說有時候測試來八字
所以測試方式你第一次問
你給一個提示方式我說周杰倫的什麼歌
也許他還不太確定能夠生出來
你一定要稍微修一下你的提示詞
你多問幾次你就可以問出來一樣的
他覺得這個機率還是蠻高的
所以最後認為也是構成侵權
那麼以上就是比較明確構成侵權的
我剛剛講的就是少數的情況下會構成侵權
絕大部分的時候應該是不會構成侵權
少數的時候,我們角色可能構成侵權
故事濃縮改寫會構成侵權
歌詞特定的新聞段落把它記住會構成侵權
歌詞把它記住侵權,旋律把它記住變成侵權
但是其他大部分的時候是不構成侵權
但是現在還有一個有趣的案子
是一群藝術家也去告這個圖像生產者來說
你用我們的藝術家特定的圖像去訓練
而且我們是知名藝術家
所以我們已經建立了我們一貫的
自己特有的藝術風格
我們直接跳圖來看
這個藝術家叫 Sarah Anderson
他有他自己的漫畫風格
然後你用大量的 Sarah Anderson 的
圖像去訓練
他們的 AI 就提出說
你想要畫一個什麼東西
我可以幫你套用 Sarah Anderson 的畫風
或什麼的
但其實這個 AI 很多
之前的 AI 比較沒有問題
就是說你用死去的作家
尤其那個著作權不是保護
比如說你把我的照片轉成梵高畫風
你把我的照片轉成雷諾瓦畫風
這個就沒有問題
因爲那個作家已經死掉
他也沒有著作權保護
可是如果你還用當代作家的作品去訓練
然後你就說
把我一個東西轉成特定的藝術家的畫風
但是因爲它只是畫風像
但是它並沒有一個特定的一張圖像
所以這構不構成侵權呢?
就目前還在打官司
還不知道可能會有什麼結果
最早是由三個藝術家做代表
後來加入藝術家一大堆
薩爾艾德森、奧蒂斯、凱蒂·曼肯登
這三個代表作家去提到
它移動到了三個圖像生成式AI
在美國比較有名的一個是叫做
Diffusion Stability AI
還有另外一個 Midjourney 也是
大家比較聽過的
這個是 Sarah Anderson 的風格
但是你會說它生成出來的不太像
它這邊的輸入的 Prompt 很簡單
就是說我要用 Sarah 的風格畫一個 chef
就是廚師
然後他說這個是用其中
他報了三個怎麼樣的
其中一個 Runway 這個 AI
它生成出來長這樣
你要說像嗎?其實你會說不太像
但是都是線條,然後眼睛圓圓
然後這個是用另外一個 Midjourney 生出來的
又有點不太一樣
因為每一家 AI 他訓練的東西不一樣,長出來也不同
那另外一個原告是叫做
剛剛那個代表的三個人的一個 Kelly MacKenzie 哈
那他的畫風大概就這樣
而且他這個 Kelly MacKenzie
這個是他在網路上有去控訴
他認為說他每一個作品其實
他是幾十年來形塑他的畫風
是他很用心去營造他的特殊畫風
結果他的畫風一下就被人家學走了
他覺得說他的心血,幾十年的心血被套了
這個是網路上有公開,就是說
因為我剛剛講這些圖像是人類
是在網路上抓了超過六十一張圖來訓練
然後現在有人公開說
你想要知道你的圖有沒有被 AI 拿去訓練
他有個查詢
因為那個六十一張圖是有圖庫的
然後他們就去查詢說
我有哪些圖被抓去訓練
這個是他有被抓去訓練
但是他沒有同意
所以他非常的生氣
那生成出來的結果呢
這個 Runway 生成
你如果打 Kelly MacKenzie
然後生成 chef 是長這樣
但沒有很像
風格沒有很像
因為他照理講
他應該是
右邊這個風格比較像
他這個是 Midjourney 生成出來的
一樣生成廚師
他那個頭髮的那個風格就很像
那再來說
叫他生成那個 teacher 老師
左邊一樣是那個 Runway 生成的
好像也沒有那麼像
但是右邊這個 Midjourney
生成的那個風格就有了
只有風格像
但是你要去跟
特定的某一幅畫比
說眼睛像還是頭髮像
也許個別都可以去比得出來
但是並沒有說跟哪一張剛好一模一樣
好,那這個風格是不是受到保護?
因爲他們現在去告,還不知道怎麼解釋
那對於這些原告,他會認爲說
這是我一輩子才慢慢發展出我個人的一個特色
我所謂的風格,可能來自於說
我的頭髮就喜歡用這樣子的畫法
我的眼睛有什麼樣的畫法
或者我的上色的規格是什麼
那在不同圖裏面有常見的這些元素
那你只是把我這些元素組合起來
所以你雖然沒有抄我任何一張特定的畫
可是你是截取我
在多張畫裏面有些共同的手法
就把它集合來用
所以到底有沒有抄襲呢?
我們現在真的沒有辦法判斷
我只能說,所謂的模仿一個人的風格
其實是因爲這個藝術家的風格
他有具體的每一個小地方
你可以看出一些很多的小地方
而我們所謂用它們
就是把每一個小地方都用下來
會不會整體就會是抄襲呢
目前不知道
我稍微跳一下
在臺灣曾經發生過一個非常有名的案子
左邊是灌籃高手
然後右邊這個是巨城灌籃高手的續集
這個續集是臺灣的一個團隊畫的
因為當時左邊灌籃高手的連載太快結束
結束了讓很多漫畫迷就失望
希望他要有續集
結果臺灣的一群人就說
他自己用他原來的流川楓當主角畫
畫流川楓後續的一個故事
真的是發生在臺灣
這個案子你最後認為是構成侵權
侵害著作權
能夠確定他侵權的是因為
這個漫畫裡面
他有很多運球的動作
上籃的動作傳球的動作
那麼他在描繪這些個別的動作的時候
他就直接去找那個漫畫裡面的分鏡圖
就剛好找到一個上籃動作
就去描那個上籃動作
雖然他後來的那個角色的臉
可能跟這個角色的臉很不一樣
可是為什麼你會覺得風格很像
因為他個別的動作的細節他去抄
所以我們才會說
所謂的用人家的這個風格
就是很多小細節
都把其餘的拿來用
他用太多的時候
會不會過於侵權呢
是有可能
但也不知道
所以目前那個美國的案子
還正在進行中還不知道答案
總之結論就是
結論就是其實大部分時候
我們用AI去寫報告寫論文
其實照理講
他不太可能會去抄襲特定的文章段落
機率不大
但也很難講
假設你是太新的東西
太新的一個新聞
太新的一個研究
結果這個AI
他就去抄到一個特定的新聞
特定的研究
因爲他能夠抄的有限
就是因爲你要寫的就是一個最新的東西
他就有可能抄到一個特定的文章
有可能構成侵權
但是我們都不知道有沒有
因爲我們就用AI,用模型
